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车间管理制度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车间安全管理制度。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
2、进行修理工作。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车间安全管理制度。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3、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小组,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该小组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
4、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可由车间组长兼任)。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
5、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最后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及归档。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
6、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
7、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
8、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
9、有关安全要求。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
10、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
11、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2、安全检查和整改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
13、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
14、成绩显著。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
15、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
16、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
17、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
18、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第五十四条本
19、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一、车间主任岗位职责;车间主任接受厂长领导承办生产管理部门安排的任务,;1、负责车间的劳动组织,主持生产会议,向车间布置;2、制订车间管理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3、负责生产计划的全面落实,制定车间的生产计划,;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5、负责技术教育和技术考核的组织工作;6、负责改革技术措施,全面质量管理和增产节约工作;7、负责职工的转正-一、车间主任岗位职责车间主任接受厂长领导承办生产管理部门安排的任务,全面负责车间生产和行政管理
20、工作,保证车间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1、负责车间的劳动组织,主持生产会议,向车间布置工作。2、制订车间管理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3、负责生产计划的全面落实,制定车间的生产计划,并向职工做生产总结汇报。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5、负责技术教育和技术考核的组织工作。6、负责改革技术措施,全面质量管理和增产节约工作。7、负责职工的转正、定级、人事调动、探亲请假、奖罚等行政事务。8、车间主任应组织每天的碰头会和技术组工作,参与每周一次的综合大检查,参加周一的厂调度会。二、车间副主任岗位职责1、车间副主任协助车间主任完成生产计划及技术管理工作。2、组织有关人员实施车间生
21、产计划,参与厂调度会,落实厂有关方面的各项指令、指示,保证生产全面完成任务。组织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考核。3、落实各生产工艺指标执行情况,检查各项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组织技术人员制定车间改革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5、负责制定车间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6、定期召开班长会议,总结生产布置生产任务。7、负责车间质量管理,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8、配合车间主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车间安全员岗位职责1、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整理好每周生产检查表、机台维修保养记录归档资料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的有关规章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
22、到“五同时”。3、组织制定并完善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与班组安全活动。5、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
23、意见报厂部批准后执行。8、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审批二级动火,组织并落实好动火人的安全措施。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四、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1、对车间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2、即使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部门防止事态扩大。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
24、,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的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6、负责组织车间范围内的安全检查。7、负责落实车间大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措施方案,安排监护人员。8、负责对车间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好和,负责检查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工作。五、车间技术员岗位职责车间技术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协助车间管理日常车间生产,并对车间主任负责。1、管理好车间生产第一手资料,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等,每天记录车间上班人员名单,负责车间主任安排的日常事务,认真管理好生产所必须的台帐。2、定期向车间主任和生产主任及生产处汇报生产情况。3、监督车间工艺指标执行,负责车间质量管理,保证产品
25、质量合格。4、协助车间主任完成加工量、产量、收率等生产任务,处理日常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5、对生产中的损耗、能耗情况做出分析,并不断提出改进措施。6、搞好车间工人技术学习和技术培训。7、配合车间主任制订改革措施,达标规范等,并组织落实。8、积极参与车间组织的“五小”活动,针对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班组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厂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2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车间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组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
26、全。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检校,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7班组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总结经验。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班组安全职责1、班组长安全接受车间(处室)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可由班组长直接兼任,做好本组的安全工作。2、组织开展本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
27、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3、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5、检查督促本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器材。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危险品管理规定1、危险品处理必须车间技术人员俩人以上,确保安全。2、每班巡检,出现漏点时,危险品负责人需及时向车间汇报。3、严禁闲杂人员进入。4、班长必须学习和掌握危险品处理的应急预案。5、保持危险品周边的卫生清洁。3、公司防火制度总则3、1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
28、、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3、2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施开关。3、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3、4车间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潮、防止静电。3、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消防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3、6保持公司院内及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4、电气焊防火制度4、1电气焊是明火作
29、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4、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离。4、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4、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4、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4、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4、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5、库房防火制度5、1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
30、门窗的开放。5、2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5、3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5、4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5、5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6、电气防火制度6、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6、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6、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6、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6、5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6、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1各部门要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7、2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7、3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报给安环科,由安环科负责换新,不得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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