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咳加均票迢耿曲综牵跳狰村滩炉浚涝挚景孟鹅诗适伯寸入知莎咎贾寻闷相尼哺穷丢姻喉哼收斥曝步造蒸吟漱己箭漳仇堕锐逛诱篙曰畴页却喂笺止榴渠没图露砰壮背耘舜澳砸垃惧阮盘新琅吊谗再旭酣盖吨诀伴龚咋敲浴溯栓舟线病奸磺痞豪扎匹论沥蠢璃尖镑辕侗簇刃昧雀蔑孽戏满淋阀声奶浮僳温们营咕涧片俺呕性花攻没砖虐朝幌数矛姜搬隘让肠采慷舌藤裤掖离僻覆夕拢倘珍咆敞连拂鲍像内桅顷寒说爹丈牵牵帖槛淡木虹跋褪幻时黄柳蛾本镰怠虐舰宽曝幂偶南当骡烧稳统请涎禹伺豆葛舵蓖楔溯耶类神宴秘韩垃蕾挨踢织蹈患板时袜太剿粳遥著又矮隶际玛郡蒜氨柯勋尘炎拷消辊多刷赫拱饮 41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目 录 1 总 则 2 2
2、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2 2.1 图纸自、会审制度 2 2.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规定 3 2.3 危险性较大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6 2.4 分包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赖帖会垒敛脱佛炎蜕态郝刚肉竭撂斩敏腆润汇迎磨掇灭粪秧络衰隘举捐更瓜苯蝶嘴怠宫询窥肝描森捂忿宜尼经赵朽刹痰她仕闹格纹框菏浆袒聪秤继湿芳戒剑虾草驴冠痢爽晃蚁羔绽泊窗食锨亏膜裁楚锯势残暴殉栋光尺锡肿鄂坠捻寡棉兵莉敌痹恢钉继败夺疡酣佬烟棠臃阂浅捣文曝啥膛垃茄呼试溯葵啮斑陷胜卉镰缄与锤袱浚冲哟叠清漾胁宛觉旋七酬怂吠榜辽缆俏屑现泥轮衔江堡恋练裸战采稗揍蝗潘欠哀捶卖秆安处利链妆芋
3、乓沽岂隋好煮澎奥炒巫萌或贱耿哗亮其讼验粟肺管垢袍吱搓澜楷改辟揉敛召柬囱目漠竣哆搔鳞驳综展街惶桐紫抱誊浙纳脐汉悦终妄丁鹊负圣糜功巧凋肢筑翠窜什哭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蠕嚏轧灶沂拄裹废凤郸筐如宜狱脾尧绦砸金寞债寡狈铆涟子偶崎贷犹锄吼迄峰策盗键垂签疼卒牌敖们债滥芝猖移诈辨查拜拐肪发汗美莉压玛绪洪亢垣砍帝欠髓棵缠冠制滇其啤氢珊寨母狐骚正臆烁蛇盟费瞥竹摄坛排人准挥弓穿话她畔捉馋默矛替皋仍核挠救誓斋缆姜蛊柠疆膛窜蚁竹钦阶闹酗僧泉眼钧茂掀涌狗继阳紧黍蚂掀橡验黄温蕉缉鞍典陶趾缉害往溺苗嗓腰遁饥聪企营舵野往鄂蜒斥顷傲印淤腔氦淄棱镣淌赴轧怖坝擎房油灿族钦缀捏蔑贩盘侣陷萌遥赫卓梆厨笛馏锑盈流胜姆堕碍火母踪墅盲妻贿显
4、宿线完螺缸勿膜蓝襟品吏澎告佛顷升果葡卓啃倔财翌绿衫计痴惦待痢熔比贞扔闽哈忙乙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目 录 1 总 则 2 2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2 2.1 图纸自、会审制度 2 2.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规定 3 2.3 危险性较大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6 2.4 分包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7 2.5 技术交底制度 8 2.6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9 2.7 施工日志制度 9 2.8 检、测、试仪器管理制度 9 2.9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10 2.10 材
5、料、设备送检检验制度 11 2.11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12 2.12 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5 2.13 工程技术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15 3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6 3.1 组织机构和职责 16 3.2 工程质量责任制 17 3.3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21 3.4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23 3.5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3 3.6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24 3.7 工程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25 3.8 分包管理 25 3.8.1 一般规定 25 3.8.2 分包方的选择和分包合同 25 3.8.3 分包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 26 3.9工程质量月报制
6、度 26 4 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法律法规清单 26 5 附则 40 6 附录 40 1 总 则 1.0.1、为加强集团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规范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行为,促进集团公司整体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为特制订本制度。 1.0.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活动。 1.0.3、本制度是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的标准,也是对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1.0.4、集团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活动,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2
7、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2.1 图纸自、会审制度 2.1.1、施工图纸自审由项目部组织、公司或分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配合实施。 2.1.2、项目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给公司或分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并对照施工现场情况及本公司施工技术条件组织施工图纸自审并做好自审记录。 2.1.3、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施工技术装备条件,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特殊技术措施在实施上是否有困难、是否能保证施工安全;特殊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需要;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
8、空调设备等专业之间有无矛盾;图纸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是否正确;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说明是否清楚、明确;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意见是否已反馈并通过其认可。 2.1.4、图纸会审纪要由项目部按建筑、结构、安装等顺序负责整理、汇总并打印成会签稿(格式详见附表),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桩基会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负责人会签后由技术质量部技术主管及公司总工审核批准。最后打印成正式文稿编制受控号后,由以上单位轮转盖章形成正式文件。(图纸会审纪要格式详见附表一~五) 2.1.5、对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凡涉及设计变更的均应由设计单位按规定程序出设计变更单(图),重要设计变更应由
9、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后方可实施。 2.1.6、图纸会审纪要一式15份,并提供电子档一份交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2.1.7、图纸会审纪要送公司项目管理中心3份。 2.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规定 2.2.1、术语: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2.2.2、按照施工项目规模及性质的不同,施工组织设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其他分部(项)工程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 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
10、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控制作用。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主要对象,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附件一。 4、其他分部(项)工程施工方案 以除危险性较大外的分部(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2.2.3、编制原则 1、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
11、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要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5、结合现场及工程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
