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范使用登记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使用下列锅炉压力容器应当办理使用登记:(一)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锅炉。(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和氧舱。第三条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
2、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见附件1)。未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擅自使用。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期间内有效。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质监部门和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是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国家大型
3、发电公司所属电站锅炉的使用登记由省级质监部门办理,其他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由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负责办理。地级州、盟以及未设区的地级市等同于设区的市,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工作。直辖市质监部门可以委托下一级质监部门,以直辖市质监部门的名义办理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工作。第二章 使用登记第六条 每台锅炉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使用租赁的锅炉压力容器,除移动式压力容器外,均由产权单位向使用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第七条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逐
4、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一)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三)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附件4);(四)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五)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六)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第八条 办理下列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一)、(二)项文件:(一)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二)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1Mpa的蒸汽锅炉;(
5、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四)机器设备附属的且与机器设备为一体的压力容器。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第九条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逐台填写锅炉登记卡或者压力容器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见附件2、附件3)一式2份,交予登记机关。第十条 登记机关接到使用单位提交的文件和填写的登记卡(以下统称登记文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及时审核、办理使用登记:(一)能够当场审核的,应当当场审核。登记文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当场办理使用登记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说明理由:(二)当场不能审核的,登记机关应当
6、向使用单位出具登记文件受理凭证。使用单位按照通知时间凭登记文件受理凭证领取使用登记证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三)对于1次申请登记数量在10台以下的,应当自受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或者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理由;对于1次申请登记数量在10台以上50台以下的,应当自受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或者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理由;1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的,应当自受理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或者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理由。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编制规定(见附件5),编写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办理移动式压力容
7、器使用登记证,同时核发记录出厂信息和使用登记信息的“移动式压力容器IC卡”。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向使用单位发证时应当退还提交的文件和一份填写的登记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本体上(无法悬挂或者固定的除外),并在锅炉压力容器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使用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的,登记机关不得给予登记。第三章 变更登记第十五条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者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发生下列变化的
8、,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锅炉压力容器经过重大修理改造或者压力容器改变用途、介质的,应当提交锅炉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资料、修理改造图纸和重大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报告;(二)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资料和定期检验报告。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锅炉压力容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第十八条 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在移装完
9、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压力容器登记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 移装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卡上做注销标记并向使用单位签发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见附件7)。移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锅炉压力容器登记文件以及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第二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需要过户的,原使用单位应当持使用登记证、登记卡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
10、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在登记卡上做注销标记,向原使用单位签发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第二十一条 原使用单位应当将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志的登记卡、历次定期检验报告以及登记文件全部移交锅炉压力容器新使用单位。第二十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只过户不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原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和新使用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可以同时在登记机关进行。第二十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过户并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
