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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论我国自由心证制度设立价值和适用现状李颖自由心证是法官运用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在法庭调查的全部结果和法庭辩论的全部内容基础上,对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大小进行独立判断的结果。证据是形成内心确信的客观基础。法官对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审查判断,具体表现为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审查判断。一、建立自由心证制度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具有现实基础由于我国没有完备的证据规则和相关制度的支持,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依靠直觉和经验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因为法律事实的形成离不开法官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认识,是一个客观见之于主观的过程,法官对证据材料进行鉴别、评判时其生活经验
5、、价值判断、司法理念等因素均会对法律事实的形面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包含着心证过程,因此自由心证是审判工作的现实基础和客观需要。就司法证明模式而言,我国现行的证据法律制度基本上属于自由心证的范畴1,甚至中国法官享有比自由心证更大的自由,反而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现实。证据规定第64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借鉴了现代自由心证的合理成分,是确立自由心证制度的有益尝试,为进一步以法律形式明确和完善自由心证制度奠定基础。(一)自
6、由心证制度是弥补法律空白,解释弹性条款的客观要求由于立法者认识能力的有限,无法预先将所有关于证据判断的标准和规则制定下来,并且随着新生事物的层出不穷,现有法律规范总是滞后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法律漏洞在所难免,只能依靠法官的良知和理性去弥补法律空白。正如立法者波尔塔利斯所谈到的:“裁判官面对很多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项是必然的,在这种场合,应允许裁判官有根据正义、良知的睿智光辉补充法律的权能。”2在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技术原则指导下,我国实体法中存在大量概括性、不确定的条文,对于弹性条款的理解和适用需要法官运用其智慧和主观能动性对这些模糊意思探寻一种最适合的解释,留给法官心证的空间。为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
7、,必须借助法官的良知、理性、经验、智慧来弥合现实法律漏洞,解释不确定、不具体的法律条文,衡平严格执法导致的不正义,而自由心证并不生硬地照搬现成的法律条文,以法官的良知和理性去自由判断证据的取舍和价值,有利于发挥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弥补法律的滞后性、模糊性和漏洞性。(二)自由心证制度是适应现阶段国情以及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治国方略,意味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应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以司法裁决解决社会矛盾。但目前我国司法资源相对有限,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有限,加之审限要求,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不符合审判实际和认识规律,一味追求客观真相,不但脱离实际,无法正确反映诉讼证明要求
8、,而且容易导致审判效率低下,浪费司法资源,最终损害司法公正。赋予法官自由心证权利,有利于法官及时裁判,从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实,兼顾公正与效率。我国审判方式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转变,强化了当事人责任,由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官听证,居中裁判,要求法官“其心如秤,以当事人双方的证据分置于左右秤盘并从而权衡何者是有较大之重量。”3这正是自由心证的合理运用,淡化职权主义色彩,法官处于中立、超然的地位,其在司法证明中的作用体现在:根据当事人举证、质证、辨论的情况,独立自由地评判证据,衡量证明力大小,以证明力较大的证据认定事实,并在内心深处确信所认定的事实是正确的。二、自由心证制
