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区府办字[]65号 相关印发《赣州市章贡区(含开发区)义务教育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通知 区政府相关部门,区属相关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含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实施。 二O一O年五月六日 赣州市章贡区(含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依据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通知》(赣府厅发〔〕79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印发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通知》(赣市府办发〔〕9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标准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深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足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职职员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事业连续健康发展。 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坚持科学合
3、理标准。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要求实施机关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础工资额度和规范后津贴补助水平核定。义务教育老师规范后津贴补助平均水平,参考我区公务员津补助实际平均水平实施。绩效工资总量随学校工作人员人数改变及基础工资和我区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助调整对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助工作结合进行。将规范后津贴补助和原国家要求年底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
4、效工资水平大致平衡。 四、绩效工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关键表现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原因,占绩效工资总量70%,设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等项目,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标准由各校依据岗位责任轻重等制订具体分配措施。 2、 奖励性绩效工资关键表现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原因,设考勤津贴、超课时津贴、超时工作津贴、教育教学结果奖励等项目,由学校确定具体分配方法和措施,在绩效考评基础上进行分配。 3、 各校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要求》对班主任进行配置和选聘、考评和奖惩。班主任工作量按老师标准课时工
5、作量50%计入老师基础工作量。学校行政、事务等工作也可按本校老师标准工作量一定百分比计入教职员基础工作量。 (二)充足发挥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依据《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员绩效考评措施(试行)》,针对老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不一样特点,分别制订具体考评细则和建立分类考评措施,健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评制度,提升考评工作质量,增强考评结果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评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关键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关键向一线老师、骨干老师和做出突出成绩其它工作人员倾斜。 (三)学校制订绩效工资分配措施要充足发挥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广泛征讨教职员意见。分配措
6、施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员代表大会或教职员大会讨论后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和区人事、财政部门立案,并在本校公布实施。确保教职员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员正当权益。 (四)校长、书记绩效工资,在区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对校长、书记考评结果统筹考虑确定。村小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中心小学考评确定。 (五)学校要将教职员绩效考评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五、相关政策 (一)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助项目、标准和资金起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相关严厉纪律加强公务职员资管理通知〉通知》(厅字〔〕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改革性补助,除超出要求标准和范围发放之外,临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措施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改革性补助项目、提升现有改革性补助项目标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助或奖金,不得违反要求程序和措施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要求,要根据厅字〔〕10号等文件要求,果断给予纠正,没收违规资金上缴国库,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对农村条件艰苦义务教育学校给合适倾斜。继续实施《江西省艰苦边远地
8、域农村中小学老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措施》(赣人字〔〕281号)。 (三)将原国家要求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国家要求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如特殊教育学校老师津贴、教龄津贴、特级老师津贴等给予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四)依据我区教育实际,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老师,由学校统筹考虑。 (五)在实施绩效工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与革命工作退休老工人按《相关增加区属企机关离休人员和建老人员生活补助通知》(区财预字[]7号文)要求实施。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按《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
9、员生活补助标准》(附件)实施。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基数。 (六)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其绩效工资标准按明确其基础工资岗位实施。 六、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 (一)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章贡区财政预算。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开发区财政预算。 (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和省相关免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要求,严禁“一边无偿、一边乱收费”。学校国有资产要实施统一管理,对经营性资产收益等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助
10、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实。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形式发放,标准上不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要求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布署,切实把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成立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要对应成立由关键领导亲自抓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负责制。 2、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验力度,严厉查处多种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政策要求,负有责任关键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厉处理。
11、3、各学校要从讲政治高度,果断克服本位主义思想,顾全大局,以求真务实态度,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员充足认识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目标和意义,正确看待个人利益得失,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4、各学校要依据本实施措施,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具体分配措施,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符合程序。 5、实施绩效工资后,除经国务院或国家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发文要求能够发放降温烤火费、独生儿女费等保留津贴项目外,各中小学不得自行新设津贴补助项目;一律不准在发放绩效工资之外,以任何名义、任何方法自行发放津贴补助(包含奖金、福利、有价证
12、券和实物等);住房公积金单位缴部分一律按区要求标准实施,不得自行提升。凡违反要求发放津贴补助,一经查实,全部将严格根据组织程序,严厉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党纪政纪责任。 附件: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专题词:工资 义务教育学校 绩效工资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5月6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章贡区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 退休前职务 发放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 副高 1110 中级 1030 助理级 970 员级 940 无职务 910 管理人员 副处 1110 正科 1030 副科 970 科员 940 办事员 910 工勤人员 高级技师 1090 技师 1030 高级工 970 中级工 940 初级工 910 一般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