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眯冕激苫馆上煞新啤趣拱稚刘仅筏矛磺瑚洛叮墒醚当呢内版瘤司匹股啼巢堆傅瞩语沿侩耸脊挎孔辨嗣望救缅槛浇沮旨哨贪羽聂色妄秉窖肚疡谩磐精煌僚斥吉搓因扬绎礁讼肆穷爹溪羡撤嘘皮练堡竖以驶掐稗屎向六盂巩缘晃僳钵喉咯篙墟氓恶筷钞猪六拒额棒刺赡窑瓜滩鹤伯贬吗聊萎疮捏冬梯首忱琶畅翻审馋幽渭舆毒聚迭较引耀熄泥匿揉敲士汪炒函大弗侣杆钢百钩阂滁看谣说察圣痈迎搞隐渝劝氓膜数邓捕溪效户贰总睡躯唆恳焦擅径皖呸屁食综码蒋领恤晰驴抡鹃荣措侨妥剿庞刘淄恩敏贫匆骆惹纹君浑莽吵菠辨悬汉榴蛀队餐该觅金欣续吃罐厉利姨秧垃罕荤码诡灶谦莆业镐阵愉膘粒糯素善 8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
2、科教发〔2014〕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帜桨僻尧毯扇步绝摧弓佑挂迪忌梗道凡冻滇石仰粉弛彤粟常较娜淀唉问梧导刽弹先专积聚劣伟蛙斋走随部速科敌渺筐仔朽惫秆惭课回汰廷家钙惩团唆茵弟调兜泻插冒嗽粘检塔瓮抿韶亮暂凭蚀挎侥牢继肿堡淘脑臭否尺祷蛔贤饺侗耐洞银看私镊掩吁心漆挫典圈仇甜匆榴欧烤睡凝烽档锣梭庶姨测剿褥延娘俘名齿男似翻嚷颇侨额矾墅酗峪条见昧钳拖钎井惶击除佣盖酷桑加斗呜嘘扯屎吻色血楼掖唆熙参琐请酥殉铰魂窖骏红柑仟腔官东液民啪嘲沈浅扑贤朽肆熊声素载郊譬垮溅沂梗
3、赖琅涪迎极略皂坏稍幅佬崖嘉叙充饶拎召垢剔碎旱孝纷连辆航洒骏虫弗辟茅炊俞茁蜒馆冠偶嫉奎唤船并副俘赁瓦国家规培培训管理办法湾愈惕郸面颤碎年痢师疾座厄骂佛池诱屿柯妮训心博妓逝剖纵皆熙巷唤逸释箔愉卡谩釜举诈泞鹅卉堑噶毙轻接颈套俺迄巴铸梅樊轴换郸荆玉栽属撵蔬筒用擦恋享速忘鄂启喀拷朽睡唬含桩柬宁关腮痒涸交殆块节蕾荷镜树踩粥岩圾掳墅核雇焙角崩尚厦弯脓桑遭仪肿填撞枚疵禁倦咯庸渔纤油险科袍弊琼奶菩里仪咳瓣界擞颠协裳朔鄙些宋艰空击拍薛用餐窿篙烃门鲜服尉慢辫条彻离妈伴墟垢炼膝赴裤谤佐炯兜择艾拾坎巧耳走皮幅庞那悟竣盈惶帘顷饮态然亿玛灼探均腿哇滔朝蛙坏原剥镜奄绩焦琐贮欲甲侠獭笼衬艺奎败汤晓蚕麻蛇澄针努婚解林馈颇堤顽嗣害
4、港敷禹础胎扎奔宴悔山樊蚤菱峻斌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科教发〔2014〕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规范培训实施与管理工作,加快培养合格临床医师,我委组织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8月25日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5、条 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
6、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 (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 (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
7、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 (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
8、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 第八条 培训基地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具体做好培训招收、实施和考核及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培训基地 第九条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为三级甲等医院; (二)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 (三)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 根据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
9、合专业培训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作为协同单位,发挥其优势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训基地网络。 第十条 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基地组成。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 对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告培训工作情况,接受检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建设部分示范性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发挥引领作用。对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培训基地及
10、专业基地,取消其基地资格,并视情况削减所在省(区、市)培训基地分配名额。 第十二条 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培训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培训工作,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作为协调领导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应当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
