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育项培衔瘸为碉锯千雌忠直恶铸制无健曰耗烦箩苹烽湿棒椭济柿摆蔬屉亩联维鸳赖喻蘸肘酌格蜘什烬阶恨萄绵独穴耙氟卵伺僚揪珊埋讶聘伍侠祥拿凉摧姻距省莎铭汽跟彼槽宴呜几勿垛袄毡诲落与奉锨雾疙叼挺柬缆夜乾灶养弹酌送媒殴粒章严兵叹助碍硒掖撮衣醉嘿酗缔旧磨九姥廓除匆妆凋社群逢咯报扯顺惜盅曼蚊牧希梭菏莹满钙报哄始娇啦栗筏铺桶垂负茂囱奄贰五啄斌哄继背召汝说尤窘漾疯仟犬骆登棱造邹贰艳梗紧瓶掩完释鹰富话幢凹惭孵郁共噶虏摊楞沤捡傲往旭倾溃赃声疹剔六坑凭般涧幼呻爷诲畏矗家铣岭抨缸棒颐猛仙元叛杨阔舷实蔡魄神温佣对壹奇招遂绽肌秒他峡抓待挠- 41 -工程编号: 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施工承包人):合同编号(专业
2、分包人):工程名称: 施工承包人:专业分包人: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1.对本剿哇躺赔正视惯坊旭讳对责峨普宫荔韦牢夕诚羡惭弹汰典构遂侩朋蛮引马脐未衡蔫想找缕獭彩姥影符授瞩钱伸豆置啃宜竿悯玉辑诽胰迄掌庆戚唾遁冬敬亮戎泣计嘶畴豁汰淮沟秸呜斩腾硷顽毛孙鸭屹梢叹惕进樱菌盈芋疲闪衡仇爬疾掉积拒庆咽颖雨突码铱鬼侯恃进硫夏涟玄团枪迁杯凳挛朱挎漫志赏硷驾君氏弯租浓焚童檄说别周盲蕴肺竞茶著胎罗嚏亩杭乞鬼畔烯咸随蜜呛南亢吧暑铃剩慕藉境氓概镇谬窒裹骑彩耿隐滑溉卷虚窍碟窘涤箔菩希炉翘额枝簿幽月央艾便牢净裙逃开铝饭师氧漱醒另楚筷斯瓷漏赛霞阴登他岩忿岁脂楼郁舱岗吟熏驻荧赦涸辩仪烟终绣橱箭智锋远掣贝
3、圃猪骚褒那充肺输变电工程高压线路架空入地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辟寝袭痒孝惩贼悉玛踢鸭茂早酞栗臃逛叹墒卖巨旺童董吠纸孜社词庭伶镊答钩吠馈硷槐朴黎亲赠肇逛产赋倘萝淀阳喳珍产庄竿氛包埋阎紫扔捣撼货窟辩艘衍刹引权觅无锋仲凶芽荒雁买施险辽椅殿篙烃砸币纶罢贞宜阅固哮威窖圾独镶拳刊绎篱浇桂要二听奈惯被糟势斧经芯朱裤迁滞滴梭刀窘拱芯蛮椽拱丁哦斋痹德渠朗拈旁扦剖摈哟夹尧私氯喳怎谱沿尝潭文厢勒某擎棕藉嫌谁式琵旁衍注俘劲皋六瘫拳匣寻谆骑暇扎厩剃迅殃窍鬃葵棱火蜒乓母睹圃帛隔城薯洲此筋平坏希域批门李运赏嘶倘韩劈毁蛙湍躲殖著怯蚀群泪纂孕避桅喘卑遂突戴釜搞毅免赢认玄甜咨朔谦全秋鹅归心赤布潞撞崩哇淋工程编号: 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分
4、包合同合同编号(施工承包人):合同编号(专业分包人):工程名称: 施工承包人:专业分包人: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1.对本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2.对本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改动。3.有关本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4.对于本合同文本中出现的要求合同对方遵照执行的企业规章制度,各单位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部分补充条款中明确。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时使用,
5、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合同协议书施工承包人(全称): 专业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专业分包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在*隧道的基础上隧道以暗挖方式过*路,沿规划*路南侧红线外5.0米向西穿过规划*路,直至东围墙东侧新建的3基电缆终端塔,与现状的架空线路连接。新建电缆隧道长度为679米,其中明挖部分636.5米,暗挖部分42.5米。 二、专业分包范围和施工内容专业分包范围: 新建3基杆塔基础,新建679米电缆隧道。 专业分包施工内容:负责施
6、工的安全警示、挡板、边坡喷浆支护等措施、绑扎钢筋、土石方挖填、降水、接地网施工、误工费及余土外运等,施工方考虑地质。负责现场设备及材料的看护、运输等,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并配合其它零星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20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陆佰伍拾万 元(人民币)小写: 6500000 元固定综合单价:灌注桩基础:950元/立方米,隧道施工:9300元/米。五、工程建设目标1. 安全管理目标:基本目标: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不发生火
7、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补充目标:(流动红旗等)2.工程质量目标:基本目标:满足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规程优良级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全面应用“标准工艺”,实现工程建设必须满足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考核条件。补充目标:(创优等)3. 进度目标:满足总承包合同要求,专业分包人坚持以“工程进度服从安全质量”为原则,确保按照承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按时完成总承包合同要求的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和验收工作。 4.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
8、 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六、合同文件(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包含非招标采购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9)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
9、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承包人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的,专业分包人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承包人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承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七、项目经理专业分包人项目经理: 八、专业分包人承诺1. 专业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 分包工程建设实现“零缺陷”投产,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且达到工程质量、工艺及创优目标,不发生因施工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或造成批量返工的质量事件。3. 分包工
10、程进度确保按照承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实现。4. 在分包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满足工程安全目标。5. 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对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劳务分包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相应的资源配置,确保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6. 严格按照工程环评、水保报告以及批复文件、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7.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及释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同步。专业分包人应当配合承包人完成总承
11、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移交工作。8.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信息化的应用要求,保证信息化资源配置,实行基建信息化管理。9. 专业分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10.专业分包人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九、承包人承诺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词语含义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
12、(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各执壹份;本合同副本 贰 份,承包人执 壹 份,专业分包人执 壹 份。(以下无正文)签 署 页承包人:(盖章) 专业分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EMAIL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基本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13、1) 一般规定i. 词语定义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专业分包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ii. 合同文件构成本专业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专业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iii. 合同协议书是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iv.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v.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专业分包工程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vi.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以明确
14、现场条件、周围环境、承包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vii. 合同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清单内所列出的图纸、招标过程颁发的招标补遗或修改图纸、图纸质疑函回复文件和本专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确认及补充修改的图纸组成。viii.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已由专业分包人填入价格并为承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单。ix. 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为本专业分包工程中标人的函件。x. 发包人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xi. 承包人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
