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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管理纲要.doc

1、证书管理纲要 序号 证书名称 主要用途 获取方式 基本流程 报名/申报资格要求 报名/申报时间 考试/评审时间 使用期限 续注程序 备注 1 职称外语 高级职称评审 考试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 12月份 3月下旬 2 注册建筑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合格证~上报

2、注册 附后 报名: 2月份 申报: 随时 5月上旬 3年 3 监理工程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合格证~上报注册 附后 报名: 2月份 申报: 随时 5月下旬 3年 可注册在建筑企业,但无监理资格 4 注册安全工程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合格证~上报注册 附后 报名: 4月份 申报: 随时 9月份上旬 3年 5 一级建造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

3、合格证~上报注册 附后 报名: 5月份 申报: 每月 9月份上旬 3年 序号 证书名称 主要用途 获取方式 基本流程 报名/申报资格要求 报名/申报时间 考试/评审时间 使用期限 续注程序 备注 6 注册土木工程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合格证~上报注册 附后 报名: 6月份 申报: 每月 9月份下旬 3年 7 注册电气工程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合格证~上报注册 附后 报名: 6月份 申报:

4、每月 9月份下旬 3年 8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合格证~上报注册 附后 报名: 6月份 申报: 每月 9月份下旬 3年 9 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合格证~上报注册 附后 报名: 6月份 申报: 每月 9月份下旬 3年 10 造价工程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合格证~上报注册 附后 报名: 5月份 申报: 5月

5、份 10月份下旬 3年 11 二级建造师 资质、投标 考试、注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取得合格证~上报注册 附后 报名: 6月份 申报: 每月 10月份下旬 3年 12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 职称评审 考试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附后 3—12月份 3—12月份 中级三科目;高级四科目 序号 证书名称 主要用途 获取方式 基本流程 报名/申报资格要求 报名/申报时间 考试/评审时间 使用期限 续注程序 备注 13 三类人员 施工现场 考试、考核

6、现场报名付费~成绩合格上报考核 附后 报名:除春节和8月份外; 申报:2、5、8、11月份 除春节和8月份外 成绩2年,证书3年 14 施工现场岗位员 施工现场 考试 现场报名付费~领取准考证 专业报考条件仍按照建人教发[2007]223号文件执行 1、具有高中或非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姓年龄不超过50周岁。 报名: 7、9月 7月、9月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15 造价员 预算 考试 网上报名~

7、现场确认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附后 报名: 4月 6月 16 职称评审 企业资质晋升、投标 评审 资料上报评审 附后 高级: 7月份;初中级: 8月份 8—10月 17 经济师 企业资质晋升、投标 考试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附后 报名时间:5月 11月 注册建筑师资格获取程序 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下表规定申报: 专 业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建筑学学

8、士 3年 5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4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专科 3年制毕业 9年 2年制毕业 10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5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4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专科 3年制毕业 10年 2年制毕业 11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5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4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

9、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二级注册建筑师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下表规定申报: 专 业 学 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中 专 (不含职业中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4年制(含高中起点3年制)毕业 5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3年制(含高中起点2年制)毕业 7年 相近专业

10、4年制(含高中起点3年制)毕业 8年 相近专业 3年制(含高中起点2年制)毕业 10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3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相近专业 3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大 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

11、者相关业务3年(含)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4级以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3级以上项目(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者,可以申报考试。 注册程序 1、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2、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2、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3、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

13、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监理工程师资格获取程序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14、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一) 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二)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 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四) 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 注册程序 1、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15、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2、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

16、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3、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

17、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获取程序 报考条件 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

18、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19、  (七)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

20、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五)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3、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

21、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及时告知执业证和执业印章颁发机关;重新具备条件的,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申请重新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

22、 (四)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注册工程师资格获取程序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以上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见附表)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

23、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24、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二)1991

25、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四)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五)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六)1982年及以

26、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七)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以上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见附表)或相近专业(指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

27、木工程专业,下同,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设计

28、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位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

29、与航道工程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

30、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

31、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     一、符合以上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下同,见附表)或相近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下同,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

32、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三)

3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

34、察、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三、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

35、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36、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以上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下同,见附表)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

37、学与技术专业,下同,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

38、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位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

39、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

40、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

41、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符合以上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下同,见附表)或相近专业(下同,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

42、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

43、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

44、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

45、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2009年

46、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8年(注)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8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8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7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

47、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8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08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07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注:一、二级

48、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的“最迟毕业年限”应随“考试年度”顺延,例:2009年度一级结构工程师“结构工程”考试的最迟毕业年限为2008年,2010年度一级结构工程师“结构工程”考试的最迟毕业年限应为2009年,以此类推。 200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  业  名  称 学  历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 2007年 普通大专毕业 3年 2006年 成人大专毕业 4年 2005年 普通中专毕业 6年 2003年

49、成人中专毕业 7年 2002年 相近专业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 2005年 普通大专毕业 6年 2003年 成人大专毕业 7年 2002年 普通中专毕业 9年 2000年 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9年 不具备 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年   注册程序: 1、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

50、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2、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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