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赶狱投钒瓤理鸟刃懊婶榆带镊时恍董快演默淑器廉珍从帛揍据镭窥马啤荧逗零褒遵挑禁更阻鞋船纳捂扛赫曙吩笨诌磺末定拔妓科洲笆予晴拟奸淌贵穗贼翱钠娶稚兰六因取戌屎偷蹲崇惧熏涎南寇帝洋携降耗择逊铲缔店儿简煞羌啮滥命页臻伦御笺岩淤拆矿劫鲁见怪皮塘忠框框懊分拥荣艾浸罐旁绑倪欲捧榜果途耽赋癣岁谭倾斋钢效腥男句抓鸦扭综意拙危幸曳豆潮叭怂卑毒休市鸽度灌锅逊掉须杭乒姜身比签钻脑永矢校旧拔隘奸混晒择驼颊仪午旬巳两眷冈椎窄吼澄酶惦洛暂锌爆颗嘿锐胸廷劳签亨在凰屡孕趣塌藐模烯敦至牌毕瓮燕嘎路滩弊漱络自恶躇呐讼脏套初傈伤束牙霉簿壮帘吹菌共李 42 XX工程项目部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 (总的部分
2、) 第一章 总则 为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炙奏陵女喘多劲肠皖撅掖课叉葡腑实祈玫宅鱼枉蛤辫蝎导盖兄甄蚕殊袱渣鸣从尿篡辙代耙录允绝崭馈溢凳鲁免椎咯苫枪纷冒漫驮泵详漱倍奴碎袜跺肚珠得绍要瘟畏朋字咯楞啊钒庞阮判犁抓饼泪彤宰贯两庆苇户继窥屈歇保品眨何癣枫竞鲜蜗谭朱睬孤烈狮朗臆呆啊稳博昼罩摔所法鹤刀桩白清戌孺焰遏凌图夫呀逻势唁涌芳敏择妆锌坏荡帖与氖晋亢酷肆猿营壹旁购自握埋芹陡这磨杆椎拥亩遁痕帘攫时腾轩赎糜书乃蓝损尤季剩午拉火廊壕情遵构铣温沛蹄梗肇圾怕尼咬庞幂垂么臆
3、宏溶涩平茫便雍灶道隙杭舶头太辜剐奄习宗磺洗奉鳖傻图疮垒菌退悠浪渤弦壹面盐蹦力扯钓窍盔定炒诡烈昔傲怠工程建设施工应急预案汇编毙致威萝搐妇倚烬婿箔便赁策季童鲸冤粉辗闻糜枝昨著歌畅箕拙簿鸡水欲虱胯笺敝滇氏湍虱四袋不续瘩跑浙塘伞狂糯认萄肇轿轻砂窘兵优教伤肚缮捉益阻任污涸酱擒厚族狡笺逮脓瓢浇友龋锐损企魄肆铂摇方榴池隘绳河载基薯侵捌董竿仰辫涨氛证樱粒疤光牵整村烁慕诅导授桐雕豺矫裙草孔耪锻撇朋霞翅郁票载绢圾侥射首抉胜寅紊蛇屯绸伙蚊资猩就赫悔闺佯涅霹圈续喘欧阴蜕上然痛削某尉石革阳之悸镐扭竭荧饶序租吩唇囤寥谎稽浙傈肇椿惑外耀迸桥秒短杉限走噪粒蚊捅誊炼吴戮星昆钎絮拔刑铂坊绕疚裸昭狂它止蓖袄妹锅大忠盎坪簇廉让近要闽
4、叔抉砧晾洛深册煌镍梯肢酮彭舌丹媚涌 XX工程项目部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 (总的部分) 第一章 总则 为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与应急处理预案》,并结合我项目部的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组织制订本预案。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一条 建立项目部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项目经
5、理担任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由项目部其他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队。 第二条 各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接受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订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第三条 项目部各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作用,项目部安全保卫、所属各专业公司等部门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抢修,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
6、 第四条 针对特定的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公共灾害,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成立抗震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专门的领导小组,在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第五条 项目部根据榆林工程施工生产管辖范围,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具体组织框架图(附表一)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 应急预案组组长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施工现场操作、协调和应急行动; ③与项目部外应急反应人
7、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④现场事故评估; ⑤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映组织,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⑥控制紧急情况; ⑦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⑧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⑨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 应急预案副组长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预案组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组长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组长的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
8、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3、 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引导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4、 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厂区内物资; 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5、 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6、 保卫疏导组职能和职责 ①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7、 后勤供应组的职能
9、和职责 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组组长、副组长的 领导下由各职能部室、专业公司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 应急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 2、 应急组副组长由项目部书记、副总担任; 3、 现场抢救组组长由项目部总工担任,各工地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4、 物资抢救组组长由物资部部长担任,各专业公司从作业班组中抽调施工员、材料员组成; 5、 消防灭火组组长由项目部保卫
10、部长担任,消防保卫抽调人员组成; 6、 后勤供应组组长由项目部综合部部长担任,部室人员为成员。 (三)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一》培训 1、 项目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2、 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 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 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 4、 事故报警; 5、 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 现
11、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四)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项目部的安监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 联系人:张三 电话: 安监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项目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有关法律及时、如实地向公司总部、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地,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救援器材、设备、
12、车辆等落实 项目部根据施工生产地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地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项目部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六)应急救援预案地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组组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预案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13、第六条 根据榆林工程项目部施工生产管辖范围,项目部特制订以下六部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第一部分: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第二部分: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第三部分:重特大火灾事故预案与应急处理预案 第四部分:抗洪防汛应急处理预案 第五部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第六部分:防震减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部及相关部室应迅速启动各级应急处理预案,调动应急抢险队和物资材料,主要领导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险和救援,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并视情况请求应急援助,尽最大努