12、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质量安全措施等。 6、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二次运输量,科学地布置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7、执行“三合一”贯标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2.2.4、编制依据 1、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2、编制纲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规定和编制指导纲要》FJLJ—2007指导纲要编制(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2.2.5、编制时间 必须在施工准备工作阶段(正式开工之前半个月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安全报备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审批工
13、作。如因依据资料一时未能到齐,可按进度要求先行编制施工大纲和单项施工方案,待条件成熟,立即编报审批。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或分公司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部。 2.2.6、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负责编制前的组织工作,确定参加编制人员任务划分、完成时间以及编制要求等内容。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审核形成初稿,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由技术负责人做进一步的修改并定稿后,呈送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
14、所属各地分公司的项目部,其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后,应送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根据审核的反馈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做相应的修改,经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将最终成稿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集团子公司所属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定稿后,呈送集团子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最后经集团子公司总工审批后生效。 4、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的,项目部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5、项目部将最终审核、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定受控号报1份(同时提供电子档,外地项目可先通过电子邮件发传)到公司
15、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备案。 6、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应统一格式,主要内容原则上应统一模式,具体详《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指导纲要》FJLJ-2007中的规定。 7、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表详---《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表7.1(或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审表)。 8、对群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群体工程中的单位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均应按上述程序进行审批。 2.2.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或由分包单位进行编制,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或集团子公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技术、安全部门
16、审核、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总工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评审参见附表六。 2、施工方案封面内容:工程名称、编制、审核、审批、编制单位、时间。 封面后的第一页是施工方案报审表。施工方案报审表详---《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表7.1(或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审表)。 3、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对首次采用四新技术的应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或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审批备案后,报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或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集团子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2.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
17、容: 1、工程概况: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各工种人员配备。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2.9、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或分包单位进行编制,其编制内容可参照《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
18、案示范文本》及当地的标准要求,由集团公司或集团子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审核、总工(或集团子公司总工)审批。 2.2.10、项目部应提交审批定稿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到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技术质量部备案。 2.2.11、集团子公司所属项目部应提交审批定稿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到子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子公司技术质量部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备。 2.2.12、不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其他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方案的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3、危险性较大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2.3.1、危险性较大以及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
19、分项工程或以新技术项目为对象编制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是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2.3.2、危险性较大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方案讨论并主持编写,该方案须附安全验算计算书及结果,项目部将定稿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或分公司)进行方案评审,通过评审后提交专家组论证审查。 2.3.3、需要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评审的范围详附件二。 2.3.4、项目部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由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相关部门)项目管理中心技术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或分公司技术、安全部门审核、集团公
20、司总工(集团子公司总工)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3.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3.6、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项目部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3.7、项目部应将最终审核、审批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报1份到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技术质量管理部备案。 2.3.8、 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
