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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doc

1、广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自行车管理,实现与轨道交通站场、快速公交系统、普通公交系统、轮渡的交通换乘服务,给市民提供健康、环保、便捷的多途径公共交通配套出行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需使用道路(含市政路、公路,下同),并作为公共交通配套出行方式的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封闭园区、旅游景区、江边休闲带等不使用道路的特定区域,侧重于休闲旅游功能的自行车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便民服务、绿色出行、智能管理、规范运作”的

2、原则。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运营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监督和实施,并协调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城乡建设、城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申请提供公共自行车服务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模式和价格、服务网点的设置原则和设置要求以及相关服务管理规范运营,并配套使用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投入车辆可实现异地通租通还。具备上述条件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者,并与之依法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   已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

3、准负责试点或已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取得运营权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及内容进行运营。   第六条 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者应当对服务人员开展相应培训,帮助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管理、规范服务、文明待客,提升服务品质。   第七条 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设置原则:   (一)应当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资源,方便乘坐地铁、公交车、客运车辆、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及游客使用公共自行车进行短途接驳。   (二)应当以主要公共交通要道、枢纽站、地铁出口及商业街、居住区、机关、学校、医院等人流集中的区域为依托,以点带线,以线联面,逐步辐射形成网络。   第八条 公共

4、自行车服务网点设置要求:   (一)利用市政设施场地或人行道设置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的,应以不妨碍交通为前提,并依照本市有关规定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设置。   (二)运营者应当根据第七条的设置原则,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并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方便市民租赁和停放使用。   (三)公共自行车服务点设施包括标识牌、自行车、智能化锁定装置及社会自行车卡位、查询系统、卡票服务系统、监控通讯系统等其他配套管理服务设施。   (四)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应统一划线或设置锁口,做到自行车停放整齐。   第九条 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者应当组织公共自行车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作为日常运营、调度、管理和监控

5、公共自行车租用的主要工具,为市民出行提供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第十条 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者应当积极探索和开展广告代理等多种模式经营,增收节支,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十一条 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的内容,组织做好对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设置服务热线电话,按照服务网点的设置原则和设置要求在相关地点设置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并做好相应的车辆配置安排以及运营过程中的机动调配。   (二)负责公共自行车服务点智能化管理系统的维修、保养、更新,定期检查系统安全和网络稳定状况,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及时通信。同时保证公共自行

6、车服务点场地整洁,通道畅通。   (三)使用全市统一的公共交通信息平台和一卡通收费系统,并明示电子收费系统的收费标准和使用守则。   (四)制定公共自行车智能化管理系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及时采集和上传消费数据,确保电子票款准时结算。   (五)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完善有关标志、标线、标牌等设施,更新运营车辆。   第十二条 公共自行车使用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全市统一的公共交通一卡通,租用前应当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并按规定支付租车费用。   (二)租车时应认真对所租公共自行车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熟悉自行车的性能和安全装置。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服务人员

7、联系。   (三)使用公共自行车时,应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四)按照公共自行车运营者的管理规定、要求和服务指引使用公共自行车。如发生故意破坏自行车的行为,需根据破坏程度按价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者及使用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日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者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其再次申请运营的参考依据。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可以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回复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9、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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