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动资产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流动资产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依据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要求,结合家辉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各部门/子企业要加强对流动资产管理工作,以确保生产建设正常需要,降低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第三条 财务部是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其关键职责以下:1. 采取“两统一、两集中”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即“统一信贷,统一还款,资金集中,结算集中”,负责制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2. 组织核定流动资产定额,负责编制上报和下达流动资产计划。3. 审定各部门/子企业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审查平衡日常开支。4. 监督和检验各部门/子企业流动资
2、产使用情况,并按经济责任制要求考评其使用效果。5. 组织协调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流动资产管理责任制。6. 督促检验多种应收款清理情况,并定时汇总清理结果向企业分管领导汇报。第四条 坚持管钱和管物相结合和条块结合标准,实施流动资产价值量和实物量分别管理、定时核正确制度,财务部负责流动资产价值管理,各部门/子企业归口部门负责实物量管理,并要定时查对。二 流动资产综累计划管理第五条 各部门/子企业流动资产要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做到收支有计划,结果有分析,责任有考评,以促进本企业流动资产使用效果不停提升。第六条 为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加大产品销售力度,严格物资采购,预防物资超储积压,控制生产成本,实现
3、财务收支平衡,企业对流动资产实施综累计划管理。第七条 计划编制。各部门/子企业在企业财务部综累计划确定后,依据企业编制年度流动资产提议计划,报企业财务部。财务部依据各部门/子企业上报流动资产提议计划,在综合平衡基础上,编制企业年度流动资产计划,并下达各部门/子企业实施。第八条 计划实施。各部门/子企业依据企业下达年度流动资产计划,编制本部门年度、月度流动资产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各部门/子企业如发生计划外流动资产变动,必需事先报财务部审批,财务部视具体情况,如确属必需,下达补充流动资产计划。三 货币资金管理第十条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临时停留在货币形态上那一部分资金。它是企业流动性最
4、强资产,货币资金近其存放地点不一样,可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管理由企业财务部进行全方面调控。企业内部各部门/子企业之间物资调配、物料互供、劳务供给等经济业务活动,必需全部经过企业财务部进行结算。第十一条 现金是流动性最大一个货币资金,要根据财政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范围使用现金,严格现金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其安全完整。第十二条 各部门/子企业外部收入必需转入财务部企业企业帐户中。各部门/子企业于当日早晨依据同意“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款项用途,申请次日用款金额。财务部视收入情况平衡资金,分别轻重缓急,给予对外付款。第十三条 各部门/子企业必需遵守企业结算制度,立即结算内部款项
5、,做到不压票、不误票,降低企业内部各部门/子企业往来账款,降低资金占用。四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它应收账款管理第十四条 加强对应收账款管理。做好清欠工作,对应收款项清理一定要做到责任明确、回收立即。清欠工作由市场营销部门牵头,财务部配合。第十五条 其它应收款项由各现场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各财务部门要严格根据企业各项要求立即清理多种应收款项,尤其是对超出三个月以上其它应收款项,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清理,降低资金占用,确保资产完整。第十六条 企业内部各部门/子企业结算款项,标准上必需在月底以前结清,不许可有不合理内部往来款项存在。年度终了,各部门/子企业之间、各部门/子企业和企业之间内部往来要严
6、格按企业要求办理,不准保留余额,特殊情况需保留余额,需经财务部同意。第十七条 要严格控制预付款项发生,假如确需在大型设备等购置中需预付款项时,应严格按要求办理,不得变相搞预付款。五 存货管理第十八条 存货包含: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半成品及产成品,企业存货实施区域管理。第十九条 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管理:1. 必需认真落实实施企业核定并下达存货定额,层层分解落实,以较少资金占用确保生产所需物资供给。2. 要定时组织制订、修制多种库存材料最高贮备量和最低贮备量,便于掌握物资动态。3. 要严格实施企业下达物资采购范围,不得超权采购。4. 在确保生
7、产需要情况下,要本着“先库存、后平衡、再采购”标准,正确处理好物资进货、消耗和库存关系,预防超储积压物资产生。5. 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实施验收、保管、发放和定时盘点制度,确保账实相符。6. 加强在途材料管理,组织好调拨、接运、验收入库工作,发觉损毁和短缺,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7. 对外委托加工材料、备件,必需做到事前有计划、工料有核实、收回有验收,确保手续齐全。8. 加强车间小库监督管理,认真实施余料退库制度,切实预防出现沉淀物资或库外库现象。第二十条 各生产厂要依据企业下达在产品及半成品定额分解落实到生产车间或工序,作为日常生产调度控制和定额考评依据。第二十一条 产成
8、品管理。1. 依据企业会计核实体制,凡“外销部分”产品,其账簿管理由财务部负责,互供及生产自用产成品由各厂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全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实物由各生产部门负责管理,各厂财务部门代表财务部对库存产品进行检验、监督、控制。2. 各生产厂要加强产成品库存管理,立即办理产品出入库,因为产品出入库不立即造成库存产品超定额,由生产厂负责。建立定时盘点制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如发觉变质、短缺、损毁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按要求程序报批处理。六 流动资产清查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子企业在年底决算前,应组织专门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对流动资产进行全方面、认真、系统清查。第二十三条 对清查中发觉盘盈、盘亏、报废财产物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根据要求报经相关部门审批。第二十四条 对在流动资产清查中查出长久挂账、悬账、呆账、死账等损失,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七 流动资产分析和考评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等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月对流动资产占用情况和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第二十六条 企业将流动资产占用指标实施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评,各部门/子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对应考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