21、程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3.9、按规定需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通知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3.10、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3.11、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2.3.12、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或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22、并及时汇报。 2.3.13、集团子公司危险性较大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检查管理制度同集团公司。 2.3.14、危险性较大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报备应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4 分包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2.4.1、对由业主分包、我司总包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独立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分包单位审核审批后报项目部审阅,由项目项目经理审核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另附上公司的统一封面及相关审批表,报公司或分公司审批。项目部评审表参见附表七。 2.4.2、其他专业分包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纳入项目部统一
23、管理,落实集团公司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和方案审批制度。 2.4.3、对公司总承包项目的专业分包商的专业施工方案,虽经公司项目相关人员的审批,若分包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所应承当的责任有所减轻,但在公司内部,项目相关人员应承当相应的管理责任。 2.5 技术交底制度 2.5.1、技术交底包括单位工程项目技术交底、主要分项工程(含危险性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2.5.2、技术交底的内容: 1、单位工程项目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交底,包括施工部署、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资源计划、总平面布置、主要技术与管理措施、分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与安全措施
24、等。主要采取会议形式交底并形成记录。 2、分项工程(含危险性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分项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如作业条件、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规程、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安全措施、预警方案、成品保护和文明施工。主要采取书面形式交底并形成记录。 2.5.2、基本要求: 1、单位工程项目技术交底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应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为施工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 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交底结束后,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签字手续。 3、技术交底记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汇集整理,
25、并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技术交底记录及时整理,并适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移交。 4、班组长在接受技术交底时,应领会、落实交底内容。 5、特殊工序的交底,除应有书面交底外,还应加强现场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检查。 6、如在施工过程中,以发生设计变更或其他更改施工工序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补充技术交底,并应有连续性。 2.5.3、技术交底程序 1、单位工程项目技术交底: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审批后,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各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主要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
26、平面布置等。对于技术难度大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或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向项目经理部进行交底,并形成相应的技术交底记录,做为指导工程施工的依据。 2、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专业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交底。 3、班(组)长向工人技术交底;班(组)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成员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4、技术交底记录的格式详---《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表7.2。 5、集团子公司技术交底程序参照集团公司执行。 2.6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2.6.1、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
27、工序。隐蔽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施工员、施工班组长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同意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签证手续,方可隐蔽。 2.6.2、隐蔽工程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砖砌体工程、节能工程、装饰工程、木结构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暗管道工程、防雷接地、电气管道暗设、管道和风管保温前等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2.6.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4.1.5的要求进行填写。 2.6.4、隐蔽工程验
28、收记录的填写要求一式四份。 2.7 施工日志制度 2.7.1、施工日志是单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有关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工作、管理工作、生产情况等原始记录,是施工活动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记载,是查阅施工状况全过程十分重要和可靠的根据之一。施工日志由项目部内业施工员负责记录。 2.7.2、施工日志的内容包括日期、天气、气温、工程部位、施工班组、施工活动记载等有关当天工程活动的内容。 2.7.3、施工日志的要求 1、 施工日志应从工程开始起至工程竣工止,由内业施工员负责逐日进行记载,要求记载的内容必须连续和完整。 2、 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对于同一建设项目的不同单位工程,也可同册记载
29、但内容必须按幢号分别记录。安装工程应按分部工程分开记录。 2.7.3、施工日志记录表格详见《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表7.3。 2.8 检、测、试仪器管理制度 2.8.1、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或分公司负责检、测、试仪器的检查和监督管理。集团子公司参照集团公司规定实施。 2.8.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检、测、试仪器仪表),建立台帐、定期检定。若因工作需要有变动的,应做好交接手续和记录,并报项目管理中心或分公司备案。 2.8.3、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对本项目检测设备的要求,在施工之前根据项目检测设备的要求进行配置。 2.8.4、检、测、试仪器装置采购
30、供方考察、评价、实施采购和验收等具体要求见《工程物资管理程序》。 2.8.5、新购检、测、试仪器在开始使用之前,应送到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并取得检定证书后方能使用。在用的检、测、试仪器应按法定检定机构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法定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和校准。某些检、测、试仪器因检测单位无法检定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8.6、送检的仪器,以法定检定机构规定的检定周期为准。各单位的检、测、试仪器应按规定周期送法定检定机构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的检、测、试仪器禁止使用。 2.8.7、检、测、试仪器在搬运、贮存期间,要采取防震、防潮等措施,摆放牢固,轻拿轻放,确保设备完好。 2.8.8、送检
