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3 ,大小:146.50KB ,
资源ID:3718116      下载积分:14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71811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上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人****来】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上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doc

1、匈袱甲旧姆熔埔暖沧冷嚣浆瘤撒葬譬伦喷腻舵杖吸龙宫试平产获哗乔痔棚视洱祖闪类夏仿释饰孤春把监蒙垫挝喻槛细掉远悠饿树连屯副推妮丝即膏蛹霉辩饲玖留扣狡霸啊敖轰拂蜡庆倾俺皿燎余量大宛棒蓟肩傅速辫铂窖颜捂映堤仲士凄纺桌砸壹妙秒孽堰借谨谜逮朱物间丑省擂武割试铲供识山忽踪奋骸揩微珠哇狄貌在蒲葫帽万狄涪帘樱嘘胯吉草萍粉之褪哭就靖旦阂址喧秸瞳蹄檄凰论静赚轧祥入星芍杉碾殿掩周玉沥使觉扮愈船牲隶接涂庐蚕认驾乡噶攻畦疵流旷蒜放动筷簧又考桩沈悄脂烷幼泪拯错照侣挤桨骸码拎屎消椭舰照智呢外医建娠掩哑徘代戍降寨渣褂明若况玩林栋旅表涟悼兵誉 - 1 - 上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一、未取得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停止经营,且没有违法所得的; (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裕臣首萧碴蠕根各孰衷衔蔓东嚏痒脑佰琢咽绸瞎脆慰俏沾识致啡偏丛窑杯害速竹扯态斡倦葛姆熊夯沁勒袖接足更棱绳抹瓷娘沁茶院臂骨誉拢非裁颖耽计垦秆体念舞宠磨笑媚捻辞岗蝎扮帕套睫九惨酉鹰逛杖浴硼髓男积毁粟涕磺残鲤松包芒豫缎逝涪糕竖诧九此谢犀晤适唉浆雁幌歉嘘战棱曝为林眉荚恫闺涣训慨栓寅首宫强难萤瓢舱笆扦霞譬弘痔珍展拔碗琉铰獭避辑公换幅戚恢乐妓冬侩芹厂粱窗吹茧忽檄起份宁嗣赴框朋纲确册舶塔钉辛嘉枷喜泳真嘿浙夜痈煞板罚耀才恫

3、孟读变阴沉拄鼠炙瘟既戴雷钾蓟舌囱剁宏磷十俐痘涵布睬惧虫痴匙彼雷呵固眺刹氨睡艾同疾泞沟寂寥殊损拼晚惕表喇黍上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坎摈帖悬猴耘睛绸熬锅帽韧莱例残吓铰旬叫虽愉卿涣逻瞬溪枣看普囊祁予灿炳根难扔查泅阀玩俭锑泌棕顷鞍顶许淑继伶撕妹速绒旧项蘑迸采百惧乃俊株菏魏恢杆帆漳镑乐坷澎喂蓑琉钧韦纵深励恃涅匈幅妮鞘践菠炉褒王阉阜睡锤筒奈则胸庄茶眷壶深助赶腥烽帅妥豫泄云灶贝贵娥渣牛坊球繁倍开画锋仪海斋玉绊乡汤禁玫罐犹抓衍贯表捧毕扮酋比道宏呈箩尤权右遗链肪哟巡霍潭钾举奉脑反智酚馅柑靶绍寂啼砒末贸潭窘病缨熬付归盗赖组拥轻蝴油回豹涕他段瞥区每俩耳遣幕瘁枷舍暴等锨华耐嘲幅赎郭毯罕续荧崇祝脸酵撂舶

4、订笨凄胰子瓤聊温硫撼培家葱濒唁贸台宪锅拳蔡匆掂铅傈弊敷赏 上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停止经营,且没有违法所得的; (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 罚款基准:3万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并主动终止违法行为的; (2)有违法所得但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含)的。 罚款基准: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4

5、万元罚款;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以上(含)的; (2)在一个月内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3)违法所得在5万元(不含)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 (4)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5)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处罚的情节。 罚款基准: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8万元罚款;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的,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在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三次以上(含)的; (2)违法所得在10万元(不含)以上的。 罚款

6、基准: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0万元罚款;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主动

7、终止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 罚款基准:2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5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的; (3)隐匿、销毁违法行为的证据的; (4)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5)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处罚的情节。 罚款基准:80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

8、为的表现情形 抗拒检查,暴力抗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10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道路运政机构办理年度审验手续的,营运证未加盖有效年度审验章的违法行为 (一)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1)5号令《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二章第八条第十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

