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 道 租 赁 合 同 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整体规划,乙方拟租赁甲方所在地已建成的管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甲方设施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小区已建成的管道 ,简易人井 ,租给乙方用于光纤到户工程光缆穿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此段管道提供给其他方使用。
二、合同有效期
1、租赁期限: 。
2、在合同期内,若乙方因为网络优化需要,需变更或撤消该站点,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
2、法履行时,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金及支付:
1、乙方租赁甲方管道租赁期限内租金共计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2、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它形式的任何费用。
3、甲方需提供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发票。
4、如因甲方提供非法、违规、虚假、失效的发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除无条件换开合法发票外,发票开具方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
四、前期准备及工程施工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将出租的管道、简易人井交付乙方使用。
2、在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有效的工作场地,为施工单位提供水、电及施工车
3、辆出入等各种方便。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施工建设,如因甲方或甲方所在地的有关人员以各种借口阻挠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进行协调工作(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协调),逾期不能解决,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乙方可向甲方索赔因停工造成的人工费。
五、维修管理:租赁物的质量、维护和保养
1、甲方保证出租的通信管道质量符合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原邮电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系列相关标准和规定。
2、 乙方拥有所承租管孔的维护权,但基于管道整体维护的需要,由甲方负责对乙方所租用的管孔资源进行维护、保养。
3、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在乙方光缆发生故障
4、须抢修时,可采取必要抢修措施的权利,该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甲方管道进行挖掘、维修。甲乙双方均无需为对方的此等必要维护行为支付任何费用。但乙方在采取措施前,须通知甲方维护部门,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所遇阻碍。
4、甲方保证为乙方维护人员的正常维修和施工提供通行通道和出入方便 ,乙方人员保证遵守甲方工作秩序。在发生通信故障时期,甲方应提供24小时的配合。
甲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电话:
六、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保证,在乙方所租用的管道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转租或转让的情况,同时保证,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亦不会出现任何以上情况。如果因为甲方提供的管道路由的权利瑕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乙方有权在不终止本合同的前提下,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支付的租赁费,并赔偿乙方为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管道在穿放光缆施工工程竣工前的质量、防护及障碍处理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管道穿放时是全程贯通的,完全具备穿放子管、光缆的条件。如有管道不通的情况发生,甲方应采取措施使其贯通,费用由甲方负担。
3、在光缆穿放工程竣工后维护期间,甲方应保证光缆的维护和抢修能够顺利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管道区域内放置其它物品,特别是
6、易燃易爆品。
5、甲方有做好安全警卫、防火的责任,并且不得损坏乙方的通信设施,如发现乙方设备、设施情况异常,应立即通知乙方。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管孔空间转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讨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挖掘、维修、维护管道。但在乙方光缆发生故障须抢修时除外。
8、乙方对于乙方租用的管道资源的维修不得对甲方其他管孔的资源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须立即进行修复,甲方保留对乙方损害其管道资源对其造成的损害进行索赔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任何一方违约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