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
资金预算作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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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WA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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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预算作业准则
一、目标及依据
为提升本企业经营效益暨配合财务部门统筹及灵活利用资金,以充足发挥其经济效用,本企业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估计表,以期达成资金利用之最高效益。为此,特订定本准则。
二、资金范围
本准则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而言。为编表计算及收支利用方便起见,估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而随时可变现之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之列。
三、作业期间
1.资金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个月24日前逐月预订次3个月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门,以利汇编。
2.本企业会计部门应于每个月28日前编妥次3个月资金起源利用估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15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和估计比较编制资金起源利用比较表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管理处经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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