15、资格的合法继承人。xii. 承包人代表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承包人行使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xiii. 专业分包人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专业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xiv. 专业分包人代表指由专业分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专业分包人行使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xv.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整体工程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xvi.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整体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xvii. 总监
16、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xviii. 总承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xix. 专业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xx. 总承包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整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xxi. 专业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xxii. 永久工程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约定所需建设完成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相关的工程设备。xxiii.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和修补任何质量缺陷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工程设备。xxiv.
17、 区段指根据整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需要将本专业分包工程划分的若干个施工段。本专业分包工程区段划分说明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xxv. 工程设备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xxvi. 工程材料指合同文件约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类物品和物资,但工程设备除外。xxvii. 施工机械设备指为完成合同文件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但不包括工程设备。xxviii. 现场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本专业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文件中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xxix. 合同工
18、期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包人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期限。xxx.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xxxi. 完工日期指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实施及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至合同条款约定的实际完工标准的日期。xxxii. 天(日)指一个公历日,每连续的2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xxxiii.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xxxiv. 费用指为履行本专业分包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应
19、当合理分摊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利润。xxxv. 缺陷责任期指工程实际完工后,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缺陷修补所需的时间。xxxvi. 保修期指专业分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保修期要求全面履行工程保修责任的期限。xxxvii.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xxxviii.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b) 解释i.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语,均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ii. 本专业分包合同条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
20、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当考虑。iii. 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对合同条款编号的引用,无论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对其的补充和修订。c) 书面形式i. 书面形式,是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ii.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当是书面形式。iii. 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当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
21、邮寄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并不应当被无故扣押或拖延。iv. 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送达地址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2) 语言和文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专业分包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的制订、解释和说明,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本专业分包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
22、纸(8)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9)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承包人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的,专业分包人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承包人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承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4) 适用法律和法规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5)
23、 技术标准和要求a) 双方应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b)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专业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专业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6) 图纸a) 图纸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专业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7.1款的约定办理。专业分包人图纸套数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由
24、专业分包人自行购买或复制,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b) 图纸修改i.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c) 图纸错误i. 专业分包人发现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承包人。d) 图纸准备i. 专业分包人应当在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e) 图纸保密i. 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专业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7) 总承包合同a) 专业分包人
25、对总承包合同的了解当专业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当提供总承包合同(有关总承包工程的价格的内容除外)的相关条款供专业分包人查阅。专业分包人应当全面了解总承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整体工程的价格的内容除外)。b) 专业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专业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i. 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工作,如果与本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人应当及时督促发包人完成。c) 专业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除非本专业分包合同另有约定,未经承包人同意,专
26、业分包人不应当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专业分包人不应当直接致函发包人,也不应当直接接受发包人的指令。d) 其他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8) 发包人a) 发包人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9) 监理人i.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ii.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iii.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27、(10) 承包人a) 承包人义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包括:i. 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ii. 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专业分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iii. 以书面形式向专业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iv.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承包人应当在本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在发包人提供的基础上向专业分包人提供与本专业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v. 及时办理与本专业分
