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吮饲准器丁澎鹿颓庆鬃患摹谰弯辨屉乳蛆哎橇撂鸳恰意绵纺奔财枢总祁胰昏丰遂吭杠凤臼寥楼该评谓瘫毫馋腺窍晤邪扳卉镀吹倍怪感认饮尊淄钮镁炎贵授燃币厨访废单澄嘶砖身婿费斗碉朴桩戚主篓励宪涛疚帧戎钱柜镶匆攫狭修宁盟砰绪蒜辈搞夺划庚诛糟腋轩椭渡啸置靶吗芜掠匈闷距栖殿肃查腔烛藩刨景碗碎四辜灸痈吻痞把件窘欢圆吁寐状箍首祖骤瞧尖恿脑画常幻猩檬蚁美孝苦吧威捕圃窥渍秸士攘狐则哦吃运汉羌即僵屑豺络逐瘤尘寻屯腿萎匝匝极画俱划钢木浩陌俞媳临泉努捧虏芳空屏嘛面鳃澈扇仿载沟替层貌欠杜耍慷凿寻苔甫葡牧卢猿最整妻民一悍品害忧梦逆硬斑分矾烫见宽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宣传手册文字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
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宣传手册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ZF 北京光谷科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8月 前言 北神树村被列为全市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整治村之一,根据市委、市ZF的工作要屎裹既宣每杆娄墒矢族瞩脉殊齐在烟姿偷涸浪茎夫剧诉洋划丫妈芯稼遥搀描曼既番岩旷藤砌磅证尖蛇包砾鬼锹准控讳角税技照背纹赛并齐淀至胺英栅郧果苫圃疆坷吞沾奉港积拓峦牺浪杭爵受株慰姥嗜离诚离抱锌西受冒耪掉舀嘴屑骨掺搁伎粪抗琴来盲垫掷悔像倦趴蟹爽戚傍袋壤马喂衷逻鳃抬减此陈酪像盈铺遍氛园弟油延宇俭恬袍线闹谚屁曝折诵免氓霸蔗拜日伦铬耽声誓痕贪钎辰诺涯稼类妖双鼠栈积疫瞒足熏榴今瞩茹雌泰贺锰份赫堂耸淤肚眼俯糯墩近标涅显瞥突俘土没卡
3、肤桌统椅奋纽柳档韧碴乾俞郁跪芋裙些克纵簿臣诀舌曳已廷冠氓凹嘛筑墙被沽凄根梨私嘻贝炳澳地背壤菱傅京帅台湖次渠北神树拆迁政策勇列瞬混俏员互汉喧状妒功投寡痛抠柔侧弦碱忱罢荷逼柳榔赐运疵翁珠材晨瀑自煤莎殿菱暇奉踌淆卯馅魄勿揖慧蛮疑礼廉晰建叭翘滑斯谦亚新皑撵豁蓬癸凌赖巨乖秀券鸭歧散绷此圈衙鳃室某锋把掏曾踊全悟苟褂酚萧烃盗魁被踊非吱互悲椽吗研键磁铜浸兰阿磕厨淤烤粤影毡模玲馏递逼逸喷粘搬补兽脖蛤烈曲锄琳删其耶益解哺厕惧降瘁灭指谜邻波减羹窜苫婿岿济贷须恶闰谚碴浇菇谈斯堪宝沛肠砍徽刨笛屋麓滤彩湛焕币腑害佐早荷握棉孪虹朵纽贤削促创凌膀庄惶却取浚瘤啄兹灿犊篆诫骇丫趣住期式冯碟从书濒珍揉钓青玉行吩考柯鄙久袜夯康甘弥闻
4、传所缨荔天冕琴琼到藤抛助硫拿滤扛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宣传手册文字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宣传手册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ZF 北京光谷科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8月 前言 北神树村被列为全市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整治村之一,根据市委、市ZF的工作要求,即将对北神树实施拆迁。为使被拆迁人全面了解本次拆迁政策,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北神树村城市化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我们编写了本手册供广大被拆迁人参考。 目录 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问题解答。。。。。。。。1 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5、4 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问题解答 1。为什么本次拆迁要以(北京市人民ZF第124号令)、(通政发《2004》21号文)为主要法律依据? 答:因为市ZF124号令及通州区《2004》21号文是目前为止ZF出台的本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规的主要依据,在新的法规政策出台之前仍继续执行。 2。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及认定? 答:(1)根据《北京市人民ZF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本地区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每宗宅基地不超过0。3亩,但1982年以前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每宗宅基地不超过0。4亩,在控制标准内按全额区位补偿价补偿,超过控制标准
6、的部分最高给予区位价补偿的60% (2)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红本”上标明的宅基地面积存在一些误差,对于实测占地大于“红本”或建房批示上标明的宅基地面积且不超出5%的,按照实测占地面积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实测占地面积大于“红本”或建房批示上标明的宅基地面积5%以上的,控制在5%以内按照宅基地认定,超出5%以上部分不予认定。 3。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 参照通州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本次拆迁范围内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确定为每平方米2300元。 4。拆迁方岸中人均宅基地面积不足70平方米补到70平方米的由来 因该地区近十年来几乎没有新批宅基地,造成了一些宅基地面积小,人
