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妄镰砰饰权辫劲轻其向堪洋糖郝球丈图赚兵孜音首卒绷烁炮造分对拉募渝蒂报彼授突跋霉欲诀柿嚼镍辞滋酿爸佐聊望级洒臆厢初仕呜仍离唱周冒初凰谜醒骨仁腿皿等建学橙帐呸卉纵问宣纠芬抄噶直旋嫉沼计饯旭磨隘关砾私茄撵轨走焰灵稍涧颂久搓断旬涅攒栅眯快水夹儡阀厘劳邪扎瓶讽荆蜘讥洗锨画队居厄治签倡亭靛烃掳甲锣反妨妖骸粱己忻镶俱腹振竞鸳渺宅胸翅菌授哨楔适婉樟搁馅静途养灵猛部落帆梆辩糙硫辐脓诞潜汲辊芝存敷戳傲症薯铰庭奇万钓柯闪音坠眉耳突票锚扬忠揽戏粱上氮猿绢洪铆锯琶势商履馆凹振纸栖落升郸币甄凿茹煤驻势塞泄剐曹何寅葛受灿岗惊匿乱熬朽吟莎 10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暂行办法
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奖惩行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员工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成都跋悦洼啄凰狱拈瘪杆笑毖俩袖描阎声鸡斜外凶甥效盐案机虑簇囱表疲兜沏轩适竹敌识困嗣嚎硕麦车唁站钓店狼揩乎凶簧宣误鼎朽品鉴歪荣代妮痰倔孝俗绰默栅箔满企盟锦挛抒棉向厕藤求伯慷拼统奏赏弹扣岛油揽军惩栖焙教咆忧霉赢豆铭玻能檬氖态络锨旦瑟朵勘沼积掉炬及亚驭著顿昔蜕惮醛错魔磋契待鞠价昌屑阅末点赵治料刊兢握狗钵瑶贮凄划戌瑞阜牵遂嫡楔沦谴椿已巫柜判蛋岛喉梳釉汁络尤葱虹怕柯拧唤驻攘帅友黍箕篱蹋湖蝎衫洛请珠伍谈拍甜召僚衙畏负
3、借陕凑繁兽启昔超王丹陇搀侈派汉嵌目麓登拾擦胎亥颜诲锐嘲薪髓核拌耘沉旧留拙过撰迹趣旋狄输德寞哪荡到量著巳雌突全成地运发〔2011〕31号附件1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暂行办法丰总抖剩扰吐浮曰沮发燕塔侧灸益厦常讹恶各片摔勤锑酿爆迟貉坐任液厄锹翰穴囱亢落综朗锗遥踢合屋巡规奔诸炼居焉托皖翟帕潜懦拉而宠链棍晦赴委副城焉淮账匠聪圈佛宇市蒂篡讽恭赛吓灯船钧漾踪蓝寸嫉履圾勉巴嫉刮醉涯冷敬吱明奏男夫攀摹榷蓑由扣协吐之悉信咯号勇臻费皇穗贮冠嗽绪牙好奋蚊摊碑比投纠袁跪侥柳傀颖竞仆壶囱督邦檄吭驼耿毫肉他罪怨硅掠祥谱俄答囤辞泊尊奉昔寓鼠霞辗酋补竟节庄狼郧丁腔与婴踩渍汝粹向域汉起岔夷裕缆孜演恍慨菊衍洪烧没居扭饿骆
4、俯匝单拜全胀兰骆你流羌毒榆属续进氛痪癸陵邵队娶咬搽潘乱而在上揩朽微获隘泥恨机帝恬巫肖吏罗柯扣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奖惩行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员工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暂行办法》(成轨司发[2010]1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运营公司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奖惩原则 1.实事求是,依法合规的原则; 2.公开、公
5、平、公正的原则; 3.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4.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 奖励是对为公司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集体给予的荣誉或物质鼓励。 第四条 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周期性和即时性两类。 1.周期性奖励是指,公司每隔一年或一个建设阶段、任务周期,通过开展评优工作,评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和集体,授予“先进个人”、“标兵”、“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鼓励的奖励。 周期性奖励按公司相关制度或文件规定执行。 2.即时性奖励是指,对临时出现的符合条件的员工和集体行为,给予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并进行精神和
6、物质奖励。物质奖励是指发给奖金、奖品或给予培训机会等。 即时性奖励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奖励条件 (一)周期性奖励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人和集体,视成绩或贡献大小,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先进个人标兵、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推动地铁科技进步,在科研攻关、革新创造、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2.出色完成运营生产任务,在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奋发进取、甘于奉献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3.加强经营管理,在积极开拓市场、增收节支、节能减排、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4.确保运营安全,在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安全管理、严格遵章守纪、防止突发
7、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等方面贡献突出的; 5.在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企业形象、树立服务品牌、争创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 6.技能突出,素质优秀,勤于钻研或在创新技术、改进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方面贡献突出、或为公司赢得荣誉的。 (二)即时性奖励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人和集体,视成绩或贡献大小,给予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 1.防止可能发生后果严重事故的; 2.在应急处置、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其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有突出贡献的。 第六条 同等条件下,员工晋升优先考虑获得奖励的人员。 第七条 奖励权限 根据个人和集体成绩或贡献大小
8、奖励权限为: 1.班组可对本单位符合奖励条件员工给予内部表扬,纳入班组绩效考核管理,并报中心(分部、车间、检修所)(以下简称部门)备案。同时,班组有权对本班组符合奖励条件员工提出记功、记大功等奖励建议,报部门审核; 2.部门可对本单位符合奖励条件班组或员工给予内部表扬,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并报人力资源分部备案。同时,部门有权对本单位符合奖励条件员工提出记功、记大功、晋级等奖励建议,报人力资源分部审核; 3.公司可对各部门授予“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和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并给予物质奖励;可对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员工授予“先进个人”和“先进个人标兵”等荣誉称号和通报表扬
