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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样本.doc

1、宜华地产股份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实,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统一会计语言,确保企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依据企业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基础任务和方法是: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实、考评和分析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源,维护企业资产安全、完整,努力提升经济效益。第三条 财务管理要落实“勤俭办企业”方针,厉行节省,开源节流,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关键,必需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企业利益。财务管理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壮大经

2、济实力为宗旨。第五条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全部必需执行本制度。各级企业责任人和财会人员为实施本制度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六条 企业及所属独立核实企业设置独立财务机构,或在相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非独立核实单位配置财会人员。财务机构是指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核实和监督,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提升经济效益,取得经营结果职能部门。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核实工作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包含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主管会计、会计、稽核、出纳等人员。第七条 企业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资金部。各子企业设财务部。不含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企

3、业,可设一名主管会计。第八条 各子企业设置财务机构,必需报股份企业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企业财务部及子企业财务部,依据业务工作需要,配置必需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该含有必需专业知识,良好品德和较高业务素质,且身体健康。对财会人员实施统一任用,持证上岗,关键委派。第十条 财会人员任命程序:(一)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二)企业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三)各级子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及财会人员由各子企业提名,报企业财务部经总经理同意;(四)未经委派或任命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企业,不能从事出纳工作;(五)企业财务部是企业财会业务主管部门,各级财

4、会人员接收本单位行政领导,同时接收企业财务部业务指导,含有双重性。对财会人员处罚、解聘、解聘必需报企业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查同意。第十一条 聘用财会人员应实施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子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责以下:(一)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确保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切实实施,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二)落实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三)维护企业资产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业资金筹集、管理调度和

5、合理使用。对已付出资金去向,正在实施经济协议,应收未收帐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借款等,应定时检验、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并可采取经济方法促进相关人员实施,预防资金体外循环和流失;(四)负责审核企业财务收支正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会计核实资料正当、真实、正确、立即、完整;(五)组织编制本企业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六)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议提供真实、可靠会计信息;(七)参与企业重大经济事项讨论,参与重大经济协议洽谈及签署;(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阻止铺张浪费;(九)落实上级领导工作要求,承接企业领导交办其它工作。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需遵纪遵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6、,实事求是,为所在企业经营管理出谋献策,维护企业利益。第十四条 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施会计监督,企业给予财会人员代表企业对所在企业经济活动实施直接核实和监督权力。第十五条 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推行职责,充足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以下职权:(一)对所在企业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有审核、检验和监督权;(二)有权检验所在企业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实施情况。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工作情况,由上级财务部门、所在企业经理及所在部门其它财会人员共同考评,关键从以下多个方面给予考评:(一)业务素质,包含帐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二)思想品质,包含团体精神,敬业精

7、神,责任心,工作态度;(三)对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四)和所在企业经营配合程度及工作合理正当性。第三章 财务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财会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守则:(一)认真核实;(二)从严管理;(三)搞好分析;(四)廉洁奉公;(五)严守秘密;(六)钻研业务。第十八条 各级企业财务部门是资金、成本、费用、财产管理和核实职能部门,所在企业一切经济活动发生协议、协议、单证、发票必需归集到财务部门作为统计经济业务活动依据。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必需正确、立即、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第二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需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依据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银

8、行结算凭证不能替换发票报帐,会计、出纳记帐,全部必需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 财会人员应该会同行政、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定时或不定时进行财产清查,确保帐簿统计和实物、款项相符。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发觉帐簿统计和实物、款项不符时,应立即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向单位领导书面汇报。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全部必需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以外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标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第二十四条 各企业应根据分权管理和责任制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控制体系。尤其是对现金和财物会计处理,在手

9、续上必需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相关人员,实施审批和经办分管、会计和出纳分管、帐和货分管、钱和物分管相互牵制制度。各企业领导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不能一手包揽,应划分授权、主办、实施等步骤,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人。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批手续应实施先审后批标准,即先由财务责任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第二十六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支票实施分管并用制。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会计私章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由其委托人代管。第二十七条 银行帐户必需遵守银行要求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严禁为外单位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及帐号,非因业

