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 第一部分 货币资金管理 2 第二部分 往来款项管理 5 第三部分 库存商品管理 7 第四部分 低值易耗品管理 10 第五部分 固定资产管理 10 第六部分 借款管理 11 第七部分 经营费用管理 12 第八部分 预算管理 13 第九部分 收入、成本、利润管理 14 第十部分 财务汇报和经济活动分析管理 15 第十一部分 发票管理 15 第十二部分 印鉴管理 17 第十三部分 会计档案管理 18 第十四部分 财务工作交接措施 18 第十五部分 其它管理 19 第十六部分 附则 20 为规范集团企业各分企业财务
2、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一部分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条 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公用存折。 第二条 分企业出纳负责货币资金日常管理,对所保管货币资金安全性、收付单据正当性和手续完备性负责;分企业经理对货币资金使用真实性、合理性负关键责任;分企业财务主任对货币资金使用合理性、正当性负有直接责任;分企业经理、财务主任对分企业货币资金安全负有连带责任。 第三条 分企业出纳每七天日应填制《货币资金周报表》,报财务主任和分企业经理。 《货币资金周报表》是对一周来现金、银行存款、公用存折收、付、存情况反应,由财务主任存档备查。 [1]现金管理 第四条 收到货
3、款,应该日送存银行;当日确实不能送存,最迟第二个银行工作日送存。 当日工作结束,库存现金余额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应适量,标准上不超出5000元。没有正当理由超出5000元标准部分按盈库处理。 第五条 因收入假币造成损失由责任人等额赔偿。 第六条 未经商贸财务部同意,不准利用银行账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私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七条 分企业收取货款或从银行提取大额现金,应派专车、专员存取。对于临时性收入现款,来不及送存银行,应放入保险柜中存放并由专员看管。 第八条 天天下班前,出纳对现金应做到日清。一是清点现金库存,查看是否超出限额;二是对一天现金收付单据清点整理,须
4、当日入账;三是查看账实是否相符。 现金短款由出纳给予赔偿,长款应入账。对长、短款超出300元,财务主任必需当日上报分企业财务管理办公室。 第九条 财务主任每七天一次监督出纳盘点库存现金,并在《现金盘点表》上签字,存档备查。 [2]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条 分企业开立或变更银行账户时,事前必需经商贸财务部同意。商贸分企业只设银行基础户。 第十一条 分企业实施“收支两条线”货币资金管理。 1、 分企业财务设“银行收入专户”和“银行支出专户”两个会计科目核实,两个科目合在一起和银行基础户相对应。 2、 “收入专户”科目借方只能用于收取分企业各项收入性资金,“收入专户”科目标资金达成5万元,
5、应立即上调。贷方管理以下: 1) 支付商贸总企业及各分厂货款; 2) 按以下要求由本科目将预算资金转账“支出专户”科目 A、 预算内资金拨付: 由分企业依据预算项目和支付时间,分次将预算内资金由“收入专户”科目转账“支出专户”科目,转账累计总额不得超出预算资金。 B、 预算外资金拨付 (1) 由分企业将审批后预算外费用申请传分企业财管办,经商贸财务部审核后,分企业按审批后金额,由“收入专户”科目转账“支出专户”科目。 (2) 预算外资金由分企业逐层审批,权限为:30000元以下,由商贸商务部审批;30000元以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 C、 分企业依据预算或申请填制“预算资金拨付
6、单”进行由“收入专户”科目转账“支出专户”科目标账务处理。 3、 “支出专户”科目借方只能用于“收入专户”科目转来预算资金,贷方支付分企业各项支出款项。 第十二条 银行支票由出纳登记保管,只限本企业使用。 银行支票购置后,出纳员应根据票据序列号设置《支票登记簿》,具体统计支票领购、使用情况。报销时由报销人员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核销。 作废银行支票(现金、转账支票),和下一张所用支票存根一起附在会计凭证后面;已签发支票,均应入账。 第十三条 签发支票时,应严格按支票号次序使用;支票丢失,应立即向银行挂失。 财务主任在银行支票存根联签字后,分企业出纳方可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 不得提