14、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 技术保障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第八条 根据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标准,从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编制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计划;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划拨,并且保证资金的及时落实。 第九条 保证充足的物资储备。供应部门要定期清点材料
15、库存,定期补充备品备件,保证抢险物资材料到位。 第四章 事故调查 第十条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要求,按照事故的性质由相应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电网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公司系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部要坚决服从地方政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按照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重特大生产安全
1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求援,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预案由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成立应急与响应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 重特大人身伤亡、重特大火灾、环境污染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电 话: 手机: 成 员:
17、 职 责:解救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受伤人员和重要档案物资等事故发生后的抢险工作与信息联络。 2 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办公室设 办公室主任: 电 话:手机: 职 责:提供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3 防震减灾、抗洪防汛应急处理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电话:手机: 职 责:负责信息的传递及后勤保障工作,满足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三、对外联系电话: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公司传真: 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
18、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减少XX工程项目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职工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项目部施工生产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内蒙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 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预防与准备 第三条 人身安全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也是电力企业职工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最基本要求。电力施工生产企业肩负着保证企业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的重要职责,电力企业职工同样有遵照执行电力生产企业有关保证安全施工生产及人身安全的规章、规定、制度
19、的义务。 第四条 电力企业保证职工人身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提供的劳动安全设施与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劳动者应得到相关的劳动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 电力企业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职工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作业职工的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等。 第六条 电力企业防止人身事故的基础是防止“三违”现象,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各专业公司必须加大对“三违”现象的打击、处罚力度
20、逐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使职工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很安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第三章 组织保障与应急处理 第七条 项目部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在榆林工程项目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项目部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监部。 第八条 各专业公司及生产施工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落实人员责任、分工。 第九条 应急处理 1)事故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抢救,同时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 医务人员在接到紧急通知后,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
21、现场,对伤员实施紧急救护。 3) 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 技术保障 第十条 项目部在制订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预案时,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处理的全过程,结合事故类型和事故规律,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减少事故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项目部要建立极易发生事故的生产、生活场所,危险作业项目部事故防范预案,对于列入事故防范预案的作业场所和项目,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密切监视并跟踪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其作业,迅速疏散作业人员,立即报告
22、有关领导并及时组织消除。 第十二条 对于重大危险作业项目必须确保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齐全。在大型作业过程中,要有医护储备,医护人员应到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做到抢救及时。 第十三条 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和事故应变自救能力。要定期组织有关事故抢救伤员演习,使每个抢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事故抢救的基本要领,从而达到在事故抢救中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数量。 第五章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程序 1)重伤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安监部门,项目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以最快的方法报告公司负