10、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二十八条 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前后次序逐笔登记银行日志帐,不得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得以收顶支后记帐。各企业应按月和银行对帐单查对,查清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第二十九条 银行日志帐和现金日志帐必需采取订本式帐簿。第三十条 各企业必需加强对发票管理,应指定专员负责,对发票保管、登记、领用、清理、核销工作。已开出发票,要立即交付对方,并收回货款,做好帐务处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提供银行帐户,提供经济担保,违者一律给予除名,并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需和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离职。被撤销、合并企业财会人员,必需会

11、同相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包含:移交人经管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帐簿、款项、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办理交接手续,必需有监交人负责监交。通常财会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监交。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交接,由上级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领导监交。第三十二条 各企业编制会计汇报,必需遵守下列要求:(一)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做到按期结帐、帐证、帐实、帐帐、帐表、表表相符;(二)内容必需完整,必需按国家和企业统一制订格式进行编制;(三)各企业必需按要求期限和程序立即编制和报送会计汇报。(四)各企业报送会计报表内容以下:种 类序号 名 称月报 季报 年

12、报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5 应收、预付帐款明细表 6 收支损益明细表 7 工资开支明细表 8 借入资金明细表 9 在建工程明细表 10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各企业会计汇报报送日期应在月末后五天。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企业关键档案,各企业必需指定专员保管,完整无缺。会计档案保管应按以下要求办理:(一)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次序每个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由会计及相关人员署名盖章,定时归档保留;(二)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定时归档;(三)本单位人员调阅、复印会计资料,需经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同意。外单

13、位人员调阅、复印、摘录、外借会计档案,必需由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宜华地产股份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实,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统一会计语言,确保企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依据企业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基础任务和方法是: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实、考评和分析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源,维护企业资产安全、完整,努力提升经济效益。第三条 财务管理要落实“勤俭办企业”方针,厉行节省,开源节流,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关键,必需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实

14、施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企业利益。财务管理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五条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全部必需执行本制度。各级企业责任人和财会人员为实施本制度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六条 企业及所属独立核实企业设置独立财务机构,或在相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非独立核实单位配置财会人员。财务机构是指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核实和监督,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提升经济效益,取得经营结果职能部门。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核实工作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包含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主管会计、会计、稽核、出纳等人员。第七条 企业总

15、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资金部。各子企业设财务部。不含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企业,可设一名主管会计。第八条 各子企业设置财务机构,必需报股份企业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企业财务部及子企业财务部,依据业务工作需要,配置必需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该含有必需专业知识,良好品德和较高业务素质,且身体健康。对财会人员实施统一任用,持证上岗,关键委派。第十条 财会人员任命程序:(一)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二)企业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三)各级子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及财会人员由各子企业提名,报企业财务部经总经理同意;(四)未经委派或任命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

16、本企业,不能从事出纳工作;(五)企业财务部是企业财会业务主管部门,各级财会人员接收本单位行政领导,同时接收企业财务部业务指导,含有双重性。对财会人员处罚、解聘、解聘必需报企业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查同意。第十一条 聘用财会人员应实施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子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责以下:(一)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确保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切实实施,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二)落实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

17、业利益;(三)维护企业资产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业资金筹集、管理调度和合理使用。对已付出资金去向,正在实施经济协议,应收未收帐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借款等,应定时检验、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并可采取经济方法促进相关人员实施,预防资金体外循环和流失;(四)负责审核企业财务收支正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会计核实资料正当、真实、正确、立即、完整;(五)组织编制本企业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六)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议提供真实、可靠会计信息;(七)参与企业重大经济事项讨论,参与重大经济协议洽谈及签署;(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阻止铺张浪费;(九)落实上级领导工作要求,承接

18、企业领导交办其它工作。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需遵纪遵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为所在企业经营管理出谋献策,维护企业利益。第十四条 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施会计监督,企业给予财会人员代表企业对所在企业经济活动实施直接核实和监督权力。第十五条 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推行职责,充足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以下职权:(一)对所在企业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有审核、检验和监督权;(二)有权检验所在企业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实施情况。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工作情况,由上级财务部门、所在企业经理及所在部门其它财会人员共同考评,关键从以下多个方面给予考评:(一)业务素