7、前在银行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需由财务主任、经理共同签字,且应在小写金额栏合适币位写上“¥”。 第十五条 分企业当日收到银行票据应该日存入银行。 当日取得银行结算单据当日入账。银行结算单据最迟在银行记账三天内入账(以银行对账单日期为准)。 分企业收取陌生用户银行票据,必需款到银行账户后,再办剪发货手续。 第十六条 月末结账时,由非出纳人员编写《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并将每个月银行存款日志账和对账单逐笔查对,财务主任、出纳确保每笔银行业务立即、足额入账。 财务主任、出纳必需确保银行对账单连续、完整;《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后附银行对账单按月保留,按年装订成册,作
8、为正式会计档案保管。 第十七条 每日终了,分企业出纳应凭正当有效银行凭证立即处理账务;将银行付款凭证、现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放入保险柜。 第十八条 分企业财务人员休班应书面对所管工作进行交接;对现金、库存商品等在账实物要进行账实查对,账实相符后按实物交接;对发票、银行票据等票据按号数、页数交接;交接时应认真清点整理,明确责任;对交接后出现损失,由接收人负担责任。 [3]应收票据管理 第十九条 分企业不得收取商业承兑汇票,不提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若业务确需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需书面注明票据背书情况并取得银行查询函,经分企业经理同意并传分企业财管办立案后办理。 有应收票据业务
9、分企业必需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按票面内容具体登记备查。因诈骗原因造成损失,由商贸财务部、商贸商务部按制度界定分企业经理、财务主任、业务人员损失负担百分比,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公用存折管理 第二十条 因用户结算需要设置公用存折时,需事前填写开户《申请书》,报商贸财务部审批。存折户头必需为总经理姓名,特殊情况按审批后申请实施。 公用存折必需在分企业开户行开立,便于分企业转账结算。存折由会计保管,密码由出纳本人掌握。存折里款项只能是收用户货款,余额只能转入分企业账户,一律不得提现。必需提现转存货款,当日提取当日存入银行账户,视同转账。 第二十一条 分企业公用存折视同现金管理,并
10、对存折中全部收付进行账务处理。 该账户平时可有不超出100元余额,货款存入时,应在第二个银行工作日转存银行账户,财务主任负责对公用存折收付业务进行查对。换新存折时,将旧存折复印件作为关键内部资料保留备查。 第二部分 往来款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在往来款项管理中:分企业经理是所在分企业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企业业务人员及往来款项其它经手人员是关键责任人,负经办责任;分企业财务主任负担配合和帮助、督促经办人对应收账款催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往来款项包含分企业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 [1]应收账款管理 第二十四条 应收账款按商务纲领及《分企业赊销风险责
11、任划分及负担》中标准及要求办理,其它未尽事项详按本要求实施。 第二十五条 对福利用户结算多个特殊情况要求以下: 1、 货到收款手续: 提货前,由业务经办人员在财务办理个人欠款(货)手续,货款交回后,财务开具收款收据并退回欠款(货)凭条。业务人员应向财务交款而未交款,财务主任应立即通知分企业经理,并向员工索回用户凭条保留,由经理判定是否出现风险。若经理确定有风险或货款超出一周仍未收回时,财务主任应立即向商贸财务部、大区经理、商贸商务部汇报。 2、 支票结款手续: 采取支票结款,要款到发货,特殊情况由员工提出支票未到账发货申请,分企业经理同意后方可发货,出现风险经理负连带责任。 3
12、 福利用户赊销时,需和用户签署购销协议,协议内容包含:返利方法、还款时间、还款方法等。无协议时,则由员工填写“福利用户赊销申请”,福利用户赊销申请应包含上述协议内容。分企业财务凭审批后协议或“福利用户赊销申请”方可办剪发货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大中型卖场补充以下: 1、赊销期限(指从发货到结回款时间,包含福利用户)标准上不得超出60天,超出报总经理审批。 2、签署协议必需有对账条款。 3、对商场管理费、促销费、店庆费、返利、摊位费等费用项目,由用户提供正规服务业税务发票。 4、对大中型卖场,分企业财务需做到: A、 分企业应要求大中型卖场收货后(包含其它赊销用户)开具 “收货
13、回执”,收货回执由员工在出库当日交财务部门;用户收货回执未按要求交回财务,财务应立即书面报分企业经理签署处理意见(标准上一天一次)。对用户收货回执未交回财务员工,分企业财务要停止办剪发货业务。 B、 结款通知:财务主任对到账期赊销款项应提前2天向分企业经理、员工发出结款通知。 C、 对用户协议费用,分企业财务主任依据协议复核后进行账务处理;分企业不得出现2个月以上挂账费用。 D、 超账期预警:赊销款项到账期后未结回货款,分企业财务主任次日向分企业经理、员工发出超账期预警(若超限额,则同时报超限额预警),同时上报大区、商贸商务部。 E、 超账期、超赊销限额、无协议发货时,推行必需手续后方
