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化工集团企业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1第一节 基础标准1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4第三章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7第一节 入企业安全教育7第二节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8第三节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8第四节 安全教育考评8第四章 安全生产作业证管理制度8第一节 发放范围8第二节 考评内容和措施9第三节 使用和管理9第五章 工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9第一节 运行9第二节 开车9第三节 停车9第四节 紧急情况处理10第六章 防火防爆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第一节 生产装置10第二节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0第三节 消防组织和设施12第四节 其它
2、消防安全要求13第七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3第一节 通则13第二节 生产和使用13第三节 报废处理14第八章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15第一节 基础要求15第二节 仓库管理15第三节 储罐区管理15第四节 气(液)瓶安全储存管理16第九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6第一节 电气系统运行16第二节 电气系统检修17第十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8第一节 通则18第二节 特种设备生产18第三节 特种设备使用18第四节 检验、检测18第十一章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具(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8第一节 范围18第二节 安全装置维护管理18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择和保管18第四节 管理分工19第十二章 施工和检修安全
3、管理制度19第一节 施工组织19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19第三节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19第四节 拆除工程20第五节 爆破工程20第六节 检修组织和管理20第七节 检修安全通则20第八节 检修准备21第九节 焊接作业21第十节 设备内作业21第十一节 抽加盲板作业22第十二节 检修完工后处理22第十三节 高处作业22第十四节 起重吊装22第十五节 断路作业23第十六节 动土作业23第十三章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23第一节 通则23第二节 防护和治理23第三节 组织和抢救24第四节 体检和职业病24第十四章 企业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4第一节 管理组织24第二节 信号、标志24第三节 交通道路24
4、第四节 车辆25第五节 车辆驾驶25第六节 车辆装载25第七节 非机动车、行人26第十五章 安全技术方法管理制度26第一节 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26第二节 计划编制及审批26第三节 资金起源及物资供给26第四节 检验和汇报26第五节 完工验收26第十六章 科研和设计安全管理制度27第一节 科研27第二节 工程设计27第十七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27第十八章 安全检验管理制度28第一节 任务和要求28第二节 形式和内容28第三节 整改28第十九章 事故管理制度28第一节 事故分类和管理28第二节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29第三节 抢救和救护30第四节 事故汇报程序30第五节 责
5、任划分30第六节 调查和处理31第二十章 附则31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为确保职员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集团企业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凡集团企业所属各企业、研究院、所、生产、销售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第3条 各专业企业和企业必需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在企业内部形成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安排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 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努力发明安全卫生劳动条件,为职员提供符合国家要求
6、必需劳动防护用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5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方法,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企业应该经过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将安全管理体系化,并建立安全生产长久有效机制;根据国家要求安全生产投入要求,尽可能采取有效安全技术和科技结果,主动预防事故发生。 第6条 企业除落实、实施本制度外,还必需同时严格实施国家相关部门及所在地方政府相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 基础标准 第7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各级领导人员负责制。第8条 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认真推行职责。第9
7、条 各级领导人员缺额或外出期间,由代理者推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第10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每个职员必需认真推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 经理( 院长、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经理(院长、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方面责任,必需严格实施国家和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 (二)要重视职员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工业卫生情况,重视改善职员劳动条件和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三)同意、公布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长远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条件资金投入。 (四)建立
8、并落实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常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审定重大灾难事故预防方法和处理预案,并组织演练。推广优异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机构,形成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依据实际情况,配置、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七)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两定时制度,即组织领导班子定时分析安全形势,定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验。 (八)接收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和考评,组织开展职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和考评工作。 (九)坚持“五同时”标准,即:在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评选生产时,同时安排计划、
9、部署、检验、总结、评选安全工作。 (十)坚持按“四不放过”标准处理事故,并按要求时限立即、如实上报。(十一)企业内实施多种承包、委托经营,设置控股企业,和和外单位签署各项承包、委托经营等协议中,全部必需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职责等内容条款,并认真进行检验。 (十二)副经理(副院长、副厂长)在职责分工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12条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一)对企业(院、厂)落实实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行监督,起到确保作用。(二)帮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员安全意识。(三)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监督确保作用,率领职员遵章守纪,做
10、到安全生产。(四)帮助行政检验并考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五)率领工会、共青团组织共同支持生产经营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组织监察部门参与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参与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处理。第13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充足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监督作用。(二)督促并帮助行政开展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安全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三)关心劳动条件改善,保护女工健康,定时研究劳动保护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员正当权益行为,有权要求纠正。立即阻止行政指挥中违章行为,支持职员合理要求。(四)组织好工
11、会系统安全生产活动,监督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防管理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列入职代会议事日程。(五)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立即总结和推广安全卫生方面优异经典,奖励优异。 (六)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第14条 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责任人(包含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技术工作全方面负责。各部门技术总责任人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方法计划、项目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计划。 (三)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处理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取优异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方法。 (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
12、,参与对干部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评工作。 (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安全技术问题。 (六)在新建、扩建、改建基础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标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要求标准。(七)评审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组织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审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应抢救援预案并审批特殊动火证,参与重大事故技术分析工作审查防范方法。 (八)副总工程师及各技术部门副职在总工程师及各技术部门总责任人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15条 管理部门责任人(包含副职)安全生产职责(一)严格实施国
