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FNC15 共 1 页 第 1 页各 类 物 品 说 明 资 料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 为了便于本企业所购置各类物品(办公用具、生活设施用具、多种设备)正确利用,操作使用,维护、维修和重新购置,特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凡企业在外购进各类物品,其说明资料使用后,必需立即交企业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需要常常使用说明书。其说明资料复用后,用其复印件,将原件交办公室保管。 第三条 需临时调用说明资料必需推行领用手续,在要求期限内归还存档。 第四条 需要携带说明资料外出,由企业办公室复印后,交复印件外出者,不许可带原件。确须原件,必需推行领用手续,暂留复印件存档。 第五条 在说明资料使用过程中,其使用人将说明资料不慎丢失,要追究责任,处以元以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