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6年6月27日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之《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
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4年12月23日国质检监〔2004〕557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焙炒咖啡是指以咖啡豆为原料,经清理、调配、焙炒、冷却、磨粉等工艺制成的食品。包括:焙炒咖啡豆、咖啡粉。申证单元为1个,即焙炒咖啡。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
2、产品类别编号为2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焙炒咖啡豆
清理 调配 焙炒 冷却 包装
2. 咖啡粉
清理 调配 焙炒 冷却 磨粉 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咖啡豆在焙炒过程中时间和温度控制。
2.包装材料的选择和包装过程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咖啡焙炒过程中时间和温度设置不合理造成质量指标下降。
2.产品存储和包装不当造成咖啡风味下降和产生不愉快气味。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焙炒咖啡生产企
3、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验室。生产车间内的加工间和包装间应隔离(仅适用于加工和包装过程不连续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虽连续但包装在非密闭条件下进行)。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筛选设备;2.焙炒及冷却设备;3.磨粉设备(仅适用于咖啡粉);4.包装设备(封口机、生产日期加注装置、计量称重装置等)。
分装企业应具备磨粉设备(有粉碎工艺要求适用)和包装设备(封口机、生产日期加注装置、计量称重装置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
NY/T 605-2006《焙炒咖啡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焙炒咖啡的咖啡
4、豆应符合NY/T604-2006《生咖啡》的规定。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不得投产使用。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
七、检验项目
焙炒咖啡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4次。
焙炒咖啡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外观和感官特性
√
√
√
2
净含量
√
3
5、
水分
√
√
√
4
咖啡因
√
√
*
不适用于已除咖啡因的焙炒咖啡
5
砷(以As计)
√
√
*
6
铅(以Pb计)
√
√
*
7
六六六
√
√
*
8
滴滴涕
√
√
*
9
致病菌(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
√
√
*
10
标签
√
√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进行抽样,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1种该企业的主导产品进行检验。
如企业申请2种产品,抽取咖啡粉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相同生产日期,保质期内的合格产品。每种产品
6、随机抽取4件,样品总量不得少于800克,抽样样品基数不少于200件。
上述抽样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7、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
8、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