13、家、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对本科(处)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全方面负责。(二)主持或参与本职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制、修订和审核工作。(三)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不停提升安全生产可靠性。(四)严格落实实施新、改、扩、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标“三同时”标准;认真实施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评选时“五同时”标准。(五)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检验,立即发觉安全生产隐患,提出消除隐患计划,经同意后组织实施。(六)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职员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教育时间及质量。(七)负责或配合本职业务范围内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负责
14、审核和落实防范方法。(八)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资料、档案、台帐建立和保管,确保其正确、完整、可靠。第16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一)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技术部门责任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二)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参与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验实施情况。(三)制订本企业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和多种培训计划及劳动保护用具标准,并检验实施情况。(四)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不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五)参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中安全方法计划和方案审查,督促实施,并参与完工
15、验收。(六)组织并参与企业组织安全检验和多种专业检验,有权阻止多种违章违纪行为。(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按要求组织安全评价、登记工作。(八)负责企业多种票证审查、实施及档案、台帐等资料管理。(九)负责企业工伤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并依据“四不放过”标准,组织制订防范方法。第17条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学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人分管业务,处理安全生产中疑难问题和技术问题。(二)推广应用优异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掌握安全生产中各类信息,推进本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三)认真落实实施新、改、扩、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标“
16、三同时”标准。(四)查明所管业务范围内工艺、设备、仪表、安全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环境等存在隐患,制订或审查安全技术方法,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产、检修、施工等作业过程中安全可靠。(五)参与本职业务范围内各项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方法。做好本职业务范围内资料档案、台帐建立和保管工作,确保其正确、完整、可靠。第18条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方面责任。应认真落实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 (二)组织拟订、修订车间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方案,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
17、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升职员安全技术水平。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验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定时开展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并进行考评。督促职员持证上岗。 (六)组织车间级定时、不定时安全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觉隐患立即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要采取有效防范方法,并立即向上一级行政部门书面汇报。 (七)对本车间发生事故要立即汇报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标准。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制订事故预案并定时组织职员进行演练。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
18、定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第19条 车间安全员职责 (一)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企业安全技术部门领导。 (二)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验实施情况。 (三)帮助车间主任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验实施情况。 (四)制订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新工人二级安全教育,指导、督促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组织车间日常安全教育。 (五)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设备改造和新产品投产和工艺条件变动后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方案审查,并督促实施。 (六)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验,立即发觉隐患,并采取有效方法,阻止违
19、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七)检验各级动火、爆破、动土、登高、进塔入罐、吊装等检修作业安全方法。做好车间相关安全生产票证、档案、台帐等资料管理工作。(八)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管理工作。 (九)负责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方法。 (十)车间其它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20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一)全方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二)负责新职员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确保本班组职员全部持证上岗。(三)安排班组工作时,必需实施“五同时”标准。(四)组织职员学习、落实
20、实施本企业和车间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法和劳动纪律;正确实施工艺指标和各项操作程序,阻止违章作业。(五)严格实施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多种统计。(六)负责本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日常管理;检验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具和安全防护器材。(七)组织各岗位安全检验,发觉隐患要立即处理,并做好统计。不能处理要立即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方法。(八)发生事故后,要在确保职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立即汇报。第21条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一)班组安全员由副班组长兼任,要完善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验制等规章制度,帮助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安全会议统计,总
21、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提升安全活动水平。(二)严格实施相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发觉违章作业有权阻止,并立即汇报。(三)对新职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主动组织安全日常教育。(四)监督检验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和安全防护器材。(五)加强巡回检验,阻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发觉并消除隐患。严格对交接班制度和多种统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六)参与本班组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帮助制订防范方法。 第22条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参与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实施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必需确保本岗位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接班前,必需认真检验本岗位设备和安全
22、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三)精心操作,严格实施工艺规程,遵守纪律,统计清楚、真实、整齐。 (四)按时巡回检验、正确分析、判定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 (五)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觉缺点立即消除,并做好统计,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六)熟悉本岗位有毒有害物质性质,熟知抢救方法,熟知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安全知识。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多种劳动防护用具、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七)按要求着装上岗,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阻止她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实施,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八)当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原因时,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采取应急方法,并立即汇报主管部门。 第三节
23、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23条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做好安全生产和管理监督工作。 (二)负责对新职员企业级安全教育和职员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三)组织制订或修订本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职员劳动防护用具标准,并监督检验实施情况。 (四)组织编制、汇总本企业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和计划,督促相关部门按期实施。组织编制本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时组织演练。 (五)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验,协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检验及隐患整改工作。 (六)帮助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特
