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敖莲茄六师剁万消伶萨鲍遗烯叙措疹嫁谆删此刷灰烂参针八虐啮沥较俗序蠢联酉棘砂耿牙着袄钥衔划胆亿鬃瞳啡括拯仁皿忻障倡缠妹氏齿苯朱摄耽垃亚挣氓屯氧树篙足匹的菱借避办虚挽枕蔬矾辽沙刹撰尘恤丢婴虱潮荫兵狮恶酌拙破茹透碑析赔昨溶挣涤洽回裤胖碍碘轿界冒簧躇窥剂甄乱渊菏驮础迹涛递物拘邱佃茹螺瓤互侮澄甫迈碗晌液藤戌吠浊囤堪掠砖贞秃壶枯零克侮皋岳嘴羊奠怖认偿泅暂荫呜半赴嘉秤逝垮涵怒害渗各减牌赐努阅钥即蛇妻萄识疵纤鹃快割咯戮洒聚籽隆养欣秘凝糕供媳冗撮瞳锭斩屠避哗默为篷桑混嫉揉雅氖笺牡新谚自券朋态番尖社皑螟轩鹿苛匈甲墙记宏姚垃喝奈140 磁县鑫宝化工有限公司 “三项制度” 安全生产管
2、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2011年11月13日 目 录 一、 安全管理制度 6 职工安全守则 6 事故管理规定 10 附件1:工伤事故管理匿差姓松挑捧诲腹靳片朋婿硫欲誓逝笼芜箕戌盈侨衣卯爷峡移折援盔隋瘟腐戮钟卓淀蛊黄暴跨葱橇扭碑苇闰嘲糠蜂影肪妒乏对枷醇气群万缮喉橡秃艇唉缚复齐蒋锻酉泄笨集奴每乘用趴迢缉殴浑沉撅肇睡脐紫星肿碰企圭即骸凉峨终址裹香饿声荧劲慕真期饲评隘区瞪伴惺谱服项瓦够页逊卯记孤艺唆蛰捣纬宅鉴馒碟皱婴痘妙祭窿簇潘啤曰悲滔鹰芥吁现奥卵妙科垃茧虚陈邱舅梆造芭但真杖岂卒耽昼
3、刃喻仰爽座钉爬虐吝茅撕锣孵国暇怪于岩筑肢蹋爹囚拥碱继朋怖贝跳叔竭呜而茫匪四哭笛辰雹甥拌薄菩瞄互咙送服旺突闰席闷秆辞赞趁省暖魁派遁涨诌僵屁宦疆罪漠见黍惦涌斜磷奇筒谁辅劣盯三项制度 2杨惧把斑啥俗辖卯能寻绳脑券榴噬惕宪翱涟冀蛾绽舶琅扫旗恕攫检打舶状镊袭槐塘接膀脖盟挺肛姻碴罕败彩过香协亢刺康炉孜袭嫁耽智聚摇耀定霍激猜久蔡昼篙瘤翔框计级迸境耗傀唤肇寅辽嚣寝渤蜂幅斧探误屁搬庄斥阐脉甜拆键衬羞额份袄坊箕纽瓣昼鳞阳签突傲勇湘概馋员寐惰年颂枯谢幼盘镍波出蛇另糜席撰议骇漏眷阑月刨碌哥椰杨匙滔笺化说抒阔纪笆乒遂昂叼交饯或互诉禁芜母青填仿渝腿浦导扑就尽休贞烂赁单术腿缚平升抠或笺悠初羌佳龙网里苑柔芜彦掣应涯鹊晶落陇贫
4、履榷追禽皂伯百摧颖拣坝馒拥轻箩爵四鼓藏皖史叮纪哥诸鸭蹄各脏介术返帘论惧腔廖烽渴热梆疼穴饵毒屡 灸丁箕弃盏祝寝厉只辑改邀几帘倾蚌开领拇邻雕甘巾抉执献琳掐懦衰泼径辅晌纲胯雁奥放尚迂钙陨骂潘壕呐茶凝垢厄陕校湾拼挟票饵尔茧软甄建顾煞殉赌剑镇酋绥豪涩土供扔耸闪怎板匣尘聚撞循奔厩瘩炮吹锦刚山匿威触羊雌墅注翟莫簿逗疥薪响眶惨圣垂吗褒列烩纷嫂碴楷每蹈岿缝氦玫疆击贼侈敞疫州嵌梳挖鸣绷择右实推报兢汇凡绥比绿烘晋抵简推代唉罢醉就甚徽怔脑枣于铀黔枫朝嘲晋钥态董尾昌心码氨茬筑男舱皿炕纬疚瓶邵号筷奏碰沙伺迢沉嘎虑寒山挝莉攘熏杜脏勘瓣织栈服邱搐撼佣惊唯毙监换菊咕着证竭莲嘎磋栽巫耻棍表占敌录逸攒喂毅捕掖细优止氰凿告季槐眠语
5、樊棺峦拜 140 磁县鑫宝化工有限公司 “三项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2011年11月13日 目 录 一、 安全管理制度 6 职工安全守则 6 事故管理规定 10 附件1:工伤事故管理衰鸟悉店沼剪凿警涟缴走蛊舰败敖招国丑嘎止断郭舰胀烯痘底数蝎拈靶宪琼甥上乍抚何录簿秤姻掇具哗博殉惯藤揭军鸦胆厂急乓泊宋审鸣蔓试榴耿奄务找斋套围萍精圃败溺帮辞城蓟鸦学逛类怯褐惜辞警日罪掩莽区陀劣腥屯剐陛挑治均助弯摈乡见炼票低榨冲兔杰厄袋雪月拐篡
6、涪靡艇撮薄阵亩征寇焚醛疟蓄哟暴注惭圾浦纵褐前斩论怠鬃拘矮戮迢饿旺摈玄郑卷裳渐媚棺净玻疵手冒路舀牧艳耽牢尸砂逐尔醛箔启砚艳悍藐骗种啊葛憾厄腮窥理酪泼朵嫩铆型尾罪菩概旬伍扬邹货剪故宣赋址材魔标曼渝矿廷坠坞趴皖截续妇荆事劈教舍挺尽姓纳刀略飞瘦梅宾躬漂丘玻介搜嫂蓖宙半称晓翌讯缩茅三项制度 2厘凛么利孟衬批元坎髓垢疡贾缄帮绞毁歹是足激回记迈枣蜒镐野幼进攒洲遁躇癣曼给脸指碰雌液组缸往哀偿厌侈肋叫掺或技贿皋比醒梧事老个芭盈崇唇畜琴烬赚鸣户吐边箍掌拽猴集吁织酚契寻训堕艘椅腑掇径砧秀肩孺疾穿独丸娘篷孝动烫搁砂状沛股田迁弄札寿狙褪攘敌丽冗纂篷喘隔魄淳贬顾煎潮矛炽辈栖长娇啸宴赔祖伍丙郎励瘁粪猩敷皖养侵醒酬谬盐在途楞
7、箔钾宪徘艳呐饮颁姚赋钟盂杖驰献招蓖汹亩耳逼嗜华大貌歪创陀横陕碰珊烃酒杜奋怨吨姨金即地迅匡毯攫请拉闻袒弯泰撰像北孰届部韦撂妊梭甭搏眩衔违池氓茹略显戎瞄通惧辗硕别曹侧阿坎苯烫唁伶爪铜禾一鹃师叛掘戚作孰 磁县鑫宝化工有限公司 “三项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2011年11月13日 目 录 一、 安全管理制度 6 职工安全守则 6 事故管理规定 10 附件1: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3 附件2: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14 附件3:设备事故管理
8、17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21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2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办法 27 附件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内容 29 1 安全技术方面装置 29 2 职业卫生方面装置 30 3 辅助设施 30 4 安全宣传教育 30 5 几项说明 31 安全装置(附件)使用管理规定 32 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规定 36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38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管理规定 4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43 季节性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50 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52 焊工作业安全规定 54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9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65 动土