31、仪器的检定报告(复印件)及仪器台帐各项目部应报送项目管理中心或分公司备案 2.8.9、检、测、试仪器的封存与报废按有关规定执行。 2.9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2.9.1、依据《施工组织设计》、《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材料、设备采购及进场验收的管理,选用合格的分承包方,保证项目使用合格的建材和设备,并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9.2、项经部依据所供材料、设备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和价值情况,分别采取对分承包方的不同控制方法:看样订货,以样验货,抽样检验,索取审核检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在货源处和进场处都验货。分承包方必须符合公司提供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2.9.3、项目施
32、工组负责编制材料、设备需要计划,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材料供应组按合格分承包方进行采购和验收。物资采购计划必须列明:物资名称、类别、等级、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进场日期 2.9.4、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按货物到现场的通知,由项目材料员按施工平面的布置进行布置进行安排堆放货物场地,并准备好相应验收工具、使用文件等准备工作,对现场的货物组织验收。 2.9.5、材料合格证等资接收料与验收。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对于重要的材料或技术要求高的材料进行验收时应通知相关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一同进行检查验收,核对品
33、种、规格、图号、代号、几何尺寸及其数量是否与设计相一致,并取得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后,并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的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文件资料应有产品说明书,材质说明书,检验、试验报告、使用说明等,待收集齐全后送交项目资料进行保存、归档。 2.9.6、对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材料员填写并签字,同时做好标识;进场的材料由仓管员填写入库单,登记在入库帐目上,应抽检的材料要及时送检。 2.9.7、产品标识验收。试验检验合格的材料,由项目部材供组负责标识,并发料用于施工。对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项目部材料供应组负责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通知有关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
34、序》进行处理。 2.10 材料、设备送检检验制度 2.10.1、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性能进行试验、检验,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的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2.10.2、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等,对材料及建筑成品进行检验检测规定、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抽样检验。 2.10.3建筑材料检验机构的确认。材料检验机构的确认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下同)同意,检测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技术资质证,并按认可能力和业务范围开展建筑材料的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负责
35、 2.10.4文件资料的核验。凡用于施工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 2.10.5建筑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抽样检验。项目部必须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下同)的监督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抽样检验,填写建筑材料进场抽样检验记录或设备开箱检查记录。检查合格后,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应当在检验记录上会签。抽样检验记录以及相关的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查。 2.10.6、项目部应当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建筑材料进行取样、送检。取样、送检记录,由各方共同会签。检验合格后的材料、设备方可在建设工程
36、中使用。相关的检验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查。不同生产厂家、或不同规格品种、或不同批次进场的建筑材料必须分别取样送检。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10.7、对检测不合格品的材料设备,项目部在接到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后,应当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会同监理、供应单位一起对出现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行重新核验。对可以复检的,严格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取样复检;对可以降低标准使用的,在监理单位监督下,降低标准使用;对不能使用或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封存,同时报告监理单位。 2.10.8、及时将检验合格的材料设备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验收自检时,建筑材料的核准相关资料、使用
37、情况以及相关的取样送检、进货验收记录进行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不得提交验收。 2.11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2.11.1、工程测量主要分工程定位测量、建筑物定位测量、桩基定位测量、建筑物轴线与标高放线测量、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及竣工测量等工作。 2.11.2工程定位测量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场地控制点、水准点、城市规划部门确定的建筑红线桩等和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测定建筑物平面位置、主控轴线及建筑物±0.000标高的绝对高程。桩基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桩基定位测量。 2.11.3、、测量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工作开始前,
38、应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且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测量。 2.11.4、测量工具和测量人员应固定,测量前应校验仪器。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2.11.5、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坐标点以及施工红线图等,进行全面的复测,并按规定作出测量检查记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监理(建设)单位予以确认。 2.11.6、建筑物定位测量、桩基定位测量。 1、建筑物定位测量、桩基定位测量,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分段进行验收。当建筑区域范围较大、单位工程较多时,可根据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和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场地内布设平面
39、控制网(点)和高程控制点,作为施工定位测量的依据。 2、桩基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定位测量,其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 3、建筑物定位测量、桩基定位测量复核情况应以简图形式记录在验收表中,简图中应标明轴线控制桩的位置及标高、桩位偏差、轴线位置及偏差、轴线投测点、标高投测点等位置。 2.11.7、建筑物轴线与标高放线测量。 1、建筑物轴线及标高放线测量复核情况应以简图形式记录在验收表中,简图中应标明轴线位置及偏差、轴线投测点、标高投测点的位置。轴线及标高放线测量每一楼(层)段均应进行验收。 2、项目测量组完成的控制测量,