24、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参与安全装置校验,建立好台帐。 (七)负责特殊作业证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八)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九)帮助相关部门落实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负责按要求组织安全评价,登记工作。 (十)深入现场检验,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觉违章有权阻止,对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汇报相关领导。 (十一)会同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优异经验。 (十二)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突出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改善意见。 (十三)负
25、责伤亡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判定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多种安全台帐管理。 第24条 科研(包含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需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方法,采取(引进)新技术,必需首先审核技术安全可靠性。 (二)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科研工作,处理安全生产中重大疑难问题。 (三)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四)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方法。 第25条设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实施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26、严格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项目全部必需有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设施,不留隐患。 (二)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严格按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要求、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1999)实施、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要求等法规、标准进行设计,对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负技术责任。 (三)对引进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四)参与项目标完工验收工作时,严把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质量关。 第26条 生产计划、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立即传达、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指示,坚持生产和安全“五同时”。 (二)
27、制订长远发展计划、编制年度技术方法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方法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方法项目。 (三)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觉违章行为,应立即阻止,并向领导汇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四)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原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汇报主管领导,通知相关部门,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五)落实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六)参与安全生产大检验并组织专业安全检验,参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 第27条 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
28、、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等必需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实施情况进行检验、监督、考评。 (二)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根据“三同时”要求同时处理隐患,确保安全。 (三)主动采取优异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置;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验,立即改善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问题。(四)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技术培训考评,提升职员操作技能。(五)负责生产工艺操作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制订事故防范方法。 第28条 防火(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企业内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保卫和要害岗位、企业内交通、消防管理工作。 (二)常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
29、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火检验和演练。 (三)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审批和管理;参与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验收工作。 (五)负责消防器材购置计划、配置和维护。 (六)组织火灾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企业内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29条设备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管理。 (二)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定时检测、检验、校验及特种设备登记取证工作并做好统计。 (三)制订或审查相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
30、大、中修项目标安全方法计划,并确保实施。 (四)在计划和部署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部署安全方法。 (五)在签署设备施工协议时,要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六)组织专业安全检验,制订隐患消除计划并监督实施。(七)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八)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及相关安全附件、安全设施台帐,并保管各项检测、检验、校验统计。 第30条质量检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并监督实施分析(化验)系统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 (二)负责多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质量分析,提供正确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三)妥善保管化学试剂,按要求处理废弃药液,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31、四)负责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其它事故相关数据分析和测定。 (五)负责本企业动火分析及尘毒监测,并建立对应台帐。 第31条 基建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标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二)在签署基建施工协议时,要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三)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 (四)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验,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五)按“三同时”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原因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完工、验收和使用。 (六)参与施工过程中发生
32、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和分析。 第32条供销、运输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采购原料、器材、设备、防护用具、器具必需有验收统计制度,并对上述产品质量负责。对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检验是否已加贴或栓挂安全标签。 (二)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含国外进口)必需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和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要索取书面资料。 (三)严格实施相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要求,搞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储运设施管理工作。 (四)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需严格检验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用户危险化学品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相关证件,合格后方可发货。 (五)定时对驾驶、押运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3、、考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车辆检审工作。 (六)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相关人员对车辆、船舶维修保养。 (七)参与企业内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要求或标准购置及发放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 第33条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根据国家要求提取安全生产及安全技术方法费用要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二)凡安全方法不落实技术方法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三)监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确保其不被挪作它用。(四)要确保劳动防护用具、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字同意费用,不准报销。 第34条 劳资、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