14、可发货,具体手续见《分企业赊销风险责任划分及负担》。 5、分企业最少要于每个销售旺季结束后2个月内(通常为每十二个月2-3月份和10-11月份)取得用户确定对账证实。 对账证实能够是用户盖公章对账单、具体结款明细、用户应付账款明细账、能够证实用户欠款金额其它书面证实材料。 用户不配合对账,分企业必需暂停供货。分企业财务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内,将不配合对账用户名单及原因传真至商贸商务部、商贸财务部。 分企业财务主任,应对非正常欠款(超协议期未结款、或欠款额度过大)、经销商有欠款用户亲自对账。 对没有对完账员工,销售旺季分成应暂停发放。 6、有代供货业务分企业应作到: A、 代供货分企业
15、财务应将用户“收货回执”立即传结算分企业(每个月结账前2天,代供货分企业务必将当月收货回执全部传结算分企业);代供货分企业调账后,相关员工分成才能计算发放。 B、 结算分企业应按协议要求立即结款,分企业财务主任对相关费用按协议约定进行审核,取得正当费用发票后立即处理账务。 C、 对因沟通协调原因造成货款不能按期结回分企业财务主任,若无损失,则负担利息;若有损失,则负担损失。 第二十七条 对用户赊销货物后,应由用户在鲁花产品欠货款凭据上签字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确定。 用户收货后开具收货单并注明欠款,可不开鲁花产品欠货款凭据。 第二十八条 分企业对超账期应收账款,在预算年度末(2月末)计提
16、坏账准备,抵减当年利润总额。 应收账款自超账期之日起,三个月至六个月,按30%计提;六个月至十二个月,按50%计提;超出十二个月,按100%计提。计提坏账准备金在三月份原数冲回。 [2]和总部往来款项管理 第二十九条 垫付总部款项或由总部垫付款项,挂往来账时必需取得对方合格有效单据后方可处理账(单据未到,可先用传真件),对经过邮寄方法或由她人代办,必需留有相关单据传输证实和单据复印件备查,并在2个月内处理完成。 第三十条 各分企业必需将当月收货单、调价单等立即入账,当月单据最迟次月入账,不得随意挂总部往来款,避免人为原因造成账账不符。员工风险金等,应在每三个月末月汇到企业总部,不得以任
17、何理由挂在分企业账内。 [3]其它应收款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其它应收款不得存在2个月以上挂账费用。 第三十二条 其它应收款项责任人调离时,财务人员应将其所欠款项全部收回,不足部分从审批人收入中扣除,仍不能扣完上报大区经理、商贸商务部、商贸财务部。 其它应收款责任人离职时,财务人员未按要求清理其欠款造成损失由财务主任全额负担。 每十二个月二月底必需清理一次其它应收款项。 第三部分 库存商品管理 第三十三条 在库存商品管理中:分企业经理是所在分企业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企业财务主任负担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立即反应责任;保管员对仓库中库存商品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业务人员对所管经销商
18、卖场中库存商品负关键责任。 第三十四条 分企业应依据销售目标(或预算)、市场估计、用户订单等按品规制订备货计划。备货计划由分企业经理负责。 第三十五条 分企业保管负责接货、货物验收查对;并对商品按批次(或生产日期)管理;对库存商品安全负责。 1、 分企业保管接货时,依据《发货明细表》按品规、数量查对商品,无误后在发货明细表运费联签章,用户联留存。 2、 《发货明细表》和实收货物品规、数量不一致,按以下措施处理: A、 因承运人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破损,承运人立即赔偿,分企业应做销售处理,依据查对无误《发货明细表》办理入库手续; B、 承运人回企业总部处理,由保管员在《发货明细表》上
19、注明实际收到货物品规、数量,并由承运人签字确定。保管员应立即向经理、财务主任汇报,并和企业总部综合调度室联络确定处理措施。分企业先按《发货明细表》办理入库,等企业总部红字《发货明细表》到后,做采购退回处理。 C、 保管员应将《发货明细表》和《发货申请表》查对,若接到非《发货申请表》中品规(企业总部统一配售除外),应立即向经理、财务主任汇报,由经理在接货后20天内决定在当地销售,还是退回总部。 3、 企业总部发货直接到用户仓库,由分企业经理安排员工接货。对经销商或福利用户必需做到收款后卸货,对有账期商场等用户必需由用户打“收货回执”等标明债权凭据或在鲁花产品欠货款凭据上签字。由员工将《发货明
20、细表》和其它单据交分企业财务处理账务。 4、 保管员应对仓库防盗、防火、防雨情况进行检验和防范,对仓库钥匙注意保管。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由保管员负担。 第三十六条 保管员应按食用油、酱油、粉丝、促销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及各型号、用途和退回商品设置仓库和库区。对退回、滞销、变质商品应单独存放。 第三十七条 保管员凭经理、财务主任、提货人签字机制《出库单》发货。 特殊情况,经通知财务主任同意后,保管员可按分企业经理回复发货,同时,必需在分企业经理到分企业当日办理正常发货手续。 分企业经理不在分企业情况下,由分企业经理书面授权副经理或业务主任负责办理商品出库审批手续,授权书内容包含:授权