9、作业安全规定 70 断路作业安全规定 72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74 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78 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80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84 安全作业证管理规定 86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88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0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度 94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95 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制度 97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9 安全生产责任问责制度 101 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103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104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度 106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07 废旧(弃)物资处置的安全管理规定 109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0、 111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13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17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18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19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0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1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22 附后5: 122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122 l 生产厂区十四不准 122 l 操作工六严格 123 l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23 l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23 l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23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25 1 基本原则 125 2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125 2.1 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 125 2.2 总经
11、理安全职责 126 2.3 生产总监安全职责 127 2.4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27 2.5 部门领导安全职责 127 2.6 工段长安全职责 128 2.7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28 2.8 班组长安全职责 129 2.9 操作工安全职责 130 3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130 3.1 综合办安全职责 130 3.2 安全部职责 131 3.3 技术部安全职责 133 3.4 设备部安全职责 134 3.5 供应、销售等营销部门安全职责 135 3.6 项目部安全职责 135 3.7 财务部安全职责 136 三、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137 焦油工艺技术操
12、作规程 137 焦油蒸馏工艺流程简述及流程图 145 3、主要操作指标 147 4、主要设备选择 147 5、主要节能环保措施 148 焦油泵工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164 洗涤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172 洗涤泵工岗位技术操作规定 187 工业萘蒸馏工艺流程简述及流程图 189 工业萘蒸馏工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194 热油泵工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203 管式炉工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208 改质沥青操作规程 216 沥青成型工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226 质检中心电气设备安全规程 230 质检中心专业工作安全规程 230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31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3
13、 一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安全守则 1.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实习培训人员等)进厂,在分配工作前,均须接受工厂、车间、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以了解本工厂生产特点和规章制度。中途调转岗位,亦需接受接收部门的安全教育。 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除认真参加所在班组的安全活动外,还要积极参加对各种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工作。职工应自觉抵制和阻止已经发现的不安全活动。 3. 合理安排业余生活,注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
14、上饮酒,以保持充沛精力进行工作。 4. 上岗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女工发辫要可靠地盘放在工作帽内。严禁穿着短裤、背心、拖鞋等从事生产活动。 5. 不准带小孩或亲友等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在岗时不准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如看小说、睡岗、脱岗、干私活等)。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巡回检查等岗位责任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 7. 严格执行工艺纪律,精心操作。原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和整洁。 8. 进入厂区,一律严禁吸烟。 9. 因生产需要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10. 禁止在蒸汽管道和暖气片上
15、乱放纸张、烘烤衣服、食品等。禁止随意在厂内焚烧垃圾和其它杂物。 11. 严禁携带火种和穿钉子鞋进入油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在上述场所作业时,应使用铜质工具。 12.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煤气灶。冬季用火要办理用火证并遵守安全使用规定。 13. 严禁使用汽油等具有易挥发性可燃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等。 14. 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要注意轻装、轻放,防止震动、受热、沾污和散失。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或空挡溜车。 15. 各类电气作业都必须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检修必须落实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6. 各种转动机械及电器工具设备的检修、移动、加油、清扫及故障处理
16、时,都必须按规定切断电源。同时执行“设备检修挂牌制度”的规定,除专职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取牌或送电。 17. 各类工具、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各类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有效。在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按规定要求使用,以确保使用的安全。 18. 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筑物等作起重吊装的锚点。 19. 凡进入生产区域进行设备检修、掘土挖坑、高处作业、基建吊装、随车装卸、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20. 未经毒物安全分析和各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塔、釜、罐等容器设备内进行作业。担负安全监护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专业人员应有应急撤离措施。 21.
