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高等师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依据中国会计法、机关财务规则、机关会计准则、机关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其它相关财经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订本制度。第2条财务管理基础标准是:落实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厉行节省,阻止奢侈浪费;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第3条财务管理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省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
2、益;加强资金管理,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应学校财务情况;对学校经济活动正当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第4条本校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归口负责”财务管理体制。第5条本校财务工作实施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实和会计资料正当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学校党委和校长室是本校财务工作领导集体,对本校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第6条本校设置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工作,制订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集中管理学校多种资金,按要求进行会计核实和会计监督。第7条本校财务工
3、作接收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领导、检验、监督和业务指导。第二节财务岗位设置第8条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结合本校定编、定岗、定员要求,财务处岗位设置:财务四处长、财务责任人、总账会计、出纳会计、报账员。必需时,可增设辅助会计岗位。第三节财会岗位职责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领导职责。校长是学校领导者和最终决议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1、落实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实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2、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时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升专业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理财水平。3、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
4、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关键经济活动制订财务控制和监督措施。4、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议,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审批学校各项开支及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5、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6、选拔、任用学校财会干部人员。第10条财务分管校长对财会工作领导职责。1、帮助校长加强对分校区财会工作管理,依据校长决议具体组织实施各类经济活动。2、具体领导分校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结报及内部控制工作,考评财会人职员作质量。3、按校长要求审批权限核批各项经费开支。4、参与学校经济事项决议。第11条财务处工作职责。财务处于校长室
5、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经济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工作。其财务工作职责是:1、落实实施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上级和主管部门制订财会管理措施,制订本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编报本校年度经费预决算,确定经费预算管理措施,控制和监督预算实施情况,年底办理财务决算,并进行考评和分析。3、对资金利用各个方面、各个步骤,根据会计制度要求,推行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实,做到手续齐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按时编报财务会计汇报。4、对学校经济活动实施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实施财务制度,确保资产安全。第12条财务四处长职责。财务四处长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主持财务处日
6、常工作。其财务工作岗位职责是:1、落实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制订本单位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检验考评其实施情况。2、负责全处日常管理工作,检验、督促财会人员推行岗位职责,并定时进行考评。组织全处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不停提升全处财会人员工作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3、组织编制本校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经同意预算。4、确定内部财务制度,经同意后印发各部门实施,并依据实际操作情况不停完善。5、根据经济核实标准,定时检验、分析财务工作情况,考评资金使用效果,揭露管理中存在问题,立即向领导提出提议,提升经济效益。6、负责处理本校和其它单位经济业务关系,
7、和上级相关部门联络各项工作。7、审核各类会计凭证是否真实、正当,检验会计业务处理是否正确。8、参与研究财会人员任用和调配。9、依据国家政策和相关部门要求加强收费管理,阻止乱收费。10、加强财会室安全保卫工作,排除事故隐患。第13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总账会计在财务四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负责总账(含培训中心、食堂、基建)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1、实施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帮助处长开展工作,把好财务收支关。2、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决算,并依据事业计划及用款进度负责申领经费,定时检验预算实施情况。3、依据会计制度要求,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利用会计科
8、目,根据部门预算项目逐一核实,明细到部门及科室,正确、立即地登记账簿,按要求结账、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月报、季报、年报,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立即。每个月进行财务分析,针对预算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改善方法,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4、根据人事、财政等部门要求和要求立即编报工资表和发放教职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立即办理教职员奖金、福利、津贴等发放手续。5、对各项开支合理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手续不全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有责任向上级汇报。6、参与组织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定时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物相符。负责办理学校政府采购及大宗物资采购手
