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一、消防设施:1、灭火器:一方面对原有的灭火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必须换。A、设立在教室、宿舍、办公楼的走廊上,实验室、多功能教室、会场、厨房等特殊场合室内,以及其他需要的重要部位。B、标准:一般是 4KG 或大于 4KG 的 ABC 干粉灭火器,两个灭火器为一组,厨房必须配备一具手推式干粉灭火器。C、固定在位置明显的墙体上或摆放在灭火器箱内,并在上方用明显的标记标注“灭火器”“灭火器使用指南”与“灭火器检查表”(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下方用黄、橙、红等颜色鲜明线条等标出警示线。2、消火栓:对所有消火栓进行试水检查,并检查箱内的消防卷盘、水带、水枪等设施,
2、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换。A、消火栓下方地板上应画出长方形警示线,尺寸为 50cm*80cm(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度调整警示线尺寸,但本校内尺寸应统一)。警示线内不应堆放物品。B、消火栓箱上贴消防知识宣传画,宣传画上除必须用红色醒目大字标注“消火栓、火警 119”外,其余可自行设计。(备注:需留出小口,方便打开消火栓箱。)C、消火栓旁边配备“消火栓操作方法”与“灭火器检查表”(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完毕,贴封条,封条上盖公章、写明日期。3、应急灯:安全出口正上方、疏散楼梯的每一层、疏散通道等位置,均应设立应急照明灯。4、安全疏散标志:疏散走道、转角处等均应设
3、立“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处设立“安全出口”标志,标志必须可直接接电源。二、各室设立:1、校门口值班室、宿舍值班室 A、均有“消防器材柜”,器材柜上标注“消防器材柜”,柜内配备“手电筒、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头盔、战斗服、灭火器”等,各学校可按本校实际情况增长器材,按值班人数配备。每周检查一次,并在旁边的“器材检查表”上标明(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B、墙上有“义务消防队结构图”“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学校室外消火栓平面图”“学校室内消火栓平面图”。(备注:建筑物较多的学校可将“学校室内消火栓平面图”装订成册,放在校门口值班室。)C、设有“每周消防安全检查登记本”,内容涉及
4、每周对校园内消防设施检查的记录。2、教学楼 A、每层均有“教学楼疏散示意图”,可在每层的教学楼疏散示意图中标注本层室内消火栓位置。3、宿舍楼 A、每层均有“宿舍楼疏散示意图”,可在每层的宿舍楼疏散示意图中标注本层室内消火栓位置。B、每一间宿舍门口用带箭头的卡片表白疏散方向,或者在每间宿舍内贴“疏散示意图”。C、每间宿舍应张贴警示标语,上面应涉及哪些电器容易引起火灾、使用电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严禁使用明火等内容。4、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合,例如:实验室 A、用明显的标记标注室内存储了易燃易爆物品。B、按照储存的化学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5、食堂、多功能教室、会议室等 A、室内每个安全出口都要用“安
5、全出口”警示标志标明,在需要的位置应配备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必须可直接接电源。B、每个门口都有“安全疏散示意图”。6、行政办公室 A、张贴“消防安全管理架构图”“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消防安全指导员”。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室 A、应设有:消防安全知识、火灾案例等多种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图,悬挂“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张贴参观安排表。B、室内配备电视机或电脑,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片。C、常用消防设施实物与配套说明。常用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标志、消火栓及其内部配件、灭火器、自救式呼吸器、逃生软梯、缓降器、报警器、火灾探测器、应急灯等。8、校园广播站、电视台 A、定期播放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节
6、目,在“节目播放表”中体现。三、其他:1、在校园内的显著位置设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栏”。2、除楼梯外,疏散通道中有一、二级台阶的,用颜色鲜明线条或“警示带”等标明楼梯台阶。3、在相应的房间内悬挂相应的规章制度,例如:在消防安全培训室悬挂“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总一、总 则则 1.0.1 为认真贯彻贯彻机关、团队、公司、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规范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新兴实际,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合用于新兴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正在使
7、用的各类学校、幼儿园.1.0.3 全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此标准作为办校、办园的前置审查依据,并积极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贯彻工作.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2.1 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2.1.1 结合学校、幼儿园平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拟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重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2.1.1.1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负责人重要涉及: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幼儿园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学校、幼儿园各岗位消防安全负责人;2.1.1.2 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
8、管理重点部位重要涉及: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例如:厨房、实验室、电教楼等;人员集中的部位,例如:教室、活动室、图书馆、学生、幼儿宿舍等;物资集中的部位,例如:库房等;人员疏散、逃生自救部位,例如: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 口等;其它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全局的部位,例如: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上述场合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管理.2.1.1.3 对学校、幼儿园内外部的所有防火、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系统分类,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设立部位.消防设施设备重要涉及:火灾报警系统(含可燃气体报警)、火灾事故广播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设施的配电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材和防护设备、防雷设备等.2.2 各级负责人员职责 2.2.1 消防安全负责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负责人是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拟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行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贯彻火灾隐患整改,及时解决涉及消防
10、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行演练.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报本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2.2.2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通常由单位的行政副职领导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行和组织贯彻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行平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贯彻;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行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实行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
11、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管理义务消防组织;在教工、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行和演练;至少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并应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本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2.2.3 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职责 监督本部门教工、职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本部门教工、职工参与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
12、采用防范措施;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2.2.4 职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定期接受培训;参与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n 发生火灾时,应引导学生、幼儿疏散.2.2.5 5 学校、幼儿园应根据上述通用职责,结合不同部门、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内容具体、任务明确的各级人员职责.2.3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3.1 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
