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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复习过程.doc

1、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精品文档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一、 车损险承保规定(一)保险金额的确定:车损险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确定新车购置价时,应严格遵循核心业务系统内的车价,合理确定新车购置价及保险金额, 对于非新车承保业务允许在不超过10%的范围内向下进行调整。对于新车以及投保车型在“整车库”中无相关信息的业务,应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购车发票(含车辆购置税)确定投保车辆新车购置价金额投保车辆保险价值

2、原则上不能低于系统新车购置价公布的同等型号的车辆价格,若与系统有出入,需上传购车发票。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1.6排量及以下车型:应纳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1+0.17)*7.5% 1.6以上排量车型: 应纳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1+0.17)*10%2、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如按照实际价值投保,需在特别约定中注明按比例赔付约定,以免索赔时产生纠纷。3、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投保时按照新车购置价内协商价格确定保险金额的,

3、属于不足额投保,需在特别约定中加以说明,并约定赔付比例。(二)险别组合 车损险是所有险别中出险频度、赔付率最高的险别,所有车辆一概不得单独承保车损险。二、商业险承保费率规定 1、商业险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客户,按照条款规定的短期费率(按天)计算保费,不得使用任何费率优惠因子。2、对投保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视同为新车承保。3、脱保超过三个月的,视同为新车承保。4、所有家庭自用车、非营业个人货车及营业车辆的新车业务不能低于0.95折承保,非新车业务严格按照“河南省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结果进行费率浮动,具体浮动系数使用如下:浮动系数使用性质 上年无赔款连续2年无赔款连续3年无赔款上年出险3次以下上年

4、出险3次上年出险4次上年出险5次及以上家庭自用车、非营业个人货车0.810.720.70.90.991.081.17营业车辆0.90.80.711.11.21.3三、 鼓励承保业务(一)、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类业务车辆管理严格,道德风险较小。从全省数据看,风险较低,属于应大力拓展的优质业务。对业务承保要求如下:1、鼓励大力发展,并作为拓展其员工自有车辆的有效渠道;2、加强与客户联谊以提高续保率;3、应注意控制单散车辆和其所属经营企业车辆业务风险;4、慎重承保公检法、工商、城管等单位的执法车辆。(二)、非营业企业非营业企业按企业规模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零散车辆业务

5、。从目前经营数据来看,不同性质、规模的企业反映出来的赔付率不同,承保时应从以下方面注意:1、严禁家用车、营业用车套用非营业企业费率承保。2、汽车制造、汽车维修、汽车销售等行业的业务须谨慎承保。3、贸易公司、服务站等私人所有的小规模企业(5辆以下)的单散车辆业务虽然适用于非营业企业费率,但承保政策按家用车执行。 (三)团车业务团车业务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金融系统、大中型院校在同一年度内投保超过10台和营业车队在同一年度内投保超过30台的团体客户(含招标和非招标业务)。团车业务具有风险小,成本低,效益好的特点,是公司鼓励发展的蓝区业务。为扶持、鼓励优质团车业务的发展,以“整体盈利”

6、为核保原则,根据团车业务客户风险特点,对于同一团车客户可划分统一业务分类,适时调整核保政策,支持团车业务发展。四、限制承保业务(一)非营业企业车辆非营业企业用车车龄8年(含)以上国产车业务,承保车损险按实际价值承保(统保或招标业务除外),不予承保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特殊情况另行上报。(二)家庭自用车辆和非营业个人货车1、鼓励承保各类目标车型业务(详见附表1)和上年出险0-1次的转保、续保业务。2、新车业务最低折扣比例不得低于0.95折,且禁止使用以下系数: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客户忠诚度、投保年度、安全驾驶、交通违章记录、承保数量、经验及预期赔付率、管理水平、约定行驶区域(场内、固定路线)。

7、3、非新车业务禁止使用承保数量、经验及预期赔付率、管理水平、约定行驶区域(场内、固定路线)系数。4、对于在“河南省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未发生赔款的红线车型(详见附表2),按照行业自律共同体规定正常承保;新车和平台查询发生赔款的红线车型原则上不允许承保车损险业务,若承保车损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承保不计免赔险,保单无折扣;(2)不保不计免赔险,保单最低折扣9折。5、车价超过50万元的高档、稀有车型业务须单独申报,且验车后承保;6、非营业个人严格按行车证投保,不得乱套使用性质,对行车证显示为货运的,按营运货车投保,行车证为非营运的,按吨以下非营运车投保,同时需上传行驶证,如果按非营业承保的,需

8、加“T0048” 非营业车辆约定。7、车龄控制在年(含)以内,超过5年不得承保车损及其附加险。8、平台查询出险四次及以上属于我公司红线业务,不得承保车损险。 9、渠道业务在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后单独申报。(三)营业车辆1、营业公路客运承保省内行驶车龄在5年(含)以内或者全国行驶车龄在3年(含)以内车辆的车损险、全车盗抢险和限额低于等于50万的三者险。并综合考虑其行驶路线及行驶区间,谨慎承保高额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全省赔付率历年居高不下,原则上不予承保,团车业务(一次性投保五辆,一个承保年度内投保20辆以上),单独上报。2、营业城市公交承保车损险的业务车龄应限制在3年以内,谨慎承保玻璃单独

9、破碎险。全省20座以下公交车赔付率最高,因此要对城乡道路间行驶的20座以下公交尤为谨慎承保。团车业务(一次性投保五辆,一个承保年度内投保20辆以上),在满足以上承保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投保不计免赔率特约险。3、营业出租租赁(1)鼓励承保高额的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2)限制投保车损险,车队业务单独申报。4、营业货运营业货运散车业务的风险往往要高于车队业务,大吨位货车的赔付率高于小吨位货车,承保货车时应核实其实际载货吨位,对于存在大吨小标、套用吨位承保的情况必须坚决杜绝。不得承保车龄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营业货车车损险业务,且三责险最高不超过50万。对10吨以上货车列以下承保条件:l 必须是车