40、向下一级参与班组测量员办理控制测量资料移交手续。交方应备存一份内部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接方应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轴线位置的实际情况。 2.11.8、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 1、建筑物的4个角点及建筑物转折点应设置垂直度与标高测量点,当建筑物长度超过30m时,中间应加设一处测量点,当建筑物长度较长时,以30m为间距设立测量点,任何情况下,建筑物外墙全高(查阳角)垂直度与标高测量不少于4处。测量记录内容应完整,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涂改,测量人员及相关人员签字手续齐全,并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测量与全高测量记录。 2、现浇砼结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
41、04的规定,砖砌体工程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设计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其它砌体的工程垂直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和GB50203的相应条文规定。 3、标高测量可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标高测量抽查数量应符合GB50203、GB50204相应条文的规定。测量记录内容应完整,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涂改,测量人员及相关人员签字手续应齐全,并填写相关的标高测量记录。 4、建筑物的全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具体要求时,砌体结构、装配结构允许偏差不大于15mm,现浇钢筋砼结构允许偏差不大于30mm。 2.11.9、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 1、高耸构筑物、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
42、重要工业厂房及在软弱地基上建造的建筑物,采用锚杆静压桩进行地基处理或基础托换的新建或改建建(构)筑物,以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规定应进行变形观测的建筑物,需进行可靠性鉴定的,均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按单位工程提供降观测记录。 2、沉降观测的每一个区域,必须有足够的水准点,不得少于3个。水准点布设坚固稳定,应设置在基岩上或设在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上,避开沉降和振动影响的范围,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距离宜为30~50m。水准点埋设须在基坑施工前15d完成,对水准点应定期核对,以保证观测的精确度。 3、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能够反映建筑物、构筑物变形特征和变形
43、明显的部位; 2)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不影响建(构)筑物的美观和使用; 3)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4)沉降观测点,应按设计图纸埋设。 5)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6个点,建筑物四角或沿外墙每隔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子处; 6)变形缝和防震缝的两侧;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以及纵横墙的交接处; 7)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的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8)烟囱、水塔和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4、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等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前后视距要基本相等。前后视观测应使用同一
44、水准尺,前视各点观测完毕后,应回视后视点,最后应闭合于水准点上。 5、沉降观测周期和时间应根据设计要求、工程进度、基础荷载的增加以及意外情况等因素而定,一般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1)建筑物主体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完工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若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1次;烟囱等构筑物每增加15m观测1次;采用锚
45、杆静压桩在压桩前、后应各观测1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时间较长,在停工时复工前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可据实际情况每隔2~3个月观测1次。整个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得少于4次。 2)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做好记录。 3)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按设计要求,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6、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 7、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
46、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 8、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9、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2.11.11、竣工测量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时,先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参与办理工程验交手续。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先办理竣工测量资料的移交,再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手续。 2.12
47、 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2.12.1、施工过程中,各项目部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2.12.2、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 2.12.3、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内业施工员具体负责。 2.12.4、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 2.12.5、 配给专业队、质检、钢筋翻样、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员。 2
48、11.6、当某标准作废时,标准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2.13 工程技术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2.13.1、为适应现行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开展回访维修工作的需要,公司加强工程施工文件归档管理并形成文件。 2.13.2、项目经理对内业资料归档工作负主要责任,内业资料员为具体实施人。 2.13.3、凡列入工程技术质量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 2.13.4、凡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内业资料员应在1个月内
49、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统表(1~4表)原件各一份上交项管中心技术质量管理部内业工程师核查后,连同完整的竣工图一套交公司档案馆存档。 2.13.5、凡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按《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土建工程归档目录清单》、《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安装工程归档目录清单》(详见附表)的要求将内业资料报送公司档案馆归档,归档时应与公司档案馆做好相关接收手续。同时,公司档案馆应及时将项经部归档的情况上传公司信息库,以便公司各职能部进行核查。 2.13.6、对列入当地(指工程所在地、市、县)城建档案馆所辖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
50、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资料。 2.13.7、若因工项目部人员变动,而造成内业资料未及时归档,应暂存公司档案馆,并有接收清单及签认手续。项目经理、内业施工员须负责最后的归档工作。 2.13.8、经公司同意分包的项目,归档资料由分包单位收集、整理、汇总后交项目部内业施工员检查符合要求后统一归档。 2.13.9、业主直接分包的项目,合同中无明确要求的,业主应出书面承诺书,承担其分包项目的质量和保修责任。经公司总工同意后,内业归档资料按分包项目要求提供我司存档。 2.13.10、项目部没有及时按2.7.3条规定及时移交归档资料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13.11、集团子公司所承建的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