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72KB ,
资源ID:36574      下载积分:1.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657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gr****et】。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gr****et】,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doc)为本站上传会员【gr****et】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doc

1、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

2、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 “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

3、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四、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的 “用地性质”、“容积率”均以规划部

4、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批准的用地性质、容积率上限为取值依据。附件: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附件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用地性质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备注A1(行政办公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A4(体育用地)A5(医疗卫生用地)A6(社会福利用地)A7(文物古迹用地)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A9(宗教用地)容积率r1.5按地上建筑面积9%r1.5按地上建筑面积11%B1(商业用地)B2(商务用地)*B3(娱乐康体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r2.0按地上建筑面积9%B2类用地中的广播电视台项目应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

5、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r2.0按地上建筑面积11%D1(军事用地)*按地上建筑面积10%D1类用地除生活服务类设施以外的项目应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D2(外事用地)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D3(安保用地)容积率r1.5按地上建筑面积9%r1.5按地上建筑面积11%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F8(绿隔政策区生产经营用地)容积率r2.0按地上建筑面积9%r2.0按地上建筑面积11%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G3(广场用地)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G4(生态景观绿地)G5(园林生产绿地)无人防工程建设要求H5(采矿用地)无

6、人防工程建设要求M1(一类工业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M3(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r1.5按地上建筑面积3%r1.5按地上建筑面积6%M4(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r2.0按地上建筑面积9%r2.0按地上建筑面积11%P(保护区用地)容积率r1.0按地上建筑面积7%r1.0按地上建筑面积9%用地性质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备注R1(一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容积率r1.0按地上建筑面积7%1.0r2.0按地上建筑面积9%r2.0按地上建筑面积11%S1(城市道路用地)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S3(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5(加油加气站用地)S9(其他城市交通设施用地)按人防工程

7、战时功能需求确定S4类用地如地下建筑面积超过地上建筑面积1/3以上时,按地下建筑面积的30%配建人防工程S4(社会停车场用地)*按地上建筑面积10%T1(铁路用地)T2(公路用地)*T3(港口用地)T4(机场用地)T6(区域综合交通枢纽用地)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T21)项目无人防工程建设要求T5(管道运输用地)无人防工程建设要求U1(供应设施用地)U3(安全设施用地)U9(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U2(环境设施用地)U4(殡葬设施用地)无人防工程建设要求W1(物流用地)W2(普通仓储用地)W3(特殊仓储用地)容积率r2.0按地上建筑面积 9%r2.0按地上建筑面积11%X(待深入研究用地)按实际规划用途确定C1(村民住宅用地)C2(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3(村庄产业用地)另行研究确定C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C9(村庄其他建设用地)无人防工程建设要求H9(其他建设用地)无人防工程建设要求E1(水域)E2(农林用地)E9(其他非建设用地)无人防工程建设要求注:本表所列用地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北京市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DB11/996-2013)表3.0.3的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以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用地性质为准。- 5 -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