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员绩效考评制度1. 目标:1.1 为使职员考评有所依循,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计划提供合理依据.1.2 考评结果关键用于工作反馈、酬劳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善等提供依据;1.3 推进职员潜能开发和能力提升,增强凝聚力,让职员在企业中得到更大价值实现,同时也达成企业经营目标。2. 范围:企业全部职、职员全部应遵照。3. 权责:3.1 综合管理部负责职员考评组织和监督。3.2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工作业绩考评和人员考评。3.3 (副)总经理给予考评结果核准。4.人员考评措施:4.1绩效考评标准:4.1.1考评人员必需公平合理,严厉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4.1.2
2、考绩不是为了制造职员间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觉职员优点,短处,以扬长避短,致使职员有所改善,提升。4.1.3 绩效考评所依据事实必需和所负担工作相关,工作者非职务行为,不能 作为绩效考评依据。4.1.4 考评者应该把绩效考评看成一项管理工作或管理手段,指导,约束,帮助和激励被考评者做好工作。4.2考评分类:为月度考评,平时考评,试用考评,年度考评四种:4.2.1 月度考评:每个月底各级主管对所属职员应就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岗位纪律,工作态度,技能及出勤情况,奖惩,培训缺席等方面进行考评。4.2.2 平时考评:主管人员对职员有特殊功过者,随时可进行考评,给奖惩。4.2.3 试用考评:依
3、据企业要求,任聘人员全部有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考评,对考评不合格者,呈报解聘或延长试用期。4.2.4 年底考评:每十二个月1月中旬对职员进行一第二年底考评,针对整年度该职员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对企业贡献等作一次全方面考评;总记奖惩情况,缺勤次数为加积分;年底考评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在企业服务不满十二个月职员,其考评以连续工作月数得分平均分为参考得分。4.3奖励和处罚:4.3.1月度考评:A 按时完成任务,且考评在90分以上,发放全月工资。B 没有按时完成任务,且考评在90分以下,发放基础工资90%,以这类推。C 超额完成任务,且考评在95分以上,则按工作具体情况发
4、放奖金。4.3.2平时考评:参见4.2.2.4.3.3年底考评:年底被评为优异职员者,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待企业管理委员会决定).4.4考评要素:4.4.1 对高级职员绩效考评项目关键为八方面: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任务和效率、责任感、沟通协调、授权指导、工作态度、成本意识。4.4.2对技术人员绩效考评关键为六方面: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和责任感、工作协调、工作纪律。4.4.3对业务人员绩效考评关键为业绩考评、成本意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纪律等方面。4.4.4对办公室职员绩效考评关键为五方面:工作任务、工作能力、工作协调、责任感,工作勤惰、工作质量、纪律性。
5、4.5本月工作日不满7天者,不参与月度考评,其它情况必需参与月度考评。4.6考评表分类:(见附表)4.6.1高级职员考评项目及配分-主管/(副)部长/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考评使用4.6.2技术人员考评项目及配分-供技术服务部人员考评使用4.6.3业务人员考评项目及配分-供企业营业、销售,供给等部门人员考评使用4.6.4办公室职员考评项目及配分-供办公室职员考评使用. 4.7考评权限4.7.1 (副)经理级由总经理考评;4.7.2 (副)主管,工程师级人员由部门经理/部长考评;总(副)经理核准。4.7.3 办公室职员、业务人员等由所在部门主管进行考评;部门经理复核;总(副)经理核准。4.8 月
6、度考评4.8.1每个月对各部门各岗位根据考评表和各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考评,该岗位直接上级为考评责任人.首先由职员对“工作任务”部分进行自评, 同时附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备参考,然后将考评表交由上级主管进行考评。4.8.2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作请参考职员工作计划考评措施实施。4.8.3在考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沟通和能力开发,经过被考评者自评,了解被考评者自我评价及对上级意见和提议,方便上下级之间相互了解。4.8.4考评结果反馈:部门经理经过面谈形式,把考评结果,和考评评定内容和过程告诉被考评者本人,并指明以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关键点,和对应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4.8.5具体
7、考评项目和配分详见附件中各岗位考评表。 4.8.6加积分标准A.扣分标准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旷工1天扣10分 记警告1次扣2分 记小过1次扣5分 记大过1次扣15分 B.加分标准 月统计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加2分。 记嘉奖1次加10分 记小功1次加20分 记大功1次加30分 C.工伤假、丧假、婚假、产假、年度探亲假不予扣分4.9 试用期考评加积分标准:根据月度考评总平均分数为考评成绩;无请假迟到早退及处罚者加10分.4.底考评加积分标准A.扣分标准 整年累计请事假满15日者扣5分 整年累计请事假15日以上20日以下者扣8分 整年累计请事假20日以上者扣10分 按要求探亲假期休假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0.5分. B.加分标准 整年无请事假,旷工、迟到早退加10分 嘉奖1次加5分 记小功1次加10分 记大功1次加15分5 相关文件:5.1职员工作计划考评措施6.所用表格6.1 高级职员考评项目表6.2 技术人员考评项目表6.3 业务人员考评项目表6.4 一般职员考评项目表6.5 试用职员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