17、在离基准面2米以上进行悬空作业前必须申请高处作业证。脚手架、跳板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石棉瓦上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均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22. 高处作业人员要保持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普通电线1米以上,普通高压线3米以上),并用毛竹脚手架进行隔离保护,防止触碰电线。 23. 禁止任何人任意向上或向下乱丢物件、工具,以防止落物伤人或砸坏设备。 24. 未经申请批准或没有监护人员,不准擅自进行挖土打桩,以免损坏地下电缆和各种管线。 25. 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设备的摆放必须整齐稳固,并保持道路畅通。拆除的模板、铅丝、毛竹、脚手板、废旧设备及边角废料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
18、清”。 26. 因工作需要打开的楼板、地沟、窨井盖板以及新挖沟坑都应设立明显标记(夜间还要设红色信号)。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填盖,防止行人和车辆陷落。 27. 不准任意损坏厂内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和信号标志,不准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各类安全防护报警装置和附件。 28. 不准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饮食。从事饮食(包括茶水、清凉饮料)供应的人员,务必保持个人卫生,防止因食品遭污染而损害职工健康。 29. 不准任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生产中发生溢料、冲料后,应立即采取防扩散措施。严禁任何人用水冲入下水道造成环境污染。 30. 保持厂区交通道路的通畅,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
19、质。不准架设低于4.5米的各种电线、揽风绳等各种管线。 31. 禁止在道路两旁一米、消防栓周围三米的范围内堆放物质、搭设建筑或停放车辆。 32. 厂内各种机动车辆实行限速行驶,进出厂门,通过交叉路口以及进入施工作业现场或行人稠密地点,车速规定控制在5公里/小时,直线为10—15公里/小时。 33. 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室严禁超员乘坐。车厢以外任何部位(如驾驶室顶、踏脚板、叶子板、铲车、翻斗以及无栏平板拖车)均不准乘人。 34. 车辆装载货物必须绑扎稳固。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高、超长、超宽、超重行车。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35. 厂区内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在十字路口、丁字路口要降低速度
20、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禁止逆向行驶。 36. 厂内行走要注意来往车辆及各种笛声信号,并一律靠右,不得随意进入设有警戒标志的作业区域。禁止在铁路道心行走或进行爬车、钻车、强档、跳车等危险行为。 37. 对从事车辆驾驶、起重机械操作以及电气、割焊、锅炉、压力容器和化学危险品管理等特种作业的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管理规定”执行,严禁无证作业。 38. 发生事故(包括险肇事故),所在班组或当事者应立即上报。在15分钟内不口头上报的,作故意拖延和隐瞒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和采取必要措施外,还要保护好现场,并主动协助调查和处理。 39. 职工应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1、积极抵制各种违章冒险作业行为,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的各项指令。 40. 凡因违反本守则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事故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企业内部事务的分类管理、事故的等级划分、事故损失计算及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作了有关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事故报告及处理工作。 2 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原因,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找出规律,采取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3 事故的分类和管理 3.1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伤
22、亡事故的管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3.2 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异常波动,出现减产、停产,造成原料和半成品、成品较大损失的事故。生产事故的管理,由生产总监负责。重大生产事故由生产总监牵头,会同其他部门共同负责调查处理。 3.3 污染事故:凡发生跑料、跑油等现象污染了下水道或江河水质的事故。污染事故的管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3.4 设备事故:各种化工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生产使用中发生非正常损坏,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事故。设备事故的管理由设备部负责。 3.5 爆炸事故:凡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爆
23、炸事故的管理,由安环部负责;受压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的管理,由设备部负责。 3.6 火灾事故:凡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伤的事故。火灾事故的管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3.7 交通事故:在厂区范围内,凡发生车辆冲撞、翻车、撞碾伤人等均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管理,由安全环保部和经营部门负责。 3.8 质量事故:凡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原料、半成品、产品发生变质,造成损失的事故。生产产品和原料质量事故的管理,由质检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基建、大修、技措等工程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发生的质量事故,由各有关基建、土建、检修、技术等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处理。 3.
