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厂规章制度 精品文档 规 章 制 度 目 录 前 言 3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员工守则 3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4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第五章 人事制度 5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5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6 第四节 员工培训 7 第五节 人员调动 7 第六节 考勤(打卡规则及考勤管理) 7 第七节 请假规则 8 第八节 员工投诉规则 9 第九节 奖励制度 9 第十节 惩罚制度 9 第十一节 离职
2、制度 9 第十二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9 第十三节 奖惩处理程序 10 第十四节 厂服管理规定 10 第十五节 员工福利待遇 11 第十六节 优秀员工评比(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11 第六章 车间管理制度 11 第七章 质量管理政策 13 第一节 质量方针及目标: 13 第二节 产品质量标准: 13 第三节 品管组织人员编排: 13 第八章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14 第九章 装配车间制度 14 第一节 工作程序 14 第二节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15 第三节 基本要求 15 第十章 仓库管理制度 15
3、第十一章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16 第十二章 员工住宿管理细则 16 第十三章 消防制度 17 第十四章 附 则 17 前 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 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
4、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 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
5、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
6、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
7、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
8、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完之后下班提前两分钟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每周星期五或星期六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
9、九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即人民币30-300万元。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能有任
10、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薪金计算 第一条 薪金 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结构由基本工资、职位津贴、加班费、事假扣薪、绩效奖五部份组成。 第二条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即公司与员工认同之月薪。 第三条 加班费 员
11、工所配入职岗位为直接职/员工则享有加班费。(注:员工加班底薪按劳动法基本工资,QC/QA/仓管按基本工资+职位补贴。) 第四条 事假扣薪 事假扣薪为职员经批准请假后之扣款,扣款工时从当月总工时中扣除。 第五条 绩效奖 根据生产效益,生产达成率进行奖罚,每季评选优秀奖若干名,奖金按拟定方法进行。 薪资发放及福利 第六条 薪金发放 第七条 我厂于每月22日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 。 第八条 所有经批准离职的员工在办理好交接手续后,可以一次性结清工资。职员或特殊岗位(包括生产管理人员)需在离职后的下个月领取工资。 第九条 管理人员的工资每月22号发工资(如遇特殊情况者,时间另订)。
12、第十条 薪金福利 第十一条 员工为公司服务满 1年后,其工作年资津贴为每月100元(即第二年底薪加100元),最高津贴年限为3年,职工,管理人员服务满一年后,根据职位薪水封顶方式加薪10-15%。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四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
13、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五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六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七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八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九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
14、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质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特殊需要时不在此列。 第三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主管核定批准,由公司核准后,交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四条 新聘人员须经甄选考
15、核合格,并报总经理或经理审核后方可雇用。 第五条 员工应聘本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它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如实填写求职申请表,任何人不得虚报或随意更改,如日后发现有虚报者将给予开除处理。 第六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必须是本人真实有效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七条 应聘合格者,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持镇及或以上有效体检健康证明到我司报到,并按规定至行政人事部领取工衣、厂证、办理集宿手续等,公司有权拒绝接见迟到者, 第八条 应聘者必须年满18周岁,本厂不允许招聘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九条 所有新入职人员需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结果将在人
16、事行政部存档,凡参加两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将不被雇用。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 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1寸照片2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 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 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人员、各级职员,业务员试用期为二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 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并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
17、重新录用。 第六条 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附:试用条例 1、员工一旦开始工作,即表示接受公司提出的聘用条件及表示明白并自觉接受厂纪厂规的约束。 2、首七天为试用培训期,若在此期间辞职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不予支付工资。 3、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职工试用期为二个月,公司会根据表现及能力作适当提早或延迟转正。 4、试用期内如提出辞职者需提前 3天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如财务、开发部、业务部、维修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厂部批准后方为有效,提早辞职之日数工
18、资将被反扣以补偿公司损失。 5、试用期内由人政部进行有关工作态度、操守、安全、纪律、行为、意识、教育等培训。再由部门主管进行有关工种培训和实习指导。 6、员工及职工完成试用期后,人政部会进行厂规考核及表现评估,并由部门主管进行有关工种考核。表现不合格者或技能欠佳者,由所属部门决定延迟试用或结束试用或不获加薪处理。 7、试用期完结后,试用合格者可享有法定有薪假期及公司规定福利。 8、若于转正后提出辞职,需提早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经部门上司批准后再交厂部审批。实际辞职通知不足一个月将被反扣不足日之薪金,即辞即走者扣除半个月底薪。 9、员工进厂时需说明愿意作长期或短期加班与否,以便安排工