21、人,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期间等内容,授权书做为分企业关键档案保留,授权期间,出现任何风险,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共同负担。 第三十八条 库存商品出库实施优异先出标准。 货物发出后,仓库保管员应立即登记在按批次(或生产日期)设置商品卡(或保管账簿)上,做到账、卡、物相符。特殊情况不按生产日期发货,必需取得分企业经理签字证实,当日通知财务主任更正出库单上商品生产日期。 第三十九条 分企业采购赠品必需按库存商品管理,出库时,按销售手续办理出库(赠品采购权限见商务纲领)。 第四十条 不许可将已做销售账务处理商品存放在分企业仓库内。 特殊情况,必需在月末财务分析中披露。 第四十一条 每个月末
22、对过期、滞销和破损商品,保管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财务主任、经理,由分企业经理立即采取方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分企业经理对渠道中库存商品制订具体管理细则,避免因大量退货给企业造成损失。如因退货造成损失,应按以下措施追究责任: 1、 经销商原因造成退、换货,所产生损失由经销商负担,具体按《商务管理纲领》实施。 2、 由分企业经理对渠道退货损失进行责任界定,由财务主任具体核实。 3、 因分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用户大量退货形成损失,标准上由经理负担20%,由业务人员负担80%。自发生损失当月起从责任人收入中扣除。 4、 企业总部(审计部)对渠道中库存进行检验时,发觉渠道中存在大量过期、滞销存货
23、而分企业未采取方法,报总经理后,由分企业经理负担损失40%,业务人员负担60%。 5、 对退货中包含已发放员工分成,由分企业财务主任负责自退货当月从相关员工收入中扣除,未按要求扣除,由财务主任负担。特殊情况向商贸财务部、商贸商务部汇报。 第四十三条 分企业商品退回总企业,或分企业间调拨商品,应填写《退货申请表》,经大区经理、商贸商务部、总经理同意。 存在代供货业务分企业之间应每个月对账,并立即传输相关单证,方便于结算和调账。 退货后,分企业将《退货明细表》和《退货申请表》报商贸商务部、分企业财管办备查。 分企业退货或调拨形成损失全部由分企业负担,因没有周密备货计划造成商品退货或调拨
24、同时处罚分企业经理退货损失20%,退货损失包含运费、包装物和人工费;运费依据报销发票,包装物和人工费由总部品管部核定。 第四十四条 每个月末,财务主任组织人员对分企业全部库存商品按品规及生产日期进行全方面盘点,保留好由保管、财务主任签字手工盘点表(代管库需仓库方在盘点表上签字、盖章),依据盘点表填制《库存商品分类明细表》,经保管、财务主任签字后按时上报经理、大区经理、商贸商务部、商贸财务部。有盘点盈亏分企业要将盈亏情况原因分析传商贸财务部;盈亏原因分析、盘点表和报表一起作为会计档案保留备查。 库存商品盘亏由保管员或责任人负担,盘盈入账。 第四十五条 保管员不按优异先出标准发货,造成商品
25、过期、滞销,造成损失由保管员全部负担。 依据分企业经理书面同意,没有根据优异先出法发货,造成商品滞销、过期损失,保管员不负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 预算年度末(2月末),对距离保质期6个月以内,按10%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金,过期商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金,抵减当年利润总额。跌价准备金在次月(3月)原数冲回。 第四部分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四十七条 分企业经理为低值易耗品管理第一责任人,分企业财务主任负责分企业低值易耗品管理;由财务主任安排专员负责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 第四十八条 分企业购置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内(含增值税)办公用具、通讯器材(含手机)、电器、炊事工具、交通工具等属于