34、一)组织对职员和相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一级安全教育。 (二)实施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要求和女工劳动保护要求,并依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含临时工录用)和职员调配工作。 (三)严格实施“劳动法”要求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并组织劳动纪律检验,建立良好安全生产秩序。 (四)在就业前教育和多种在职培训中全部应有安全内容并列入技术考评之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职员奖励考评关键内容。 (五)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和工伤判定工作。 (六)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条款,并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实施。 第35条 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供给、发放工作中食品
35、、饮食卫生工作。 (二)负责本部门锅炉、气瓶(罐)、热交换器及机具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三)搞好集体宿舍、仓库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时进行安全检验。 第36条 医疗、工业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落实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工业卫生宣传教育和检验监督工作。 (二)搞好职员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管理相关档案、台帐。 (三)参与工伤判定,提出判定依据。 (四)参与事故抢救,负责医疗事故管理。 第37条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向职员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教育职员遵章遵法。(二)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开展遵章、守纪预防事故群众性活动,充足发挥群众监
36、督在安全生产中作用。维护职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正当权益。 (三)帮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与企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制订。 (四)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提议活动。评选安全优异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优异经验。 (五)参与群众性综合安全检验和季节性安全检验,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六)督促相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方法计划,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标设计审查和完工验收。 (七)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组员,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代会议事日程。 (八)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九)认真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第三章 安全教育管理
37、制度第一节 入企业安全教育 第38条 新职员(包含新工人、协议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企业人员等)均须经过企业、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一)企业安全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含:党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及安全生产关键意义,通常安全知识,本企业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二)车间安全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含: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步骤、关键设备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危险和危害原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
38、故和职业危害关键方法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三)班组(工段)安全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含:岗位生产任务、特点、关键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注意事项、维护保养要求、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班组安全管理相关要求、事故案例及预防方法、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体防护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安全教育时间,按劳动部下发企业职员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要求实施。 第39条 企业内调动(包含车间内调动)及离岗六个月以上职员,视同新职员,必需对其再进行二级及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
39、岗进行岗位培训。 第40条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员带队。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机构人员参与劳动时亦应先接收对应安全教育。第二节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41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员进行常常性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时研究职员安全教育中相关问题。 第42条 利用多种形式定时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内容为: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防护知识,经典事故案例,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研究安全生产中问题等。 第43条 各单位应定时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七天一次,作好统计。
40、 第44条 在大修或关键项目检修,和重大危险性作业(含关键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安全教育。 第45条 职员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第三节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第46条 凡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探伤、起重、车辆(船舶)驾驶、爆破、气瓶检验充装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评管理规则(GB5306)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47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期限组织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
41、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第48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者,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49条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收事故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反复发生。第四节 安全教育考评 第50条 经理( 院、厂)级干部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评,由上级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第51条 其它干部安全技术考评,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评成绩均应统计在案。安全生产关键考评内容包含: (一)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 (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 (三)本企业生产工艺和特点。 (四)本企业所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理化性质,对人体危害,预防方法和抢救处理标准。 (五)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六)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种类和作用,和管理方法。 (七)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具和器具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方法。 (八)原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相关要求。 第52条 工人安全技术考评,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实施,考评成绩统计在案,工人考评内容包含: (一)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和标准。 (二)本车间(岗位)生产特点和所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理化性质,对人
43、体危害、预防方法和抢救处理标准。 (三)本车间(岗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五)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具和器具,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方法。 (六)本岗位工艺步骤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七)原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相关要求。第四章 安全生产作业证管理制度第一节 发放范围 第53条 安全生产作业证是职员独立作业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全部作业人员。 第54条 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生产理论知识,含有安全操作技能,能独立从事本项生产活动职员。 第55条 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
44、操作证外,还必需取得本企业安全作业证。第二节 考评内容和措施 第56条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评以下内容: (一)化工作业人员应考评本岗位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相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紧抢救护等。(二)通用工种(包含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评本工种应掌握安全作业技能和和之相关安全理论知识。 第57条 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评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部门核发。第三节 使用和管理 第58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员上岗作业凭证,通常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感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第59条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考评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60条 安全技术部门每个月最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验。 第61条 持证者必需每十二个月接收最少一次安全考评,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许可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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