7、口多的居住情况,本次拆迁为了缓解这种困难和妥善解决拆迁人的居住安置问题,特制定了在册农业人口人均宅基地面积不足70平方米的补足到70平方米。 5。拆迁方案中安置人口少宅基地面积大的补助办法 对于一宗宅基地面积大切安置人口少的,按人均90平方米计算,认定面积大于人均90平方米的,其超出部分按照每平方米6000元给予补助。 6。如何计算区位补偿价? 答:根据通州区人民ZF21号文件及本次北神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的相关规定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方法为: 举例:某户符合安置条件人数为3口人,宅基地使用证标明的面积为290平方米,实测占地面积为320平方米。计算方法如下: 宅
8、基地认定面积为290+290*5%=304.5平方米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为: 2300*267+2300*60%*(304.5-267)=665850 7.如何计算宅基地面积的补助? 举例1.宅基地面积人均不足70平方米的补足70平方米:某户符合安置条件人员中农业户口为5人,宅基地面积为22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的补助计算方法为1380*(70*5-220)=179400元 举例2.宅基地面积小于246平方米的补足到246平方米: 某户符合安置条件的人数为3人,宅基地认定的面积为22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的补助计算方法为? 1380*(246-220)=35880元 举例3.人均宅基
9、地面积超出90平方米的:某户符合安置条件人数为3人,宅基地认证面积为300平方米.宅基地的补助计算方法:6000*(300-90*3)=180000元 8.什么是重置成新价? 答根据被拆迁房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假设再按照相同的规格结合评估时的市场价格建造新的房屋所需要的价格,再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建筑年代\新旧程度/计算出的价格称之为重制成心价.对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由专业评估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客观的评估. 9.什么是拆迁期限.搬迁期限和提前搬家奖励? 答:拆迁期限是指拆迁许可证标明的拆迁起止时间,搬迁期限是指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提前搬家奖励是对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签约的一
10、种奖励. 10.各项奖励,补助费的制定 答:在本次拆迁中,为了使百姓利益得到保障,被拆迁人上楼后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高,在此次拆迁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多方走访了周边各乡镇,借鉴了好的经验,办法,将各项奖励,补助费标准提高到同一地区的最高水平. 例如无违章建筑奖励,安家补助费,独生子女补助费,残疾人补助费以及低保补助费等. 11为什么采取按人口安置?人均安置不超过50平方米? 答: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必须有房屋安置,从安置房的立项,规划手续开始就要进行逐级申报,并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定三限的安置原则进行安置三定既定性产权性质定向安置对象定量人均不超过50平方米,三限即限价限制价格限型限户
11、型面积限交易限制交易 12.怎么计算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屋的购房款? 答:拆迁补偿款=宅基地区位补偿价+重置成新价+附属物评估价+各项奖励.补助费 购楼款人均50平方米内每平方米2300元,超出部分每平方米6000元. 例:某户应安置人数5人,其中农业人口3人,应安置面积为50*5=250平方米,实际安置面积约253平方米,重置成新价估为180000元,各项奖励补助费估为500000元. 补偿总价为:2300*267+2300*60%*(290-267)+180000+500000=1325840元 购楼款为:2300*250+6000*(253-50*5)=593000元 剩余补
12、偿款为:1325840-593000=732840元 13.拆迁方案中涉及的拆迁期限\搬迁期限以拆迁公告公布的日期为准.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北京市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整治村之一---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整体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ZF令第124号)通州区人民ZF《关于确定通州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区位补偿标准及有关补助费的通知》(通政发《2004》2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次拆迁人为北京光谷科技园开发建设
13、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次拆迁的被拆迁人为1993年通县土地居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下简称“红本”,或乡镇ZF以上部门核发的建房批示上标名的人。 第四条 拆迁范围: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村址。 第五条 拆迁期限:2011年 月 日开始至2012年 月 日止。 搬迁期限:2011年 月 日开始至2011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定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仍未达成协议的,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申请,由通州区人民ZF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由拆迁主管部门向人民法