26、低值易耗品。 第四十九条 分企业购置低值易耗品,按商务纲领要求依权限审批。 第五十条 分企业根据低值易耗品品种、规格、使用情况(在用、未用、报废)、使用人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性摊销。 第五十一条 分企业职员领用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经分企业经理、财务主任审批书面领用手续。使用人改变或暂停使用,财务主任、保管员要立即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报废由使用人提出,每三个月末月汇总处理一次。 单位原值300元以内报分企业经理同意;单位原值300元以上报大区经理同意,然后由商贸财务部审核。 第五十三条 使用十二个月以上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根据买价50%赔偿;十
27、二个月以内低值易耗品,丢失或损坏根据原值赔偿。 第五十四条 分企业不准报销直接购置手机费用,在《商务管理纲领》要求通讯费额度内,可借款到通讯企业办理预交话费赠手机。 第五十五条 分企业财务主任每十二个月12月应对低值易耗品盘点一次,填制《盘点表》报商贸商务部和分企业财管办备档。 第五部分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范围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房屋、车辆、电子设备等实物资产。 第五十七条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低到高逐层审批,商贸企业办公室具体办理总部审批程序。 分企业将财务主任、经理、省级经理、大区经理签字《申请书》传商贸企业办公室。3万元以下车辆、电脑
28、办公用具等固定资产采购,房屋购置、改造及装修10万元以下,由商贸商务部、商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超出上述标准,最终需董事长签字。 第五十八条 属于房屋改造及装修申请转工程部,由工程部具体负责;其它物资采购申请转采购部办理,采购部能够授权各分企业自行购置。 审批手续不全,分企业财务不得提前支付任何款项。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报废、出售由分企业申请,逐层报大区经理、商贸商务部、总经理审批,最终传商贸财务部立案。 第六十条 固定资产需要出租,由分企业向大区经理书面申请并经商贸商务部、总经理同意,能够办理。 分企业需将批复后申请报商贸商务部、商贸财务部备档。 第六十一条 销量在
29、6500万元以上分企业经理,申请笔记本电脑,价格范围在8000元之内;其它人员购置台式电脑价格范围在4000-5000元之间。 第六十二条 财务主任负责对资产管理、维护、使用情况及资产情况进行登记。分企业应每十二个月12月盘点一次固定资产,并报商贸商务部、商贸财务部备档。 第六十三条 使用总部固定资产分企业,每十二个月初应和总部进行对账, 对账单作为正式会计档案保留,在调账检验时检验。 第六部分 借款管理 第六十四条 各分企业不得向任何外单位、个人提供因私借款。 第六十五条 分企业职员因业务需要借款,先填写“借款申请单”,经财务主任审核后,分企业经理审批,出纳方可借支。 员工借用
30、备用金,分企业年初一次核定定额,报商贸商务部、商贸财务部备档。员工日常报销不结算备用金,年末一次结算。 在人力资源部未立案人员,一律不准借款。 第六十六条 借款标准上实施“随借随还,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到期未还,财务人员有权及责任在其当月及以后月份收入中扣回,因财务人员原因过期不清理个人借款从财务主任工资中扣除。 第六十七条 分企业人员个人借款出现风险,审批人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分企业财务应立即催收清欠,并将个人借款账龄分析表每三个月上报商贸商务部、商贸财务部。 标准上支付商超费用经过银行转账方法处理,必需经过个人借款支付,必需在二个月内取得正当单据清账,逾期将从员工个
31、人收入中扣除。 第七部分 经营费用管理 第六十九条 大区经理对所辖分企业费用开支真实性、合理性负责,为本大区第一责任人;分企业经理对本分企业费用开支真实性、合理性负责,为本分企业第一责任人;分企业财务主任对本分企业费用开支正当性、合理性负责,出纳负连带责任。 第七十条 分企业根据同意《费用预算》实施,偏离或超出预算项目及费用,必需单独申请。 第七十一条 费用报销程序:第一步,经手人在单据右下方,财务主任在单据上方签字确定;第二步,经理在单据右上方签字。第三步,出纳确定付款凭证手续合格后付款。 出纳付款前,有责任重新审核单据真实性、计算正确性、手续完整性,发觉问题不管是哪一级领导签
32、批,全部有权要求经办人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十二条 几项特殊销售业务费用处理 1、 实物促销: A、自有产品采取“费用油”处理方法,并应附具体促销方案和促销申请。 B、外购商品,标准上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做采购入库处理,促销后,视同销售处理 2、 商场费用、经销商返利、福利用户返利等。 A、 分企业在和商场用户签协议时,对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商场费用应做明确要求:由商场提供正当有效税务发票(地税服务业发票)。 B、 经销商返利采取:在销售发票中按商业折扣处理。 第七十三条 单笔业务费用审批权限及程序按《商务管理纲领》实施。 大区经理可依据本大区实际
