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21.04KB ,
资源ID:3657138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65713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临时生活救助管理制度样本.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临时生活救助管理制度样本.doc

1、陇政办发103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印发陇南市应对重大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临时生活救助管理措施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陇南市应对重大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临时生活救助管理措施已经5月10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经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落实实施。 二一年六月四日陇南市应对重大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临时生活救助管理措施 为了立即应对重大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立即、有序、高效地开展重大自然灾难抗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程度降低灾难造成损失,妥善安置灾区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据陇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陇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陇南市突发性地质

2、灾难应急预案、陇南市自然灾难应抢救助预案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市救灾救助工作实际,制订本措施。一、指导思想牢靠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民政工作宗旨,认真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救灾工作方针,急灾民所急,帮灾民所需,解灾民所难,立即对灾区困难群众给救助,处理困难群众基础生活保障问题,确保灾区群众人心稳定、社会稳定。 二、自然灾难类别自然灾难具体分类为:关键包含干旱、洪涝、暴雨、暴雪、高温、冰雹等气象灾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难等突发灾难。出现下列任何一个情况,视为重大自然灾难,造成困难群众给重大自然灾难临时生活救助。(一)发生水

3、旱灾难,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难,山体坍毁、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难等自然灾难,一次灾难过程造成全市或某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死亡5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坍毁房屋2千间以上。(二)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全市或某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坍毁和严重损坏房屋2千间以上。三、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因重大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原因,造成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生活收入起源“三无”困难群众;因灾致贫和因灾致病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具体界定以下:1、因重大自然灾难造成家庭人员伤亡、房屋坍毁和房屋受损严重农村困难群众;2、因重大自然灾难造

4、成家庭生产资料受到破坏,无法正常生产,无收入起源农村困难群众;3、因灾致贫或因灾致病城镇困难群众;4、因重大自然灾难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坍毁和房屋受损严重且无经济起源、生活困难城镇困难群众;四、救助金额依据救助对象生活困难原因、种类及实际困难程度等原因,进行分类施救,采取不一样标准施行救助。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标准上确定为:1、 因重大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原因,造成人员死亡且家庭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2、 因重大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原因,造成重大伤病且家庭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3、 因重大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原因,造成房屋坍毁或严重受损且家庭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4、 因重大

5、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原因,造成生产资料受到破坏,无法正常生产,且又无经济起源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5、 城镇低保家庭组员中因患重大疾病,经城镇合作医疗组织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后,还存在大额自付医疗费用(通常在5万元以上),实施临时生活救助。一个家庭标准上十二个月只能享受一次临时生活救助。不管因重大自然灾难造成困难群众,还是因灾因病致贫困难群众,十二个月内前后出现符合救助条件情形并申请不一样类别救助,整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出10000元。五、救助资金筹措和管理市级设置重大自然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临时生活救助专题资金,在市民政局机关帐户中设置临时救助专户。今年在救助专户中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50万

6、元,市级财政筹集50万元,作为临时生活救助开启资金。从明年开始全方面开展各项救助工作,救助专题资金关键起源:1、每十二个月由市本级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救助专题资金;2、每十二个月在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10%资金作为救助专题资金;3、每十二个月将一部分社会捐助资金作为救助专题资金;4、主动向省上争取资金作为救助专题资金;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实施专款专户、封闭运行方法,不得转移、挪用、挤占临时生活救助资金。 六、救助资金发放重大自然灾难及公共突发事件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属地标准,动态救助措施。救助资金发放标准为:(一)在某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因遭受气象灾难、地质灾难、森林火灾和

7、重大生物灾难等重大自然灾难突发事件,造成灾区生活困难群众,根据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告、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程序,由县级给临时生活救助,在县(区)级专题资金中发放临时救助生活补助资金。(二)因灾致贫或因灾致病原因造成城镇困难群众,在县(区)级实施救助后,还确需要实施救助困难群众,由本人申请,村委会、乡政府加注意见,经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在市级临时生活救助资金中给临时生活救助。(三)除重大自然灾难外,因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给临时生活困难补助。七、附 则各县(区)民政部门参考本措施,结合实际,制订本县(区)重大自然灾难及公共突发事件临时生活救助管理措施。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使用期为五年。专题词:民政 生活救助 措施 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月4日 共印70份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