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2018年1月24日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
2、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
3、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
4、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三
5、)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五)招标内容;(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八)评标标准和方法;(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十三)未中标方案补偿办法。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
6、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限最短不少于20日。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
7、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十六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标时,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评标专家一般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也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
8、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六)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对功能、技术、经济和美观等进行评审。采用设计团队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
9、人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构成、人员业绩、人员从业经历、项目解读、设计构思、投标人信用情况和业绩等进行评审。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采用设计团队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业绩等内容。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10、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专家评审意见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十六条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的,应当征得提交方案的投标人同意并付给使用费。第二十七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工
11、程设计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的管理。建筑专业专家库应当按建筑工程类别细化分类。第二十八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完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信息化监管。第二十九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招
12、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应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办法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13、条件。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
14、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
15、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市政公用工程及园林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18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同时废止。 把梦留住读书笔记,这是厦大志愿者叶楠宁夏西海固一年支教纪实,优秀的作品能让读者的情绪跟着作者走,时喜时悲,很平常的场景,在作者笔下却写出了不同的韵味,可见文学功底之深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把梦留住读书心得,欢迎大
16、家阅读。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篇1 读把梦留住有感 看完这本书,眼睛像是被什么蒙住了,一切都变得模糊了:那几位到西部 支教的老师,那些宁夏朴实的相亲,那些西坳学校里可爱的孩子如此多的感动让人着迷,如此多的情绪让人沉醉。 深深地被书中的一个情节打动着,老师刚到学校,找谁喝,打井水还要当地人教,否则打到的就是浑浊不堪的水。老乡帮忙打的水还被我们嫌弃,还期望在那儿买矿泉水,谁知老乡都不知矿泉水是个什么玩意儿,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超市,貌似有压箱底的矿泉水,看着那模糊不清的娃哈哈,我们对于这个小镇,这个即将工作的地方多了几丝担忧看到这样的描述,我不禁为之震撼:到底是怎样环境的恶劣,才会让一瓶矿泉水也变得弥足
17、珍贵,到底是要有怎样的觉悟,才能支撑那些支援西部的同志撑下去,到底是什么力量,让那些生活在当地的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 依稀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西部支教的分享会,其中,有许多故事让我不住泪流满面。有一位老师这样讲道:在一次课前演讲时,班里一位叫何磊的胖胖学生谈到自己的理想。他说,他长大以后想当一名司机。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班里其他人谈到理想时要么当科学家,当明星,当宇航员等等。何磊继续说:每次周末放假,看到有的同学5分钟就回到家了,而我还要走上3个半小时的山路才能回去。我想,如果我是一名司机该多好啊。在场的同学也受到了感动,响起热烈掌声。我决定,我要跟学生走一回这样能产生理想的回家之路。 这样的师生
18、情谊怎不让人为之动容,怎不让人为之心生敬意?为了坚守住一个孩子的梦想,老师能够毅然陪同学生步行山路,这不仅是一段回家的路,更是一段通向理想的光明坦途。这样的孩子又怎么不让人心疼呢!那么质朴却又真实的言语,流露出多少不可言传的对于明天的期待,对于人生的憧憬啊! 另一位老师这样说道我带来了什么呢?我能给他们什么呢?对新课程理念的解读?对新教材的诠释?新课程教学建议?对新课程的反思?其实,这些外在的东西他们以后会在实践中慢慢地领悟、梳理清楚的;我以为我真正带给他们的是一种意识、一种精神!或许,我们真的不能改变什么,可是我们至少可以给黄土高坡带去一缕清新的空气这是我的真纯心声。我们能做到的,应该做的是
19、带给那里的教师放眼看待世界和对未来希冀的勇气与力量,触发他们追求自身价值的信念和决心;引领他们拥有积极向上、健康人生的生活态度;增强面对困苦艰难永不言败的身心承受能力。我们努力为他们插上一个理想的翅膀,因为他们总有一天会展翅飞翔!真的要感谢这次支教活动。我耕耘,但我更有着收获,因为它重新点燃了我内心的美好东西回归本真,感悟人性的真、善、美。可以不夸张地说,在咸阳,我们经受了灵魂的洗礼,完成了生命的蜕变! 这本书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颂扬一群热血青年志愿西部的壮举,我想他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种心灵的启迪与情感的宣泄,我们在物质生活极度膨胀的都市感到受挫空虚之时,还有那么多无法满足基本温饱的人们在为生