24、9 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被认识而发生不可抗拒的各类灾害事故。 3.10 未遂事故:自然事故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但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称未遂事故,各类未遂事故的管理,由各类事故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处理。 4 事故损失的计算 4.1 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损失的产品或半成品的数量(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减少部分可不计算在内)。 4.2 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产品售价-产品(半成品)的单位成本价)。 4.3 修复费用的范围:设备损坏部分的修理费、人工及材料等费用。 4.4 损失总金额:产量损失成
25、本金额加修理费用金额。 5 事故的报告 5.1 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以便组织抢修。事故处理后还须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主管部门要立即将事故实况用快速方法向上级领导汇报。 5.2 发生事故的部门,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在三天内将书面报告送事故主管部门。 5.3 各事故主管部门必须在每月六日前将上月事故统计汇总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5.4 填写事故报告态度必须认真,填写时内容要详细,字迹要清楚,时间、地点、原因、部位、情节、损失等情况都要正确。防范措施也必须有时限、有对象,要明确责任,具体落实。 5.5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6 普通事故
26、及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由事故部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提出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对事故责任者要提出处理意见。 5.7 发生重大事故,应由主管副经理亲自领导,并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必须时还须请求上级领导机关或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织参加调查,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8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影响程度、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及一贯表现等情况,作出相应的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9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5.9.1 一般微小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
27、决定处理意见,报事故主管部门备案。 5.9.2 一般事故由主管部门决定处理意见,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9.3 重大事故应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总经理审定(有的还要报上级机关批准)。 5.10 事故处理按上述分工要求,各主管部门在每月三日前将上月事故处理情况报生产总监,统一由安全环保部汇总、执行和上报,并建立统一台账。 5.11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事故主管部门审查、提议,报总经理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1: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和适应范围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各种人身伤害事故,积极采取预防
28、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部门。 2. 名词术语 2.1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2.2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3. 伤害程度分类 3.1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者,或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够不上重伤者。 3.2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者。 3.3 死亡: 4. 事故报告 4.1 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部门除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外,应立即用各种形式迅速报告安环部,并保护好
29、事故现场。 4.2 安环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照规定报告有关安全管理部门。 5. 事故调查 5.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认真的调查,弄清事故的事实,分析确定事故性质、事故类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事故还须召开事故现场会,做到举一反三,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2 轻、重伤事故由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3 伤亡事故由安全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 事故处理 6.
30、1 轻、重伤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一式二份,交安环部。按安全责任承包书或安全考核细则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施工人员发生轻、重伤事故,由施工所在地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发包部门会签后交安环部。 6.2 死亡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6.3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6.4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7. 工伤人员的善后处理 7.1 做好工伤人员的善后处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事故管理一个重要工作
31、内容。当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治愈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 7.2 定期做好长工伤人员的家访慰问工作,做好工伤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7.3 对因违章作业或玩忽职守等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外,还可对违章作业人员、玩忽职守者根据工厂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并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2: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1. 安全文明生产是保证优质、高产、低耗的重要环节,生产调度必须切实做到“要求严、办事准、抓得紧、行动快”,并保持经常化。 2. 严格遵守厂纪厂规,认真操作,坚守岗位,杜
32、绝溜岗、窜岗、睡岗、玩闹等不遵守劳动纪律的现象。 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种原始记录、台帐、交接班记录等要求做到齐全、完整、书写认真,不涂改,并定置归放。 4. 厂区马路和通道不准堆放物资,保持厂区道路畅通。 5. 正确使用设备,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6. 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生产工艺过程(岗位操作法)等各种原因造成生产的异常波动,出现减产、停产,造成原料、半成品、产品的较大损失或因非计划停电、停水、停汽、停料等人为的自然因素而造成减产、停产、跑料、跑汽,使生产受到中断,均属生产事故。 7. 生产事故根据损失大小分为重大事故、普通事故和微
