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资料摘抄 一、相关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号,2002年9月17日发布) (2)《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实施<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2 ]508号,2002年11月18日发布)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高新技术中央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4]23号,2004年4月30日发布)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
2、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 ]78号),2005年4月11日发布)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2005年12月19日发布)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6 ]1号,2006年1月5日发布)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2008年9月16日发布)
3、 (8)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 二、相关案例 1、TCL(在有规范性文件之前实施,具有创新性) 1997年4月,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TCL集团进行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并与李东生签署了为期5年的放权经营协议。按照协议规定,TCL到1996年的3亿元资产全部划归惠州市政府所有,此后每年的净资产回报率不得低于10%;如果增长10%—25%,管理层可获得其中的15%;增长25%—40%,管理层可获得其中的30%;增长40%以上,管理层可获得其中的45%;超出部分奖励给经营管理层,或者以优惠价购买。 这一激励计划收效卓著,1997年以后,TCL每年以超过50
4、的速度增长,当时核定的TCL净资产为3亿多元,到2002年已经增长到18.9亿元。根据合同,管理层获得了丰厚的回报。通过增量的分配及股权认购,TCL集团的管理层总共拿到了集团25%的股权,李东生本人持股达到了9.08%。授权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不仅使TCL集团管理层得到了应有的劳动所得,也使得经营者顺利地享有了曾遥不可及的国有企业产权。 2、安徽蚌埠丰原集团(通过股权折价转让实现激励) 安徽蚌埠丰原集团在管理层实施MBO之前是蚌埠市国资委出资并100%控股的的国有企业,因此丰原集团的股权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所称的出资企业国有产权,也符合暂行规定所
5、称的目标企业国有产权。 根据披露的信息,2009年2月23日,出资企业丰原集团向蚌埠市人民政府上报了集团改制方案,2009年7月28日,蚌埠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批准了丰原集团上报的改制方案。 企业国有产权的定价问题是转让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因为定价过低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而这又与各地国资机构获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主要目的相违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时,要根据一定的基准日对目标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导致国资不再控股,那么清产核资和编制相关报表应由转让企业同级国资
6、机构通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方式来进行。在完成清产核资以及审计后,还要选定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备案后作为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参考依据。 2008年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丰原集团进行评估,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36亿元,这个价格也是日后进行国有产权转让定价的依据。 经批准的改制方案同意以丰原集团净资产的35%向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其中17.5%为无偿转让,其余17.5%以0.5折的方式进行转让。根据暂行规定的定义,管理层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可以直接受让或通过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受让。丰原集团管理层设立了银河生物以其为载体,受让丰原集团25%的股权。 国有产权
7、转让的同时,丰原集团还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其中合肥天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丰原集团工会委员会将其持股21%中的20%转让给了海南第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合肥天安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丰原集团24%的股权以1.8亿人民币的对价,在持股不足半年后将其转让给新华信托。而后,银河生物以人民币2.42亿受让新华信托持有的丰原集团24%股权。通过股权激励及其他间接方式,丰原集团管理层共受让了丰原集团49%的股份。 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受让国有产权的管理层不得通过信托或委托等方式间接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在丰原集团的案例中,先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受让国有产权,再由信托公司式受让战略投资者获得的产权,最
8、后再由管理层从信托公司手中间接受让目标企业国有产权。而根据学者认为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3条、《贷款通则》第71条第2款的规定,贷款人不得利用银行资金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在丰原集团国有产权转让中,丰原集团管理层用于收购信托公司所持丰原集团股份的部分资金恰是以其所持的丰原集团25%的股权为质押向银行贷款获取的资金。 以上丰原集团管理层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的采取的方式在现实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可以肯定的是丰原集团管理层在这一过程中采取的手段不符合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精神。相关的财经媒体也对丰原集团国有产权转让进行了报道。 3、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002136) 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