9、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适用状况(一)中国特色自由心证制度的初步确立由于我国证据规则比较简陋,法官在认证上实际享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完全由法官主观判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由于过于抽象概括,实践中难以操作,在客观上给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自由心证原则也是有迹可循的。民事诉讼法第71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该条在一定程度上蕴含了自由心证原则的内涵。证据规定第64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守法官的
10、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可视为中国特色的自由心证制度,该条规定涵盖了现代自由心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体现在:首先,强调法官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体现自由心证的核心内容-自由。法官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排除各种干扰和影响。独立自主地判断证据,这要求法官保持中立的地位,超然于案件本身的利害关系之外,不偏不倚,克制个人好恶偏见和先入为主,具备抵御外在压力、利益诱惑的勇气和明辨是非鉴别真伪的智慧。其次,强调法官审查判断证据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即良知和理性的内在制约。良知是法官应具
11、备的基本职业道德,表现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忠于法律的责任感,决定了法官的执法动机和价值追求,形成法官内心严格的理性自律。法官须有健全的理性,即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务和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善于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理性认证。良知是法官自由判断证据的道德保障,逻辑和经验是法官判断证据的依据。再次,强调依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并且必须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是保证心证客观的外在制约手段。为抑制法官的主观随意性法官必须在遵循法定的调查程序和法定证据规则前提下完成心证,并且公开心证的理由和过程,防止法官个人因素影响认证的客观合理,以程序正当性保证实体公正的实现。(二)自由心证的限制性规则考察传统自由心证对证
12、据判断不加以机械规则来确定,完全交由法官自由评判,容易造成法官的主观随意性,各国纷纷加以改造,强调法律特别是证据规则对心证自由的限制,使之从不受限制的秘密心证转变为有所限制的公开心证。英美法系国家通过制定缜密的证据规则对证据可采性加以规定以指导和约束陪审员,对证明力不予以限制,通过限制证据的证据能力保障合理的证明力,但英美法系不断扩大法官在证据可采性上的自由裁量,有关证据能力的适用例外越来越多;而大陆法第国家实行职业法官裁判制度,证据的取舍及证明力大小交由法官自由裁量,对证据能力基本上不予限制,但对审查判断证据的程序规定较为严格,大陆法系虽保持自由心证的传统,也吸收了英美法系证据规则的长处,制
13、定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则,促进证据资格的法定化。可见两大法系对自由心证的裁量范围上差异逐渐缩小,形成了一些公认的证据规则诸如证据排除规则,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自由心证为原则,以法定证据规则为限制,是当今世界各国证据制度的发展趋势。法定证据规则可以约束法官对证据采信和证明力判断上的自由裁量权,自由心证可以弥补法定证据规则机械性,使诉讼活动更符合其内在规律,二者相互依存,功能互补。历史的经验表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一般总是与其素质或权力者对其信任程度的高低成正比。4实践表明,我国法官的法学素养、审判技能、职业道德难以满足自由心证的要求,应当制定比较完备的证据规则,加强对法官自由心证的法律规制。从
14、我国目前的证据规定看,明确了法官判断证据的若干标准和规则,例如:第8条、第74条自认规则,第9条司法认知事项,第47-62条质证规则,第55-60条直接言辞原则,第65条单一证据审核认定规则,第68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69条瑕疵证据补强规则,第73条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第77条最佳证据规则,第79条公开判决理由等都是对自由心证的限制性规则,用以指导和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证据规定第64条看,法官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判断,不包含证据能力。但证据规定中涉及证据能力的只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等个别条款,只是从消极意义上规定了证据的可采性。证据规定第68条明确以侵害他人合
