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毒防护
第一条 基础要求:
1.装有软驱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2.对于联网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同意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3.对于还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须由相关专业责任人提出书面汇报,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5.全部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备份由相关专业责任人管理,备用软盘由专业责任人提供;
7.软件在使用前,必需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她人同意,不得使用她人电脑。
第二条 监管方法
1.由电脑室指定专员负责电脑部
2、管辖范围内全部微机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工作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法、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部经理同意后实施;
3.由各专业责任人和电脑室专门人员,依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七天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验统计;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方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三条 基础要求:
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微机或相关电脑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需采取必需防静电方法;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需将所拆卸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责任人必需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
3、设备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责任人必需采取必需方法,确保所用微机及外设一直处于整齐和良好状态;
6.全部带锁微机,在使用完成或离去前必需上锁;
7.对于关键电脑设备应配置必需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第四条 监管方法
1.各部门所辖微机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对应专业责任人负责;
2.各专业责任人必需常常检验所辖微机及外设情况,立即发觉和处理问题。
(三)奖惩方法
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责任人考评范围。
第五条 通常发觉以下情况,依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软件(含游戏);
3.微机含有密码功效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私自使用她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立即检验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第六条 凡发觉因为以下情况造成硬件损坏或丢失,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妥;私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第七条 电脑部将依据检验结果,按季度对认真实施本要求专业责任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措施另行公布)。
(四)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中所包含电脑设备,包含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电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