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铺货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排插系列产品在_(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合同期满可续签,不续签者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者应包装完好原数归还铺货产品,不能归还或包装损坏者则按原批发价结算。 4、原则上甲方在同一电子城或同一街道只安排铺货一家,乙方在6个月内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业务额,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区域开发其他客户安排铺货。
2、5、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0 年_月_日止,合同签约地为,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 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盖章):签约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 甲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电挂:_ 传真:_ 帐
3、号:_ 电子信箱:_ 乙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电挂: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 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
4、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
5、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
6、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 乙方委派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
7、,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
8、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
9、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 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_、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 帐户号:_。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 其他
10、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
11、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
12、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年。 合同期满前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
13、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一方变更
14、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
15、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
16、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
17、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
18、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XX年8月31日前将位于东圃路36号之一的店铺(面积为8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
19、合同 ,租期到XX年7月31日止,月租为15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XX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
20、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1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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