13、明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脉络.三、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通则三、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3.0.1 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达不到下列规定规定的应进行改造.3.0.1.1 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学校、幼儿园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困难,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立幼儿园,幼儿园不得设立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楼层上.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学校、幼儿园,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h 的楼板与其它场合隔开,并设立独立的安全出口.居民住宅楼
14、内不得设立学校和幼儿园.3.0.1.2 安全疏散设施 3.0.1.2.1 疏散出口数量 幼儿园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 2 个,学校符合下列规定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单层学校,当面积不超过 200m2,且人数不超过 50 人时;层数为二层或三层的学校、当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 500m2,且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100 人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设有不少于 2 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学校,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 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 50 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
15、2 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3.0.1.2.2 疏散宽度 学校、幼儿园内疏散楼梯、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 1.2m;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4m.学校、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 人)的乘积.其中,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标(人/m2)与学校建筑面积(m2)的乘积,学校、幼儿园的人员密度指标宜为 0.751 人/m2.百人疏散宽度指标一般为(0.65-1)m/100 人.3.0.1.2.3 疏散距离 学校、幼儿园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分别不宜大于 22m、20m;单层、多层学校、幼儿园的房间至疏散楼梯的距离分
16、别不宜大于 35m、25m.3.0.1.2.4 疏散楼梯间 下列学校应设立封闭楼梯间:设立在超过 5 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内;建筑面积500m2,设立在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不大于10 m的地下建筑内;设立在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及建筑高度不超过 32m 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设立在其他应设立封闭楼梯间的建筑物内.下列学校、幼儿园应设立防烟楼梯间:设立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 32m 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设立在应设立防烟楼梯间的高层民用建筑等其它建筑内.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多层民用建筑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用双向弹簧门).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按 gb5004595 标
17、准拟定.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立规定执行 gb5004595、gbj16-87、gb5009898标准.3.0.1.2.5 其它规定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启动,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宜设立少于3 个踏步的台阶.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台阶.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立门槛、台阶,不应设立、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 1.4m 范围内不应设立踏步.3.0.1.3 内部装修 3.0.1.3.1 设在地下建筑内 学校、幼儿园的公共活动用房的室内装修顶棚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
18、材料.3.0.1.3.2 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 设有中央空调的学校、幼儿园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顶棚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应采用 b1 级装修材料,固定家具和其它装饰材料可采用 b2 级装修材料.其他学校、幼儿园的公共活动用房,顶棚、墙面应采用 b1 级装修材料,其它装修材料可采用 b2 级装修材料.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减少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减少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3.0.1.3.3 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 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学
19、校,顶棚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窗帘、床罩等装修材料应不低于 b1 级,其它装修材料可采用 b2 级装修材料.建筑高度50m 的普通学校,顶棚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墙面、隔断、窗帘、床罩以及其它装饰材料应不低于 b1 级,地面、固定家具及家具包布可采用 b2 级装修材料.建筑高度50m 的普通学校,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应不低于 b1 级,其它装修材料可采用 b2 级装修材料.3.0.1.4 建筑消防设施 3.0.1.4.1 消火栓 下列学校、幼儿园应设立室内消火栓:设立在超过 5 层或体积10000m3 的民用建筑内;体积超过 5000 m3 图书馆、书库 设立在高层民用建筑内.3
20、.0.1.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下列学校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有空气调节系统;设立在建筑面积1000m2 的地下建筑内;设立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或设立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立应符合 gb500842023 的有关规定.3.0.1.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藏书超过 100 万册的书库以及建筑高空超过 50 米的学校的公共用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立应符合 gb5011698 的有关规定.3.0.1.5 火灾应急照明 学校、幼儿园的下列部位应设立火灾应急照明: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
21、及其转角处;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立在墙面或顶棚上,其照度地上不应低于 0.5lx,地下不应低于 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应急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 20m;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者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20min(设立在高度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 30 min);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
22、急灯具;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 15s.3.0.1.6 疏散指示标志 学校、幼儿园的下列部位应设立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设立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沿距门的上边沿不宜大于 0.3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立在高充超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 30 min),且在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3.0
23、.1.7 建筑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的配置按 gbj 14090 标准执行,灭火器的选型应适于扑救学校、幼儿园火灾,宜选用 abc.3.1.2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本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3.1.3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报本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应定期向本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四、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 一般规定