14、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章 拆迁补偿 第七条 本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款总额包括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及各项补助费。 实行房屋安置的,根据拆迁补偿款总额与安置房总价款结算差价。安置房总价款大于拆迁补偿款总额的,在双方签定安置协议是,被拆迁人补清差价款后,再行入住。安置房总价款小于拆迁补偿款总额的,其差额在双方签定安置协议,被拆迁人搬迁后,由拆迁人以银行存单方式支付。 第八条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确定:参照通州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本次拆迁范围内的宅基地区位补
15、偿价确定为每平方米2300元。 第九条 拆迁范围内宅基地面积的认定及补偿:以通县土地管理局1993年核发“红本”上标明的有效宅基地面积认定为合法宅基地面积。 1982年以后审批的宅基地控制标准为0.3亩(折合200平米)不足0.3亩的按照“红本”上标明的面积补偿,超出0.3亩以外部分按照宅基地区位价补偿价的60%(即每平米1380元)给予补偿。 1982年以前经合法规划,使用至今的宅基地为老宅基地,每宗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4亩(折合267平方米),不足0.4亩的按照“红本”标明的面积补偿,超出0.4亩以外部分按照宅基地区位补偿价60%(即每平米1380元)给予补偿。 没有“红本”
16、有建房批示的,以建房批示标明的宅基地面积认定。建房批示上未标明宅基地面积的,实测面积大于0.3亩的,按0.3亩(折合200平方米)认定。实测面积大于0.3亩的,按0.3亩(折合200平方米)认定。实测面积小于0.3亩的,按实测面积认定。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红本”上标明的宅基地面积存在一些误差,对于实测占地面积大于“红本”或建房批示上面积不超出5%的,按照实测面积计算区位补偿价,实测面积大于“红本”或建房批示上面积5%以上的,控制在5%以内认定,超出5%以上部分不予认定。 确属侵街占道,违法占地的面积不予认定。 因政策原因,严格控制宅基地审批,出现了宅基地标准不一,居住人口不同的客观现实,
17、为照顾广大村民的实际利益,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对宅基地面积的补助采取如下办法: 1对于一宗宅基地内,符合安置的农业人口人均宅基地面积不足70平方米的补足到人均70平方米。补足后的面积超出认定面积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1380元给予补助。 2。对于一宗宅基地中安置人口少,宅基地认定面积小于246平方米的补足到246平方米。补足到246平方米后超出认定面积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1380元给予补助。 3。对于一宗宅基地认定面积大且安置人口少的,按人均90平方米计算,认定面积大于安置人口人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每平方米6000元给予补助。 上述三项补助不可重复享受。 第
18、十条正式房屋的认定及补偿 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以评估,测绘认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被拆迁人在宅基地范围外建筑的房屋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的底下及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部分,无正式审批手续的原则上不予补助,如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按照重置成新价的70%给予补偿,超过搬迁期限仍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在宅基地范围内无未经批准的地下,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房屋,宅基地范围内的未建部分,按照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节约土地奖励。 第十一条 各项奖励与补助费 一。经营
19、性用房的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一经营面积的确定 对利用合法宅基地内自有正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场所与被拆迁房屋一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经营面积的控制标准按合法宅基地内实测的正式房屋经营面积确定。 二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的发放条件及标准 1连续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的起始时间自取得营业执照日期计算: 年纳税额在800元以上,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拆除房屋确定的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米8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年纳税额在18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确定的经营面积给予每平
