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主要职能 2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 3 组织人事处主要职责 4 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 5 污染防治处主要职责 6 环境影响评价处(生态处)主要职责 7 环境卫生管理处主要职责 8 市容景观管理处主要职责 9 水利管理处主要职责 10 供排水管理处主要职责 11 绿化管理处主要职责 12 林业管理处主要职责 13 市政设施管理处主要职责 14 公用事业管理协调处(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 15 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16 浦东新区川沙城市管理署 17 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中心 18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城市
2、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9 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署 20 浦东新区水闸管理署 21 浦东新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署 22 浦东新区水文水资源管理署 23 浦东新区市容景观管理署 24 浦东新区三林城市管理署 25 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 26 浦东新区林业站 27 浦东新区金桥城市管理署 28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中心 29 浦东新区惠南城市管理署 30 浦东新区环境事务管理中心 31 浦东新区环境科技信息管理中心 32 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33 浦东新区河道管理署 34 浦东新区海塘管理署 35 浦东新区公园管理所 36 浦东新区公用
3、事业管理署 37 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 38 浦东新区港城城市管理署 39 浦东新区废弃物管理中心 40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主要职能 浏览数(9180) 发布时间:2009-12-7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务、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管理、城管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区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制订环境保护、水务、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管执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环境保护、水务、绿化、林
4、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管理、城管执法等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区环境保护、水务、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管执法等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本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环境监测管理;环境质量调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科研等。 (六)负责本区的水务管理工作,包括水资源管理;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农村水利;城市供排水行业管理;防汛防台工作等。 (七)负责本区的绿化、林业管理工作,包括绿化、林业资源管理;公共绿地和公园建设管理;林业建设管
5、理;群众绿化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古树名木管理;森林植物检疫;有害生物防控等。 (八)负责本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包括市容景观的建设管理;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环卫设施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等。 (九)负责本区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包括城市道路管理;公路管理;燃气管理;电力、通讯等公用事业的协调等。 (十)负责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扩权范围,组织实施城管执法。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
6、章以及本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的实际需要,组织拟定有关规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督查,指导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和协调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行政法律事务; (二)根据本区环境保护市容卫生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课题调查和政策研究; (三)负责局机关的机要收发、文秘、文印、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全局的信访管理; (四)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修改,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五)负责局行政、党务条线的年度工作计划的汇总和修改,全局性会议活动的筹办工作; (六)负责局党工委的日常性事务办理,做好局党工委会议安排等工作; (七)负责局对
7、外宣传、政务信息报送、编写简报等工作; (八)负责局信访、社会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 (九)负责局系统的献血、兵役、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 (十)负责编制因公出国考察、培训计划并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外事管理及内宾接待等工作; (十一)负责局行政后勤事务、机关计划编制、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工作; (十三)负责全局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人事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局党组织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局系统政治理论学习
8、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协调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各项任务; (三)负责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的工作; (四)负责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五)负责局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局系统的人事调配、干部聘用、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工作,做好人才规划、人才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录用及军转干部安置等工作; (七)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 (九)负责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管理、
9、教育、待遇保障及其他有关工作; (十)负责局系统劳动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系统干部、人事信息的采集、维护,以及人事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局系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工作; (十三)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局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十五)负责与上述职责相关的统计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编制局系统财政部门预算及基本建设
10、年度计划,并对计划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协调、监督局系统计划综合平衡、资金使用情况,协调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指导局属各单位年度预决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基本建设的前期审批及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局系统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制订局系统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根据国家财会制度,指导和监督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好各类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年报汇审、决算工作; (八)负责国家财政预算、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内部审计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九)负
11、责局系统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审核、登记、变更、划转等工作,以及局系统国有资产年报汇编工作; (十)负责局系统统计制度的建立,各项业务统计的综合管理工作,完成全局综合统计的各类报表以及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按照新区有关票据使用和管理要求,指导和监督局系统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工作,根据新区统一安排负责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的规范收支工作; (十二)负责并指导局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基本建设和专项审计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污染防治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
