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要求文件号生效日期制订审 核批 准日期日 期日 期更 标识 处数 修改人同意人 同意日期通用部门改记签收签阅录 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确保企业正常运作秩序,特作以下要求:1、 施工单位责任人应在工程开工前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施工证,无证人员将被拒绝进入厂区; 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本企业时,必需将施工证配戴于左胸前,不得穿拖鞋、背心,不然将被拒绝进入厂区; 3、施工单位责任人必需以书面形式确保其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含有有效证件,且对全部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负全部责任; 4、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其它和施工无关物品进入本企业,全部些人员在施工期间进出本企业时全部
2、应自觉接收保安人员检验;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自觉维护周围环境卫生,珍惜本企业全部设施,不得私自移动本企业全部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等),如确有需要,必需经本企业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不然,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6、施工人员在工作区域外不得四处走动,不许可进入生产车间和办公室(属施工范围内除外); 7、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本企业电力设施时,必需经一分厂设备课同意后,在本企业指定电工指导下方可进行,不然,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8、施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货梯,如确有需要,需经本企业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9、在本企业内严禁吸烟,违者一律给当事人100元/次罚款,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将给予重罚,同时取消其进入本企业资格;如造成危害,当事人和施工单位必需负担全部责任; 10、本要求解释权属企业人力资源部。 本要求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