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市创新资金”)是用于扶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同时为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做好项目储备。
一、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
(一)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在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
3、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
4、海外留学人员回
2、国创办企业的自主创新项目。
(二)项目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医药;
3、新材料;
4、光机电一体化;
5、资源与环境;
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7、高技术服务业。
二、申报要求
(一)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
3、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珠海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并有自主创新、形成品牌的能力;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4、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
4、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承担国家创新基金或省、市创新资金立项项目目前尚未验收其承担企业的新项目;
5、获得过珠海市科技计划资金支持过的项目。
三、项目评审、立项、推荐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立项。为了做好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工作,在申报企业按要求通过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填报“珠海市
5、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其申报企业还要通过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国家创新基金网上申报。我局将在申报企业通过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填报“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专项后,对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承担企业举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培训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注:申报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不用提供国税、地税出具的2011年度上缴入库税收证明)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
6、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
7、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
8、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