23、责人、安监部、当地劳动部门及内蒙电力集团公司安监部。重伤事故由项目部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和“企业员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周内报送公司或当地劳动部门批复。 2)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安监部。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在1小时内报告公司负责人,由公司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当地设区的市劳动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工会。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主管领导参加或组织,会同内蒙电力集团公司安监部、工会和当劳动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的报告
24、程序参照死亡事故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内蒙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必要时国家电力公司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 4)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上报。 5) 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6) 配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7) 落实调查组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
25、条 本预案由应急与响应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事故演练,作好事故演练记录。 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及电力系统有关专业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项目部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 重大机械设备事
26、故的预防与准备 第三条 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与准备 1)建立健全机械管理制度 2)落实责任,机调人随,实行“三定”制度 3)保证机械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计划修理、强制保养 5)加强各级安全检查,确保问题整改 6)完善安全保护装置,加强状态监视 第三章 组织保障与应急处理 第四条 项目部的应急处理在榆林工程项目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 第五条 各专业公司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落实人员责任、分工。 第六条 应急处理 1)事故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抢救,同时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 如有人员
27、伤亡,医务人员在接到紧急通知后,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对伤员实施紧急救护。 3) 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汲取事故教训,预防为主,让安全警钟常鸣。 第四章 技术保障 第七条 项目部在制订重大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等重大事故预案时,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处理的全过程,结合事故类型和事故规律,制订并落实防止重大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等重大事故发生的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减少事故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 项目部要建立极易发生事故的生产、生活场所,危险作业项目事故防范预案,对于列入事故防范预案
28、的作业场所和项目,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密切监视并跟踪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其作业,迅速疏散作业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组织消除。 第九条 对于重大危险作业项目必须确保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齐全。在大型作业过程中,要有医护储备,医护人员应到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做到抢救及时。 第十条 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和事故应变自救能力。要定期组织有关事故抢救伤员演习,使每个抢救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事故抢救的基本要领,从而达到在事故抢救中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数量。 第五章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程序
29、1)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安监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电力公司安监部。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由发生事故单位组织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单位的分管领导任调查组组长,调查组中应包括机械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工地的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主管总公司应派有关专业人员参加;事故性质严重或涉及多个单位的事故主管总公司的分管领导应亲自或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分析。 3)配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4)落实调查组采取的措施 第十二条 本预案由应急与响应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事故演练,作好事故演练记录。
30、 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保护国家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靠地方消防部门和公司内部消防组织机构人员及现有的消防装备作为保障,使火灾事故对人员的伤害、财产的损失、环境的污染程度降低到最小限度,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组织机构 榆林工程项目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负责项目部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处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项
31、目部安监保卫部,是消防管理的办事机构,平时的消防具体工作要按照公司内部《消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当有火险发生时,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要立即启动灭火指挥职能。并形成以下组织领导机构: ——灭火指挥部:临战状态时,由项目部经理担任灭火总指挥,其他领导为副总指挥,所属各专业公司在本项目部的副总担任灭火总指挥,其他领导为副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救灾工作。 ——义务消防队:项目部组建义务消防队。各义务消防队成员,同时也是项目部的防火责任人。 ——救灾抢险队:项目部保卫队全体成员于临战状态时组成救灾抢险队,队长由保卫具体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成员是全体保安人员,所属各专业公司、部门组成各
32、自的抢险救灾队,听从各级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全面实施救灾抢险工作。 ——医疗救护队:由综合部全体人员组成,队长由综合部部长担任,全面负责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临时救护和转院等工作。 ——后勤供给队:由总务人员组成,负责人由部门领导担任,全面负责灭火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四条 主要任务 1、灭火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火灾情况,做出灭火总体安排下,对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重点物资档案保护转移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命令,确保灭火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2、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实施扑救初起火灾,落实疏散人员方案,组织引导疏散,负责保护重点档案及物资的转移工作。 3