12、二)负责水、气、声、固废、辐射污染防治和总量控制; (三)负责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统计年报、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等法律制度的实施; (四)负责有关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发布以及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组织区域环境质量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承办区人大、政协污染防治方面的提案及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环境突发应急事件;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七)负责循环经济工作和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 (八)负责本区环境保护基金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环境保护队伍和管理
13、网络的建设工作,组织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和街道、镇、企业环保专兼职人员岗位培训; (十)负责有关的环保科研和环保宣传工作; (十一)参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环境影响评价处(生态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环保试生产、竣工验收管理; (三)负责排污权交易管理; (四)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工作;编制和实施本区环保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五)负责协调并监督检查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六)负责生态区、环境模
14、范城区创建工作以及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和推进、绿色创建工作; (七)负责开展循环经济以及环保基金有关工作; (八)负责环保科研、环境宣传工作; (九)负责有关环境统计及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环境卫生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区环境卫生规划、计划、标准的编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三)负责本区固体废弃物、粪便的收集、中转运输、处置场所的
15、建设和运营监管;负责固体废弃物、粪便的调运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市容环卫经营性服务费实施征收管理; (四)负责本区区级水域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指导开展镇级以下水域保洁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公共厕所、废物箱、垃圾箱房、垃圾压缩站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环境卫生保洁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组织开展市容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推进市容管理行业的科技兴业和科技进步; (七)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容景观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
16、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市容景观灯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牵头负责城市景观建设和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三)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牵头、协调新区重大活动、节庆活动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五)牵头组织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许可、备案、申报、登记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市容环境考核评比等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
17、风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水利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行业指导意见;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区水利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水务规划控制和行政许可工作; (四)负责本区防汛防台工作; (五)负责本区水利的行业管理; (六)主管本区河道、湖泊、堤防;负责本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七)负责本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村水利工作,
18、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排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 (九)负责协调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十)研究制定水利技术进步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十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供排水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供、排水及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行业指导意见;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区供、排水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
19、保护;负责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管理; (五)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排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六)负责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节约用水工作; (七)主管本区水文工作,组织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文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八)负责协调供、排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九)研究制定供、排水及水资源管理技术进步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十)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
20、工作任务。 绿化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发的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制定本区有关绿化行业规范、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区绿化建设和管理专业规划、年度计划等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区域内绿化管理,建立完善绿化养护考核标准,组织检查考核; (四)负责本区绿化行政审批,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并进行后续监督; (五)组织本区的绿化宣传、推动全区义务植树活动,指导、推动城镇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工作; (六)负责制定本区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
21、本区绿地资源的普查、统计工作; (八)负责协调本区绿化重大项目的推进、协调; (九)负责协调本区绿化信访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林业管理处主要职责 浏览数(3421) 发布时间:2010-4-8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发的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制定本区有关林业行业规范、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制定本区林业建设和管理专业规划、年度计划等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本区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管及森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本区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植物检疫管
22、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本区林业行政审批,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并进行后续监督; (六)负责本区野生动植物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本区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 (八)负责本区林业科技工作; (九)负责本区林业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普查、统计工作; (十)负责东滩湿地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政设施管理处主要职责 浏览数(3596) 发布时间:2010-4-8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公路和城市道路管
23、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本区公路和城市道路管理规范性文件,并指导道路管理单位具体实施,督促落实; (二)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区公路专业规划,参与编制城市道路专业规划; (三)负责本区公路、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及桥梁的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农村公路、道路管理单位养护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依法开展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行政许可,监督指导掘路占路许可、超载许可、管线依附桥梁许可、人行道设施设置许可、桥梁保护区施工许可,负责乡村公路命名和更名许可; (五)参与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建设、接管(废除)、道路更名、道路规划更改等审核管理;
24、 (六)组织本区公路、城市道路和桥梁的检测和普查,并提出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建立公路、城市道路设施及桥梁维修项目储备库; (七)协助编制本区公路和城市道路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本区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养护管理的技术引进、开发、应用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培育、规范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作业市场; (八)负责编制公路和城市道路行业应急预案,负责本区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维修养护、路政管理等业务报表的汇总,年度公路和城市道路设施量统计和市政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九)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用事业管理协调处(