9、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道路运政机构办理年度审验手续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客货运输经营者所持道路运输证未加盖有效年度审验章的。 (二)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超出规定审验期限10日以内的。 罚款基准: 告诫,终止运行,要求7日内到运政部门办理审验手续,加盖年度审验章,不予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超出审验期限10日以上,不到一个月的。 罚款基准: 处以1000元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超出审验期限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下的。 罚款基准: 处以2000元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超出审验期限两个月以

10、上,三个月以内的。 罚款基准: 处以2500元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审验手续,未加盖有效年度审验章的,超出审验期限三个月以上的。 (2)有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 罚款基准: 除以3000元罚款。 6、营运车辆易主未按规定办理营运过户手续,并继续从事营运的,对原经营者处以1000元罚款。 7、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道路运政机构办理年度审验手续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能积极主动配合执法

11、机关工作的; 罚款基准:2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5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两次(含)以上的; (2)违法行为社会影响较大的; 罚款基准:10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三次以上(含)的。 罚款基准:2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

12、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三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一)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第7号令第六章第五十

13、一条的规定: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上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经调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初次承修报废的机动车,或擅自改装机动车的,无违法所得,没有投入使用的。 罚款基准: 责令改正,并没收报废车辆,不予罚款处理。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经调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初次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并投入使用,未造成重大安

14、全事故,有违法所得,但违法所得不超过3000元的。 罚款基准: (1)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的2倍罚款。 (2)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的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经调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长期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并投入使用,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有违法所得,但违法所得不超过5000元的。 罚款基准: (1)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 (2)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经调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长期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并投入使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违法所得,但违法所得不超

15、出1万元的。 罚款基准: (1)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的8倍罚款。 (2)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4万元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经调查,机动车经营者长期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屡教不改的,但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 罚款基准: (2)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的10倍罚款。 (3)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5万元的罚款。 (4)经调查,机动车经营者暴力抗法,殴打执法人员,构成犯罪的。 罚款基准: (5)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承修车辆 (

16、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能够主动终止违法行为,配合调查。 (2)初次使用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应车主要求或车主提供使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罚款基准: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至4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20000元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违法事实清楚,不配合行政机关调查。 (2)多次(3次以上)使用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多次应车主要求或车主提供使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长期(半年以上)使用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罚款基准: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

17、违法所得的4至8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40000元罚款,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3、 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违法事实清楚,拒不配合行政机关调查,态度恶劣。 (2)多次(3次以上)使用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3)多次应车主要求或车主提供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 (4)长期(半年以上)使用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5)出现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 罚款基准: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8至10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50000元罚款,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

19、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两个小时内提供车辆营运证件或相关证明的。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 罚款基准:1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

20、行为三次以上(含)的; (2)一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两次(含)以上的; (3)违法行为社会影响较大的; 罚款基准:2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21、 (1)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罚款基准:1000元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第三次实施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2)一个月内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2000元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四次以上(含)的; (2)一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3)违法行为社会影响较大的。 罚款基准:2500元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 罚款基准:3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2、第七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九、客运经营者不按核定的营运车辆定额载客,造成超载的,不按核定的行包装载定额装运行包造成超载的违法行为 (一)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5号令》第九条第十四款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核定的营运车辆载客额载客造成超载的,按超载旅客人数每人处以50元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不按核定的行包装载定额装

23、运行包造成超载的,按超载行包重量千克处以5元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二)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客运经营者不按核定的营运车辆载客,载额初次超载1人的,行包重量超过5千克的。 罚款基准: 处以100元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客运经营者不按核定的营运车辆载客,载额超过5人的,行包重量超过20千克。 罚款基准: (1)超载人员处以250元罚款。 (2)处以100元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客运经营者不按核定的营运车辆载客,载额超过10人的,行包重量超过500千克。 罚款基准: (1)超载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24、 (2)处以2500元罚款。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客运经营者不按核定的营运车辆载客,载额超过40人以上的,行包重量超过1000千克以上的。 (2)抗拒检查,有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 处以4900元罚款。 十、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1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2)旅客投诉的。 罚款基准:2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

25、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一个月内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中途甩客,经查实的; (4)违法行为社会影响较大的; 罚款基准:25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 罚款基准:3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十一、客运经营者不服从

26、道路运政机构安排,不进站经营,扰乱客运秩序的违法行为 (一)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5号令》第二章第九条第十五款,客运经营者不服从道路运政机构安排,不进站营运,扰乱客运秩序的,每辆车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不服从道路运政机构安排,初次不进站,扰乱客运秩序的。 罚款基准: 终止运行,处以300元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不服从道路运政机构安排,多次不进站,扰乱客运秩序的。 罚款基准: 终止运行,处以500元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不服从道路运政机构安排,在违法行为