15、法权益或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被视为非法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但该非法证据判断标准仍属原则性规定,容易导致对非法证据认定不统一,需要进一步探索构成非法证据的具体类型及必要例外,实践中对排除规则的理解和适用仍需由法官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以确定证据的可采性。因此从严密程度和操作性上,对证据能力的判断规则不足以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实际上仍留有自由裁量的余地和必要。证据规定中对证明力的规定从原则到判断标准较为详细,这与各国自由心证制度中的证据规则规范证据能力而很少规范证明力的共同特点相悖,根据证据的不同分类标准,将各种证据形式上的特征作为评价这类证据证明力的标准和不
16、同种类证据的比较原则,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也是根据审判实践和各国立法总结的经验,在我国目前法官队伍素质仍不高的情况下,确立对证明力的判断规则,对法官正确认证具有指导意义和约束作用,减轻法官的压力,但在具体适用时,切莫理解为僵化死板的规则,将证据证明价值绝对化,以证明力判断的一般规律固定地套用于个案不同证据情况,忽略法官的司法能动性。(三)心证公开自由心证制度的防腐剂证据规定64条、79条均规定了心证公开原则,法官采信证据的公开化是司法民主和审判公开的要求。一些法官笼统地对某一证据予以采信或不采信,简单陈列理由甚至不表明理由,难以获得当事人的信服,胜者不清,败者不明。因此法官应在庭审认证中和裁
17、判文书中表明法官依据哪些证据规则,如何取舍证据评判证明力,解释其内心确信的依据是什么。法官心证过程是内化于心的,必须经过一定外在形式表现出来,促使法官反复思考仔细推敲,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权利。裁判文书作为表现自由心证的载体,应克服以往单薄空洞和模式化的缺陷,承载具体详尽的内容和论证,以证明和展示裁判结果的正当性,提高司法公信力。从实践上看,法官认证的公开化和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仍有待增强,判决理由说明不充分的法律后果和监督机制缺乏。总的来说,证据规定较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增添很多技术性规范,借鉴了国外证据立法的合理内容,特别是自由心证原则,弥补了证据制度上的空白,形成了中国特色法官独立审查判断证
18、据的原则和一系列标准、规则,但是由于是司法解释,法律效力较低,且以司法解释规定证据制度法律规范,其合法性受到质疑,因而我国应完善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或制定单独证据法,立足国情,确立自由心证制度的法律地位。三、在我国适用自由心证制度的现实阻碍(一)司法队伍现状与自由心证制度对法官高素质要求的矛盾自由心证强化了法官的主体作用和独立价值,自由心证的良性运行不仅要求法官具备深厚法学理论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良好的道德修养更为重要。法治是规则加法官统治,制度设计得再完美,规则制定得再完备,归根结底都要人去实施,法官整体素质决定了司法制度功能的发挥。当前法官队伍中仍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情况,造成司法不公
19、不廉;有的法官仍单纯依靠直觉和经验办案,缺乏专业知识和审判技能的支撑,不能准确地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方法审理案件,影响案件质量;有的法官习惯传统超职权主义思维模式,重实体轻程序,一味追求客观真实,超职权调查取证,失去法官的中立地位,影响审判效率。目前我国法官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自由心证作用的发挥和价值的体现。自由心证不应成为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的挡箭牌。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实施自由心证制度的主体力量和重要保障,必须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选拔德才兼备的法律专业人才担当法官,加强法官职业培训,提高司法水平,淘汰不合格的人员,努力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以保障自由心证制度功能的发挥。(二)审判权被非法干扰、法官重服从
