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3.08KB ,
资源ID:3737910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73791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延长试用期依法操作不违规.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延长试用期依法操作不违规.docx

1、延长试用期,依法操作不违规   谢炳城王某于4月13日入职某企业任技术员,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4800元,试用期过后工资5600元。   同年5月,王某父亲生病入院,王某向企业请事假回家照顾,考虑到王某实际状况,企业同意了王某请假申请。   5月底,王某返岗。   6月,人力资源部向王某提出,由于王某请了半个多月事假,企业难以判断王某与否到达该岗位录取原则,需延长一种月试用期,王某接受了企业提议。   随即,企业与王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协议补充协议,载明了试用期延长至7月12日,双方签字盖章。   同年8月,王某以企业二次约定试用期为由,规定

2、企业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赔偿金5600元。   企业则以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协议为由,拒绝补发该工资差额,王某向当地劳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三个一”有关试用期,有学者认为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进行深入考察时间期限;也有学者认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根据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协议同步,在劳动协议期限之内特別约定一种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协议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期间。   早在1994年9月,原劳动部颁布《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阐明》第二十一条中规定,“试用期”合用于初次就业

3、或再次就业时变化劳动岗位或工种劳动者。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试用期约定,既合用于劳动者初次就业情形,也合用于劳动者再次就业时变化劳动岗位或工种情形。   这里说再次就业,应当是指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离职后再次入职到这家用人单位情形,假如劳动者离职后到别用人单位入职,相对新用人单位而言,该劳动者属于初次就业情形。   《劳动协议法》施行,明确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下简称“三个一”),并且不得用于再次就业时变化劳动岗位或工种情形。   那么,怎样理解“三个一”,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在满足一定条件前提下延长试用期与否合法,在业界有着不一样见解,值得我们探讨研究。   

4、定性“一次试用期”案例中,经用人单位与王某双方协商一致后延长试用期,是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还是属于劳动协议变更,对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这一行为应怎样定性,业界有两种主流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协议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里所说“一次试用期”是指在任何状况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终身最多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问原因、不分责任、不看理由,采用一刀切形式,无论是劳动者离职后再入职,还是劳动者变化工作岗位或工种,都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虽然是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多次,或者在原约定试用期限基础上延长,都是不容许。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用

5、人单位可以延长试用期,其行为应定性为劳动协议变更,而非多次约定试用期。   《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协议约定内容。   变更劳动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里说劳动协议变更,是指劳动协议依法签订后,在协议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协议内容做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法律行为。   劳动协议变更是原劳动协议派生,是双方已存在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发展。   根据这个定义,延长试用期属于变更劳动协议行为。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案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就劳动协议内容(包括试用期限)进

6、行变更,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有关变更手续,应当定性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律赋予权利,不应理解为二次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几点提议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案例中情形偶有发生,一般状况下,有如下几种情形:一是,某个试用期员工体现平平,但也不是太差,原本约定试用期没能对其工作能力全面掌握,于是故意向合适延长其试用期再考察一段时间;二是,用人单位对某个试用期员工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要件出现,不过用人单位由于多种原因一时招不到更合适人员进行替补,眼前这个员工虽不符合录取条件,可总来说也不算很差,于是想延长一段时间试用期再看看;三是,类似本案这种情形,用人单位本来可以

7、对王某进行正常考核,可是由于王某请事假半个多月,导致用人单位难以正常考核,于是提出延长一种月试用期。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在碰到上述情形时,采用与劳动者平等协商延长试用期这种“折中”方式来深入理解劳动者,符合当下用人单位用工现实状况。   那么,对于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该怎样操作,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提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协议约定内容。   可见,变更劳动协议是法律赋予协议双方当事人权利,是授权性规范,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   在实务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延

8、长试用期,均可向对方提出意向(一般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发出要约,对方在接到要约后,作出有关意思表达(或拒绝,或同意,或深入协商),无论哪种意思表达,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在完全自愿前提下体现自己真实意思。   需深入协商延长试用期,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延长有关期限、待遇等,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足沟通,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意愿强加在对方身上。   任何一方不一样意延长,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延长。   应在试用期届满前提出其一,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延长试用期,必须在劳动协议生效后、在试用期届满前提出。   前者是提出延长试用期存在要件,只有在劳动协议生效后,双方已经约定了试用期限

9、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延长试用期意向,后者是提出延长试用期合法要件,必须在试用期届满前提出,假如试用期届满再提出延长试用期,则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违反《劳动协议法》强制性规定。   其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双方约定无试用期,在用工之日前,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延長试用期意向;用工之后,则不得再提出延长试用期,如前所述,约定试用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后,表达放弃了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权利,不得再向劳动者提出延长试用期。   延长后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劳动协议法》规定,“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种月;劳动协议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

10、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步,所约定试用期限,不得超过该款规定上限期限。   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延长后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劳动协议法》规定上限期限。   案例中,用人单位与王某签订了三年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延长至三个月,没有超过法律规定上限。   延长试用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一,根据《劳动协议法》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论是新签订劳动协议,还是变更劳动协议,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就延长试用期到达一致意见,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协议变更协议,载明变更内容,双方当事人在协议文本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其二,劳动协议变更协议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协议附件保留,与劳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保障社会稳定,构建友好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笔者提议用人单位尽量在与劳动者初次签订劳动协议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根据劳动者所从事工作岗位技术含量,充足评估考察期限,约定好相对合适试用期限,尽量防止事后延长试用期行为。   碰到特殊状况时,可以依法依规延长试用期,但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点进行规范操作。   文章来源于:人力资源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