11、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第二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过户并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第二十五条 变更登记,原有的注册代码保持不变。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工作时限同第十条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一)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二)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三)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四)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
12、修理改造的;(五)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六)存在事故隐患的;(七)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压力容器或者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第二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采取在办公地点张贴悬挂登记程序流程图、提供免费文字介绍材料、网上公布等方式,公布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办理程序、要求,便于使用单位查询、了解。具备条件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电子申报,以方便使用单位、提高工作效率。第三十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受理、审核、登记、变更工作,减少使用单位往返次数,不得刁难使用单位、无故拖延、缓办。一次登记数
13、量较大的,登记机关可以到使用单位现场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第三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建档保存登记卡,并及时将登记卡和注册代码、使用登记证号码等信息输入计算机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第三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信息传送使用地县级质监部门。县级质监部门接到登记信息后,应当及时对新增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实施安全监察。第三十三条 上级登记机关每年应当组织对下一级登记机关的登记工作实施抽查。第三十四条 实施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在设备检验合格后,将定期检验合格标记和下次检验日期标注在使用登记证上。对于不合格的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告知登记机关。第三十五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后,检验机构应
14、当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及说明(见附件6)的规定,确定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固定式压力容器,一般不得继续使用。使用单位无法立即更换或者修理的,应当持定期检验报告、安全等级划分证明和使用登记证,向登记机关申请临时监控使用。准予监控使用的,登记机关应当在使用登记证上注明“临时监控使用”字样和期限,限期更换或者修理。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应当予以注销,解体后报废。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使用登记卡、使用登记证样式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由国家质检总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做,其他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
15、由登记机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印制。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9 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人事部1986年公布的锅炉使用登记办法和原劳动部1993年公布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同时废止。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2.锅炉登记卡(式样)3.压力容器登记卡)(式样)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说明书(式样)5.锅炉压力容器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编制规定 6.锅炉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划分及说明 7.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式样)二三年九月一日附件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1-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封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按
16、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准予使用登记。此证仅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期内经检验合格并加注检验合格标记后继续有效。 发证机构: (加盖公章)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合格标记和下次检验日期: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1-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使用证编号: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单位内编号: 设备类别: 制造许可证号: 设备名称或型号: 制造单位: 1-3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1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 使用登记证编号: 单位内编号: 使用单位: 注册代码: 压力
17、容器名称: 制造单位及制造许可证号: 充装介质: 启用日期: 年 月 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与IC卡同时使用有效。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2车牌号码(挂车号码、罐式集装箱编号)罐式集装箱联合国危险品编号 整 车 特 性型号或罐式集装箱尺寸结构形式装卸方式保温方式底盘(车架)号码空载重量满载总重量 附 件 安全阀(数量/型号)爆破片(数量/型号)紧急切断阀(数量/型号)液面计(数量/结构)防撞设施(数量)罐体(铭牌)编号 罐 体 特 性罐体容积罐体外形尺寸罐体材料(内、外筒)设计压力试验压力最高工作压力设计温度允许最大充装量或充装系数充装介质
18、人孔位置铭牌位置、罐体颜色罐体壁厚筒体:封头:外筒体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3检验日期检验单位检验种类安全状况等级下次检验日期检验员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4 安全附件及承压附件检验记录检验日 期安全阀校验记录爆破片更换记录紧急切断阀液面计压力表承压阀门其他附件检验员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5充装记录充装日期充装单位充装量充装起止时间充装人员复检人员1-4: 氧舱使用登记附页氧舱使用登记附页使用登记证编号: 单位内编号: 氧舱名称: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制造单位及制造许可证号 : 医疗机构登记号: 附件2: 锅炉登记卡(式样) 锅炉登记卡使用登记证号码: 注册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
19、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登记代码更新日期单位内部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注册登记人员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使用单位地址省 市 区(县)邮政编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锅炉型号锅炉种类锅炉房类型制造单位制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制 造 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产品监检单位监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安装单位安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安装竣工日期投用日期锅炉结构形式设计工作压力MPa许可使用压力MPa额定出力t/h(MW)介质出口温度加热方式燃料种类锅炉用途使用状态燃烧方式水处理方式除氧方式出渣方式消烟除尘方式单位司炉数量水质人员数量主要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水处理设备名 称型 号规 格数量制 造 厂 家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
20、码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检验结论报告书编号下次检验日期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处理设备变更方式设备变更项目设备变更日期变更承担单位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锅炉登记卡(电站锅炉副页)最大连续蒸发量 t/h再热蒸汽流量 t/h锅筒工作压力 MPa过热器出口压力 MPa再热器入口压力 MPa再热器出口压力 MPa给 水 温 度 过热器出口温度 再热器入口温度 再热器出口温度 直流锅炉启动压力 MPa直流锅炉启动流量 t/h水 循 环 方式燃烧器布置方式设计燃料可燃基挥发份设计应用基低位发热值补给水处理方式过热蒸汽调温方式再热蒸汽调温方式锅炉汽水分离方式其他情况:锅炉登记卡(基本信息)使用登记证号码:
21、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所在省所在市所在区、县法定代表人电话(或总机)E-Mail传真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电话经办人经办人电话手机或传呼填表日期备注附件3: 压力容器登记卡(式样) 压力容器登记卡使用登记证号码: 注册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更新日期单位内部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注册登记人员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使用单位地址省 市 区(县)邮政编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容器名称容器类别容器分类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制造单位制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制造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产品监检单位监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安装单位安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安装竣工日期投用日期所
22、在车间分厂容器内径 mm筒体材料封头材料内衬材料 夹套材料 筒体厚度 mm封头厚度 mm内衬壁厚 mm夹套厚度 mm 容器容积 m3 容器高(长) mm 壳体重量 Kg 内件重量 Kg充装重量 Kg 有无保温绝热壳程设计压力 MPa壳程设计温度 壳程最高压力 MPa管程设计压力 Mpaaapa管程设计温度 管程最高压力 MPa夹套设计压力 MPa夹套设计温度 夹套最高压力 MPa壳程介质管程介质夹套介质 氧舱照明氧舱空调电机氧舱测氧方式罐车牌号罐车结构型式罐车底盘号码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代码安全附件及有关装置名 称型 号规 格数量制 造 单 位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安全状况等
23、级检验报告编号下次检验日期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处理设备变更方式变更主要项目设备变更日期变更承担单位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压力容器登记卡(基本信息)使用登记证号码: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所在省所在市所在区、县法定代表人电话(或总机)E-Mail传真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电话经办人经办人电话手机或传呼填表日期备注附件4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式样)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锅炉压力容器名称、类别及型号: 产品出厂编号: 单位内编号: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地址: 安装许可证号: 该台锅炉压力容器由本安装单位负责安装,特此证明安装质量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
24、范的规定。(安装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安装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技术负责人(签章) 附件5 锅炉压力容器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编制规定一、注册代码注册代码由进行在用设备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编制,是在设备第一次办理使用登记时派发的永久代码。无论所有者、使用地点、性能是否改变,同一台(套、只)设备的代码在设备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移装、过户中始终保持其唯一性,直至设备报废。注册代码由设备分类码、行政区划代码、注册年份码、顺序码组成(共二十位)。* * * *顺序码注册年份码 行政区划代码 设备分类码设备分类编码表设备分类编码锅炉1000蒸汽锅炉1100电站锅炉
25、1110工业锅炉1120生活锅炉1130热水锅炉1200承压热水锅炉1210有机热载体炉1300压力容器2000固定式压力容器2100反应容器2110换热容器2120分离容器2130储存容器2140球形储罐2150深冷容器2160移动式压力容器2200铁路罐车2210汽车罐车2220罐式集装箱2230氧舱2400 说明:设备分类码见设备分类编码表;行政区划代码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引用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按照设备登记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分类;注册年份码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登记日期的年、月表述,其中“年”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月”用二位阿拉伯数字,一位数的“月”前面
26、加“0”;顺序码一般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同类设备在同月内登记的顺序编排,从“0001”排到“9999”。对一个月内,同类设备的登记数超过9999的,可将头位数编为英文字母“A”,如登记时的排序达到10002,则应编排为“A002”,再超过A999,可将“A”编排为“B”,依此类推。 举例:某一单位于1999年5月12日到北京市丰台区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一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5月份,该安全监察机构已经办理235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因此该台设备的代码为:12001101061999050236(二十位) 二、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号码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号码由在用设备所在地的地、
27、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在签发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时编制,使用单位应将此号码悬挂在锅炉房内或喷涂在压力容器的显著位置上。 使用登记证号码由特性码(可省略)、地址码、排序码组成。* * * 顺序码 地址码 特性码 说明:特性码由一个汉字、一位阿拉伯数字和二位英文字母表示,第一个汉字为锅”或“容”,第二位阿拉伯数字代表压力容器类别,第三位英文字母代表压力容器压力等级,分为超高压(U)、高压(H)、中压(M)、低压(L),第四位英文字母代表压力容器用途,分为反应容器(R)、换热容器(E)、分离容器(S)、储存容器(C)、球形储罐(B)、医用氧舱(H)、铁路罐车(T)、汽车罐车(A)、罐式集装箱(V),锅炉
28、可省略汉字后的一位阿拉伯数字和二位英文字母;地址码用一个汉字和二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个汉字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第二位英文字母代表省内各地市(由各省自行规定),第三位,使用英文字母代表市辖县或大型联合企业、使用阿拉伯数字代表市辖区(由各省自行规定);顺序码一般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同一县(区)内登记的锅炉或压力容器顺序编排,从“0001”排到“9999”。对同类设备的登记数超过9999的,可将头位数编为英文字母“A”,如登记时的排序达到10002,则应编排为“A002”,再超过A999,可将“A”编排为“B”,依此类推。 举例: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某一单位到辽宁省沈阳市锅容管
29、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一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该安全监察机构为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该台设备在和平区的锅炉排序为“3421”,使用登记证号码为:“锅辽A13421”。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某一单位到辽宁省沈阳市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一台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登记手续。该安全监察机构为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该台设备在新民市的压力容器排序为“8923”,使用登记证号码为:“容3MC辽AA8923”。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
30、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
31、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
32、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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