19、种。 10、凡试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予录用: 10.1使用假证或他人证件进厂。 10.2曾被我厂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 10.3曾于我厂离职未满 6个月。 10.4曾被人民法院判刑,确定或因案涉讼未决。 10.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公民。 10.6无法胜任工作。 10.7试用期间,违反工作规定且情节严重。 10.8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等,造成损失的。 10.9有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工厂及社会秩序。 10.10劳动法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三节 员工证件办理 厂证作为员工在本厂之身份证明,所有在职员工凭证
20、进入厂部、宿舍及饭堂。 第一条. 厂证由行政部办理,不得转借他人,违者罚款 50元。 第二条 如有遗失须即时向当值上司或保安报告,并以书面形式申请补办,每次费用 10元。 第三条 在厂职员工必须佩戴厂证,车间则佩戴于左襟上,正面向外。 第四条 厂证需重新办理者,应到行政部及时办理,每次补办费10元。 第五条 离职时厂证需交回行政部注销 第四节 员工培训 第一条 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上岗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 试用培训
21、期内的员工完成试用期后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 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条 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第六条 特殊岗位培训(开发工程师,维修工,工程师助理,国内业务员,外贸业务员,如在本厂不满18个月者辞职,需要缴纳培训费用300-10000元(视不同岗位培训时间来定)。 第五节 人员调动 第一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岗位调动或调动处理特殊性事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不服从者罚款一个月工资+职位补助+提成
22、各类奖金。 第二条 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工种或班组进行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 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四条 如亲戚在本厂严重违法乱纪,不遵守厂规给本厂造成经济损失者,相关亲戚要服从辞职或服从调离原来岗位,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六节 考勤 6.1 打卡规则 6.1.1员工必须自行指纹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6.1.2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由部门
23、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6.1.3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6.1.4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人事部收取的《个人指纹打卡记录专用机》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6.1.5指纹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需打卡,否则,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6.1.6各级管理人员应
24、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6.1.7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6.1.8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6.1.9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1.10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三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6.1
25、11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6.1.12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6.2 考勤管理 考勤记录是员工薪资计算的主要依据,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及用餐。需要交接部门的员工需提前 10分钟到位做好接班准备事务(包括班会)。 6.2.1异常考勤 6.2.1.1迟到:于规定上班时间迟到1秒钟或以上打卡者视为迟到。 6.2.1.2每月迟到累计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的,按迟到时间*3倍工时进行扣除,累计迟到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或迟到次数超过三次的,扣除半天工资。每月迟到累计10分钟以内且迟到次数未超过三次的予以口头警告,若后期再发生迟
26、到情形的则扣除半天工资,屡教不改者约定开除处理。 6.2.1.3早退: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 1分钟以上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与迟到相同。 6.2.1.4旷工: 无故不上班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缺勤者视为旷工。 6.2.1.5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将被扣除旷工当日工资3倍。 6.2.1.6连续旷工 3天或当月间断性旷工累计 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自离者扣发所有工薪及押金。 6.2.1.7签卡:如因忘记打卡需要签卡的一律到人事部登记方可视为正常出勤,每人每月签卡次数不 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若因指纹特殊原因打不上卡,需及时到人事部签到,否则按相应规定处理
27、 6.2.1.8所有人员均需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除特殊情况不加班者4次卡,加班者6次卡(含开发部),中午只允许在上下班前后20分钟内打卡。 6.2.1.9上班中途请假人员下班不打卡者一律不予签卡并按旷工处理。 6.2.2正常工作日 6.2.2.1一般情况下,需轮班的员工一个月转一次班,每月的盘点日为转班日。 6.2.2.2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依各部门当时实际上班时间而定。 6.2.2.3于正常情况下,车间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周六有时为培训,每周日为休息日。若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将每周的休息日与正常日对调。 6.2.2.4于正常情况下,职工(工程师、文员
28、每周工作5天,周一至周五8小时制,周六有时为培训,每周日为休息日。若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将每周的休息日与正常日对调。 6.2.2.5于正常情况下,员工、QA、QC,仓管员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每周六、周日为休息日。若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将每周的休息日与正常日对调。 第七节 请假规则 7.1法定假期 7.1.1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享受法定假期。即元旦,春节,清明,端午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具体放假时间以相关部门发布为准。 7.1.2法定假期为员工有薪假。已转正职员工享有该月之出勤津贴,未满试用期的职员工不享有此待遇。 7.1.3法定假期内出勤者,其出勤工资按基本工资3倍计
29、算。 7.1.4厂方因生产需要有权将法定假期日与正常上班日对调。 7.2 事假 7.2.1任何人员在上班期间请假,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相关程序(填写请假单签名并按手印),然后拿到部门主管签字,主管签字批示后由请假当事人交于人事存档,假期三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除特殊情况,一律不接受口头或电话请假) 7.2.2新员工在试用期内15天内,不准请假外出(特殊情况除外)。 7.2.3职员工请事假须扣除当月请假相应天数的工资。 7.2.4职员请事假期内不包括星期天。 7.3 病假 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书面请假的,第二天可补假(电话请假必须以手机信息方式发送