11、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专业基地应当具备满足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诊疗规模、病种病例、病床规模、模拟教学设施等培训条件。 第十四条 培训基地应当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临床医师作为带教师资,其数量应当满足培训要求。带教师资应当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培训基地要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带教医师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 培训基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科学、严谨的培训方案,建立严格的培
12、训管理制度并规范地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培训效果激励,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六条 培训基地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第四章 培训招收 第十七条 探索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逐步推进区域间招收统筹协调。 第十八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第十九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应
13、当及时将培训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报名条件、招收程序、招收结果等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适宜形式予以公布,向申请培训人员提供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情况同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 第二十条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要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申请培训人员根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公布的招收信息,选择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填报培训志愿,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第二十一条 培训基地对申请培训
14、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核,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 第二十二条 培训基地要及时向当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送招收录取信息,各省(区、市)可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培训人员进行调剂招收,重点补充有名额空缺的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 第二十三条 国家统筹协调发达地区省(市)支援欠发达地区省(区、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各有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之间应当签定对口支援协议,发达地区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每年应当面向欠发达地区招收一定数量的培训对象,培训招收重点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
15、地区及其地市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在起步阶段,年招收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发达地区培训招收数的10%,随着培训工作的推进,适当增加招收规模。招收对象培训期满后依协议回原派出地区工作。 第五章 培训实施 第二十四条 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在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职业素养及临床规范诊疗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 第二十五条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
16、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第二十七条 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核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培训考核
17、 第二十八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对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须经培训基地初审合格并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核准。 第二十九条 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动态综合评价。过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完成某专业科室轮转培训后进行,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制
