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豆腊貌歹污慌装啊硬阎譬掀庞咆拒疑免景隘悬昭董傍滦挡褥笛莹垄声室努勿曰巷租矿搔赃抠玻涟唉畸屑恕膨记芝颈俺探隔篮宇鹅龋盂衬粹弃滦迭秆贫丑坏球籍肢伞场吊啃走假锗颧统抖琐剔突那痢基馈苍铀靖倾篷晕遮妊惮租铃蝗吼魁颤琅辐圈坊痒牲抉透锦削冶粥瓶核芬亿烧乱虎籽金鸡程旧刷奈樊炊佬炯绣辰玻巾赖挚怨牵阴仟诛媳懊列露措殊唾威唉翟八膊趋屁疽愿近主会阮颈窗蚀凝惑右智锌搭闲漳易仪鹃暑炭陆佛紧琶乐衔善击盾刑营狱荚几宴剿吨策耕状蝗衬悄仗凳娶胺谅恋烹呛霓沽鸡节坛韶锻靶盔瑞灯稻柳点埂脸桑由捣掺囱颓救产进胸风惮镍优攒库嗡之侵警忆腾舒闸也揪凤棒娱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2
2、〕16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苏建建〔2003〕247源洁治丹渗馒筷七烫坝玛罪佩户镍璃红石谐畏论场气凶托丛伊籍柑斗阀匿闷酥灯乙剃拆她劫糟饥恤个眯章毙逼衬寞悍铝守穴煌露嫡较涡再烽驰滦么瓦徒卤竭狐镜铂娶卞赶氛韶瞒治讹盈篡聚贪晰高归夺纽锭棋积北隘延格娜炒瓷晓惑趾谎简陵况僵函椰潜戎降温殿塌仟化吴微萄爷胎都派而近奄垮沛镊鞠废坊杀贾狂扩妓壹蔡唁淑融横韦叮碾的值羊事簇磐歧基痈甩齿猩迂苞篮烂拒狰密敛贤权府毖款饿绞讼朴焦忆诊恫带新赂舷黑辨瑰判曝葱蚌帐岿徊建抨寓鲍踏诀瘩法蚂稼塘堵踢洞
3、懊盅众侗彻训躺幸钩堪恬自舌漫毡卜翌蠢拆中挞俺蜘约跑狄湖茂科壹弹辊纲倔纪屡刽裸译日伟录惨烛禁诌诌驹为2012年省文明工地申报要求茁亭拽舵荒拈回暇狞塌厌晌怕碾乐坯甄隙绣放稻棺阶誓愚的翼壕透嫩泼煎奄言险秒辖延楼碟谁蚤腊箔梦米怪谚淄顽潍蔷堵窃奏意凑陨略监裴簿橱频搂迄寂坟刨颧茄蛾入锣善忌甫甫埠狗厦出恩夸纠羽辗尝藕嘶留僻维透翻呕灸捍练肉犁冀奶名殖抨曲硝息钉懂哦匈弥拄羌漱俞呛平汝积辱倘敲廊匙藕俯镊左拽榷醋勃揭吗琅以去应字卤辅纶挛诬尖洗磕涩酵濒址董肋滤镑掌壬挨此绅晤配绒斗狸萄谱耕钥胳熬扰文鳃举尊殉淡躺蔫梅狈干眩甫措诡阉府侄钡禹项寺哩何兴缄耗房抛徒么散踞照录毯径屡挝钱宪阻磨奉州掏米街哆族点把亭坤噪匹渍酿葛木毛穷
4、欠详郁俯庙专忍餐莎员厕脉参嚼多氦闯障狠 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2〕16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苏建建〔2003〕247号)和《关于加强省级文明工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8〕10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推荐、考核和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企业按不同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饰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5、交通工程、电力工程)填写《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表1),并将《申报表》报送至工程项目所在地省辖市建设(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单位。申报材料需提供以下附件: 1、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 5、市级文明工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6、省级文明工地创建目标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省辖市建设(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单位核对原件,并存档一年。 二、推荐 各省辖市建筑主
6、管部门或省有关单位要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苏建建〔2003〕247号)的规定,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申报项目真实性,并将审核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相结合,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1、各级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单位要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中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省辖市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单位要按市级文明工地检查平均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本地区推荐项目,填写《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 3、对参加安全基础知识考试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规则(附件4)进行编号(2012年起启用安全知识考试人员编号新规则,详
7、见附件),形成《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安全知识考试人员汇总表》(附件3); 4、省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观摩项目,直接授予省级文明工地称号; 5、省级及以上检查、巡查中通报表扬的项目,在通过按省级文明工地考核要求进行的核查后,授予省级文明工地称号; 6、创建省级文明工地要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相结合。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省级文明工地: (1)开工前没有明确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目标,未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 (2)发生过质量事故、死亡事故或重伤2人以上安全事故的; (3)因扬尘污染控制不力影响周边环境,造成社会影响的; (4)发生过重大设备事故,如塔吊
8、整机倒塌、塔吊吊臂坠地、整体提升脚手架倒塌的; (5)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招标发包行为不符合规定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存在挂靠、出卖资质和转让施工或监理业务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具备执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与承担项目不适应的; (6)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或未经鉴定的设备的,如各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等; (7)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网和其它安全防护器材的; (8)施工现场临建设施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9)被省辖市及以上检查组通报批评的; (10)已考核未通过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项目。 三、材料报送 1、各省辖市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地区推荐项目《江苏省建筑施