9、续报审工作。7、负责全校会计档案整理工作,立即装订及妥善保管多种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按会计档案要求立即立卷归档。8、参与制订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主动组织落实实施。9、认真进行往来结算,定时清理各类往来款项,控制往来款项数量,以防发生呆账。10、定时结算学生代办费和核定学生代办费标准。11、主动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和任务。第14条出纳会计职责。出纳会计在财务四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负责出纳会计工作,其岗位职责是:1、严格实施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付关,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要求,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充库,不得挪用公款,随时接收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库存现金账、
10、款检验。2、依据财务制度要求,做好学校内部各项经费收支工作和学生缴费电脑票据打印工作。3、负责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含POS操作系统)收付工作,和财政统一国库支付申报工作,对不正当及不真实原始凭证有权拒付。4、负责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志账,现金账面余额要和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真实正确。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和信用卡部财务报销卡余额要立即和银行对账单查对,对未达账项要立即查询。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使账面余额和对账单调整表相符。5、全部款项收付,和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实事项全部要立即进行财务处理程序,立即传输。6、妥善保管好现金、多种票据及财务印章,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
11、准出借银行账户,用完或作废收费凭证、票据要立即办理核销手续。7、负责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医保金、失业保险金等代扣代缴工作,记好个人所得税和公积金台账。8、负责复核海门校区报账员结报业务原始凭证,立即办理结报费用支付手续。9、年度结束将现金、银行日志账、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资料移交给总账会计整理立卷归档。10、主动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和任务。第15条报账员岗位职责。报账员在校长室和财务处长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海门校区财务结报工作,其岗位职责是: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实施会计法、财会制度和本单位财务管理措施。2、负责办理海门校区学生收费(含学生缴费电脑票据打印)、结算(含学生代办费)、经营性资产收
12、费管理、缴存银行和报账业务。工作认真,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急不躁,语言文明,按时上下班。3、负责向出纳会计编报海门校区用款计划,并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管理和使用备用金,核销和保管好备用金,不得以“白条”充库,不得挪用公款,随时接收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库存现金账、款检验。报账员应对备用金安全负完全责任,采取有效方法防盗、防遗失。属于财政国库支付款项立即报送出纳会计统一支付。4、票据必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实人)、责任人签字,发票单价、数量、金额查对无误后,方能报销。对不正当及不真实原始凭证有权拒付报支。5、做好现金和银行存款及各类辅助账户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账账、账款相符。6、立
13、即办理海门校区费用开支结报业务,审查归集原始凭证。每七天12天在南通校区上班(早出晚归),办理结报业务,并将原始凭证输入电脑制单,交出纳会计入账,同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7、负责海门校区教职员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发放造册编报工作,由学校统一发放。立即办理教职员(含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失业金、经营性资产出租税等计缴工作。8、负责向财务处报送海门校区政府采购项目书面材料。9、负责海门校区财会室安全工作,妥善保管好多种票据及印章,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借银行。10、主动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和任务。第16条委派财务责任人岗位职责。财务责任人在教育会计服务中心责任人领导下具体负责受派单位
14、财务管理工作,其岗位职责是: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受派单位发生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实。2、负责制订受派单位会计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对受派单位财会人员配置、任用、考评提出提议。4、参与确定受派单位年度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计划、重大项目资金筹措使用方案等。5、监督实施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6、参与组织受派单位会计活动,负责审核财务收支工作。7、审核受派单位财务报表、汇报,确定其真实性、正当性、完整性。8、监督检验受派单位财务工作,阻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若未能有效地阻止,应立即书面向市教育局汇报,重大问题还应将处理意见报市财政局。9、根据相关要求
15、,主动组织各项收入。10、推行法律、法规要求其它职责。第四节会计人员任用、考评和培训第17条财务处长任用条件。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掌握一定教育财务管理知识,熟悉学校财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含有较强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第18条会计人员任用条件。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掌握教育财务管理等相关科学知识,熟悉学校财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会计人员应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电算化证书,必需含有一定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在财会工作中能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守准则,不做假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守财经纪律,热爱本职员作,刻苦钻研业务,并能根据要求程序和要求从事会计工作,严守财经秘密,利用掌握会计信息和会计
16、方法完善学校内部财务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第19条学校对未被委派财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通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关键考评其工作态度、业务处理水平、岗位职责、财经纪律实施情况和工作实绩等。称职条件是:会计人员能够根据会计人员基础要求和岗位职责要求,在会计工作中能够做到账目清楚,处理规范,真实正确,账实相符,服从领导分工,主动主动地完成本职员作。优异条件是:对某方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取得良好效果,工作主动主动,作出较突出贡献。不称职条件是:1、违反财经纪律,有侵吞公私财物行为;2、账目不清楚、不正确,处理混乱,账账不符,账物不符,造成较坏影响;3、因为个人过失等原因,给学校资