20、存忧心伤神,这不能不说是作为都市人的一种失败,一种不能正确对待生活,不会用正确的态度为生活寻求一个出口,一个可以让大家都过得更好的出口。如果,每个人都能认真地生活,也让他人能够认真的生活,那么整个社会就能够变得美丽一些,纯粹一些,温暖一些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篇2 从我买到这本书到看完,前后差不多是两个月的时间(这学期看书的速度真的慢了很多,还有上次那本洛丽塔,唉),至今我还记得去买书时的一段对话: 同学,请关注我们把梦留住的义卖活动。我拿了其中一本翻了两页,然后说:好,我要一本吧。接着那自愿者模样的女生愣了一下,仿佛像劫后余生的说:啊?什么都不用问就买了?好,请等一下。 于是我就这样拿到了这本书
21、。义卖这个词让我想起了自己高中时跟Tony搞的一次类似活动,拿着几张废纸,整着两张丑脸和两张臭嘴就去了义卖,后来还真的给我们弄到了几个钱去换了体育用品送给聋哑学校,而且上了报纸的某版一个角落里,当然那张剪报到后来是遗失了。 把梦留住,叶楠西部支教纪实,读完后有点类似报告文学的感觉却少了一份严肃而多了一份真情。全书296页下来西部环境的恶劣已经深深的进驻了读者的脑袋,但作者并没有在书里做太多的社会批判,怨天尤人或者唉声叹气。一次次的风趣幽默,一次次彷徨和无助后的乐观与鼓励,可以说把梦留住更多的是在留住每位读者的信心。但即便书里是有了洒脱的文字与激情的演讲,西部孩子的现实依然是让作者的心痛和无奈流
22、露于字里行间。作为一个个人,怀着青春的激情和对人生的憧憬选择了放弃城市的繁荣,身体力行的投入到西部建设的行列中,这本身就已经是值得敬佩了,所以当叶楠来到漳州校区开专题讲座的时候全场基本泪流满面。对于这样一些我们无力改变的残酷现实,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志愿者和所有关注贫困儿童教育的人都像Mother Teresa那样苦行僧的行动,我们应该感谢的是他们把这些信息带到了我们眼前,带到了我们身边,用他们的行动,文字和图片开始深刻的规划着我们应该为那些孩子们创造的将来。 唯一感到可笑的是,那个曾经也有过梦想和激情的小孩如今却装作理想与冷静写下他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想。现实可以锻炼人,也可以消磨人,即便是雄心
23、壮志的这个星期我要XXX也可以在一场大雨或者一场大战以后灰飞烟灭。产生激情并不困难,困难的是保持这份火种,所以在许多人看来不屑一顾的李敖却是让我如此入迷,即便我并不了解他的著作也可以感受到他的胆,其实我们只是一块豆腐。看完把梦留住我再一次感到了自己的无知,有时候所谓的成长只不过是井口变大了而已,你还是井下面的那只青蛙。 叶楠在书的最后说了一句很有感觉的话痛苦和幸福原来是一张白纸的两面,就看你选择哪一边怎么书写了。很多时候,一切关于煎熬和悲伤的故事到后来都会成为甘甜的回忆。 但是,西部的孩子有机会去品味这份甜美吗?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篇3 把梦留住读书笔记,这是厦大志愿者叶楠宁夏西海固一年支教纪实
24、优秀的作品能让读者的情绪跟着作者走,时喜时悲很平常的场景,在作者笔下却写出了不同的韵味,可见文学功底之深厚有些困难,有些贫穷是你无法想象的,谢谢国家还有勇气让我们看到这些落后的东西,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作者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人,很多幽默的语调,似曾相识,却渐渐远离,看来还得珍惜很多时候也许平凡的做法才是理智的合适的,但是疯狂的行动才能留下美好的记忆,而不是碌碌无为的一生相对于温饱需求,精神需求更需解决,支教工作更多是支援精神粮食,给他们带来太阳,感受到温暖,心存希望,把梦留住是否要有个更好的道别呢?我无从议论,因为自己面对离别,也常是静静的等待到来,并不比作者做得好 许多的同学
25、们在读完把梦留住一书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投入西部支教和西部建设的洪流之中,或者投身于社区志愿者的爱心之旅,我也考虑了,虽然不是开始也不够认真,但也比之前的想法进步了不少,有时候一点善举,却改变别人的一生读了这本书感悟还是不少的,谢谢作者,推荐看 为切实加强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明确投资支持的方向、资金安排方式、评审优选程序、分配原则和标准、工作时限等,促进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改委研究制定了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这是小编整理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快来看看吧。高技
26、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培育新经济新动能的引导作用,促进公平、公正和公开,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18 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5 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3 号)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一)创新能力建设类项目,是指以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提高重点产业核心技术工程化研发及验证能力,支撑产业化发展为目标
27、的项目。(二)双创平台类项目,是指以技术合作交流、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技术服务与测试、创业信息和中介服务、创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创业培育和孵化、创业国际合作等为目标,有力助推双创发展的支撑平台项目。(三)互联网+和大数据类试点工程,是指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探索完善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的创新试点工程。(四)信息基础设施类项目,是指以建设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为目标,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构建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络、加快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应用、支撑基础薄弱区域宽带发展的项目。(五)区域产业集群类项目,是
28、指集聚高技术产业资源,以推动区域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的产业集聚示范项目。(六)其他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第三条 申请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基本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基础和必要条件。(二)建设内容和重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通知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项目通知的要求。(三)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专项规划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四)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五)已基本具