30、请假信息到部门主管或者人事处),必须持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补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历本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7.4 婚假/丧假 员工试用期合格后转正满一年后员工持有效证明,可享有3天婚假/丧假(直系亲属)。 7.5 产假 在厂工作满一年的所有女性员享有90天的产假。 第八节 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 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 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 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四条 对滥用职权、损
31、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舞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被举报人重罚,罚款金额20-10000元。 第五条 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第九节 奖励制度 9.1公司奖励项目 9.1.1年终奖(根据公司各部门任务标准完成情况发放) 9.1.2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在职满一年员工可享受) 9.1.3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9. 2 即时奖励范围: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给予现金奖励10元~500元之间,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采购部 1、在物料紧缺、
32、原材料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能提前完成采购任务,为公司解决困难,贡献突出的; 2、对公司采购业务方面的工作能提出合理化且有价值的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公司带来效益且被采纳的; 3、为维护公司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挽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经核实的; 4、为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作出突出贡献的; 5、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财务部: 1、核对销售合同:审核销售合同的单价与回款情况,有问题的合同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出色完成的奖励 2、应付账款核对情况:审核应付账款对账单时发现有问题单据及对账单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出色完
33、成的奖励 3、银行对账单的销账情况:发生收入与支出的往来必须及时销账在使用ERP系统后,每日的银行往来都必须 录入系统内,若几天输一次会影响账务处理,增加工作量。出色完成的奖励 4、办事处对账工作,在与办事处对账时销售单及调拨单、退货单等所有的事项均要有单据,报销单均要有报销原始凭证,无凭证的请写明原因、事项等且需要总经理签字。出色完成的奖励 5、科技公司外账交接情况,每月应按时交给外账公司进项、销项、报关单,并要做好详细的交接明细,出色完成的奖励 6、账务处理,每月应当及时完成公司的财务核算,帐本应当清洁有条理,并按公司要求计算出公司成本,出色完成的奖励 7、报销方面,认真审核员工
34、报销单据,发现不预报销的单据和报销单据金额有误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出色完成的奖励 开发部: 1、由于开发设计的合理,开发周期缩短,品质有较大改善时应给予奖励; 2、因设计优化了设计方案,提高了产品品质和降低了产品成本时,应给予奖励; 生产部: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具体细化:一. 提出的建议若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后确定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员工每人每次给予10元奖励。 二.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用但因公司现有的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实施的,员工每人每次给予20元奖励。三、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用且在车间推广实施的,员工每人每次给予50
35、元奖励。四、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若能显著提高公司的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或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等等,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合理化建议给予员工不低于150元的奖励。) 2、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3、拾金不昧者; 4、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5、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6、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并为他人楷模者; 7、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
36、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8、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9、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升职加薪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 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9. 3 获奖流程: 1、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事部提出申请,经人事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人事部发布奖励通知。(奖金将在下一个月的薪资中体现) 2、公司内统一
37、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事部向总经理统一上报,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十节 惩罚制度约定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1、口头警告 2、罚款 3、约定开除 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口头警告一次;一个月内被口头警告两次或在职期内被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的,可以予以留厂查看或予以开除处理: 1.1 伪造或假报出勤记录; 1.2 指纹打卡时插队,及其他违反打卡规定行为的; 1.3 上班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1.4 消极怠工或上班干私活的; 1.5 随地吐
38、痰或乱丢垃圾,或其他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 1.6 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 1.7 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私客或盗打长途电话的; 1.8 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9 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参观的; 1.10 未经许可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11 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报或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12 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13 对公司同事、领导、客户态度恶劣或使用侮辱性语言的; 1.14 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造成公司利益或潜在利益受损的; 1.15 违反公司物品及货物出厂规定; 1.16 损坏公司公物,或造