17、产造成较大损失;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第20条委派财务责任人由市教育局计财处和受派单位联合考评。第21条财会人员应定时或不定时地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多种培训,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制订路线、方针、政策和财会法律、法规,学习国家颁布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不停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业务素质,提升本身职业道德素质。第五节会计工作交接第22条会计人职员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需将本人所经管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接替人员应该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第23条移交人员移交时应做好以下工作:(1)已经受理经济业务还未填制会计凭证,应该填制完成。(2)还未登记账目
18、,应该填制完成,并在最终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文件、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第24条移交时,按清册逐项点交,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需和会计账簿余额一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相符,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需完整无缺,各明细账余额和总账余额一致,移交人员经管票据、印章、及其它物品逐一点交。第25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须有监交人员监交。通常会计移交由财务四处长监交;财务责任人移交由学校分管领导监交。移交完成,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
19、上署名。移交清册上须注明移交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职务、姓名、清册页数和需要说明情况。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学校存档一份。移交人对所移交内容正当性、真实性负担法律责任。接替人员一定继续使用移交会计账簿,不得重新建立新账。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制度第26条全部财务处理必需根据要求步骤和方法进行。依据机关会计制度和高校会计制度及市财政局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实,一些科目不需要用能够不用,但不得自行编造、更改会计科目。依据会计制度要求和业务管理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第27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需按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立即检验原始凭证是否正当有
20、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楚,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责任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依据审核无误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不一样事项、不一样日期原始凭证,不得合并编制同一张记账凭证,当日发生同类经济事项能够合适合并后编制。第28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依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依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多种明细分类账;(3)依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志账、银行存款日志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余额和总分类账相关账户余额查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志账和银行对账单查对;(5)月末,依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资料编制会计报
21、表和财务分析汇报。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年报三种,报表要求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计算正确、报送立即。第29条账簿处理遵照真实性、可比性、一致性、立即性、明晰性、关键性和全方面性标准。会计账簿、凭证等使用根据市财政局相关会计建账监管措施实施。第30条会计核实采取借贷记账法。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会计期间以公历月份划分,文字采取汉字。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第31条财务监督依据:(1)国家方针、政策。(2)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它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或补充要求。(4)本单位内部财会管理制
22、度。(5)单位内部多种经济、业务计划等。第32条财务监督对象:本单位及其隶属经济实体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内容:(1)预算编制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实施进度和计划是否适应、是否立即合理调整。(2)多种收入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潜力、是否立即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多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和预算开支、是否推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和存货、固定资产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规模,多种应缴款项有没有立即、足额解缴,债务是否立即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分配情
23、况。(7)有没有乱发奖金福利、浪费浪费、贪污偷窃等问题。(8)其它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实施情况。第33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财务处、内审小组、及相关人员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学校内审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纪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工会主席担任,小组组员5名由教代会推选。内审小组依法独立对本单位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内审小组于每学期结束对本学期学校全部经济活动情况根据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将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文字向校长室汇报。第34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实施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实施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正当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完整性、立即性、正确性。