29、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已经实施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六)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同类专项国家补助资金支持。(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通知中明确的其他有关要求。第二章 资金安排方式、分配原则第四条 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建设单位自筹为主,国家采用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和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为国家无偿投入。第五条 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方式,根据项目属性分别采用定比例支持、分档支持、定额支持等方式,并对每一类项目设定补助的最低限和最高限。其中,定比例支持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国家补助资金的支持方式;分档支持是指根
30、据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评审(评估)结果,采取 2-3 个补助额度的支持方式;定额支持是指根据专项性质,采取 1 个补助额度的支持方式。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年国家资金总规模及专项性质研究确定上述投资补助方式。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批复文件和项目进展情况,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情况一次或分批次下达资金。对于分次下达资金的项目,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在下达资金前提交资金下达申请。第三章 评审优选程序第八条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通知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项目通知发布的建设领域和重点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组织申请单位编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本办法中
31、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申请投资补助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以及工作方案要求的相关附件等其他内容。第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 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82942 号)等的具体要求,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情况。对于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考虑支持。
32、第十条 对于已经申报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部门(机构),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与评审、评估。第十一条 项目初审一般采用书面评审的方式,主要核查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否包含必要的内容和要件。第十二条 对于需要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的项目评审、评估,应包括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答辩、对项目单位编报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或咨询评估报告。被委托机构根据项目答辩情况和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出具审核意见或咨询评估报告,提出建议支持项目名称、资金申请报告优化建议、投资规模匡算数额、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内容。第十三
33、条 评审原则上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审核意见或咨询评估报告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并须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并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国家补助资金并下达投资计划。第四章 工作时限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报送截止后 2 个工作日内,组织对报来的项目进行初步核查,按照要求做出补齐补正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评估机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估工作,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评审、评估报告后
34、,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批复意见的审议,并按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第十八条 公示时间截止后,若无异议,原则上在 5 个工作日完成项目的批复办文。对于有异议的项目,按程序启动问题核查等工作后再确定是否予以批复。第十九条 征求行业或相关部门意见、委外会签、会议审议、问题核查等环节原则上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报请分管委领导同意,可延长 10 个工作日。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库对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凡涉密项目通过其它要求的方式报送),根据相关具体通知要求
35、填报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填报。第二十一条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使用国家补助资金,严禁转移、侵占或者挪用,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第二十二条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要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对其合规性负责,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按期实现建设目标,完成验收。第二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受单位、个人对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第二十四条 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
36、。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五条 项目单位、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评审专家、委托评估机构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将其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应当予以追回。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涉及相应项目的有关具体要求和资金分配标准详见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21 / 21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