25、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 浏览数(3544) 发布时间:2010-4-8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公用事业管理(燃气、电力、通讯、集中供热)、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本区公用事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公用事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督促落实; (二)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区公用事业专业规 划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规划; (三)负责本区公用事业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本区道路和管线监察管理工作,负责掘路计划编制,依法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执法、文明施工督察执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检查,落实本区架空
26、线管理和管线保护工作; (五)协助编制本区公用事业行业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本区公用事业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技术引进、开发、应用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培育、规范公用事业服务市场; (六)负责编制公用事业各行业应急预案,协助处理重大电力、燃气、通讯、供热设施事故; (七)组织协调市府和本区重大工程、实事工程中公用设施配套中的有关问题,协助本区内电力、燃气、通讯、集中供热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 (八)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的来信来访;负责有关政风行风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浏览数(2508) 发
27、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12名 4、内设部门:机关内设二科,分别是:综合科、业务科。 5、行政主要负责人:杨明兴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本区防汛防台和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并开展其相关工作;负责本区防汛预案和除险方案的编制,收集、发布防汛工作信息,组织防汛检查、防汛演习,落实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应急防汛措施等事项;负
28、责对本区防汛工程的监督检查,参与各类防汛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定、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本区防汛防台工作的统计、协调、培训、总结、考核、评比、表彰等日常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5号楼105室 2、联系电话:直线:68541576 ;传真:68541632 ;值班电话: 68541576 ;监督电话:68541576 3、邮政编码:200135 浦东新区川沙城市管理署 浏览数(2764)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川沙城市管理署
29、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50名 4、内设部门:署机关内设四科一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政设施管理科、绿化环卫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 5、行政主要负责人:贺福生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负责块域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年度计划的具体编制、实施;负责块域范围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工程项目的牵头组织;负责块域范围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等直管设施的养护管理和行政审批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块域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等非直管设施的行业管理与综合协调
30、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管辖范围:东起东海沿岸、西至罗山路-华夏中路-S20-S2,南起S32、北至龙东大道。对口张江镇、唐镇、合庆镇、川沙新镇、六灶镇、祝桥镇等行政区划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周路8737号 2、联系电话:直线:58986121 ;传真:58981079 ;值班电话: 58986121 ;监督电话:58986121 3、邮政编码:201200 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中心 浏览数(2726)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城市
31、网格化管理监督中心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85名 4、内设部门:中心内设三科一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受理派遣科、督察考评科、开发运维科。 另外设六个分中心,分别是:陆家嘴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三林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金桥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川沙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惠南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港城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 5、行政主要负责人:龚忠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制定本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标准规范和监督、考核、评价方法,建立完善监督评价体系;负责对本区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区域进行巡查,主动发现问题,并对受理立案的问题进
32、行指挥、派遣、协调,督促整改;负责浦东新区环境热线的日常管理和各类诉求处置工作;对各街镇、各有关处置单位的市容环境质量和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负责本区网格监督员队伍和信息员队伍的管理、考核和培训;负责本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和日常运行维护;指导街镇网格化管理和专业网格化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980号五楼 2、联系电话:直线:58216852 ;传真:58216851 ;值班电话: 68548349 ;监督电话:58216852
33、 3、邮政编码:200135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数(2420)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70名 4、内设部门:机关内设五科一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政设施管理科、绿化环卫管理科、市容协调管理科、中心协调管理科。 5、行政主要负责人:康永良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负责块域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年度计划的具体编制、实施;负责块域范围
34、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工程项目的牵头组织;负责块域范围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等直管设施的养护管理和行政审批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块域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等非直管设施的行业管理与综合协调工作;做好《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市府58号令)赋予的中心区有关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管辖范围:东起罗山路、西至黄浦江,南起龙阳路、北至黄浦江。对口陆家嘴街道、潍坊街道、塘桥街道、花木街道、洋泾街道等行政区划。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苗圃路568号 2、联
35、系电话:直线:50281382 ;传真:50281742 ;值班电话: 50282372 ;监督电话:50281382 3、邮政编码:200135 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署 浏览数(2111)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署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28名 4、内设部门:署机关内设三科一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湿地保护科、湿地研发科、设施设备科。 5、行政主要负责人:孙瑛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36、《上海市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进入保护区的教学科研、开发利用活动进行审批或提出初审意见;根据《上海市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保护区实施有效的执法保护管理,负责对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进行行政审批检查落实;负责对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与环境进行日常监察巡护和管护;组织开展九段沙保护区的科研规划、生态监测和生态建设;协调落实保护区生态建设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协调落实保护区功能区域划分工作;设置保护区及功能区域的界标、警示牌、指示牌、航标灯浮等设施设备;负责对保护区的科普宣传教