19、质,包含帐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二)思想品质,包含团体精神,敬业精神,责任心,工作态度;(三)对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四)和所在企业经营配合程度及工作合理正当性。第三章 财务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财会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守则:(一)认真核实;(二)从严管理;(三)搞好分析;(四)廉洁奉公;(五)严守秘密;(六)钻研业务。第十八条 各级企业财务部门是资金、成本、费用、财产管理和核实职能部门,所在企业一切经济活动发生协议、协议、单证、发票必需归集到财务部门作为统计经济业务活动依据。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必需正确、立即、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第二十条 财会人员办

20、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需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依据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银行结算凭证不能替换发票报帐,会计、出纳记帐,全部必需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 财会人员应该会同行政、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定时或不定时进行财产清查,确保帐簿统计和实物、款项相符。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发觉帐簿统计和实物、款项不符时,应立即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向单位领导书面汇报。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全部必需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以外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标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第二十四条 各企业应根据分权管

21、理和责任制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控制体系。尤其是对现金和财物会计处理,在手续上必需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相关人员,实施审批和经办分管、会计和出纳分管、帐和货分管、钱和物分管相互牵制制度。各企业领导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不能一手包揽,应划分授权、主办、实施等步骤,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人。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批手续应实施先审后批标准,即先由财务责任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第二十六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支票实施分管并用制。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会计私章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由其委托人代管。第二十七条 银行帐户必需遵守银行要求开

22、设和使用。银行帐户严禁为外单位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及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二十八条 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前后次序逐笔登记银行日志帐,不得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得以收顶支后记帐。各企业应按月和银行对帐单查对,查清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第二十九条 银行日志帐和现金日志帐必需采取订本式帐簿。第三十条 各企业必需加强对发票管理,应指定专员负责,对发票保管、登记、领用、清理、核销工作。已开出发票,要立即交付对方,并收回货款,做好帐务处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提供银行帐户,提供经济担保,违者一律给予除名,并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需和接管人员办

23、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离职。被撤销、合并企业财会人员,必需会同相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包含:移交人经管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帐簿、款项、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办理交接手续,必需有监交人负责监交。通常财会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监交。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交接,由上级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领导监交。第三十二条 各企业编制会计汇报,必需遵守下列要求:(一)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做到按期结帐、帐证、帐实、帐帐、帐表、表表相符;(二)内容必需完整,必需按国家和企业统一制订格式进行编制;(三)各企业必需按要求期限和程序立即编制和报送会计

24、汇报。(四)各企业报送会计报表内容以下:种 类序号 名 称月报 季报 年报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5 应收、预付帐款明细表 6 收支损益明细表 7 工资开支明细表 8 借入资金明细表 9 在建工程明细表 10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各企业会计汇报报送日期应在月末后五天。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企业关键档案,各企业必需指定专员保管,完整无缺。会计档案保管应按以下要求办理:(一)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次序每个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由会计及相关人员署名盖章,定时归档保留;(二)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定时归档

25、;(三)本单位人员调阅、复印会计资料,需经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复印、摘录、外借会计档案,必需由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四)实施会计电算化单位,除凭证,帐册报表设计应满足相关要求外,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记帐凭证,应认真审核,并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帐员及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必需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归档保留。(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明细帐、总帐、辅助帐簿、移交清册为;现金日志帐,银行日志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为25年;月、季度会计报表为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性保留;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为3

26、年。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三十五条 资金是企业血脉,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用好、管好资金,加紧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预防资金流失、挪用和体外循环。第三十六条 各企业必需严格根据国务院颁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现金支出管理,属于现金开支范围以外,要经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能直接支付现金。第三十七条 现金收支按下列要求办理:(一)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二)支付现金能够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确因业务需要从收入款中坐支,应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三)一切现金收支必需有正当原始凭证或发票;(四)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第三十八条 出