24、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教工、职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各部门负责人应对下属教工、职工进行不定期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工、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教学和培训的内容,并保证一定的课时.在学生活动的公共区域,应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图画,并通过广播、闭路电视等媒体向学生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应结合全国“119”“3.29”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应做好记录.4.1.2 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涉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
25、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学生、幼儿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火灾案例等其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4.1.3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并应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并应持证上岗;学校、幼儿园讲授消防常识课程的老师;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4.2 防火巡查、检查 4.2.1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贯彻防火安全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检查前要拟定检
26、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登记表上署名,做好检查记录,存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巡查、检查过程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4.2.2 巡查工作应以学生、幼儿宿舍为重点,夜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 2 小时进行一次.并以下列内容为重要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及是否做到人走后停火、停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对检查到的安全出口门应逐个进行启动检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低于 10%;消防设施、器材和
27、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无过期、损坏及不清洁现象;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在关闭状态、是否关闭不严、闭门器是否损坏;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及工作记录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4.2.3 学校、幼儿园应每月至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以下列内容为重要检查内容学校、幼儿园应每月至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贯彻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安全出口检查率要达成 100%,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要抽检 20%以上;消防水源情况,要做出水实验,抽检率不得低于 10%;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查看用火
28、、用电审批登记;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抽人员进行考核,抽考率不得低于 2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要查看工作记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合防火防爆措施的贯彻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场合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营、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要查看巡查记录是否全面、认真、是否完毕了规定的次数;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立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4.2.4 学校、幼儿园至少每季应对所设立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检查的重要内容涉及: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的报警情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放水情况;消防水泵启动情况;自备发电机组的切换情况;最不利点消火
29、栓的压力情况;消防电梯迫降情况;防烟排烟的启动情况等.4.3.0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达成下列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处在正常状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遮挡、覆盖或疏散指示标志;公共区域和客房内要设立疏散示意图;工作人员应掌握引导客人疏散的技能.4.4.0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有专业操作资格,持证上岗;消防控制中心
30、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纯熟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解决方法.负责 24 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监控、防盗报警信号.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应告知服务员或巡楼警卫(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及时报警并告知总机告知相关人员到场处置;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不得在控制中心内大声喧哗、嬉闹.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提前 15 分钟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营情况登记表;.4.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4.5.1 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平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应完整、有效.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
31、、设立部位和维护管理负责人.学校、幼儿园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每年应当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建筑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有资格的维修单位实行的功能性检查.4.5.2 学校、幼儿园内设立的消火栓系统应达成下列规定:消火栓不被遮挡、挤占、埋压;消火栓有明显标记并与相邻环境有明显区别;消火栓配置的水枪、水带齐全,水带盘接方式对的;消火栓箱内远距离启动按钮工作正常;消火栓无明显损伤、腐蚀、泄漏;消火栓压力正常.4.5.3 学校、幼儿园内设立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2、应达成下列规定:洒水喷头外观完好;无损坏、泄漏等情况;检查湿式报警阀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启动消防水泵;应运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实验;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应结冰.4.5.4 学校、幼儿园内设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进行下列功能测试: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实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实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实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对备用电源进行 12 次充放电实验,13 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实验;4.5.5 用消防设施设备联动控制柜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防排烟设备、
33、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水系统的控制设备;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实验;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实验;检查所有转换开关;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实验;实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4.5.6 灭火器管理应达成下列规定:灭火器设在位置明显地点,取用方便,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锁闭;灭火器材摆放稳固,铭牌完整清楚、朝外,未被埋压或被挪作他用;灭火器表面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灭火器已充满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灭火器压力
34、表读数或压力指示器指示对的;及时更换灭火器损坏器件,检查、维修过的灭火器,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维修铭牌;对符合 ga 951995 标准 5.1 条报废条件的灭火器,必须作报废解决.4.6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4.6.1 所有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 gb503032023、gb5004595、gbj16-87、gb5009898 的有关规定.在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每年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绝缘性能检测.4.6.2 学校、幼儿园电气设备的安装及