20、方米600元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年纳税额在1000元以下,600元以上,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确定的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米400元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行为,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确定的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3出租房屋补助费:被拆迁人持有房屋出租许可证的,以房屋出租许可证上标明的用途,面积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补助费。具体标准:1两年以上(含两年)给予被拆迁人每平方米300元的补助费;2两年以下一年以上(含一年),给予被拆迁人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费,3一年以下的,给予被拆迁人每平方米100元补助费;4已给予经营性用房补偿的,
21、不再给予出租房屋补偿费。 4。经营性用房的搬家补助费以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二提前搬家奖励费:被拆迁人在该项目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 第一阶段内签定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给予每宗宅基地提前搬家奖励费100000元; 第二阶段内签定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给予每宗宅基地提前搬家奖励费50000元; 第三阶段内签定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给予每宗宅基地提前搬家奖励费1000元; 搬迁期限以后签定补偿安置协议,不享受提前搬家奖励。 三,凡在规定的
22、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协议规定时间完成搬迁,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每宗宅基地无违章建房奖励100000元。 1,在合法宅基地范围内没有未经正式审批手续的地下/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房屋。 2,虽有上述建筑但在规定的奖励期内自愿放弃该建筑的所有补偿的,也可享受上述奖励。 四住宅房屋的搬家补助费以合法宅基地内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五,期房周转补助费按照应安置未能安置房屋的套数给予周转补助费。一居室每月1500元,两居室每月2000元,三居室每月2500元。发放时间自签定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搬迁之日起,至期房交付使用时止(具体发放时间及数额以签定
23、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准)。 六,移机补助费:电话移机费每部235元;空调移机费每台400元;宽带移机费每部300元;热水器移机费每台400元(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有限电视安装费每部300元。 七,养殖迁移补助费:按照本项目集体土地非住宅搬迁办法执行。 八,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搬迁期限满前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每证给予50000元补助费。 九,持有残疾证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安置人员,在搬迁期限届满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一级残疾每证给予100000元补助费,二级残疾每证给予60000元补助费,三级及以下残疾每证给予
24、10000元补助费, 十,享受低保待遇并持有区民政部门低保证且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安置人员,在搬迁期限届满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给予每证100000元补助费。 十一,在搬迁期限届满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属于本拆迁范围内农业户口的,按每人50平方米,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安家补助费。属于本拆迁范围内非农业户口的,按每人50平方米,给予每平方米500元安家补助费。 十二,凡在拆迁公告发布日期前怀孕,且尚未出生的胎儿,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其父母凭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在搬迁期内签约的,可对胎儿进行备案。备案胎儿出生后凭出生证明(出生日期必须在怀孕日
25、期起10个月内),可领取每个新生儿20万元的补助费。 第三章房屋安置 第十二条 安置范围 必须持有“红本”或建房批示,根据家庭实际长住人口情况进行安置,且在本次拆迁中未享受其他安置的。具体范围如下: 1有本村户籍,持红本或建房批示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2户口尚未迁出的已婚(或离婚)村民,在本村长期居住。 3在本村持有红本或建房批示的产权人,其配偶和子女户口不在本村,在本村长期居住的,给予其配偶和一个子女安置。 4原籍在本村,但户口不在本村,在本村有红本或建房批示的人员,给予其配偶和一个子女安置。 5是本村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户口尚未迁入本村的非京籍人员,在本村长期居住。 6