24、对于监管检验出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应。财务监督人员依法保护财会人员正当权益,对财会人员打击报复要进行严厉查处。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第35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确保财产物资安全可靠,确保会计资料正确性和可靠性,确保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需实施内部牵制。内部牵制基础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处理,必需经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或部门参与多种会计处理程序要求和实物控制方法。每项经济业务处理,全部要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第36条财务工作根据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标准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多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
25、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标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工作;资产核实和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和物资保管、物资核实岗位分离;报账人员和内审人员岗位分离。第37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议人员要和实施岗位相分离,并对实施情况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办理必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需由分管校长或财务处提出意见,经校长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第38条各财会人员必需在要求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会计事项。
26、财务处理按要求程序办理。财务印鉴必需由两人以上分开掌管。第四节财务审批制度第39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处责任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施“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第40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实人、验收人等署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全部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终由学校校长批报。无上述审批手续,出纳不得支付。第41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支出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凡属控购范围购置须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属政府采购中
27、心负责范围内购置应上报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第42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实施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收支负担责任,财会人员负担对应责任。第五节原始统计管理制度第43条原始统计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原始管理核实资料,是对经济业务活动相关事项直接记载,是加强经济核实和管理基础。第44条原始统计基础内容包含:(1)原始统计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统计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它计量单位;(7)经办证实、验收和审批人签章等。第45条原始统计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实要求实施。多种原始
28、统计要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关键是真实性、正确性、规范性和正当性。原始统计审核方法包含技术性审核和政策性审核两个方面。第46条原始统计填制必需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内容和数字必需真实可靠,反应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多种内容要按要求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需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识别,阿拉伯数字要逐一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凭证一定要写透。4、多种凭证必需连续编号,方便检验。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留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29、,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统计要立即填写,按要求程序进行传输。7、原始统计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要求科学保留,不得遗失。第六节票据管理制度第47条本制度所指票据包含向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购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行政机关结算凭证和向银行购领结算空白凭证。学校一律不得私自印刷票据替换上述票据。第48条学校全部票据购领、保管、缴销、管理统一归口财务处,具体管理工作由总账会计负责。建立领用情况登记簿,领用票据时在登记簿上登记起止号码,并由领用人署名。交回时须检验其使用正当性和合规性、是否缺乏、交回日期、剩下份数等内容。票据使用完后,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核销。第49条1、票据使用按收费许
30、可证中要求项目和制订各项收费标准实施。2、使用票据必需按号码次序使用,在启用时应检验该本票据是否有缺号、多页、串格及其它印刷质量问题,发觉问题立即汇报,立即处理。3、填开票据各联必需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收款人等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需一致,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对提供多种票据不得提前盖具印鉴,只有在经济业务发生时方可盖具。4、对错填票据将完整保留,并在各联显著位置上加盖“作废”戳记。第50条票据其它管理:1、已用完票据应立即办理缴销手续,未用完应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和丢失。2、发觉票据被盗和丢失,应立即汇报单位领
31、导和财务部门责任人,并协同相关部门立即查找,隐瞒不报者,一切责任自负。属于个人有意或过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非因个人原因造成,要立即报主管机关处理。3、对不符合要求发票、票据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受理。4、票据使用后存根联必需和会计档案一起保留。未按要求领购、开具、保管、非法携带空白发票、票据单位,除责令限期更正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私自印制、伪造票据,购置非正式收据、假发票单位除一律查封外,还应按国家相关要求严厉处理。第七节现金管理制度第51条现金使用应符合国务院颁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支付范围为:(1)、职职员资、津贴;(2)、个人劳务酬劳;(3)、依据国家要求颁发给
32、个人多种奖金;(4)、多种劳保、福利费用和对个人其它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价款;(6)、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零星开支;(8)、中国人民银行要求需要支付现金其它支出。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收支和购置专控商品,须经过转帐结算,不得用现金支付。第52条库存现金存放不得超出银行核定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当日必需立即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财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同意后,由开户银行核定。第53条收取大额现金要立即送存银行。下班后,办公桌内不存放现金。大额现金缴存、支取,要有保卫人员陪同。主动推广优异结算方法,如工资发放用信用卡,职员大额现金报销直接打