10、队业务,被保险人、车主不能为自然人。对半挂牵引车、挂车列以下条件:l 必须是车队业务,被保险人、车主不能为自然人;l 新车业务保单折扣最低0.95折;l 非新车业务保单折扣不得低于0.9折,且需同时承保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四)其它车辆业务1、考虑定损核价和理赔处理的难度等因素,对维修难度特别大,配件价格昂贵、渠道短缺的车辆;进口跑车;生产厂家已倒闭的车量;车价比原型车售价超出50%的改装车;非生产厂家指定售往中国大陆地区的车型,只承保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1)右舵车、特殊车型(如比赛用跑车、赛车等);(2)稀有车型:宾利、劳斯莱斯、迈巴赫、保时

11、捷跑车、玛莎拉蒂、兰博基尼、法拉利、阿斯顿马丁、布加迪、雷诺、莲花、双龙、世爵、萨博、捷豹、道奇、菲亚特系列(进口)、雷诺系列、凯迪拉克、丰田沙漠王、三菱格朗特、道奇、双龙系列、铃木越野车、高尔夫(进口)、别克(进口)、福特(进口)、奥迪R系列、S系列、TT、A3、A5;奔驰AMG、C级、G级;宝马M系列;大众高尔GTI、尚酷;标致407、标致607;甲壳虫、除现代酷派外的所有跑车;(3)老旧淘汰车型:奥迪100、奥迪200、丰田面包、伏尔加、标志、南韩现代、云豹、日产蓝鸟、日产公爵、(老款)宝马、韩国大宇、波罗乃兹、克莱斯勒系列、斯柯达、丰田海狮、羊城、道奇、三菱、巴宁、三星等(详见附表3)

12、;(4)华骏、陕汽货车和半挂车;(5)三尖山、冰熊等保温车;(6)挖掘机、自卸车、搅拌车、清障车。2、特种车业务:控制承保起重机业务,承保时必须进行特别约定。(五)附加险业务1、机动车盗抢险:原则上此险种必须在投保车损险基础上方可承保,并且不予承保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如果机动车盗抢险作为主险单独承保,必须按照以下条件承保:(1)车龄5年以内、新车购置价10万元以上;(2)同时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保险金额按实际价值的80承保,不保不计免赔险;(4)微型面包车、微型货车(2吨以下)、桑塔纳系列、本田雅阁系列除外。(5)团单业务若投保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可单独申报。谨慎承保以下

13、易盗车型:桑塔纳、雅阁系列承保盗抢险, 盗抢险保额按实际价值80%承保(不分车龄);微面盗抢险保额按实际价值的50%承保;五菱车不得承保盗抢险(党政机关除外,可以按50%承保)。2、投保机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或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保额应该参照车辆折旧后余额和投保时市场实际价值确定,二者以低者为准;3、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自燃险与车辆使用年限、车型、使用区域(高温地区)关系非常明显,超过3年以上的营业用车不予承保。4、车上货物责任险:营业性每车限额2万,非营业性每车限额5万;5、机动车零部件附属设备盗窃险条款、发动机特别损失条款、附加换件特约条款、新车特约条款、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在机构理

14、赔环境宽松、理赔人员技能相对较高、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尝试开办,但必须单独申报。6、车辆停驶损失险:适用于营业用车,最高日赔偿金额50元,最高赔偿天数30天;7、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加装精密设备的车辆不予承保;新增设备价值过高的车辆投保新增设备险,如需承保保额应控制在5000元以内,并通过影像资料上传验车照片,且在特别约定中注明新增加设备名称、金额;8、法律费用特约条款适用于除营业性10吨(含)以上货车和特种车外的所有车辆;9、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和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适用于非营业车辆,如有营业性团车业务单独申报;10、异地出险住宿地交通费特约条款只有非营业车辆才可以承保;

15、11、附加代步车费用险:适用于家庭自用、非营业车辆,只有在投保车损险的基础上方可承保,并应严格控制选择最高赔偿天数和金额.最高赔偿天数为15天,日赔偿金额100元。五、禁止承保业务所有机构的红区业务都是禁止承保业务,但对于以下业务无论业务分类如何,严禁承保:1、车身划痕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和免税机动车关税责任险、新车特约条款、租车人人车失踪险条款、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拖拉机业务。、部分车型的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业务,如:奔驰126 及以前系列、雪铁龙(国内组装)XML 系列、旧款凌志UCF10、UCF20、佳美MCV10、SXV10、雪佛兰子弹头、旧款现代索纳塔

16、、老款马自达929 等;、车龄8年(含)以上车辆的自燃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条款;5、8年(含)以上进口车业务的车损险(招标业务除外);6、营运车按非营业用或家庭自用车投保的业务及家庭自用按非营业投保业务;7、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车辆; 8、有损伤且尚未修复车辆的车损险业务;9、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的业务;10、产地不明的车辆、特殊车型(如赛车)、改装车、老款淘汰车型的业务;11、一些高保额的特殊行业用车,如价值数百万元至上千万元的消防车、电视转播车、移动通信车等;12、无行车证的车辆(新车除外)。13、接近(距报废期限不足1年)或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14、非正常贸易渠道进口的车险业务。15、军牌、警牌、无牌无证(新车除外)车辆的盗抢险。16、汽车经销商的试乘试驾车。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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