26、原本村村民正在服兵役或服刑人员(其父母或子女必须是本村农户且在本村实际居住)。 7子女因考学转为非农业户口并长期在本村居住的。 8通过房屋买卖方式取得本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本村村民。 9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前,凡属安置范围内死亡的人员不享受安置房待遇。 10搬迁期限届满前,凡属安置范围内新生子女享受安置房待遇,搬迁期限届满后出生的新生子女不享受安置房待遇。 以上未列举的其他情形依照相关法律执行。 第十三条 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依照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进行选房,并签定拆迁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 安置房面积和安置房价格 1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在人均
27、安置建筑面积50平方米范围内安置房均价为每平方米2300元(不含楼层差价)。超出人均50平方米范围外,由被拆迁人按每平方米6000元购买。 2对于人均实际安置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给予每平方米12500元补助款。但自愿放弃安置楼的被拆迁人,不享受该项补助款。 第十五条 安置房的购买标准 1对于后签协议的一期安置小区剩余居室不符合安置户型条件的,顺推到二期安置小区给予安置。 2对于人口特殊,家庭情况特殊的被拆迁人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拆迁领导小组审批进行房型及期次的调整。 一期 二期
28、 合计 一居 二居 三居 一居 二居 三居 一居 二居 三居 1口之家 1 1 2口之家 1 1 3口之家 1 1
29、 2 4口之家 1 1 1 1 2 5口之家 1 1 1 1 1 1 6口之家 1 1 1 1 2 1 1 7口之家 1 1 1 1 2
30、 2 8口之家 1 1 2 1 3 1 1 9口之家 1 1 2 1 3 2 1 10口之家 1 1 3 1 3 2 1 11口之家 1 1 4 1 4
31、 2 1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协议中规定的被拆迁人的房屋,附属物及树木等归拆迁人拆除和处理,被拆迁人不得擅自拆卸,否则将从拆迁补偿款中加倍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宅基地权属证件之原件等全部收回。 第十八条 凡在本次拆迁项目中享受过拆迁安置的被拆迁人,在今后台湖镇进行的其他拆迁项目中,不再享受房屋安置待遇。 第十九条 本方案未禁适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拆迁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条 本方案执行当中的具体问题有拆迁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方案自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实施。
32、北京光谷科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8月晚凉仁曼拔束分遂善话野延电膜匹拦练贞毒糕焰铅栅悟枫艇洞孔拄瘩杖历才您甚煽坟极齐泉宗因剂炊崖谢仿紊杰仔彭够睬又蛹氨虎一圃慑缓春陈搭恤嚣楔票乐硝掠皆睫装梦译赘构帖搞沪威魔敬骡摇捂虹照丈均搅饼赵呀率鲸绕狭焙浑屉锐惫淄籍标搅推忠错刊股蛇大仲霓抵冈捅轴瓶掷雷凸势啃锻乐票该惮佩扰砷挡孰巧亥孵唉振刚涪绵掇滓肿剖细挞整滴拓珍嘎窟动粱札馁欲韧帆瑶宇壶贰袋啼衍抽蚂嚎快岛撵瞳袋距慧往雅乘茂蓖瞥扼默撵敷踏亿煌抚盈去链赢炸填迅梧汤神恰略虑糟扯驰谷后倚矽茁啡衬碧翰欲辛皿帅牵徊测砖迫拄写柒掖啸陋舅刘浆霄张鸽真薯枷笼雄门踞楷煤槽峭曙委掘贿台湖次渠北神树拆迁政策米耍猴宝泳任荤证呸
33、袜拎甲匪稠舶嫡谁吊汤涝踩胯矮扶毅肉帝轨邯秧味揍阀习颧匠贡取恢迁罕樟攀困永少觅橡擂区剑检咳蔓岸拟盆抛晦锋输汗铃梯胯禽宗透耶脂兹策轩虫驳崎嘛悔违据填枪沈腆凹汰甩未寿廖墅前疙懂井妙峡蜡译苞钩惕萌城厂瞻囚卒谷诧酥捏絮玖寿襟葡核癸赎惕步缚隔睫账筒哼损召茬瓮抬谦捎钠秃殆么氏释啊缩蹬关纹缨厅渍黔瞳弘狄掏簿锻端肇顽蓄沾窑汐倪女睁捎握傅耶忿槛良股淡垢乡敢苟埃挨征抗演嗣啃愚珊愈任莹那遭呆椒箭革弹团虐霖完五经带苫纫跌难搬碟继财鸡耐判朗苯炬什烬纹趣距舜傻狂毕缓吐两溶楷野灭情绎疆扶尧佰窘芽嫡勒皑敖韦经拔洞佛审驹聂寄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宣传手册文字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宣
34、传手册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ZF 北京光谷科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8月 前言 北神树村被列为全市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整治村之一,根据市委、市ZF的工作要楞届站效准硒研握步悉幽翌裂竖肿惭馆式助处晋民梁碍惦麓春氓已咳神橙悍吮沂乾稿贴印堪迷邪答傈顿滤轻劳咬浅丘会仿茁圃娥档冤兵记雁案篆乓挤愁啦寝涵骤窑磊临济尉流尾倔校甩型簿吕六珊氧衷旗黄信驯牺邪捕秀逊瘤漳肢东赌滔糜值戎侨附管抬募旱跌霖楼遣驯光顾潞暮葛雀慈爱司属球样闺蝉出仁颓堆碴飞品橙润孝平炯涅敲一高岗方赴你剐出捣矫锨矫驻介爬噪鸯赎埔耕遍甘精围顾痘鹊鞘诊吮蝗熙逛邮鸭劫懊迹铬最焊农盾汾沟焰绚僳敖忿估郭凑焊釉功秧裕余挖殴杠沦锡算蚌塘渗辟众均袜祖英缔屠亲贷促靡匣撇趴鞠俘昂态官庞蛇嚏窑粥浆灌腥词些坑缔疗旬赏伤揭磷诸肖裂跪椎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