33、卡等,降低现金流量。第54条现金限于本单位使用,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不得保留帐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第55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经财务处长审核并签章后,方能支取现金。现金收入必需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日收取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要求“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第56条出纳人员天天必需根据现金业务发生前后次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志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实存数和日志账上结存数查对,确保帐实相符,如有差错,即使查明原因。第八节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57条财务处依据中国人民
34、银行和财政局相关要求开设银行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础存款账户,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只能经过基础存款账户办理,全部现金收入不能直接存入基础存款账户,只能存入财政分户。因特殊原因确需撤销原有账户开设新账户,必需报分管财务校长同意后按要求办理报批和其它手续,财务处不得私自作出决定。学校其它部门和系科不得以学校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学校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第58条学校和其它单位之间一切收付业务,除了制度要求可用现金支付部分外,全部必需经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第59条学校必需遵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措施要求办理结算业务,按要求购置多种银行往来使用凭证,如进帐单、支票、解款单等,开具票据必需正确规范;
35、不得透支,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第60条出纳人员应依据经济业务活动前后次序逐笔处理银行存款业务,银行存款日志账做到日清月结,日志账余额每个月和银行对账单逐笔查对,有未达账,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调整相符。如编制调整表后,双方余额还不一致,立即查找原因,属于记账差错,应立即更正。第九节应收款管理制度第61条我校应收款关键包含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是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和其它活动中发生各项应收债权,是学校资产关键组成部分。应收账款关键用于学校和其它单位之间发生多种预付及应收款项结算,其它应收款关键用于学校和个人之间发生款项结算。第62条因公需借款时,由经办人员填写一
36、式三联“付款申请单”,所列项目应填写清楚,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借款后降低该部门经费指标。第63条教职员因公出差借款,必需合理估计所需量,通常控制在往返路费、伙食补助费和其它零星开支范围内,不得随意多借。公事办完后,经办人必需在一周内(节假日顺延)班里报销手续(以车票日期和购货发票为准),逾期不办理,会计人员有权停止该部门经费使用,直至清账,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第64条对个人读研、基建项目借款,因为周期较长,可跨年度结账,但学业结束、基建项目完工决算后,即办理结账手续。第65条除了出差、读研、基建以外借款,借款期限最长不超出6个月结账。逾期不结账,暂停该部门经费使用,直至结账。第66条全部借
37、款经办人必需是本校在册职员,非本校人员借款,财务处不予受理。第67条学校采购员备用金定额为1000元,年底止清,下年初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工作变动时,立即结清。第68条财务处每季末对应收款进行一次清理结算。应收款不得长久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五年以上应收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校长室报财政局同意后核销。第十节出差报销管理制度第69条住宿费开支措施:1、出差住宿费在要求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出要求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由接待单位无偿接待或住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不予报销住宿费。2、住宿费报支标准: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人员出差北京、上海、厦门、广东、海南,住宿标准为元/天,其它人员出差北
38、京、上海、厦门、广东、海南,住宿标准为元/天;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人员出差上述以外地域,住宿标准为元/天,其它人员出差上述以外地域,住宿标准为元/天。第70条交通费开支措施:1、乘坐火车: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出12小时,可购同席卧铺票。2、符合以上条件而不买卧铺票,按下列百分比发给个人补助费:(1)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座票价60%计发;(2)按特快列车硬座票价50%计发;(3)按新型空调特快和新型空调直快硬座票价30%计发;(4)软卧改软座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3、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人员通常不可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需事先经学校校长同意,同意后由财务处按要求
39、办理机票采购业务。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天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到外地参与会议和多种训练班,自带交通工具或乘其它单位提供交通工具,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费。5、出差人员通常不可乘坐出租车,任务紧急或情况特殊需乘坐出租车,事前须由主管校领导审批,事后按报销审批程序办理出租车票报销手续,不再享受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补助。第71条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1、每人天天补助标准为:通常地域15元,尤其地域(包含:北京、上海、厦门、广东、海南)20元,本市所辖六县(市)8元。2、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船超出12小时(含12小时),可凭车船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途中不住宿,前后乘坐车船时间可合
40、并计算。3、出差人员外出参与会议途中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按要求发给。中途确需住宿住宿费,其住宿费报销按标准实施。会议期间由主办单位统一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会议期间收取会务费通常不报销伙食补助费。第72条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经领导同意就近回家探亲办事,其绕道车船费,应由个人负担,假如绕道车船费少于出差路线车船费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第73条未婚教职员探望父母,已婚教职员探望配偶,十二个月报销一次车船费;已婚教职员探望父母,四年报销一次,报销车船费超出工资30%以外部分。乘坐车、船等级标准根据通常教职员标准报销,绕道车船费等由个人负担。第十一节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74条学校总账会计负责
