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试验管理规定文件编号: 档案号码: 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修订时间:2010年4月23日编写: 审核: 批准: 电气试验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保证电气试验设备完好,提高试验设备利用率,保证电气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公司3、电气试验申请程序:3.1需试验的单位必须提前一周向电仪班提出书面申请(附需试验设备的相关资料)。3.2经电仪班长同意后,电仪班根据工作安排,必须将具体申请事宜的结果及需准备的工具和材料于次日书面反馈至申请单位。3.3申请单位根据回复的信息准备相关工具和材料,准备完毕后及时通知电仪班。3.4电仪班在收到并确认申请单位准备完毕的通知后,给申请
2、单位下达书面的试验方案及开始时间、结束时间。4、电气试验管理细则:4.1电仪班负责电气试验设备及资料的保管,保养和维护,必须保证电气试验设备完好。4.2电仪班试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电气试验,试验人员必须掌握所负责的试验仪器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性能,能熟练操作使用所负责的试验仪器,必须保证电气试验数据的准确性。4.3申请单位负责电气试验的协助和协调工作,包括试验设备的现场保管、工作票的开具、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辅助材料和工具的提供等。4.4申请单位必须提供所需试验电气设备的名称、技术参数、设备出厂的原始试验数据或原先所有试验资料。4.5试验时申请单位协助人员必须服从试验人员的工作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
3、使用电气试验设备,任何人禁止在正在试验的电气设备上从事其他工作。4.6试验人员使用试验仪器时,必须按照安全规程及设备本身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严禁盲目作业和误操作。4.7若试验在当天完不成时,下班后试验设备暂由申请单位专人负责保管并且保证试验设备完好无损,在此期间严禁其他人员动用试验设备。4.8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在三日内将试验的数据及调试报告形成书面资料;试验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申请单位,另一份留存试验人员以备查阅。4.9试验报告的具体要求:试验报告应包含电力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该电气设备的所有试验项目、试验数据、电气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方的试验人和监护人应签名、试验方审核人应签名。5、考核办法:电气设备试验期间,任何单位不遵守本规定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该单位承担,并且对责任人按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严肃处理。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