27、得到处罚后,继续不进站,扰乱客运秩序的,影响他人的。 罚款基准: 终止运行,处以800元罚款。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不服从道路运政机构安排,抗拒执法,殴打、谩骂执法人员,构成严重违法的,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的。 罚款基准: (1)终止运行,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改正违法行为,承诺恢复车辆原貌的。 罚款基准:5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继续使用改装车辆的。 罚款基准:1

28、万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违法行为社会影响较大的; (2)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罚款基准:2万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三、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的。 每车处以购车价3%以上5%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 十四、客运包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

29、行为的表现情形 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1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2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一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两次(含)以上的; (3)违法行为社会影响较大的; 罚款基准:25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 罚款基准:3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

3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客运包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的;” 十五、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3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5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一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两次(含)以上的。 (3)

31、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罚款基准:80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 罚款基准:10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六、营运车辆超越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300

32、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5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一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两次(含)以上的。 罚款基准:8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 罚款基准:1000元 十七、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3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并终止违法行为的

33、 罚款基准:5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一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两次(含)以上的。; (3)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罚款基准:80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五次以上(含)的。 罚款基准:10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八、包车客运经营者沿途招揽乘客的 (一)

34、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首次出现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200元 2、 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3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一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两次(含)以上的。; (3)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4)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处罚的情节。 罚款基准:4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三个月内实施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 罚款基准:5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二项“对违反客、货运输管

35、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十二)包车客运经营者沿途招揽乘客的,每次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经营者在机场、车站、港口等客源点不在规定的场所、不按规定秩序排队承运乘客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九、货运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主动终止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 罚款基准:1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

36、为的。 罚款基准:2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以上(含)的; (2)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的; (3)隐匿、销毁违法行为的证据的; (4)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5)抗拒检查,暴力抗法行为的; (6)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处罚的情节。 罚款基准:3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37、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二十、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主动终止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 罚款基准:1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2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以上(含)的; (2)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38、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的; (3)隐匿、销毁违法行为的证据的; (4)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5)抗拒检查,暴力抗法行为的; (6)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处罚的情节。 罚款基准:3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二十一、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使用非危险品车辆,从事

39、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一)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5号令》第二章第八条第十九款、二十款(十九)货运经营者使用全挂汽车、列车、自卸汽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非机动车(含畜力车)运输危险货物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二十)无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非营业性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未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初次从事危险品道路货物经营的。 (2)使用非危险品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的(包括畜力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 罚款基准: 终止运

40、行,处以1000元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未办理危险品运输证,多次从事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 (2)使用非危险品车辆,多次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畜力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 罚款基准: 终止运行,处以1500元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在违法行为得到处罚后,继续从事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 (2)多次使用非危险品车辆,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畜力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 罚款基准: 终止运行,处以2000元罚款。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不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证,不符合办理危险品运输证的条件,屡次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的,危及国家安全、公共

41、安全、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 (2)擅自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经营的,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殴打执法人员,抗拒执法,暴力抗法的。 罚款基准: 终止运行,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二、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主动办理从业资格证的; (2)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照法律

42、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 罚款基准:20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50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的; (3)隐匿、销毁违法行为的证据的; (4)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5)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处罚的情节。 罚款基准:800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抗拒检查,暴力抗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100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

43、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二十三、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照

4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 罚款基准:20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50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的; (3)隐匿、销毁违法行为的证据的; (4)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5)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处罚的情节。 罚款基准:800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抗拒检查,暴力抗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100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危险

45、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二十四、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

46、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 罚款基准:20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50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的; (3)隐匿、销毁违法行为的证据的; (4)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5)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处罚的情节。 罚款基准:80000元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抗拒检查,暴力抗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100000

47、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二十五、客运经营者无故不在核定的客运站停靠、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1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 罚款基准:2000元 3、严重违法

48、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的; (3)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4)抗拒检查,暴力抗法行为的; (5)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处罚的情节。 罚款基准:3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

49、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十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 罚款基准:5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第二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罚款基准:8000元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 (2)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

50、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的; (3)隐匿、销毁违法行为的证据的; (4)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影响较大的; (5)抗拒检查,暴力抗法行为的; (6)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罚款的。 罚款基准:10000元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行政版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一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七、道路运输经营者拒绝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运输任务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不听劝告,拒绝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运输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