33、情况,在要求项目和范围内给分企业经理书面授权,分企业财务按书面授权实施。 审批后费用申请由财务主任统一编号,按月装订,做为关键会计档案由财务主任保留。除企业总部财务管理人员、审计部调阅外,不得对外查阅。 第七十四条 分企业必需健全“费用备查簿”制度。费用备查簿登记需要申请各项费用、账务处理内容和实际开支内容不符各项费用,以凭证编号为依据进行登记。 费用备查簿内容:账面费用开支项目,实际费用开支项目,有申请注明申请时间、编号及最终审批人。 第七十五条 分企业运输费用结算应以运费发票和手续齐全派车单为依据。 派车单必需具体注明多种事项,由派车人、配送人、员工、经理共同签字,运输发票金额和
34、派车单必需相符。 第七十六条 分企业业务人员分成及奖金必需以实际收回货款作为计算依据。促销人员工资及奖金必需以健全档案和真实销量作为计算依据,由财务主任审核。 第七十七条 不许可用不正当单据列支费用;标准上能够报销单据时间不超出三个月。 除1月份可报销去年12月份单据外,不许可其它情况发票跨年度报销。 第八部分 预算管理 第七十八条 分企业预算年度是:公历每十二个月3月1日到第二年2月末。 第七十九条 分企业经理具体负责本分企业预算编制、落实、控制和上报;分企业财务主任帮助经理做好预算,负责预算数据归集、汇总和考评。 第八十条 每个月14日前,分企业经理主持召开预算会议,对上月
35、预算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依据年度、月分解目标,结合现实状况,做出下30天预算。 财务主任帮助经理做好预算,提供预算所需数据并进行预算汇总,填写《月度销量、费用预算审批表》及《月度预算说明》。 《月度预算说明》包含对下30天销量计划、价格政策(毛利率水平)、促销活动计划、费用开支明细计划、利润计划、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文字性说明。 第八十一条 分企业每个月15日,将《月度销量、费用预算审批表》和《月度预算说明》报大区经理审批,由大区分企业财务主任或秘书将签批后《月度销量、费用预算审批表》在17日前,传财管办。财管办汇总审批后预算,编制《月度分企业预算汇总审批表》,和审批后预算一起
36、20日报商贸财务部、商贸商务部、总经理审批。 第八十二条 分企业财务人员不得提前超预算项目、金额支付费用。 第八十三条 预算月结束后,分企业应在1日(下午3:00前)做完结账工作。 第八十四条 由分企业财务管理办公室对分企业预算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制作月度预算实施汇总报表,每个月3日前,报商贸财务部、商贸商务部、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 第九部分 收入、成本、利润管理 第八十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分企业进行收入确定: 1、 已发出货物,按协议要求日期开出发票当日; 2、 采取现款销售,为收到货款、货物发出当日。 对用户退货并开具了专用发票部分,由分企业财务单独统计,作为
37、考评年度销售收入抵减项。 第八十六条 分企业根据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第八十七条 分企业依据权责发生制标正确定当期费用。通常在当月不能直接支付,但对本期经营产生影响、应由本期负担各项费用,全部要预提计入当期经营费用。 分企业预提费用计提依据关键是:销售协议要求返利、店庆费等;分企业租赁仓库、办公室、车辆租赁费等。 财务主任每个月填制预提费用明细表,当月预提列入经营费用。当费用不足1000元时,能够不预提。预提费用计提不足,追究财务主任责任。 预提费用借方必需以手续齐全发票等单据作为列支依据,贷方核实预提费用,冲回预提费用在贷方以红字列示。 第八十八条 分企业预算年度
38、审计时,对应收账款增加率大于销售收入增加率应收账款增加金额调减分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同时按当年毛利率计算毛利调减当年利润总额。第二年调增同金额销售收入、利润。 调减销售收入金额=当年应收账款余额-上年应收账款余额×(当年销售收入÷上年销售收入) 调减利润总额金额=调减销售收入金额×当年毛利率 本项调整预算年度经营结果报表,财务不调整账务。 以上计算假如出现负数,不调加分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 (本条制度目标是限制分企业以应收账款不收款方法提升销售收入) 第八十九条 年末,总企业统一上调分企业利润、亏损额,由总企业统一汇算、清缴所得税。 商贸财务部组织对分企业考评年度收入、利润进行
39、审计,按审计后结果评定分企业业绩和发放薪资。 第十部分 财务汇报和经济活动分析管理 第九十条 分企业财务汇报和经济活动分析工作责任人为分企业经理、财务主任。 第九十一条 企业总部汇总各分企业财务汇报和经济活动分析工作责任人是分企业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第九十二条 分企业财务汇报月报在次月1日报出。 财务汇报和经济活动分析严禁弄虚作假。 第九十三条 分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会由分企业经理、财务主任主持,每个月召开一次。 经济活动分析汇报,由财务主任起草,分企业经理核实,关键内容是: 1、预算实施情况:销量、费用、利润预算完成情况,部门及渠道预 算实施情况,员工预算实施情况等;