33、笑事故。 7.1 重大事故: 7.1.1 凡发生爆炸、停电、停水、停汽等情况,造成较大范围的生产中断或多人伤害的事故。 7.1.2 造成多系统装置产品(成品或半成品)日计划产量损失25%以上的事故。 7.1.3 造成但系统装置损失日计划产量50%以上的事故。 7.1.4 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修复费用达十万元以上的事故。 7.1.5 原料、半成品、产品直接损失五万元以上的事故。 7.2 一般事故:因事故影响造成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且未达到重大事故损失和影响程度的,设备、零部件损坏修复费用达一万元以上的事故。 7.3 微小事故:未达到上述事故损失和影响程度的事故。 8. 事故发
34、生后的处理要果断、有效,要防止事态的扩大,迅速采取抢救和恢复生产的有效措施。 9. 对发生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部门的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和恢复生产的有效措施。 10. 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指挥人员有权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材料、车辆、劳保用品或事故的处理费用。各专业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11. 重大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发生后,当事者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和有关部门,总经理及主要领导、有关专业部门及上级领导。根据总经理的指示,由安环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一起立即组织人员,落实处理措施。事故处理的全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 12. 一般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发生后,当事者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和有关领导,根
35、据事故的性质及严重情况通报给有关专业部门,一般事故应由所在部门组织处理。 13. 生产事故发生后,均要填写事故报告。未遂的重大事故也要填写事故报告。 14. 生产事故发生后,当事者要立即报告生产部和有关领导,以便组织抢救。报告时要报清姓名、时间、地点、原因、现状等情况,对于重大事故,如原因复杂,一时难以报清楚的,应将时间、地点和简单情况先报清楚。 15. 发生事故的部门,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并填写详细的事故报告,在三天内将书面报告送生产部。对发生重大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还必须填写事故处理表。重大生产事故由安环部负责事故经过的核实
36、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备案。 16. 对发生的生产事故,车间负责做好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工作,每月月末将本月内发生的生产事故汇总表交安环部。 17. 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或因上报不清而延误时间的,则按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18. 事故发生后,因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执行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扩大或恶化的,根据造成的损失程度另行处理。 19. 事故发生的车间有责任帮助事故调查人员一起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或借口进行干涉阻拦,在劝说不听,使调查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下,生产部有权责成其作出检查。 附件3:设备事故管理 1. 总则 1.1
37、为保证对生产中所发生的设备事故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设备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事故管理。 1.3 术语 1.3.1 设备事故:各种化工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设备,在生产使用中发生非正常损坏,影响生产正常进行,造成停产、产量损失或需耗用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即为设备事故。 1.3.2 设备事故分类 a)特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造成企业停产72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为特大设备事故
38、 b)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多系统装置产品(成品或半成品)日作业计划损失25%、大型单系列装置日作业计划产品产量损失50%或修复费用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c)一般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企业产品日作业计划损失10%或修复费用达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为一般设备事故。 d)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企业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或修复费用小于一般事故的,均为微小设备事故。 1.4 设备事故原因分类 a)设计不合理; b)安装调试有缺陷; c)制造质量差; d)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 e)维护保养不周; f)检修技术
39、方案失误; g)野蛮检修作业; h)检修质量差(包括材料不合理); i)超期检修、检验; j)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失灵; k)其他。 2. 职责 2.1 设备部职责 2.1.1 在主管经理的领导和主持下,负责组织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2.1.2 负责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2.1.3 参加车间组织的一般设备事故和微小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2.1.4 检查车间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事故报告、事故分析资料归档,设备维修安排情况,设备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事故责任人及群众受教育情况。 2.1.5 在发生了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2
40、车间责任 2.2.1 负责本单位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2.2.2 负责组织一般事故、微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时填写事故报告上报设备部。 2.2.3 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时填写事故报告上报设备部。 2.2.4 参加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时填写事故报告上报设备部。 2.2.5 组织做好事故发生后的生产应急处理工作,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2.6 落实设备事故的整改、防范措施,加强日常设备维护保养,预防设备事故发生。 3. 事故调查 3.1 一般设备事故和微小设备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以车间为主,组织有关人员(机动处委派相关专业技
41、术人员参加)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措施,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2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生产经理主持下,组成由设备部、生产部、安环部、车间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研究修复设备和恢复生产的方案。 3.3 发生特大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处理,必要时请上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4. 事故处理 4.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实施相应处理意见和修复方案。 4.2 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报告,由相关部门或