27、纳人员应该建立健全现金帐目,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第三十九条 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其它名义存入单位现金,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第四十条 每个月终了,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必需会同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盘点,确保帐帐、帐款相符。出纳或其它临时经管现金人员出现现金短缺或丢失,一律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第四十一条 严格控制职员临时借款。确需借款,按下列要求办理:(一)借款必需填写借款单,具体写明用途,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借款;(二)借款购置公物,接待用户,出差,必需在业务完结后三天内结算还款;(三)借款逾期末归还者,在发放工资或奖金时,一律先将工资、奖金抵扣借款。财务部经

28、理和出纳员对实施本款要求负有直接责任,如有违反,由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赔偿所造成损失。第四十二条 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措施,对下属子企业实施资金统一调拨,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坚持“管住出口,有选择地放开进口”标准,加强资金付出管理,建立和健全付款审批制度和牵制制度。资金付出要有协议、计划、发票或收据等依据和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及领导审批意见。无原始依据预付及往来款项付出,要填写统一印制“付款审批汇报单”,“审批单”上各项要素必需填写齐全。出纳员、付款经办人、审批人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款项重付、超付、错付或受骗,一律由其负担所造成经济损失。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应对资金利用及回笼情况进行跟踪,

29、对应收款项要立即追收,定时作出分析。第四十四条 欠款催收应由相关业务人员或经办人负责跟踪,财务部门检查、监督,一旦货款超出协议要求期限仍未能收回,应追究经办人或相关业务人员责任。第四十五条 各企业每个月会计汇报中应对汇报期发生应收款项作出说明,对汇报期应收款项催收情况作出分析并上报上级企业财务部门。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建、转让、报废,必需以书面汇报向企业总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维修、更换零配件必需由操作(使用人)用书面向企业办公室申请,经核准后办理。(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1、各企业应指定专员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2、各企业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金额核实和管理;3、各企业

30、固定资产必需办理财产保险;4、各企业应于每十二个月年底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第五章 关键会计政策第四十八条 本企业实施财政部颁发新企业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基础准则和其它各项具体会计准则,未尽事宜遵从国家相关要求。第四十九条 会计期间:采取公历年制,即每十二个月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五十条 记帐标准及计价基础:采取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实,会计计量关键采取历史成本,在确保所确定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依据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要求,采取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根据购置时支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或根据购置资产时

31、所付出对价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根据因负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款项或资产金额,或负担现时义务协议金额、或根据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计量。第五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折算:本企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期末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帐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购建或生产,按要求给予资本化,其它外币帐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一样货币兑换形成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第五

32、十二条 现金等价物确实定标准:企业将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第五十三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核实方法(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类本企业根据取得金融资产目标,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含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核实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

33、(扣除已宣告但还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定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定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理时,其公允价值和初始入账金额之间差额应确定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还未领取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定金额。持有期间根据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和票面利率差异较小,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理时,将所取得价款和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C、应收款项企业对外销售商

34、品或提供劳务形成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协议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定金额。收回或处理时,将取得价款和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还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定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定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处理时,将取得价款和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全部者权益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理部分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E、其它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定金额。通常采取摊余成本进行后

35、续计量。第五十四条 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采取备抵法核实。对于关联单位之间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据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负担人,确实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推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应收款项,根据企业管理权限同意核销。对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依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单项金额非重大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它单项金额非重大应收款项,依据债务单位实际

36、财务情况、偿债能力等相关信息,按应收款项账龄特征进行划分,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坏账准备。账龄 计提百分比1年以内 3%1年至2年(含2年) 10%2年至3年(含3年) 20%3年至4年(含4年) 40%4年至5年(含5年) 80%5年以上 100%第五十五条 存货核实方法(1)存货分类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含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拟开发土地。非开发产品包含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还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标物业。出租开发产品是指企业意图出售而暂以经营方法出租物业,出租