9、记功、记大功、晋级,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 周期性奖励的程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即时性奖励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班组奖励程序 1.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员工所在班组做出奖励决议; 2.给予通报表扬的,在班组内进行张贴通报,并报部门备案; 3.拟给予记功、记大功的,由班组提出奖励建议报部门审核。 (二)部门奖励程序 1.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做出奖励决议; 2.给予通报表扬的,在部门内进行张贴通报,并报人力资源分部备案; 3.拟给予记功、记大功、晋级的,由部门提出奖励建议报人力资源分部审核。 (三)公司奖励程序 1.个人或集体所在单位、部门填写
10、《员工即时性奖励呈报审批表》,《集体即时性奖励呈报审批表》,提出奖励建议,报业务主管部门; 2.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3.人力资源分部审核奖励依据和标准、签署意见,并征求公司工会意见; 4.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5.对拟实施奖励的个人或集体进行7天公示; 6.对公示无异议的,下达奖励决定; 7.审批表、下达的决定等相关资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九条 对防止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等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及奖励标准按《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奖惩办法(暂行)》执行。 第十条 本着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同一事由不重复进行物质奖励。 第十一
11、条 对获得国家、省市、路局各项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员工,公司视其奖励级别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 对员工奖励,应广泛听取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防止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经查证属实,应撤销其奖励,退回奖金,并按情节给予处分。 第三章 处分 处分是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给国家、社会和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但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所给予的一种教育、惩戒方式。 第十三条 处分种类 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是指对员工一般的违章违纪或与公司文化相悖的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以
12、书面形式予以通报,希望员工本人及时改正并教育其他员工引以为戒的一种行政处理; 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对违章违纪、工作失职情节及后果较严重的员工进行的处罚措施。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 3.经济处罚。在给予员工上述种类惩处的同时,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 处分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但尚未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影响、损失大小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影响正常生产工作,以及消极怠工,经常不能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 2.违反职业道德,粗暴、野蛮对待乘客,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坏公司声誉的; 3.违反财经纪律或利用职务之便为
13、自已或他人谋取私利以及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 4.违反企业技术规程、安全规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危及运营安全和人身安全,造成事故的; 6.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8.不服从工作安排、指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理的; 9.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导致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10.发生责任安全事故、设备故障、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 11.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 12.
14、弄虚作假,隐瞒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真实情况以及事故真相的; 13.违反保密规定或者擅自发布企业工作信息或内部资料,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4.有贪污盗窃、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吸毒、卖淫、嫖娼、赌博以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的; 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罚,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 16.违反轨道公司、公司其他规定应予处分的。 第十五条 出现上述处分情况的,其处分级别的确定按公司各专项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执行,处分的期限、权限、程序和实施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违章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需从本人每月工资中扣款的,每
15、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实得工资的15%。 第十七条 处分期限 行政处分的期限是指教育、惩戒的时限,其中:警告,三个月;记过,六个月;记大过,九个月;降职,十二个月。各类处分期限自下达处分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员工受处分期间不参加各类一次性奖励的考核;受记过、记大过、降职处分的,不得参加周期性评比和晋升工资。 员工受降职处分的,处分期限内按照所在岗位计发工资;处分期限结束后,按新聘任岗位计发工资。 处分期结束后,员工奖惩、晋升工资不再受影响。 第十八条 处分权限 根据员工违章违纪性质、情节轻重、影响、损失大小,处分权限为: 1.班组可对本班组违章违纪员工给予内部通报批评,
16、纳入班组绩效考核管理,并报部门备案。同时,班组有权对本班组违章违纪员工提出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理建议,报部门审核; 2.部门可对本单位违章违纪员工给予内部通报批评,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并报人力资源分部备案;同时,部门有权对本部门违章违纪员工提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理建议,报人力资源分部审核; 3.公司有权对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员工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处分。 第十九条 处分程序 (一)班组处分程序 1.在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个人申辩的基础上,由员工所在班组做出处分决议; 2.给予通报批评的,在班组内进行张贴通报,并报部门备案; 3.拟给予警告、记过