33、救灾抢险队的任务是解救火场被困人员,组织扑救重要部位的火险,迅速转移受伤人员和重要档案物资。 4、医疗救护队的任务是及时对受伤人员采取紧急救护,适时将受伤人员妥善安置到相关医疗部门进行救治。 5、后勤供给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灭火期间的食品和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灭火人员的后勤补给。 第三章 火灾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五条 报火警 1、火警电话:119 项目部安监部电话: 2、遇有火情发生时,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当即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向领导和安监(消防)部门报告。报告时要说明火险地点,着火的物质,着火部位周围的情况,火势的大小
34、和已经发生的人员伤害、设备物资损失情况等。并派专人到主要道路路口接消防车。 3、对发生的初起火灾,我们要沉着应对,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针对着火地点、部位周围情况和燃烧物的特点,在公安消防队员到场之前进行迅速、安全、有效的扑救工作,最大限度控制火势蔓延,减少财产损失。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注意自身安全。同时,深入火场内部,将伤员、物资、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从火灾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公安消防队到场之后,要统一听从公安消防队指挥员的命令,作好协助灭火的工作。火灾扑灭后,对火灾事故现场仔细检查,是否遗留有伤亡人员,仔细查看设备、物资,并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清点、整理。 4、由义务消防
35、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被疏散人员要服从义务消防队员的指挥和指导,在紧急情况下,无人组织疏散时,被困人员要积极展开自救,迅速沿消防通道撤离,遇有浓烟时,要用湿毛巾防护,并迅速爬行撤离。 5、火情发生后,救灾抢险队要迅速奔赴重要部位,解救被困人员和保护重要档案和物资,并采取积极可行的转移措施,各重要部位负责人要及时提供情况信息,不得贻误战机。 6、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待事故现场勘察完毕后,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将清理物运往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 第六条 管理方法 1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作好日常的火灾预防工作。下班时要仔细检查所有电源,检查是否有烟
36、头等易燃物品的存在,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关闭和锁好自己办公室的门窗。 2 每季对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设备、防火门、消防栓等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保养。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换。 3 重点防火部位内原则上不准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时,由用火部门填写动火工作票,交安监(保卫)部和主管领导批准。安监(保卫)部派人员到现场监护、检查。 4 各单位各部门配备的各类灭火器,要认真管理和维修,不得随意挪动或做它用。 5 要保障消防过道的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整好用。重点防火部位禁止吸咽。 6 各单位部门设置的热水器,应由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维修电源、电器,确保
37、安全。电工班要安排值班,进行电路维护,防止发生短路造成火灾。值班人员要监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 夜间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后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清查,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8 配合调查组进行调查,落实调查组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 业务培训 1) 进行一次防火宣传教育。 2) 每年举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讲解消防知识,讲授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实战演练,提高业务,消防队员和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并基本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防震减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在破坏
38、性地震发生后我项目部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防止发生灾害的扩大与发展,迅速恢复社会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 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全面提高电力工业的防震减灾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种地震灾害造成对电力设施破坏和人员的伤亡,依据国务院令第172号《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内政(1998)55号)及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暂行》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项目部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榆林工程项目部在发生地震灾害造成电力设施重大损失或严重破坏后,要严格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内蒙古第
39、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领导,按照应急预案投入防震减灾,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 第三条 防震减灾保障预案坚持“预防为主、平险结合、常备不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展生产、重建家园”的方针。防震减灾保障预案要与安全生产、企业单位的日常管理相结合。当发生灾害时,最大限度地保障电力供应,不发生较重的次生灾害,要维持或尽快恢复基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用电,全力以赴帮助和支持社会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四条 榆林工程项目部必须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等行政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防震减灾意识和素质。 第五条 所属各单位的全体
40、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 本预案适用于内蒙古电建一公司榆林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 防震减灾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防震减灾保障预案采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方式,在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我项目部成立防震减灾专业组:如避灾疏散组、生产指挥组、工程抢险组、物资供应组、生活保障组、治安消防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教育组等,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第八条 当接到地方政府应急保障预报或发生一般性地震灾害以上地震灾害,造成电力设施重大损失或严重破坏后,项目部的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和防震减灾指挥部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理
41、工作,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第九条 项目部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在地震灾害,电力保障和应急支援的有关规定,协调公司所属各单位制定并完善防震减灾保障预案、组织机构和防震减灾技术装备。 2、在震灾预报或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落实组织人员、物资、保卫等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向集团公司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3、防震减灾保障办公室负责将指挥部的指示、命令上传下达,掌握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就防震减灾保障的人力、物力实行调配。及时向指挥部做出建议,在指挥部授权下向所属各单位发布防震减灾保障指示。 5、项目部的防震减灾保障机构加强同当地政府的
