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30.74KB ,
资源ID:3622042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62204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docx

1、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百科名片2012年12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信安函2012137号印发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该办法共19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印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科工爆2007192号)予以废止。目录基本信息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编辑本段基本信息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安函2012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民爆行业的科技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民爆行业实际,我司组织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辖区内有关单位并遵照执行。1附件: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二一二年

2、十二月十九日编辑本段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行业技术创新、科技进步和安全生产,规范民爆行业的科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民爆行业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科研项目包括:民爆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设施的科研开发,现有技术(含工艺、装备等)的重大改进,自动化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在民爆行业的应用等。科技成果管理包括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生产定型。第三条 鼓励具备科研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民爆科研、技术创新等活动。从事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

3、新材料、新设施的研发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开展与涉爆有关的活动,应有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等规定的爆炸品试制、销毁与性能测试的场所;(三)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实(试)验安全操作规程;(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民爆从业经历,项目组中至少有1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四条 严禁在正在进行生产活动的生产车间或者仓库内试验或者试制民爆物品,生产车间用作试验场所期间,严禁组织生产活动。研制单位为科研设立的试验生产线(点)等场所,应悬挂“试验生产线(或

4、点)”的警示标志牌,并满足以下条件:(一)通过当地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或试验所依托的企业组织的安全评估,对试验场所条件、试验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评估;(二)试验前,需要清理所有生产用涉爆物品,彻底清洗干净试验场地和相关设备、管线;疏散所有与试验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三)试验后,需清理干净所有试验物品、试验场地、设备、管线等,设备设施完全还原且由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活动。第五条 与民爆行业有关的科研立项,均应向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涉及以下立项,由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我部立项备案:(一)现行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以外的新产品的研发(含国内首创或将国外先进技术

5、首次应用于国内);(二)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及装备的重大技术改进,并对产品性能、质量、生产安全有重大影响;(三)纳入民爆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管理的新设备的研发及目录中设备的重大技术改进(含国内首创或将国外先进技术首次应用于国内);(四)列入民爆关键技术目录项目的研究;(五)根据技术发展情况我部明确要求管理的项目。第六条 工信部立项备案的科研项目,由我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立项备案的科研项目,由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第七条 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了立项任务书或合作开发合同上所列任务;(二)鉴定资料齐全、准确、真实有效(具体要求

6、见附件一);(三)研制各方共同作出了具备验收条件的预审结论;(四)新产品试制产量应达到:工业炸药不少于2.5t,用户试用量不少于2t;工业雷管每个品种(延期雷管以各段别计)试制量不少于1000发,用户试用量不少于500发,其它产品根据产品特点,由组织鉴定单位确定(只限于新产品科技成果鉴定);(五)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设施运转稳定可靠,其生产量达到年设计产能的5%。第八条 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完成立项任务书或合同要求的指标;(二)技术资料完整性,并符合规定;(三)创新性、先进性、可行性;(四)应用价值及推广前景;(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第九条 鉴定工作流程(一)申请。

7、凡具备鉴定条件的科技成果,由研制单位如实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以下简称鉴定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交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审核。组织鉴定单位就如下内容进行审核:1、是否属于备案的科技项目;2、提交的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规范;3、是否完成立项任务书或合同规定的任务。(三)鉴定。鉴定工作由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委员会由组织鉴定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组成,并依据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开展鉴定工作(详见附件三)。(四)命名。新产品的命名由鉴定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填写民用爆炸物品新产品命名申请表(见附件四),报我部审定。(五)审批及归档1、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见附件五)。2、科技成果鉴定材

8、料,按照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第十条 新产品生产定型由我部组织,生产定型的主要内容是:(一)重点审查新产品科技成果鉴定阶段存在问题是否解决;(二)试产批量是否满足要求;(三)生产工艺装备是否满足产能、安全和质量要求等。第十一条 研制单位申请新产品生产定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过科技成果鉴定;(二)生产企业必须取得新产品生产许可证;(三)研制单位的试验生产线须经当地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四)定型资料齐全、准确、有效(具体要求见附件六);(五)科技成果鉴定后,连续试生产产量不应少于20个批次或年许可产能的5%,用户试用量不少于试产量的80%;试产量不得超过许可产量的20%,试生产时间

9、一般不超过1年;(六)生产线工艺布局、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设施满足生产要求,且符合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 新产品定型流程(一)申请。研制单位通过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向我部提出定型申请,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定型。定型工作由新产品定型专家委员会负责。新产品定型专家委员会由组织定型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组成,并依照相应的法规、标准开展定型工作(详见附件三)。(三)审批及归档。1、我部颁发民用爆炸物品新产品生产定型证书(见附件七)。2、民用爆炸物品新产品生产定型材料,按照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第十三条 科技成果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技术,转让的

10、内容应与鉴定一致;(二)新产品通过生产定型;(三)受让方取得相应的民爆物品生产许可证。第十四条 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科研项目不得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人签署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诺书后,有关部门才能受理其申请。第十五条 对已通过鉴定的项目,经核实确实侵犯知识产权的,依据法院的判决或相关部门裁定意见,取消科技成果鉴定结论,并在行业内通报,已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侵权单位负责赔偿。第十六条 参加鉴定(定型)工作的专家玩忽职守,故意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承担鉴定任务的资格。第十七条 参加鉴定(定型)的有关人员,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的,应当依据有关法规,

11、追究其法律责任;给科技成果研制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涉及国家秘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民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一)科研过程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立即停止其科研活动,并依法进行处罚;(二)成果技术转让不符合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责令其立即停止转让活动;已转让的,应禁止在民爆行业内继续使用;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承担赔偿责任,并停业整顿。(三)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没有如实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的相关内容,或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组织鉴定单位应当中止鉴定。已经完成鉴定的,予以

12、取消。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科工爆2007192号)同时废止。附件:1.科技成果鉴定资料清单(略)2.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略)3.鉴定(定型)方式及鉴定(定型)委员会组成要求(略)4.民用爆炸物品新产品命名申请表(略)5.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略)6.新产品生产定型资料清单(略)7.民用爆炸物品新产品生产定型证书(略)1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13、,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