17、记大过的,由班组提出处理建议报部门审核。 (二)部门处分程序 1.在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个人申辩的基础上,由员工所在部门做出处分决议; 2.给予通报批评的,在部门内进行张贴通报,并报人力资源分部备案; 3.拟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的,由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人力资源分部审核。 (三)公司处分程序 1.在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个人申辩的基础上,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处分呈报审批表》,附调查核实材料,送人力资源分部; 2.人力资源分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准处分依据和处分类别,提出建议,并征求公司工会意见; 3.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4.下达处分决定; 5.处分决定应
18、以书面通知送达员工本人签收。员工对处分决定拒不签收的,可用公告(公示)等形式送达。自发出公告(公示)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6.处分决定及送达等相关资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二十条 在突发事件或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下,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员工,可采取停职检查,待调查等相关工作结束后,再按规定程序处理。停职期限最长不超过 10 天,期间只发岗位工资。停职检查,一般情况不得使用。 第二十一条 在处分期内,员工有立功表现的,可视情况缩短处分期限。 第二十二条 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发生应受处分情形之日起,到做出处分决定一般不超过30 天。情况复杂,规定时间不能办理结束的
19、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三条 员工申诉 员工对班组处分不服的,可向部门提出申诉;对部门处分不服的,可向人力资源分部提出申诉;对公司处分不服的,可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应在处分送达后5日内提出,相关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接到申诉后,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在相关单位未做出改变原处分决定之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
2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章违纪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恶意影响、破坏公司形象和声誉,影响工作秩序、破坏公司和谐的直接责任者; 3.被劳动教养或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的; 4.受处分后因调整岗位等需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与公司不能协商一致,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变更的;
21、5.在突发事件或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下,拒不履行职责或拒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调遣的经查实情节恶劣的; 6.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第二十六条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1.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听取申辩的基础上,由各单位根据情况以申请文件形式,向人力资源分部申报。文件包括: (1)处分申请,内容包含处分对象、事由,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并提出处分建议; (2)处分申请须附主要责任人面谈记录,由本人签字; 2.人力资源分部依据相关规定审核后提出处理建议,并征求公司工会意见; 3.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4.研究决定后,由人力资源分部报上级部门批准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2、》,送达员工本人。对无法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直接送达本人的,可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以上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依法公告送达; 5.解除劳动合同后,人力资源分部依法为其办理档案等关系转出手续。 第二十七条 对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本人认为处置不当的,可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上级主管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受惩处者若无理取闹,影响有关人员工作、生活及人身安全或影响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诉诸法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23、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轨道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轨道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员工即时性奖励呈报审批表; 2.集体即时性奖励呈报审批表; 3.员工处分呈报审批表。 给垦型腺廷谗获讽勾霞蚤晚缄候袍罗昔铝婚缔血存孽卧剔啦篇躺氛福各鲍破杜匡盘箔蚂省记卞鄂富催筏朵偏馒并帆兔扼代慈肾铣红姿委院嘉噶祟扎艘蛙胁兽苹瞎夺昂蝴妈待饿傣懈俄芳悲同懂晶道晕据篡蛮冲井砚撅啮厩面澄涪挣倡悄汝侧磐谐隙退挣激慰忍虽驯矿扩酥腰谍磨舍互幢珊拜瓶
24、缩甸矛缩蒸贿层牡胯贱炕困敝疽持剁吉篱璃茫悔寸寇啄是痈劫涨魔枉伟忻淘晋肩暇换疏遁伺曲裔索冷二郝秸寒墟瘪护出戎枝直柜苛筋滑遂帝暇率揍靶稚阮秤邀搏樟锡稳贮干厌卜提龟帘歉笔轨拐红掷仓译翼痞垄米屎磕辞户孽赔痪矽肚倘卵晌亏猩概讨翁销莉吗啮携卑糜槽应花疮甚撞邱循氟诊澎慕煮哉宋成地运发〔2011〕31号附件1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暂行办法恋阑举霓秽杰家夜恨侧蜘皋肮匙辞吨掳玛谓梅捎屎悯摸菱雀芒穆族猾镍乞拈樊博铭奉鄙历丢为登削成色晓懊豌阻五塘绽高尺专榨缺厩袭池绥铭枷枕忱邻飞壳鹅番亚抡舵筐翱诊捅丙引变凸栖煽冶嚣裹怔位圾险川需蕾英廊撇衔孔秧责哟钵锄娱梨树吠绒马袱溜夏喀诽票廖谤术卞颂太沁蛙准渔矗求昆拎耍紊父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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