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工程工作流程精品文档市政工程工作流程 一、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局工程技术处负责牵头参与前期工作,并负责接收项目前期资料。(一)工程技术处牵头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等工作;(二)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工程技术处接收项目前期资料,并于1日内将初步设计图纸及批复交综合计划处,综合计划处进行监理招标和征地拆迁、行政许可办理工作。二、征地、拆迁行政许可办理阶段行政许可办理和征地、拆迁阶段由综合计划处负责(一)配合规划局根据设计红线划定规划拆迁、规划用地红线图;(二)申报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申报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规划用地联系函、测量联系单、规划拆迁通知书;(三)办理拆迁许可,
2、将规划拆迁红线图交辖区政府,督促辖区完成拆迁;(四)根据建筑测量定线工作联系单、规划用地红线图,委托测绘,配合辖区政府、国土部门、测绘部门现场确定地界和地类,办理征用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墨线图;(五)配合国土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联系函回执和征用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墨线图。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完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与辖区签订征用集体土地协议及附属物补偿协议;签订国有土地收回协议及土地证变更;(七)到社保部门办理被征地农民统筹生活基本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八)配合国土局办理土地报批及国有土地权证;(九)配合辖区政府现场移交用地边线丈量青苗,移交施工场地。三、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
3、计阶段由工程技术处负责。(一)工程技术处在接收初步设计及批复后3日内,按照初步设计及批复安排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二)工程技术处牵头,项目管理处参加配合项目管线综合设计;(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3日内,工程技术处牵头组织局综合计划处、项目管理处及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进行初步审查。原则上,初步审查一般项目在3日内完成,大型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在5日内完成;(四)工程技术处在施工图初步审查后2日内将审查意见反馈到建委、发改委、设计等单位,督促进行施工图完善设计;(五)工程技术处委托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六)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工程技术处1日内将施工图及审查意见和审查合格书交综合计划处、项目管
4、理处。四、工程招标阶段监理、施工招标由局综合计划处牵头负责。(一)监理招标1、根据初步设计及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监理招标;2、招标完成且公示期满后,综合计划处接收招标投标中心提供的完整的招标资料,招标投标中心与重点局共同发中标通知书;3、综合计划处2日内将完整的招标资料、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送项目管理处。(二)施工招标1、施工图经综合计划处核验齐全后1日内,综合计划处填报招标项目的项目申请登记表,并向市招管办提供该项目施工图、地质报告等有关资料;2、招标投标中心3日内根据施工图内容编制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经局综合计划处、项目管理处审查后1日内发布;3、局综合计划处、工
5、程技术处、项目管理处、设计单位参加招标投标中心组织召开的标前会议,确定招标需求,进行施工图清单编制交底,3日内确定招标文件;4、招标完成且公示期满后1日内,综合计划处接收招标投标中心完整的招标资料,招标投标中心与重点局共同发中标通知书;5、综合计划处2日内将完整的招标资料、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交项目管理处。五、工程建设管理阶段工程建设管理阶段由项目管理处负责(一)开工前准备工作1、监理合同签订: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完成并收管项目总监证书;2、施工合同签订:在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完成并收管项目经理(副经理)证书;并报材料需求总量,及月度需求计划;3、施工图纸提供后15日
6、内完成开工预案;4、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7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5、工程开工前20日内完成开工准备,工地办公室等临时设施搭建,路灯、绿化等迁移交通组织方案及管杆线交底。(二)工程施工阶段1、开工后7日内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2、开工后15日内组织召开设计技术交底会、监理监督交底会;3、组织召开工程施工调度会;4、分月统计材料用量及下月材料需求计划;5、根据施工计划及时协调相关杆管线单位进场施工;6、质量阶段性验收;7、电力排管等土建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供电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并协调供电部门进行电气部分的施工;8、召开专项技术方案论证会;9、协
7、调审计部门跟踪审计;10、主体工程完成后,与交警、市容管理部门联系移交管理;11、工程完工后15日内完成竣工初验。(三)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1、 竣工初验15日内提交监理评估报告,联系质监站进行综合质量检查。检查后1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后10日内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2、 3日内办理完成竣工备案并报请建委组织工程移交。六、工程决算阶段(一)施工单位在竣工初验完成后10日内上报分项工程结算;(二)监理单位在20天内完成分项结算初审工作;(三)项目处在7日内完成结算初审工作,在3日内汇总送综合计划处;(四)综合计划处3日内汇总工程决算报审计局。七、工程审计阶段(一) 局综计处牵头局相关处室配合市审计局原则上30日60日内完成决算审计;(二)局财务处牵头局相关处室配合市审计局原则上30日内完成财务决算。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