9、的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能够在上市前即实现了股权激励的国有企业,抢得了各方的眼球。这是否对国有企业今后实现上市前股权激励具有破冰意义,抑或仅仅是个不可复制的特例呢? “回购和无偿赠予是安纳达股权激励方案的两大亮点,也是引起争议的地方。”一国内著名券商的投行人士指出。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股权激励方案,安纳达以2005年末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12 元为依据,公司按200.48万元的总价回购第二大股东银川投资所持公司179万股股票,作为限制性股票奖励给公司包括董事长、高中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在内的50位自然人,同时上述激励对象再协议受让银川投资持有的179万股公司股票,激励
10、对象累计受让公司358万股股票。2006年7月,铜陵市国资委批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 “从现行法律来看,这个股权激励方案没有什么问题。”上述投行人士指出。《公司法》的修订实施,尤其是第一百四十三条“回购股票可以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与股东”的规定,以及第一百四十二条将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缩短为一年,解除了许多设立年限超过一年但不足三年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的转让限制,这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此前由于受法律法规的制约,回购股票只能注销,上市公司无法解决股票来源问题。 安纳达在上市前实行股权激励,亦不受《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规定的“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
11、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的限制。 此外,“像安纳达这种安徽省国有企业,个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高于1万股。主要由于安徽省国有企业高管收入较低,按照现行国有上市公司激励办法规定,激励水平不能超过薪酬水平的40%,因此上市以后这类企业基本无法做股权激励。而上市前做则实现了强效的激励。” 然而,国企股权激励一直牵扯着敏感神经, 证监会更不希望国企上市前股权激励引发关于社会公平、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方案证监会开始并不认可,花了很长时间沟通。”安纳达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是证监会的审核重点,证监会曾经建议把项目拿回去,把限制性股票恢复原状。
12、 “根据我们的经验,该方案之所以不被证监会认可,关键在于回购无偿奖励”。证监会总结前阶段股权激励经验,要求增加持股风险,不鼓励各种无偿获得股票的创新方案。 据一长期做股权激励方案的资深投行人士透露,此前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采用激励基金、股票增值权和期权复合方案,都没有获得证监会的认可,关键原因就在于这种方案个人可无偿获得股票没有风险。 国资委也一样,不鼓励无偿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方案,个人一定要出钱,以体现激励约束并重,如宝钢的方案,个人要自筹50%才能获得股票。 因此,安纳达首发能最后获得通过,也属不易。经过与证监会的多次沟通,律师向证监会解释了该事项的所有程序合法,且国资有批文,并没有任何
13、违背现行法律之处。“但证监会明确表态,不希望国有企业效仿该案例。” 目前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主要采取的是限制性股票激励、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三种方式。对此,和君咨询认为,期权激励模式赋予激励对象的是一个选择权,股价低于行权价格时激励对象就会选择放弃行权从而规避风险,因此,它更侧重于激励而不是约束。 相比之下,限制性股票要求激励对象实际买入股票,所以能更好地将管理人员与公司、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也更容易得到公司的青睐。因此,今年上市公司在模式的选择上将更偏重于限制性股票模式。 据参与安纳达首发的一资深投行人士分析,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是民营企业,则限制性股票的做法没有任何
14、问题,可以效仿,但必须详细披露,且涉及的税收和会计处理问题必须规范;但对一般国有企业建议不采用这种限制性股票方案,再次仿效该方案将增加项目风险,不获批的可能性相当大。 4、杭齿前进(601177)(通过增资方式,可参考,但是属于突击入股,易引起质疑) 公司2010年十月上市,2009年3月完成了经营团队的持股计划。 具体方案则是包括公司董事长茅建荣、总经理冯光在内的81名高管及经营团队合计出资7793.28万元认购了公司2706万股增发股份,增发价格为每股2.88元。 这一价格的定价依据是,截至2008年9月30日,前进齿轮箱经评估后净资产78335.98万元,平均每股净资产约为2
15、88元。 其中茅建荣和冯光分别出资504万元认购175万股,其他12名高管认购42-70万股不等,公司经营团队的参股绝大部分以35万股和18万股两个标准,认购最少的吕国忠认购了11万股。 这意味着,如果前进齿轮箱一旦顺利过会和成功发行,将创造出2个千万富翁和79个百万富翁;尽管这仅仅是账面财富,但随着上市后12个月的解禁期度过,账面财富就有望变成真金白银。 如果以2009年3月参与增发价格2.88元/股计算,前进齿轮箱的高管和经营团队的财富在短短1年多的时间内将有望增值2.26倍,公司董事长茅建荣、总经理冯光的账面财富将达到1645万元之多。 5、张江的试点企业(三家,张江高科技
16、园区本轮试点的开始) 张江将成立5亿元规模的“代持股专项资金”。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如果暂时拿不出足够的钱来买下股份,可由此专项资金先行垫付。对于这一旨在推动股权激励顺利开展的措施,专家认为也是有突破性的创举,因为“鼓励科技人员用专利或者无形资产来入股,甚至还用代持股的方式出资,减轻了激励对象的资金压力。” 参与试点的3家单位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针对性―既有高校(上海上创超导科技有限公司),也有转制院所(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还有国企(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对于这项“低门槛”的激励政策,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是试点中需要解决的头号难题。 国有企业广电通信技术公司采用的是增量奖股的激励方式。增量奖股方案是在保障国有资产的基础上进行的,突出贡献人员获得的是国有资产评估以后净资产股份的平价转让。 三、关于股权激励对业绩的影响 价格公允的增资和转让不影响发行主体的利润。 若价格打折,无偿转让等,相应部分应逐年计入发行主体管理费用 四、建议 国有企业上市后进行股权激励的法规限制较为严格,激励空间不大,现在很少有企业做。 国有企业上市前进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不清晰,从上市角度,建议较为稳妥的股权转让方式,履行审计评估程序,符合现行相关法规即可。无偿奖励方式易引起证监会的质疑(安徽安纳达钛业,虽然上市,但解释难度大,证监会也不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