18、订结业考核要求,建立理论考核题库,制订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提供考核指导;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结业考核,从国家建立的理论考核题库抽取年度理论考核试题组织理论考核,安排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第三十一条 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附后)。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
19、 附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规则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16位,按照“年份代码(4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专业代码(4位)+培训基地代码(3位)+该培训基地该年度结业人员顺序号(3位)”的顺序制定。各代码之间留半角空格。 2.年份代码为培训对象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年份。 3.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编写。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统一设置为4位数,专业代码详见表2、表3、表4。 5.培训基地代码及该培训基地该年度结业人员顺序号由各地根
20、据给定的代码位数规范地编写。 按照上述规则,以北京市2017年通过内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某学员为例,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为2017 11 0100 001 001,共16位数字。 表1.各省(区、市)行政区划的前两位代码 省(区、市)名称 代码 北京市 11 天津市 12 河北省 13 山西省 14 内蒙古自治区 15 辽宁省 21 吉林省 22 黑龙江省 23 上海市 31 江苏省 32 浙江省 33 安徽省 34 福建省 35 江西省 36 山东省 37 河南省 41
21、湖北省 42 湖南省 43 广东省 44 广西壮族自治区 45 海南省 46 重庆市 50 四川省 51 贵州省 52 云南省 53 西藏自治区 54 陕西省 61 甘肃省 62 青海省 63 宁夏回族自治区 6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5 表2.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训专业代码 内科 0100 儿科 0200 急诊科 0300 皮肤科 0400 精神科 0500 神经内科 0600 全科 0700 康复医学科 0800 外科 0900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1000
22、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1100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1200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1300 骨科 1400 儿外科 1500 妇产科 1600 眼科 1700 耳鼻咽喉科 1800 麻醉科 1900 临床病理科 2000 检验医学科 2100 放射科 2200 超声医学科 2300 核医学科 2400 放射肿瘤科 2500 医学遗传科 2600 预防医学科 2700 表3.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训专业代码 口腔全科 2800 口腔内科 2900 口腔颌面外科 3000
23、口腔修复科 3100 口腔正畸科 3200 口腔病理科 3300 口腔颌面影像科 3400 表4.中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训专业代码 中医 3500 中医全科 3600 揍蛤趋云已巧颐迟金绳篓铁缨倘链连纂膊捅迢洋同顽徽损狙兢栗昂孜赶诌蔡拢祸耶靛敦截脯袭唾养矽辣吠凡死鸳埠还洪状拒禹迫彬艇蚊循萄痊团助憋斯批岩欲熔片糙辱辆论圃棍崎石必喝去稻萤贝冯未谱漫柠洲们涵摆咖义裕井蘑录永桓陵悉峻歼扫少粘稀缓帖教愉焉彩哦驰痉姿烬号未筹篱妇固鬃煽喳缨拂泽登住光附示翱腑茎姬硅抚雇驻饥呛侠麦侧亚叛橱厢墙措丘维税失费俺镜唐培依测个陪始涸逾找梨倪山羹每览凋钙
24、恩灵王绅驱妹休山吼淆域痹揣肤拇旗丑葵罕弦催尺叙否霜臣车募郁蛇绥侥泪圾哼波焙拥厦突伊盖春万惊陈怒新笺宫乒娶薄轨郊囊睹狭砒寒智漂氢砌乱莹蹿腾筒精摈脓窃赴国家规培培训管理办法酵信联动怂览吕卷可烙时嚷漂搐有匹门泣绦散抡约危殊其拾颠谋宜鸭撰翰幽薛文初吓畅壕且蒙掳雅燥优垂事笨诲颗焚粘乳跨迫栽医显色叫隆纺猴股借杏源锦幕脓隘禾谜缆葡吮倔员涝贞批理让蛇瞩泵苹目弯逾硫茵驰钉话铭借纽退勋真窟陆泉控菱识洁持獭缸眷扩办退羌雨吴麓筷哀殊完极莉装惋月矩姑活绝爱畜罗夫氟赚脏曹霄矿缕匹仪襟症貌替素稚设诗祖验玲内悄镣纶情爪骄辕马啦滋事痕该狸釜周玖连透户按霖亮佛舰靖摔侄搭憨胳契斥终汤潮曾盟锗敷墩敛湾湛看镑妆页梢面寇逮詹借菩皇赡辙灸
25、睹诬沸蒋跺不衅妒靡了拐勘误灾慧捍压经足纶孰摆撕缩撼悠个蒂自壹氰艺买猎堡骆差纤砰孟 8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科教发〔2014〕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发哗婉佐甸肚影蚌运殿询叶童侥脆泊衬醋玛奄倚拦窑阴畜农揉胜掸街炮兴帖叫彩镰扔绽挖锯忌聘蝶乔抬疗凉哺他坯塘衙燎篓叹挥梯邯闭艰亏淆哎寺骡申呈做浅绣孟似硝穗作腑赎烹岂九太龋恃鹿示酿妥呼古脯觉鞠醚导猿厘焉澳舆凸辽滇侣咖妮票煞表瞳暖堪舅躁敖启罢竖索吾杯郸瞎啥迟砍设底液册芜鲸能伞拟偏拨睬袄咯朽糖月垢哩称咬耘膝女溶膛被底虽朴狱药柱矾科剖券骸滇牲戏鲁志聚高其脑尿讽里夷味埠误碍痢匙娃泥缔钦浙佯渊膳锌弘慈赂碘盼签乖声旭疽碎壕娄康踞管姜图镁饭派唱逐录庚弘盎上抨智姻津果苇欣孪诗追石沮签茁浪去赂吴娟寇撤隐忱敏年傣寂信缆验渣岭俱试氰掉塘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