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0 ,大小:32.44KB ,
资源ID:3622682      下载积分:8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62268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版.docx

1、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0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中央补助地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24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程根据经批准的规划,按照因地制 宜、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强化管护的原则,区

2、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实施。 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入由中央、地方和受益区 群众共同承担。各地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建设资金, 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受益区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 投入工程建设。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组织、 指导和协调,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对中央补助地方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实行中央切块下达投资规模计划、地方分解安排具体项目的管理办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工程建设规划衔接平衡、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综合

3、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工程建设规划编制、项 目前期工作文件审查、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有关流域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 水土保持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前期工作文件 组织实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七条 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土保持项目(主要包括小 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下同)前期工 作一般分为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两个阶段,实施方案由可行 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而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其中,库 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淤地坝工程前期工作分为规划、坝系 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单坝工程初步设计三个

4、阶段。 地方重大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按现行建设程序 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编写全 国水土保持规划,明确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 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内容。各地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确定 的总体任务和要求,组织编制省级水土保持规划,重点明确 近期建设任务、布局和措施等,并按规定报水利部和国家发 展改革委核备。 根据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可组织编制水土保 持专项工程建设规划或总体方案。 第九条 各地根据经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或总体方案, 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 展改革委第31 号令)的有关要求,按项目区编制项目实施

5、 方案或按坝系编制淤地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单坝工程初 步设计。 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第十条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区和淤地坝坝系选择应符合 以下原则:水土流失严重,亟待进行治理;水土保持机构健 全,技术力量有保证;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投劳 有保障。其中,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应重点安排人地矛 盾突出、坡度5-15 度(东北黑土区3-10 度)尚在耕种的缓 坡耕地,严禁在退耕还林(草)地块实施坡改梯和陡坡开荒; 淤地坝工程建设要合理布局,小流域治理程度低于30%且近 期未纳入水土保持重点治理的,原则上不得在沟道安排淤地 坝建设,新建大型淤地坝库容应控制在100万

6、立方米以内并 确保下游居民点、学校、工矿、交通等重要设施安全。 第十一条 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经 水利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由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具体审批权 限和程序由各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水利部门按照 精简、高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其中,对库容10 万立方米 以上的淤地坝工程,其坝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级水利 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单坝工程初 步设计由省级水利部门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建设 设计占地和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由各地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 地方重大水土保持项目审批按现行建设程序有关规定 执行。 第十二条 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在向

7、项目审核审批机关报 送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按规定 附送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出具的群众投劳承诺,以及落 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的文件。 第十三条 为促进落实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 地可按规定在水土保持工程省级建设投资中提取不超过工 程总投资2%的项目管理经费,用于审查论证、技术推广、人 员培训、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前期工作和管理支出,不足 部分由各地另行安排。 第三章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各项目前期工作 情况和年度申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向国家发 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报送地方水土保持项目年度中央补助投 资建议计划(资金

8、申请报告,下同)。 第十五条 各地应积极引入竞争立项、公开评选等方式 遴选项目,列入年度中央补助投资建议计划的项目,应完成 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各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 要加强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对各省(区、市) 提出的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分省(区、市)切块 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年度投资规模计划。 中央投资规模计划下达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要求 及时会同省级水利部门分解落实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并将计 划下达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及相关流域机构审 核备案。省级分解投资计划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

9、期限、 建设地点、总投资、年度投资、资金来源及工作要求等事项, 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出资及其他资金来源责任,并确保纳入计 划的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完成各项建设管理程序。省级发展改 革部门将中央投资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的权限原则上不得 下放。在中央下达建设总任务和补助投资总规模内,各具体 项目的政府投资补助额度由各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地方重大水土保持项目中央投资计划按项目申报和下 第十七条中央补助地方水土保持项目投资为定额补助 性质,由地方按规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第十八条 水土保持项目中央补助投资有限安排地方投 资落实、建后管护到位、群众积极性高、由村级集体经济组 织资助

10、建设管理的项目,并根据相关检查和考核评价结果事 实奖惩。 第十九条 水土保持工程年度中央投资项目计划一经下 达,原则上不再调整。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由省级发展 改革部门会同省级水利部门作出调整决定并报国家发展改 革委、水利部备案,重大调整需按程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审核同意。 第二十条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工 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推广实行资金使用县级报账制,项目开工建设后,可向城建 单位拨付一定比例的预付资金,其余资金根据工程建设进度 与质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和验收合格后分期拨付。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水

11、土保持项目特点,水土保持工程可 直接组织受益群众或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实施。要健 全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创新建设管理机制,实行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 定,水土保持工程中由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实施属于以工待赈 性质的部分,经批准可不进行施工投标;拟公开招标的费用 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经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行受益 农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群众投劳承诺制、群众质 量监督员制和工

12、程建设公示制。 鼓励采取受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助建设管理模式,投 资、任务、责任全部到村,由村民民主产生项目理事会作为 项目建设主体组织村民自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行公示制 和报账制。 对受益群众直接实施的项目,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应加强 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 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应因地制宜采用新技 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着力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和效益。 第二十四条各省级水利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区域水土保 持工程实施效益监测。具体监测工作由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 质的单位承担,监测成果应及时报送有关水利、发展改革部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利部门和有关项目单位要加强水土 保持工程档案管理,按规定收集整理

13、和归档保存从项目前 期、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到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相 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移 交手续,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 挥效益。 第二十七条 淤地坝防汛工作参照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的 程序和要求,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安全运行。库容 10 万立方米 以上的淤地坝工程要逐坝落实防汛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并在 当地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应于每年 和下年1月分两次将本地区上半年和上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 设情况汇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

14、部有关司,并抄送相关 流域机构。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落 实情况和使用情况、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建设管理情况、 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五章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全面负责对本 省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督检查,检查任务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 次。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前期工作、投资落实、建设管理、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运行管护情况等。 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地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 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地流域机构负责督导、抽 查的相关具体工作。检查结果将适时进行通报,并作为中央 补助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十条 水土保持项目

15、建设完成后,原则上应在 月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执行,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并进行核验。 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由省级水利 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并将结果报水利部(水土 保持司)备核。其中,淤地坝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坝系内所有 单坝完成竣工验收后3 个月内完成。各地的具体验收管理办 法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水利部门进一步完善,并报国家发 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 地方重大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按现行建设工程有关 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在各省(区、市)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国 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组织随机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和考 10 核评估。 第六章 附则

16、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解释。 第三十三条 地方自行安排投资实施的水土保持项目可 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水土保持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686 号)和《国家发 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 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514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

17、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

18、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