40、2、资产安全情况:应收账款管理—账龄分析、呆、死账情况;库存商品管理—滞销、过期、污损情况;货币资金使用和上调情况等。 3、市场分析:销售形势、销售策略,竞争对手情况; 4、价格政策实施情况:综合毛利率、关键品种毛利情况,不正常毛利率发生原因、低于限价销售情况; 5、费用开支情况:各项费用同期比较、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应提未提费用、总部应负担费用、应负担总部费用、大额费用、费用额(率)增减关键原因; 6、利润情况分析:账面利润额(率)数额和上年同期比较、本期影响利润增减原因、非正常利润数额及原因、实际利润额(率)数额和上年同期比较; 7、分企业经理、大区经理、总部要求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41、 第九十四条 分企业经济活动分析汇报每个月3日前报大区经理、商贸商务部、商贸财务部、主管审计人员。 第九十五条 严禁分企业将财务汇报、经济活动分析私自对外提供。 第十一部分 发票管理 第九十六条 分企业列支返利性质费用,发票必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发票开具方只能是接收返利方;发票只能开具管理费、促销费、店庆费、返利、摊位费等非实物性质内容。 第九十七条 接收发票要依据业务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含有抵扣作用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 分企业列支房租费,应取得正规税务发票;分企业列支水电费支出,假如租赁是私人房产,可同时凭物业企业付款证实列支费用。 第九十八条 分企业销售商品,标准上必需
42、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和出库单一起作为销售收入账务处理附件。发票户头、品规、数量、销售金额和出库单户头、品规、数量、销售金额一致。特殊情况按以下措施处理: 1、对于用户不要发票及零售业务发票开具。 A.购置一般发票数量不受限制分企业:收款业务要当日处理账务。天天将销售出库单汇总开具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发票、出库单户头为零售。 B.购置一般发票数量受限制分企业:用浪潮系统发票替换,其它同A.。 2、经销商向商场代供货,由分企业向经销商供货商场开具发票。 由商场直接将货款打到分企业户头,差价部分以“销售折扣”方法开具在经销商销售发票中(也能够报销经销商等额费用)。 第九十九
43、条 对于同意退货,将已开具给用户蓝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销售退回及折让证实单》,作为开具红字发票依据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除红字记账联外,其它联次均不得撕下)。 第一百条 分企业在购置、领用、保留及开具发票时,必需严格按发票管理要求办理。 1、 发票管理岗位:票管员、开票员、审核员。岗位安排标准以下: 由分企业财务主任担任票管员、开票员岗位;出纳担任审核员岗位。设记账员分企业,由记账员担任开票员岗位。(具体由财务主任负责安排) 2、 发票要视同现金进行管理。实施:专员保管、专账登记、保管交接制度。 1) 票管员购回发票后,先在《发票购、领登记簿》上登记购入
44、发票本数及号码,并统一保管。 2) 开票员领用发票后,按以下措施开具、使用发票。 A、不得转让、转借、多开、少开、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扩大发票使用范围开具发票;不得跨要求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不然,由产生该行为责任人负完全责任。 B、开具发票时,同一发票全部联次必需一次填开,严禁出现大头小尾或小头大尾情况。发票必需按号码次序填开,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在记账联和发票联等联次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因开具发票造成损失,由开票员负担关键责任,审核员负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C、多种发票不得提前加盖印章,要求专柜保留。作废发票应贴在存根