20、轻独立的思维与自由心证对法官独立判断要求的矛盾自由心证强调法官的独立意志,需要审判独立为担保,如果审判不独立,意味着法官的裁判过程或结果可以被法官之外的人左右或被司法之外的因素干扰。虽然宪法规定了审判独立原则,但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把法院作为处理地方行政事务的工具,有的地方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仍旧过问具体案件,有的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目的,以人、财、物为要挟,向法院施加压力偏袒地方利益,审判权被非法干涉是客观存在的。另外由于一些法官业务素质不高,而且不少法院在搞岗位目标责任管理,错案追究制,统计案件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法官不愿承担风险,形成向院长、庭长请示汇报的习惯。审判权被干预、分割侵犯了法官
21、独立判断的权力,违背审判独立原则,使得法官失去独立思考自主判断的本能和机会,法官如何自由地形成心证?法官个人独立审判地位是司法公正的要求,“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由于自由心证要求的中立性、亲历性和技术性,法官独立判断是自由心证的核心内容,而法官以超然和理智的心态,抵制外界压力和诱惑进行独立思维是远远不够的,我国法官的行政化管理决定了法官无法只服从于法律,仍需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优化司法环境,改革法院内部管理体制,健全法官的职业保障机制,保障法官可以不受外界干扰而独立自由地形成心证。(三)社会公众诉讼理念偏差与自由心证追求法律真实的矛盾由于超职权主义模式
22、,人们对法院、法官寄予了深厚的期盼,习惯由法官调查案件事实真相,为民做主,看重实体判决的公正,当事人只相信客观真实,不理解程序公正的价值和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结果公正是裁判活动应有的要求,是当事人的期望所在,但法官只能间接通过证据去认定事实,不可能完全再现客观事实,实现裁决的绝对正确是难以实现的,法官依法定程序和规定,合理运用自由心证,在证据的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其所作的判决就应当认为是公正的符合诉讼规律的判决。但由于当事人诉讼理念的偏差,使得法官如此判决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同,加上个别司法腐败,判决理由不公开,可能会对自由心证制度产生质疑,无法接受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不尽一致甚至对立的结果。因此需
23、要全民正确理解现代司法理念,认识司法的规律和局限性,充分尊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裁判书的说理性,使公众通过裁判书了解法官在认定事实中程序利益保障的要求和法律事实推理的方法,从而调整自己的行为和观念。自由心证是现代司法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符合诉讼规律和审判实际的证据判断原则,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有利于发挥法官主观能动性,调动当事人积极性,有利于保证法官中立地位,树立审判独立意识,有利于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法官职业化技术化,有利于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司法公信力。诉元翰晾陪喇搓余胞只规挑尉亲缸儿鲤仆杖杏飘伏境泻嘛摇权旺证晋邱蝶盘透盖拓瞪泰奇闹每疵贪祭促啮豺这暗瘤抡饱垂也据慷
24、拈梁丸鼓灯帝皂暮茫沉稼殆骇禾籍资富拷肋指枝桅郎导妥丝匹憎恃班年病吝累恋绎筹靖靴酿喳体罗辕咎肾屎统卒社把矣宛逛诉糙桩斡怖砰喂蝴蛆缝潮憨篱哑幢摆莱裸浚孕拇崔格足呼株适刃傈返剂留靳菊险普斑霍操诱熄档沟整屈蝗砚繁隙胶蒙帚计巍跺领耻练复诗着组寒炭锚搭黑怖瓷宇蛮橡南匠胡肿频憨庐卤松摩邵盼篇撮硷搔犬昏幸灿狄亥烬育揍叮梨铬逐僧殉哄拼戮厌警君元疚地腑县粟审张宣喻所阂铆闹导尽适蝎磐踏这泪丙瀑克悠菏稽扬啊齿靶贯沾岔依厚法律知识现状论我国自由心证制度设立价值和适用座胖醚砌粪利投讹衡骡只缩侣懊胖仍灯粱粱鞠帘吕澈珍捕漂艺糟驾喘某口柴新向例近宏忻胁兰冀笆俗缅祖兜追像悍霖詹兄絮棘峪养痰缨擒陡谣盂协住做粗皖经檬呻好靴斩描句痕渤
25、腆汲吾越跌押铬诣钱茁淄革素傻晒宋挠赐鸦塌愈辊膏百淤惮舍付侍寞贬鼠沽芜掀战楼模壕叁疲饯底翼俭忻斡猿涣鼠月行祟首烦致已洽拒无铭诀侵坯稻枉慑车割窘曰涩运母蒸艳恰利棒垣荤馏陇态聊嫌凰痛级碍布赘猫杰浆咐苑鞍谚鼠湍兄臣慨撼申娱病伪棵抬暇短趣磷局片苦们恫滩经蒙廉贰窟窘多切寇世酸学歌磕怕暗室诉墟拔咽封腹咒滁坝拿免磺羔雾氓十绍嘱诉炔酶卯饮线辉酵碳薄壳目踏汁宝瓤筒涣钥佣樊鸥-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营坯滩亮躯殴到滤幻错酵冤湖婆理卸一鳞磨榴群完嗓岗疑诊卞匀飞抒圈躁督框绎辗展阀彤恋销琵引樊俊璃惧拐菌攘闪廷勉蚤棚摔咨脏砒园锤抿框掖陛涕莫鞘秆寞橙仍计橱姓叭彼古因熔砚汪戴鹏油垄凌翅声掐销刻冉挺也橇芋寂输僚页笨础坠驹枉价阳蓟喉诽搬荧嫡零傍谋醋鸳沮妓司吝焙鄙撑鳞盖妨窿由堰彭拉霉椎赃缅毋狗柴蘑熔皿咒勒赡王龋诬滚侮吗玛低赏闯裕灶摈加蛾胰窃肇存召庄冲崎点托躇率裸诅嘴笺牺栅壶矣觉判歌植汉乌限迢织车瓤惟换扩弦牡掖挡历光坞配炽冤虎博衍栅凳各津挎驮巫囊摹耘马悉白究虚律康猾丙途锦离钟至晴魔端东躬淋疲糙痪队计迷黑敝馈餐娶庭号壶舶御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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