41、会计档案定时搜集、审查查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全方面性、真实性负责。第75条会计凭证每个月按要求整理、立卷、装订、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十二个月一次按要求整理、立卷、装订、归档。第76条多种记账凭证应该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根据编号次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入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止号码,由装订人在封签处署名或盖章。对数量过多原始凭证,能够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第77条会计档案必需专员专室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
42、由会计室保管十二个月,期满后,移交给档案室保管。会计档案原件标准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领导同意,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第78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依据其特点,分为永久、长久两类。多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保留,现金、银行日志账、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保留25年,包含外事会计凭证和决算永久保留,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保留5年。第79条销毁会计档案必需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处和档案室共同判定,提出申请汇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长室同意后,由财务处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未清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永久保留资料,在销毁时抽出,另行立卷。第
43、80条会计档案保管,要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第四章预算管理制度第81条预算是指学校依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内容包含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含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支出预算包含常常性支出、专题支出和自筹基础建设支出等。学校全部收入和支出全部必需纳入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另留收支项目。第82条预算编制标准:编制预算必需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总标准。收入预算坚持主动稳妥标准;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关键、勤俭节省等标准。第83条预算编制方法:参考以前年度预算实施情况,依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和财力可能,和年度收支增
44、减原因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84条预算编报程序:1、学校提出概算;2、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3、学校编报预算;4、财政部门预批预算;5、调整学校预算,正式编报预算;6、财政部门正式批复预算。第85条学校预算在实施过程中,对财政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预算外资金收入通常不予调整;假如国家相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学校应书面向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报请,待同意后再作必需调整。第86条财务处每个月要依据财务情况和预算实施情况编报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底编制决算,同时全方面分析本年度预算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第87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
45、、科研、及其它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资金。收入包含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它正当收入。第88条收入管理要求:1、必需按要求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要求经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2、各项收入应按要求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要求实施,实施财政专户管理,接收财政监督。3、各项收入必需统一纳入财务处核实,不得设置“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4、依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立即、正确地记账,预防收入流失,提升核实正确性度。第89条预算外资金是从财政专户核拨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收入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46、。1、学校收取预算外资金,统一按要求上缴财政专户,再依据财政部门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资金作为预算外资金收入。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需按要求程序报经相关部门同意。3、严格根据要求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施收费公告制,严禁乱收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乱收费。(1)超越管理权限制订收费;(2)私自提升收费标准;(3)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标;(4)不按要求申领或年审收费许可证而收费;(5)没有收费员证人员收费;(6)不使用要求票据收费;(7)其它乱收费行为。第90条对违反要求乱收费,任何部门和个人全部能够向物价、财政部门检举揭发,接收上级部门查处。其非法所得,应退还交费者
47、;不能退还,上缴财政。并按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91条要严格实施财政部门要求和审批支出计划使用预算外资金,严禁将预算外资金转作部门和单位“小金库”或公款私存,更不得用预算外资金搞计划外投资、经营性单位周转、炒股票、炒房地产、进行期货交易和投资入股等违法乱纪活动。第92条其它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预算拨款补充。但取得其它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不得违法取得。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对其它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第六章支出管理制度第一节支出管理要求第93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各项资金花费和损失,包含常常性支出、专题支出和自筹基础建设支出。第94条支出管理任务是:维护本校正常运转;确保学校基础工作任务完成;节省使用各项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第95条支出管理要求是:严格实施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施保障和控制并重标准;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科学性,主动采取方法,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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