37、开发产品在估计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拟开发土地是指取得出让土地、已决定利用其开发为出售或出租物业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本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成本,但如含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配套设施,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已完工开发产品”。(宜华地产股份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实,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统一会计语言,确保企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依据企业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38、第二条 财务管理基础任务和方法是: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实、考评和分析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源,维护企业资产安全、完整,努力提升经济效益。第三条 财务管理要落实“勤俭办企业”方针,厉行节省,开源节流,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关键,必需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企业利益。财务管理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五条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全部必需执行本制度。各级企业责任人和财会人员为实施本制度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六条 企业及所属独立核实企业设置独立财务机构,或在

39、相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非独立核实单位配置财会人员。财务机构是指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核实和监督,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提升经济效益,取得经营结果职能部门。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核实工作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包含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主管会计、会计、稽核、出纳等人员。第七条 企业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资金部。各子企业设财务部。不含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企业,可设一名主管会计。第八条 各子企业设置财务机构,必需报股份企业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企业财务部及子企业财务部,依据业务工作需要,配置必需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该含有必需专业知识,良好品德和较高业务素质,且

40、身体健康。对财会人员实施统一任用,持证上岗,关键委派。第十条 财会人员任命程序:(一)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二)企业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三)各级子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及财会人员由各子企业提名,报企业财务部经总经理同意;(四)未经委派或任命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企业,不能从事出纳工作;(五)企业财务部是企业财会业务主管部门,各级财会人员接收本单位行政领导,同时接收企业财务部业务指导,含有双重性。对财会人员处罚、解聘、解聘必需报企业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查同意。第十一条 聘用财会人员应实施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责任人、会

41、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子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责以下:(一)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确保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切实实施,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二)落实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三)维护企业资产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业资金筹集、管理调度和合理使用。对已付出资金去向,正在实施经济协议,应收未收帐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借款等,应定时检验、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并可采取经济方法促进相关人员实施,预防资金体外循环和流失;(四)负责审核企业财务收支正

42、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会计核实资料正当、真实、正确、立即、完整;(五)组织编制本企业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六)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议提供真实、可靠会计信息;(七)参与企业重大经济事项讨论,参与重大经济协议洽谈及签署;(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阻止铺张浪费;(九)落实上级领导工作要求,承接企业领导交办其它工作。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需遵纪遵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为所在企业经营管理出谋献策,维护企业利益。第十四条 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施会计监督,企业给予财会人员代表企业对所在企业经济活动实施直接核实和监督权力。第十五条 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推行职责

43、,充足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经理(财务责任人)以下职权:(一)对所在企业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有审核、检验和监督权;(二)有权检验所在企业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实施情况。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工作情况,由上级财务部门、所在企业经理及所在部门其它财会人员共同考评,关键从以下多个方面给予考评:(一)业务素质,包含帐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二)思想品质,包含团体精神,敬业精神,责任心,工作态度;(三)对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四)和所在企业经营配合程度及工作合理正当性。第三章 财务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财会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守则:(一)认真核实;(二)从严管理;(三)搞好

44、分析;(四)廉洁奉公;(五)严守秘密;(六)钻研业务。第十八条 各级企业财务部门是资金、成本、费用、财产管理和核实职能部门,所在企业一切经济活动发生协议、协议、单证、发票必需归集到财务部门作为统计经济业务活动依据。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必需正确、立即、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第二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需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依据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银行结算凭证不能替换发票报帐,会计、出纳记帐,全部必需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 财会人员应该会同行政、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定时或不定时进行财产清查,确保帐簿统计和实物、款项相符。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发觉帐簿统计和实物

45、、款项不符时,应立即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向单位领导书面汇报。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全部必需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以外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标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第二十四条 各企业应根据分权管理和责任制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控制体系。尤其是对现金和财物会计处理,在手续上必需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相关人员,实施审批和经办分管、会计和出纳分管、帐和货分管、钱和物分管相互牵制制度。各企业领导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不能一手包揽,应划分授权、主办、实施等步骤,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人。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批手续应实施先审后批标准,即先由财务责任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第二十六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支票实施分管并用制。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会计私章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由其委托人代管。第二十七条 银行帐户必需遵守银行要求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严禁为外单位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及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二十八条 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前后次序逐笔登记银行日志帐,不得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得以收顶支后记帐。各企业应按月和银行对帐单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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