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41KB ,
资源ID:3666342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66634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山东省泰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山东省泰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doc

1、山东省泰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省泰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0 \6 V4 H% S3 j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Z3 N3 m5 z- G. k0 Q8 E 政府令【第131号】 ( k4 [: f+ S9 X" f1 I# ~1 B 1 g8 R3 G* g: u; s/ r2 {  《泰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0 f+ a5 D; L  c2 ^: ^- a " z3 [% {: ?1 ?# M5 _: x  g1 P; R  a* W市 长 6 n8 [5 ]

2、0 W+ H, G& u! } 2 f7 m4 Q3 N% Y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7 i" j, h) L, S6 i$ A; \( V ) _1 q5 O# C" D& h3 A; S泰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G8 ^2 w8 @  W % }% u  j5 q6 a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_+ Q; l6 g# Q; M! p ) f3 `+ w8 C+ z6 p6 m9 v   第二条 凡在泰安市城市市区(环山路

3、以南、京福高速公路以东、京沪高速公路以北、省庄文化路以西的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Q4 z+ x3 q2 K) Z 6 j( z; P4 T) X# }2 ] ' i& e/ J, M7 U, a' I   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综合开发费、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及供水、燃气、供热(冷)的增容费、开口费、安装费等不得再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各类配套管线工程建设,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I4 g1 A2 _% b+ H & C8 O  W: Z/ i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4、费的征收;市财政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管理和监督;市物价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监督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收费减免情况的日常监督。 : r( R* \: T' e; U 0 q" v  U1 P$ {  T7 P  市规划、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相关工作。 & X/ A+ B0 T/ ^, G泰安市城市市区范围内,经市政府批准的,由泰山区、岱岳区自行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工业园区,其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返还区财政,专项用于区内基础设施配套。& |1 t" y6 \- p8 R & [9 p3 o  ?0 G1 n; ?:

5、q  第四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分别按以下标准征收:: c; i9 d- f, Q2 h1 B & g% X6 [) Y! `   (一)综合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0元征收。 : [  L, q+ h  B - K$ p9 ~5 u- S  工业企业厂房、仓库等生产性设施的综合配套费减半征收,村(居)民个人独立自建住宅的综合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征收;* `" z/ ^0 f2 i$ W4 G+ w+ D 5 q( a* \$ l8 z2 C! J4 K& e  s  j   (二)专项配套费按建筑面积征收。其中:供水每平方米24元;供气每

6、平方米26元;供热每平方米55元。   G+ x$ j  x, W1 o: ?' ^0 I) K  市物价、财政、建设部门应适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Z2 [+ S$ d* C: D; p* S + a! r' E2 X: P4 u. r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部门或单位不得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供水、供气、供热等经营单位不得为其建设管网及相关设施。 . H6 w2 C. m) a3 s+ _: ?5 g% N3 J7 `

7、9 r   建设项目实际建筑面积超过规划许可面积的,经依法处理后,对予以保留的超建部分,应当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 G7 I5 S! Z* f- z" D3 D+ Y! b+ E* T 6 ]$ _, }  L7 o5 j* Z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使用城市自来水、管道天然气、集中供热的,应当按规定标准缴纳专项配套费。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前,到供水、供气、供热等经营单位办理管网建设备案手续。 : R% k. H( f  C( W( h2 Q' q. v# o8 a% g   建设单位或个人不使用城市自来水、管道天然气、集中供热的,或者不具备管网配套建设条件

8、的,经相关经营单位和市建设、规划、审批中心共同认定后,可不缴纳相应的专项配套费。, `- Z* s/ m% {' X$ n1 \ . n1 `& U" m: f  第七条 建设项目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其中:供水经营单位负责由水厂配套建设至单位用户阀门井、居民用户户外水表;供气经营单位负责由气源配套建设至单位用户阀门井、居民用户灶前阀;供热经营单位负责由热源配套建设至单位用户阀门井、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 N, G! f7 ^# a; c. y ! I  R! n' g$ p+ a6 g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协助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调建

9、设过程中的相应事务,有关经营单位应及时完成配套管网及设施建设。 $ B8 `5 |+ H5 L) Y ( j3 ^+ j, _+ O; ?+ X6 {  第八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得擅自减免。法律、法规、规章,省以上文件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有明确规定的,方可减免;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免收供水、供气、供热专项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减免,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2 J5 x# l( A4 S* a- N' s# J5 x8 K - \5 x; x" ~( h6 B7 Q4 h& F  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改变原批准用途的,应按规定补缴已减免的费用。

10、 3 {4 O0 w7 o+ a4 L( m! T$ x, u# P4 ]& S2 m8 [   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到市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手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财政专户,综合配套费和各专项配套费应分项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4 v: k0 {. E5 j7 I . r2 M  R% S2 u. Y, Y. T( b  U  第十条 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编制使用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拨付使用。) M6 U  n, o; {% y5 S)

11、 F2 y * ^' ^+ r1 n" A% J# e   市财政部门和泰山区、岱岳区、市高新区财政部门应按月或按季将收取的供水、供气、供热专项配套费拨付至相关经营单位。 ; h" c0 N; D* P . s9 j% `( D) k" N2 |/ o  第十一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市财政、物价、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足额征收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4 R% p# O( ^3 [! j5 z ) A5 D- j6 ]' I; f  第十二条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

12、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报市物价部门备案;专项配套费收费标准、征收管理和拨付使用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或者由市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单位与相关经营单位协商办理。 # s( m# d- L! }/ C8 l# X' M9 g( J2 J& l, @8 ]& b+ |0 h' M   第十三条 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在市区以外应当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收费标准应报经市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征收。 5 _+ z; X7 p& W% W % _: `9 v5 K8 u. w- w  市区以外,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使用城市自来水、管道天然气、集中供热的,应将收取的相

13、应专项配套费拨付有关经营单位为其建设,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与相关经营单位协商解决。# m! `3 l7 k5 |  c7 L; x3 h8 @ * [1 l4 N& d9 O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 X' D; q% `( ^9 e 8 x" E! q: n, V4 N* @- c0 l  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工程项目,需要接用城市自来水、管道天然气、集中供热的,由双方协商办理,或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相应专项配套费后,由相关经营单位负责配套建设。  9 m  D1 Q! f9 N  O! I# |; ^! ?0 Z8 j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14、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

15、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