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镇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精品文档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乡(镇)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甲方(企业方):乙方(工会方):甲方首席代表及职务:乙方首席代表及职务: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改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乡(镇)实际情况,由乡(镇)工会联合会和乡(镇)工商业联合会分别代表职工方与企业方,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对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乡(镇)所有企业从业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具有同等法律
2、约束力;企业单独签订的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分配制度 企业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经营风险为主要依据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及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工资及职工福利的规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遵循同工同酬、注重知识与技能、多劳多得、合法合规的原则,使工资与责任、利益、风险挂钩。精品文档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企业制定、调整、实施涉及工资分配制度等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方案,应听取工会意见。制定、调整涉及工资分配制度等职工权益的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四条
3、 工资支付办法 1、企业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优先支付的原则,在每月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职工上个月的月工资,不得克扣和拖欠。2、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当月实发工资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后,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 80%。3、试用期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4、企业依据规章制度对违纪职工实行经济处罚时,其每月工资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 70%。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 经过双方协商,乡(镇)2012 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
4、元/月。企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第六条 工资增长机制 企业以本合同规定标准为底线,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内黄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综合考虑内黄县城镇居民物价消费指数,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精品文档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本区域所辖各企业 2012 年度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或:根据本乡(镇)2011 年各企业经济效益实际,双方协商 2012 年度员工工资标准维持 2011 年的水平。)第七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
5、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2、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障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3、由于每年的设备检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休息休假日期间的加班加点安排,员工应服从安排。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 1 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
6、时制的企业除外。第八条 加班、加点工资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所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精品文档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职工月加班、加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同岗位月平均基本工资。第九条 在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方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企业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怀孕 28 周以上的女职工,经用人单位批准
7、,可请假休息,休息期间的工资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第十条 职工保险 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并按规定提取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一条 职工福利 企业根据各自实际可选择性的为职工免费提供工作餐、工作服、住宿和其它福利。第十二条 劳动保护 1、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做好特殊工种和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事故的发生。2、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3、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
8、规程。4、企业应当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精品文档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5、企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并承担全部费用。企业应采取措施为职工安排传染病、流行病、职业病、工伤等的预防和治疗。第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或安阳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等情况的变化和发展,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部分修改变更。第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职工违反了企业的有关制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五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
9、提前终止合同: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2、合同双方发生重大分歧,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前 60 日内,双方按规定重新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合同。第十七条 本合同与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 7 日内,由乡(镇)联合会负责报送至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 15 日内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行生效。精品文档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覆盖企业、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企业(章):工会(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覆盖企业名单)二次协商附件:(经单个企业职工大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