37、育,提高公众的湿地生态保护意识;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山东路383号二楼 2、联系电话:直线:58502213 ;传真:58502213 ;值班电话: 58502213 ;监督电话:58502213 3、邮政编码:200136 浦东新区水闸管理署 浏览数(2469)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水闸管理署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185名 4、内设部门:署机关内设四科一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运行管理科、
38、设施管理科、信息技术科。 另有五个分所,分别是:管理一所、管理二所、管理三所、管理四所、管理五所 5、行政主要负责人:刘贵平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负责本区水闸建设、管理及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管和协调等行业管理;负责本区区级水闸等水工建筑物、机械电气设备、自动化系统以及其他设施的新改扩建、维修、养护等工作;负责实施水资源调度,改善内河水质,保障本区防汛安全;负责过闸船舶的安全管理,征收船舶过闸费;负责水闸信息化管理;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勤川路338号 2、联系电话:直线:509251
39、72 ;传真:50923700 ;值班电话: 50923516 ;监督电话:50925172 3、邮政编码:201200 浦东新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署 浏览数(2378)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署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28名 4、内设部门:署机关内设三科一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养护管理科、行业监督一科、行业监督二科。 5、行政主要负责人:朱豫宁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区水域环卫发展规划和水域保洁质量标准及考评办法;
40、负责确定本区水域岸线责任区范围及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城区河道及区级河道环卫保洁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景观河道综合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郊区河道环卫保洁养护行业的监管工作;负责本区建设工程中涉及景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变动事项审批(初审)、监督、验收工作;负责本区范围内有害水生植物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本区船舶扫舱垃圾处理情况的备案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80号 2、联系电话:直线:50817075 ;传真:50819045 ;值班电话: 50817175 ;监督电话:50817075 3、邮政编码:200120
41、 浦东新区水文水资源管理署 浏览数(2362)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水文水资源管理署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65名 4、内设部门:署机关内设四科二室,分别是:总工室、综合办公室、水质科、测验科、信息科、水资源科。 另有两个分所,分别是:水文管理一所、水文管理二所 5、行政主要负责人:王珊珠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负责本区水文行业管理和水资源管理,水文勘测、水环境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和水资源、水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上报汛情信息,为国
42、家、上海市和本区防汛抗台提供技术决策支持;负责本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本区范围内取水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年审、变更,负责水资源费征收,编制水资源公报;承担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等相关科技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3230弄6号 2、联系电话:直线:33822050 ;传真:33822049 ;值班电话: 33822052 ;监督电话:33822050 3、邮政编码:200129 浦东新区市容景观管理署 浏览数(2994)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43、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市容景观管理署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35名 4、内设部门:署机关内设三科一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灯光管理科、广告管理科、协调管理科。 5、行政主要负责人:何建龙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负责本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等规划的制定,以及相关管理规范、建设标准的制定;负责本区景观灯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日常亮灯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景观灯光亮灯保障工作;负责本区户外广告、非广告设施(指示牌)的审批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负责本区户外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相关单位,
44、推动户外广告行业有序发展;负责本区户外招牌的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崂山路551弄20号 2、联系电话:直线:58363723 ;传真:58363724 ;值班电话: 58363739 ;监督电话:58363723 3、邮政编码:200122 浦东新区三林城市管理署 浏览数(2584)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三林城市管理署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70名 4、内设部门:署机关内设四科一室
45、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政设施管理科、绿化环卫管理科、市容协调管理科。 5、行政主要负责人:陆风云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负责块域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年度计划的具体编制、实施;负责块域范围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工程项目的牵头组织;负责块域范围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等直管设施的养护管理和行政审批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块域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排水管网等非直管设施的行业管理与综合协调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管辖范围:东起罗山路-华夏中路-S20-S2,西至黄浦江
46、浦东界,南起S32、北至龙阳路。对口南码头街道、周家渡街道、上钢街道、东明路街道、三林镇、北蔡镇、康桥镇、周浦镇等行政区划。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155号 2、联系电话:直线:68368935 ;传真:68366300 ;值班电话: 68368930 ;监督电话:68368935 3、邮政编码:200125 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 浏览数(2486)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188名 4、内
47、设部门:署机关内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总工室、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规划管理科、防汛管理科、管网管理科、工程管理科、安全管理科。 另外还设有五个分站,分别是: 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陆家嘴分所、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金桥分所、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三林分所、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川沙分所、浦东新区排水管理所惠南分所 5、行政主要负责人:周勤华 二、主要职能: 组织参与编制本区排水(雨、污水)系统专业详细规划,负责区域排水系统专业详细规划与建设计划的配合衔接,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审核排水许可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负责对本区排水设施(雨污水泵站、管道、污水厂等
48、建设及更新改造项目的监督、协调及竣工验收;负责组织、指导本区排水设施实施的管理、运行和养护维修等业务。负责考核、协调本、调 统规划与建设计划的衔接。区企事业单位排水设施的运行、养护维修业务,负责运行、养护维修企业的审定、考核和发证以及人员业务培训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防汛排水突发性故障抢险和设施修复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55号 2、联系电话:直线:58399537 ;传真:58733553 ;值班电话: 58733982 ;监督电话:58399537 3、邮政编码:200127 浦东新区林业
49、站 浏览数(2287)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林业站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3、核定编制:35名 4、内设部门:站内设三科一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建设管理科、资源管理科、养护管理科。 5、行政主要负责人:周建明 二、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参与本区林业发展规划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编制落实和实施本区林业建设和管理项目年度计划;负责本区环城绿带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磁悬浮绿带、迎宾绿带的养护管理;负责本区森林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和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
50、理和湿地管理工作。受上级部门委托负责野生动物执法工作;负责本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本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防控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东路285号 2、联系电话:直线:61872151 ;传真:61872110 ;值班电话: 61872122 ;监督电话:61872151 3、邮政编码:201210 浦东新区金桥城市管理署 浏览数(2344) 发布时间:2011-8-22 一、机构概况 1、机构全称:浦东新区金桥城市管理署 2、机构性质:全民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