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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生物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装修项目培训课件.doc

1、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新乡医学院生物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装修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号招 标 人:新乡医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六年八月 日目 录第一卷6第一章 招标公告71招标条件7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73投标人资格要求74投标报名85资格审查86招标文件87.发布公告的媒介88联系方式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总则171.1 项目概况1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7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71.5 费用承担181.6 保密181.7 语言文字181.8

2、 计量单位181.9 踏勘现场181.10 投标预备会191.11 分包191.12 偏离192. 招标文件1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0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03. 投标文件20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03.2 投标报价213.3 投标有效期213.4 投标保证金213.5 资格审查资料223.6 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22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24. 投标23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5. 开标24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45.2 开标程序246. 评标246.1 评标委员会246.2 评标原则2

3、56.3 评标257. 合同授予257.1 定标方式257.2 中标通知257.3 履约担保257.4 签订合同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8.1 重新招标268.2 不再招标269. 纪律和监督26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6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6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6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69.5 投诉2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8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9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0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1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2附表六:确认通知3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评标办法前附表341. 评标方法3

4、82. 评审标准382.1 初步评审标准38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83. 评标程序383.1 初步评审383.2 详细评审39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03.4 评标结果4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43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4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041. 工程量清单说明1042. 投标报价说明1043、其他说明1084.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附后)111第二卷112第六章 图 纸1131. 图纸目录1132. 图纸114第三卷11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16第一节 一般要求1161.工程说明1162.承包范围1163.工期要求1

5、174.质量要求1175.适用规范和标准1176.安全文明施工1187.治安保卫128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1299.样品和材料代换129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31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3112.试验和检验13213.计日工13314.计量与支付134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13616.其他要求137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38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382.特殊技术要求138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138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38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38第四卷13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40目 录14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

6、4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46三、授权委托书147四、投标保证金148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9六、施工组织设计150七、项目管理机构156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60九、其他材料16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163此文档仅供学习和交流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新乡医学院生物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装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号1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的委托,就该单位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装修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名称:新乡医学院生物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装修项目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号(2

7、)工程性质:改造(3)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7)计划工期:90日历天(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9)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乡医学院精神疾病生物样本库改造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地上二层(改造部分),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对原建筑一、二层局部进行空间分割、改造。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空气净化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建

8、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并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三项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7)财务状况报告(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2016年

9、内连续三个月专用票据)和社会保障资金(2016年内连续三个月专用票据或社保机构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 日至2015年09月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302房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下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报名(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

10、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一级)、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2016年内连续三个月专用票据)和社会保障资金(2016年内连续三个月专用票据或社保机构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其中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可不携带原件。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生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6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乡医学院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邮 编:450003联 系 人:张中平电 话:03716594 5493电子邮件:hnzzp2001 招 标 人:新乡医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八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新乡医学院地址

12、: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联系人: 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联系人:张中平电话:0371-6594 5493电子邮箱:hnzzp20011.1.4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生物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装修项目1.1.5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

13、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空气净化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并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三项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财务要求:上一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并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组织

15、,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6年 09 月 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nzzp2001163.COM,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1.11分包不允许,劳务分包除外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消防部分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资质管理规定。1.12偏离不允许重大偏差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2016年 09 月 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nzzp2001163.COM,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09月 日上午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招标文件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汇款、网银、转帐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万元整;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同时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投标保证

17、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注:转帐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时间以收款帐户到帐时间为准,请自行考虑银行转帐手续时间,过期不予接收或视为递交无效。提交后,请携带单位委托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将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出具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原件。财务咨询电话:03716595 5702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青 手机:1391032408

18、4 联系电话:(010)88822652 传 真:(010)68437040 电子邮箱:yuqin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九层二、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广达 手机:13903839877 联系电话:(0371)86122082 86179782 传真:(0371)86179809 电子邮箱:lgd1965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5号王鼎国际27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1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3年1月1日以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

19、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3年1月1日以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六份;电子版(U盘):1份(单独密封)。 3.7.5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工程名称:新乡医学院生物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装修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注明:“新乡医学院生物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装修项目投标文件在2016年 09月 日上午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4.2.

20、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投标文件接收处(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密封情况检查:所有投标单位或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

21、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与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包含5人);其中:技术与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与经济方面的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13名。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8万元。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竣工资料提交完整且竣工备案完成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10.2

22、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含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内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U盘存储);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采用Microsoft Excel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缝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10.4中标公示

2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8.1合同形式:固定总价总承包,包工包料。1

24、0.8.2 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调价函。10.8.3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变更签证10.8.4质量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10.8.5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付2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计额的95,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剩余工程款。其他事项中标人需协助招标人通过国际生物与环境样本库协会(ISBER)认证;中标人需协助招标人通过:CNAS-CL02 ISO/IEC17025:2005标准认证工作;净化部分需通过当地检测机构对净化区环境的检测,并出具报告。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

25、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26、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

27、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2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并以中文注释为准。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2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

30、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

3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32、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33、;(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

34、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

35、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或)工程接收证

36、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

37、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38、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

39、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

40、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给予办理。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开标结束后不得再

41、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与质疑。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密封情况检查:所有投标单位或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4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

43、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

44、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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