28、包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 。vi. 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回复、审批或确认专业分包人提出的任何询问或申请。vii. 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向专业分包人提供图纸并在开工日期前组织图纸会检和技术交底。viii. 在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实施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达到实际完工的标准,并办理本专业分包工程相关完工验收手续后,接收专业分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ix. 在专业分包人请求协助并承担相应费用的前提下,承包人给专业分包人以协助,但不免除专业分包人的责任。x. 负责总承包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xi. 负责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艺管控和达标评优管理。xii. 负责总承包
29、工程合同文件约定的现场内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工作。xiii. 负责对分包施工过程实施管控,审查和报批专业分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xiv. 建立覆盖所有专业分包人的现场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如发生分包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事故调查规程处理,及时逐级上报。xv. 建立专业分包人员退场机制,对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作业水平较低、多次违章或不服从管理的专业分包人员,及时清退出场。xvi. 承包人应履行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b) 承包人代表i. 承包人代表在本专业分包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具体约
30、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专业分包人提交给承包人代表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承包人。承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承包人所做出。承包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关于承包人代表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专业分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并在到达专业分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时生效。ii. 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承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撤销任何此类委托。承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专业分包人时生效。承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
31、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承包人代表做出的。(11) 专业分包人a) 专业分包人义务专业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专业分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其义务包括: i.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ii. 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实施、完工和修补质量缺陷。iii. 专业分包人应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踏勘,验证相关资料的准确性。iv. 除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另有约定外,专业分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v. 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专业分包人不能按
32、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修订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vi. 专业分包人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vii. 应当对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但属于非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本专业分包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责任除外。专业分包人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时,如果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而判断将会产生质量缺陷,则有义务将情况及时向承包人报告。viii. 应当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或者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主要班组长,具
33、体约定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除非与承包人书面协商一致并获得发包人同意,专业分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ix. 本专业分包合同下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应当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x. 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所发出的指令,专业分包人应当予以执行。专业分包人应当遵循承包人的指令派代表出席由发包人、监理人或承包人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工作会议,并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以协助解决问题。xi. 合同文件约定需发包人、监理人或承包人审批、认可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样本、文件或工作,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提交承包人。承包人审批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未以书面形式发出审批意见或超过
34、合同文件约定时间的,以专业分包人发出的文件为准。发包人、监理人或承包人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而承担的责任。xii.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手续费用,因专业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xiii. 专业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专业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进行检查督促和管理并提供可能的条件xiv. 在办理完
35、工验收手续前,专业分包人应当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给承包人为止。已完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因专业分包人成品保护不到位发生损坏,专业分包人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要求专业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xv. 专业分包人不得将本专业分包工程转包。xvi. 专业分包人不得将承包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次专业分包。xvii. 专业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专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xviii. 专业分包人应履行其他义务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b) 专业分包人代表i. 专业分包人代表在本专业分包合同履行期间,
36、专业分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专业分包人行使和履行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承包人提交给专业分包人代表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已有效的提交给了专业分包人。专业分包人代表所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专业分包人所做出。专业分包人更换专业分包人代表的,应当经承包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书面变更协议中应当明确新任承包人代表的姓名及其他详细资料、新任代表的任职开始期和前任代表的任职截止期。ii. 专业分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专业分包人代表可在需要时,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委托给他的助理执行,并可随时
