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明确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3.2 明确上述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3.3 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3.3.1 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3.3.2 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3.3.3 明确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3.3.4 明确对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要求。3.3.5 明确对安全检查(检查、落实、监督、检查记录等)及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要求。3.3.6 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制订、落实)。3.3.7 明确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要求。3.3.8 明确对年度经营、安全、事故情况(调查、处理、上报)总结的要求。3.3.9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