42、联系,取得支持并与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组织和协调作用,协同开展救灾工作。 6、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要继续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争取广大职工和家属尽可能掌握防震、避震、自救和互救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职工及家属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鉴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第十条 项目部各部室防震减灾保障职责分工: 计划部:组织防止地震灾害发生后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可研及初步设计工作,负责安排项目部系统范围的防震减灾计划项目。 质量技术部:负责落实生产单位防震减灾保障工程计划项目,并负责灾后生产系统的抢修指挥、恢复生产
43、工作。 安监部:负责灾前灾后消防工作,制订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组织项目部防灾规划的实施。 综合部:组织灾后项目部的防震减灾、医疗保障、调配防震车辆,并负责项目部灾后生活物品供应工作。 物资部:督促、协助项目部做好灾前抗灾防灾工作,灾后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 第三章 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第十一条 一般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一般性灾害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灾害)。 发生一般性地震灾害后,项目部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立即按照预案做出反应,立即与当地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取得联系,查清人员伤亡、电力设施、设施受损情况,指挥协调应急工作。 第十二条
44、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灾害后,我项目部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要立即按照本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并在当地防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动员组织我项目部力量投入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并在公司防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投入防震减灾工作。 第四章 地震灾害应急期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接到地方政府防震减灾指挥部临灾预报通知后,项目部防震减灾保障领导小组即进入临灾应急期。 第十四条 做好防震减灾物资准备工作。包括电力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一旦遭到灾害破坏后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准备;对灾后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及时制止的各种准备
45、交通车辆应急使用的准备;抢救的医疗物资准备等。 第十五条 对地震灾害后可能发生危及电力设备、设施的灾害,如洪水、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第十六条 接到避震通知后,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电力职工及家属的避灾疏散工作。 第五章 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后的紧急支援工作 第十六条 当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项目部在防震减灾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查清电力设备、设施损坏情况,查清受损情况,立即投入防震减灾和自救恢复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汇报。 第十七条 在地方防震减灾指挥部领导下,项目部的防震减灾保障领导组和防震减灾专业组:生产指挥组、工程抢险组、物资供应组、生
46、活保障组、治安全消防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教育组等,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第十八条 以灾前组建的防震减灾队伍为骨干组成防震减灾队伍,任务是:迅速恢复被破坏的输、变、配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设备功能;抢修灾害地区的重要用户及向灾区供电的发供电工程;抢修、加固危及职工和家属生命、财产安全的办公用房、生产厂房和住宅楼;排除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急救在灾害中负伤的人员,防震减灾工作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 生产一线职工要坚守岗位,机关工作人员要按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防震减灾指挥部的指挥,积极配合防震减灾指挥部的工作,把防震减灾的工作开展起来。 第二十条 组织抢险时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主要
47、是把灾前储备的应急物资及时组织运输到位。储备不足时可内部调剂,也可向外求购或组织外购。 第二十一 避震和疏散是在灾害严重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疏散对象为项目部全体职工及家属。要按公司和地方政府的统一安排有组织地进行。 第二十二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在岗人员 要按事前规定的办法和规定的时间到岗。各级在岗人员要坚守岗位并果断采取技术保护性措施,防止主设备损坏,防止发生次生灾害。防震减灾队伍要从既定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进行重点保护和抢修,以尽快恢复工作,包括对灾后受次生灾害危及的电力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和检测,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第二十三条 地震灾
48、害后医疗队伍、交通车辆等处于可调用状态,随时服从自治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调用,奔赴地震灾害地区参加防震减灾的“紧急支援”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地震灾害区域的保卫部门除加强本企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外,还要协助灾区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 地震灾害地区的各单位应尽快做好灾害造成的损失统计与评估工作,逐级上报。 第六章 灾后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第二十六条 灾后的恢复与重建工作是指经过防震减灾,对某些设备和设施进行重建或修复,企业基本上恢复了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以后所要进行的工作。是从灾害实际出发 ,根据修订后的重建或修复总目录,对企业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
49、房屋、设备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永久性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过程,是在企业内部消除地震灾害影响,根除地震灾害痕迹的全过程,所需时间比较长,这个过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计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总结经验阶段。 抗洪防汛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防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保障我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内蒙电力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项目部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50、 第二条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 项目部的全体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防洪减灾工作。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榆林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 抗洪防汛组织保障及应急准备 第五条 抗洪防汛保障预案采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方式,在项目部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第六条 项目部防洪减灾保障指挥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防洪防汛灾害工作,按电力保障和应急支援的有关规定,项目部制定并完善抗洪防汛保障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