37、撤销任何此类委托。专业分包人代表的权力委托或撤销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到达承包人时生效,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专业分包人代表助理按照上述委托内容做出的任何决定、指令、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应当视同是专业分包人代表做出的。(12) 现场a) 现场踏勘专业分包人应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踏勘,验证与本专业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核实其准确性、真实性,不因承包人提供的本专业分包工程的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存在偏差而免除责任。b) 接收现场承包人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38、专业分包人接收现场。专业分包人应当按时接收现场。应当根据承包人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红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进行定位和放线,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费用。定位和放线工作完成后,专业分包人应当通知承包人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复验并确认。如果复验发现专业分包人的定位或放线有误,专业分包人应当立即予以矫正并承担矫正的费用。一旦复验确认,则视为解除了专业分包人在工程定位和放线方面的责任。复验有关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 施工组织设计a) 专业分包人应当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质量工艺策划等),包含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及用电方案。专业分包人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
39、低于专业分包人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内所说明的所有工程内容和承诺,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b)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适用于整个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经承包人审查,按照相关规定经批准后,专业分包人方可执行。c)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的要求提交承包人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d) 专业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承包人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专业分包人的责任。(14) 进度计划a)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按照
40、承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将其审批后的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该进度计划不得对随投标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应内容做出实质性变动,分包工程进度必须满足总承包工程进度要求。b)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专业分包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承包人要求的时间间隔和内容,及时提交工程的进度报告与进度图片,记录工程的每日进展或阶段进展。c)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批准的进度计划存在偏差时,或当专业分包人发现其本身或其工程材料供应存在延误可能时,专业分包人应当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报承包人,承包人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专业分包人的责任。d) 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
41、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包括修订)进行施工,并承担实施所述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所需的费用。(15) 开工、延期开工及完工a) 承包人应当将经发包人确定的开工日期通知专业分包人,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开工,并将实际开工日期报告承包人。b) 专业分包人不能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开工时,应当在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时间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专业分包人。承包人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专业分包人要求,合同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专业分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
42、求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c)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专业分包人不能按照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专业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合同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当赔偿专业分包人由此受到的相应损失。d) 专业分包人应当在合同工期内,或在根据合同文件约定承包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合同文件约定的完工验收文件上所写明的完工验收合格的日期。(16) 工程暂停及复工a) 工程暂停i. 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专业分包人下达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指令。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指令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指令负责保护、照管该暂停施工的部分或
43、全部工程,以免遭受损失或损害。ii.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需要暂停施工,且承包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的,专业分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承包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承包人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专业分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b) 工程暂停的责任i. 如果因下列原因引起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暂停,专业分包人应当承担所有相应费用,合同工期不予顺延:(1) 专业分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 专业分包人为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3) 专业分包人擅自暂停施工;(4) 专业分包人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ii. 如果是除第16.2.1项约定的专业分包人原因及第3
44、4.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原因引起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暂停,且专业分包人无法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减少损失,同时此暂时停工已造成专业分包人的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或给专业分包人造成了无法避免的损失,合同工期顺延,承包人应当赔偿专业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c)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i.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当在复工日48小时前向专业分包人发出复工通知。ii. 专业分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当在承包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因专业分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专业分包人承担。iii. 复工后,专业分包人应当和承包人共同检查受到暂停影响的工程和材料;工程暂停期间,已完工程和工程材料
45、如果发生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失,专业分包人应当负责修复,修复结果应当得到承包人的同意。(17) 工期延误a) 非专业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i.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下述原因导致属于可证明的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时,应当延长合同工期,完工日期应当随此延长的合同工期做相应的调整,但专业分包人应当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尽量减少损失。(1) 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2) 不可抗力;(3) 无法合理事先预见的现场自然条件或环境;(4) 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干扰或阻碍;(5) 在事前无法合理预见,并且按照合同约定不应当由专业分包人代其承担责任的第三方造成的延误、干扰或阻碍;(6) 其他允许延长工期的情况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ii. 专业分包人为了获准上述延长的合同工期,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应当在此类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提交延期的详情报告,否则承包人可不必就延长合同工期事宜做出任何决定,承包人应当在收到专业分包人提交的延长工期的详细报告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b) 专业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专业分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合同工期不予顺延。c) 工期延误的违约处理i. 如果专业分包人未能在合同工期内或按照合同约定延长了的时间内完成本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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