35、线路的敷设应符合 gb503032023 标准的规定,并应达成下列规定: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并且要留有 70 70cm 的检修孔 1 至 2 处;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 a 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 b2 级以下(含 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 b1 级以上的材料上;幼儿园的开关、插座必须安装在儿童无法触及的位置;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 a 级材料、或导线穿越 b2 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 a 级材料隔热;不能用铜丝、铝丝代替保险丝.4.6.3 学校、幼儿园应严格贯彻下列
36、电气防火安全措施:增长用电负荷时,应办理相关用电审核、审批手续,不得超负荷用电;使用期间不得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严禁在人员活动场合使用电热器具、高热灯具、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移动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非使用期间除必要照明设施外,应关闭其它电器设备,降落共享空间处的防火卷帘;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4.6.4 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贯彻以下管理措施: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贯彻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贯彻专人负责;学校、幼儿园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7、学校、幼儿园客房内严禁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服务区严禁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学校、幼儿园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贯彻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边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营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4.7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7.1 组织机构、分工 学校、幼儿园的全体员工必须会组织人员疏散,且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的重要组织和分工如下:指挥部:负责在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灭火
38、行动组:负责按照预案,采用各种方式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通信联络组:负责报火警、迎接消防车辆及人员,与有关部门保持畅通联络;疏散引导组:负责维护火场秩序,疏散被困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抢救伤员,准备必要的医用药品.4.7.2 预案的编制 学校、幼儿园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制定,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不同的起火部位,起火时间.重要涉及下列程序和内容: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情后,立即用口头、电话或使用手动报警按钮向单位或有关负责人报警.相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对火情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然后启动消防泵等消防设施并组织有关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
39、散的组织程序:火灾发生后,疏散引导组人员应立即到达指定位置,负责火场人员和物资的疏散,通过应急广播或采用扩音机等方式,引导火场人员按指定的路线有秩序地撤离.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前,灭火行动组应按预案,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或一般”的原则,指挥各组人员就位,充足运用灭火器、消火栓或自动消防设施,开展火灾扑救工作;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火灾发生后,通信联络人员及时将指挥员下达的命令传达至学校、幼儿园各部位人员,同时向指挥员反馈各部位的行动情况;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各部位应及时清点本部门人员数量和物资损失情况,并向指挥员报告,由指挥员决定是否采用进一步行动.相关应
40、及时封闭火灾现场,保护火灾现状,等待公安消防队进行现行进行火灾调查工作.4.7.3 演练的实行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其他学校、幼儿园应当结合本场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学校、幼儿园入口处设立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及时总结演练过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预案内容.4.8 火灾隐患整改 4.8.1 隐患整改本着及时、高效、实用、经济的原则,保证不发生火灾事故.4.8.2 学校、幼儿园对存在的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41、督促贯彻,并做好记录: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拟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贯彻整改资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贯彻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保证消防安全,随时也许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4.8.3 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幼儿园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地人民政府报告.隐患整改前能停业的要停业,不能停业的应报经本地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贯彻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4.8.4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
42、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幼儿园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本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及时的验收.4.9.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4.9.1 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规定,明的确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和奖惩的程序、内容、方法.4.9.2 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部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评的总体内容,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4.9.3 学校、幼儿园应
43、明确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内容奖惩规定,做到奖优罚劣.五、建立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五、建立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0.1 学校、幼儿园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0.2.消防控制中心操作规程;消防控制中心在接受火警信息后,应迅速查明报警部位,告知警务人员或现场人员核算火情;确认火情后,按下列环节实行:l 向相关人员发出“xx 部位发生火情”的信息;u 将所有电梯降至首层;u 发出停止空调机组的指令;u 启动楼梯间正压防烟系统和走道内的机械排烟系统.若无反馈信号、自动控制功能失灵,立即告知有关人员现场启动;u 告知配电室切断相应楼层照明用电,启
44、动事故应急照明.5.0.3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略)5.0.4 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略)5.0.5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略)5.0.6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略)六、消防档案六、消防档案 6.0.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消防工作档案应当使用钢笔或毛笔详实、准确、清楚、工整填写,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不得任意漏填、划抹、涂改,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鼓励单位运用计算机技术管理消防档案 6.0.2 档案的内容应严格按机关、团队、公司、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实行.6.0.3 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职能部门要拟定专人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档案保管处应清洁、干燥、远离火电源等不安全地点.对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要有交接手续,不应丢页.对往年的档案不得丢弃、毁损,要保存 2023 以上.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要永久保存.七、七、附附 则则 7.0.1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行.7.0.2 本标准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7.0.3 本标准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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