45、联后面,全部联次齐全,并在作废发票上写上“作废”字样。 D、每份发票开具后,由开票员登记《发票使用登记簿》,并由发票领取人签字。《发票使用登记簿》是登记每份发票去向备查簿(包含作废发票)。 3) 开票员每笔发票开具完成后,由审核人审核。审核内容关键有:开具发票全部联次要一次填写,各联次金额必需一致;开具发票商品品名、数量及金额要和入库单或出库单一致。审核完成,在记账联上加盖“发票审核”章。 4) 每本发票开据完成,开票员要立即将存根联转交票管员审核、保管,并《发票购、领登记簿》登记。票管员签收时要审查发票开具是否符合税法要求,存根号码是否连续、已作废发票联次是否齐全等。 5) 未填开发
46、票,开票员需办理交接手续,放入保险柜保留,无保险柜,要放入档案柜中保留。发票存根,票管员要整齐有序地存放保管。《发票购置、领用登记簿》、《发票使用登记簿》、发票存根最少保留5年。发票存根保留期满,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6) 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汇报税务机关。 第十二部分 印鉴管理 第一百〇一条 分企业印鉴包含企业公章、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等)、发票专用章、协议专用章。 第一百〇二条 印鉴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分企业财务主任。 多种印章由分企业财务主任保管;不得外借、不得私自委托她人代保管和代办业务;严禁用于单位和个人担保。 第一百〇三条 银行预留印鉴和银行票据严
47、禁由一人保管。 多种印章晚间应放入保险柜中。若保险柜中有两个以上抽屉,其中一把钥匙由财务主任保管,将多种印章放入该抽屉内;若保险柜只有一个抽屉,则由会计将印章密封后放入保险柜中。 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任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第一百〇四条 分企业协议签定,财务主任审核确定后方可盖章,财务主任同时负担连带经济责任,并应建立经济协议备查簿加强协议管理。业务结算单据,经财务主任审查无误盖章后,相关人员方可办理业务。 第一百〇五条 分企业财务主任休班或外出,对所管理多种印章要办理临时交接,由经理或经理指派人员接管。 分企业设置印章交接登记簿,内容为:交接时间、印章名称、移交人、交
48、出时间、接管人等,交接双方在登记簿上签字认可。 第十三部分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百〇六条 会计档案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月度及年度财务报表、预算资料、各类备查簿、会计汇报、年度审计汇报、纳税申报及完税凭证、协议、银行对账单、工资计算表及电子数据备份、制度、电子数据备份和和经营管理相关其它关键文件。 第一百〇七条 分企业财务主任对会计档案安全性、完整性负责。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一百〇八条 分企业应于次月五日内,将当月会计凭证装订成册,电子数据要做好两台微机同时备份;年度结账后,15日内将多种账簿、报表、凭证等整理归档。 第一百〇九条 会计档案不得外带。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
49、画、拆封、抽换。 费用申请及费用备查簿等关键会计内部档案,不得存放于电脑内及办公场所,除总部检验人员外不得对外借阅。 工商、税务、政法部门需查阅会计档案,必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分企业经理、财务主任同意后,由财务主任本人经办。 2年以上会计档案由财务主任在5月1日前,将会计档案带回交分企业财管办,由分企业财管办统一整理后交档案室。 第一百一十条 因为会计人员变动或会计机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四部分 财务工作交接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分企业人职员作变动,必需按岗位工作内容和实物逐项列明,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签字
50、进行书面交接。 交接汇报一式五份,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分企业财管办各一份,分企业存档一份。交接双方按本岗位内容,对工作逐项填写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依据交接汇报划清责任,并负担各自责任。 分企业经理工作交接,由审计部实地监交,分企业财务主任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合理性负责;财务主任工作交接,由审计部实地监交,分企业经理帮助监交;出纳、记账员、保管员工作交接由财务主任监交,传分企业财管办立案;业务人员工作交接由经理、财务主任监交。 第一百一十二条 分企业经理交接内容:销量、费用、利润确实定(年底作为分企业经理绩效考评依据);应收账款、库存商品、其它应收款等资产进行清查;多种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