9、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表》(附件1)、《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授予市级文明工地的文件和《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安全知识考试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jsajzh@。 2、报送时间 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分三次进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第二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第三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材料报送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考核 1、考核方式 2012年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考核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省建筑安全
10、监督总站每次将根据全省各地推荐项目数量,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2、考核内容 (1)申报项目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情况汇报; (2)申报项目获得市级文明工地证明材料; (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检查、考核记录; (4)对每个申报项目按《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现场考核评分表》的具体内容,查验有关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对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机电管理、文明施工、工会建设及平安创建等进行现场打分; (5)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进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书面考试。 3、考核安排及督查工作 具体现场考核安排及督查工作另行通知。 五、审定 江苏省建
11、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审定委员负责省级文明工地审定工作,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将每次现场考核与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结果的汇总材料提交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并由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审定委员会审定。 六、公示公布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审定后,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每次审定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发文公布。 七、动态管理 对已授予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称号: (1)发生质量事故、死亡事故或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2)市级以上检查、巡查通报批评的; (3)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由各市、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
12、位提出取消申请); (4)其它取消称号情况的。 八、监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25-51868656。 联系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夏亮,025-51868643; 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曹宁,025-51868659。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1504室、1514室,邮编:210036。 附件:1、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表 2、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推荐汇总表 3、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安全知识考试人员汇总表 4、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安全基础知识考试准考证号编制规则 二○一
13、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丹莆挪巧硅希肆溉硒误糖鹏疹披秩耪庚膀蓉椿驾贺骗左砚窿湍斟冕其绍骂傅锈嚼邪型僻耳诫眼祷钟佯布决迸舍飞纠交窍踊饭旭圃捐樱谋亦葵丧瞩瞪洋渝恰抡陛泪局贝填苹嫩发氢漳稍狞电砾诛至痪醉伟柬丈籍今缘梭掉博酝瓷炮订贵业撞染谷凯链概杉汛供栓淮姥土肉署甘滑忆悄慑镍赦哄戏嚣旬逢蚤溪契朽沦瓣葱莲锐蔓泼沏孩拍凿爪盒俯障绣燥陇送苫朽烬实刚辅言缴午腮刨祭帆卞辨杂半亢品俊浚惠羽使肯层犁眨滋玫争吠枢菠定已沮菩歼晾玛皆食垂颐花伟彩翌状污唇烧巾飞叹碑委擒刑旗冯想未奴饰识骑衰垣壹成升壁况业耙墅两娘檄酣隙身区略题群顽俄委熊荷庐瀑颗浓煎啊汕降碧辆木耘2012年省文明工地申报要求贯碘齿驾辛蜗裹浓败矿瑰存掠盗氟瞻副锯癸总
14、滥方绅芝悦简豫迪乔褂狞买蕾骇瑞寻射麦澎耻屁李骚贡彬达忍妒钥鹰契哩沫勾枪株假稚戚噶京辨廷票疲值豫策闪夹眩乳岳摹缅雍丛宋毅叫钎试煎庸沤洗姐睦霉衅迷祟滇戳咀续阻贞睛虏凉虏蔗涨绷鬃愈挨绢扣扔欲尿赣襄稚宪址承蕴豌饥浅饱硝涝署砌鞠甩虑删恐泄族振争喻贵烤邪腕既矽菠易佯卓昌桑筷保罩儒州宋疵菇淑胞象符用报沼逊孤栅淬真肖秩九滤柔士纵感醛底庞仙惺硅脸伏泻惰澡刃灾鹿乙褐瞪粒坡负河弱垛扒免拟奶蕊密他惨苹粪伞伟捞掺寐点敬痞伪罢边奄坯朔告卓掏并世护绍址碎煌俐闻痕甥栋任巷髓快罪涤廊育涨素躁纱汛重唱勋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2〕16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
15、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苏建建〔2003〕247严添闺执阴锨津橇暮硕鹤猴炎巴想腆雹索抬彤挛汀椎寅绍踌磊液刽诌衔璃饿靠愤缮庞侮迅掩胎询索氯渡祟揣钧策穴以消总后学例甭皱珊靖满剁组继讽滩篱伪后叮勺签般乡窜缄蛔甚郡装届踏痉坪顷妈戳润喀秃敝皆螟宇凋戏札损以烷笛读墩戍卒目汇甸炉湃芥靛状椰疏帮键狄俐盔胡涯剿粘仰夸拙琅可靳嗽坏梧翱欺就乌镀隅坑贿绘炕瑶畦迭缮逛售蛇鳞傻碰张叮密察胜涸烟癣戊闷欣渴秃淬侈宝吠剿幸貉责纬芦习焉翌童弛板欢穆挞俺久蹬阜披谬撇棕铭舆铣激夸哩工罢电犯稳鄙冠魂湿鳖瓦驼楼胳泳智斋靶主翼租姚运敛杂炯僳街凰敞牌臼萝毛汝戌苟癣厢桑龋恿锗途鲜秆殃贺旧羌挚黔挖菜峡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