39、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1.17 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有公司明令禁止或有明显禁止标志行为,但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1.1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或不完成上司布置的工作任务; 1.19 违反公司规定,疏忽大意或不履行职责; 1.20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情形的。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处罚1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罚款两次或在职期内被罚款三次以上的,可以予以留厂查看或予以开除处理: 2.1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 2.2 工作及公共场所喧哗闹事,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但情节较轻的; 2.3 上班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游戏的;
40、2.4 将公司内部的文件、账本给公司以外的人阅读或复印的; 2.5 私自换宿舍或留宿外人的; 2.6 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煤气炉的; 2.7 在工作纪录中虚报产量谋取利益的; 2.8 冒充厂领导签字或审批的未得逞者; 2.9 滥用职权、拉帮结派、损害公司利益的 ; 2.10 以公司名义从事人个行为的; 2.11上班时间不穿厂服的; 2.12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的; 2.13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行为的。 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予以开除处理: 3.1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日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超过4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
41、过7日的; 3.2 向公司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身份证或学历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3 违返操作规程,丢失或损坏机器设备、文件资料、工具浪费原材料等,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上的; 3.4 私自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损失500元以上的; 3.5 违反保密制度,泄漏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或流失潜在客户和订单的; 3.6 在集体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3.7 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3.8 盗窃公司或私人财务的; 3.9 参于罢工者或鼓动工人罢工的; 3.10 未经授权,冒充公司领导签字或
42、审批者; 3.11 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者; 3.12 通过公司职务或关系,或利用公司名义为自已、亲友、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13 违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处罚的; 3.14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15 违反公司规定,疏忽大意或不履行职责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3.16 违反工作职责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3.17 造谣生事、无理取闹,干扰公司管理秩序或生产秩序的; 3.18多次未完成上司交待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至一个月以上,情节严重的; 1.19煽动他人,造成上司、同事
43、之间闹矛盾、辞职,对抗公司管理制度等过激行为的; 3.20 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有公司明令禁止或有明显禁止标志的行为; 3.21 撕毁或破坏公司公告栏、公告文件的; 3.22 有其他造成公司损失的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行为的。 第十一节 离职制度 本公司员工离职办理及物品交接,依本办法办理。 员工离职区分:申请离职,自动离职,约定开除 第一条 申请离职 1、员工申请离职需提前1个月(31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特殊部门岗位如开发部、财务部、业务部、维修需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
44、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离职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作工具,公司资料,岗位技术资料及钥匙等,清点无误后到人事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否则不予结算工资。特殊岗位辞职参照另一份协议书。 第二条 自动离职 1、未经公司批准,未提前通知公司立即离职不再回公司上班的即为自动离职。 2、自动离职者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作为对公司其他人员顶班、公司培训、及重新招聘人员的损失补偿。 3、自动离职者需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工作进度,否则公司有权利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约定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45、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每四条 被开除者须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立即离开公司,不得逗留。 第五条 在厂工作期间公司为其购买社保险的,离职时根据社保险制度扣除相关费用。 第六条 员工在厂方接受申请离职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
46、规定处理。 第七条 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 不计工资, 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第八条 员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 第十二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
47、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三条 员工在本厂发生盗窃,挪动公款,中饱私囊,私自卖掉本厂产品赚取差额,私自销售本厂同类产品或者相似产品赚取差额,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予以发放工资。同时赔款人民币10-100万元给本厂。相关直属亲戚被辞退无任何赔款金额与任何福利发放,只发基本工资。 第四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
48、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节 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 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 属第八九节由人事部核实后呈报公司,按照公司指示执行。 违纪人接口头批
49、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公告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可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责罚违纪人。 第三条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四节 厂服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 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
50、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 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第五条 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