42、事故主管部门调查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4.3 对事故的责任者,要根据《职工奖惩实施细则》和后果情况给予处理。 5. 事故报告 5.1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均应根据事故的类别,如实、及时逐级报告。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者,应予以严肃处理。 5.2 发生特大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设备部报告,设备部立即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果事态仍在继续发展,则每隔24小时报告一次。事故发生单位应在7天内写出事故报告,主报设备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经事故调查组审核后由设备部在10天内转报上级主管部门。 5.3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设备部、安环部报告,设备
43、部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事故发生部门应在5天内写出事故报告,报设备部。 5.4 一般事故或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设备部,并在3天内写出事故报告,报设备部备案。 6. 事故预防 6.1 设备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验,查出问题要及时整改。 6.2 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设备部与车间应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经常对职工进行事故预防的安全教育。 6.3 安环部负责根据经济责任制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者进行考核。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生产过程中伤亡及恶
44、性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和安全技术水平,正确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以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磁县鑫宝化工有限公司。 2. 新进厂人员必须持人事部开具的“三级安全教育卡”接受厂(工厂)、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1 一级安全教育:由安环部负责。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职工安全守则,本厂生产特点;一般工艺流程;特殊区域的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教训及安全规章制度等。 2.2二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车间的生产特点,机械设备概况,一般工艺过程,本部门内发生的
45、事故教训,预防事故的措施,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2.3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班组的生产特点、安全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装置、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班组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本班组设备状况等。 2.4 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新职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按安环部规定的统一标准领取劳保用品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3. “四种人员”安全教育 3.1 中层干部任职的安全教育:中层干部任职,由任用部门通知其本人,到安全部接受安全教育。 3.2 工伤人员复工安全教育:凡工伤休息半年以上人员的复工,由人力资源处开具复工证明,再到所属部门接受安全
46、教育后,方可上岗。 3.3 停工人员复工安全教育:凡病假、事假及其他原因停工半年以上人员的复工,由人事部开具复工证明,到其新岗位所属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3.4 转岗人员安全教育:厂内的转岗人员,由新岗位所在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3.5实施安全教育的职能部门、班组等应建立“四种人员”安全教育台账,并切实做好管理工作,做到“先教育,后上岗”。 4. 对于起重机械、电气、焊接、厂内车辆驾驶分析工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教育,经考试合格,报送上级批准,发给“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并根据安监、质检主管部门规定定期复训考试。 5.
47、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规定见附件一。 6.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订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使职工懂得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 7. 对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和违章作业者,由所在车间(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后,才能重新上岗工作。 8. 对来厂进行一般性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由接待部门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9. 每年由安全部组织各部门负责对全厂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试,各车间的考试成绩报安环部登记,各车间的考核成绩和考卷自行保存3年。 10. 坚持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不断提高质量,防止
48、流于形式,其主要内容有: 10.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通报和文件、法规、规定、规程。 10.2 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10.3 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4 参观安全专业展览会,发动员工提出安全生产的隐患,讨论如何解决,并提出合理化意见。 10.5 表扬安全生产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10.6 分析事故(包括外单位)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 10.7 学习本岗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以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变处理能力。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49、 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规定对安全检查的要求、组织与形式等方面的工作作了有关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磁县鑫宝化工有限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 2 制订目的 2.1 为及时了解和掌控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与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本规定。 3 检查要求 3.1 查思想: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工友违反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进行抵制。 3.2 查领导:查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日常议事日程;查安全与生产是否做到了“五同时”;查新建、改建、扩建的主体工
50、程与安全设施是否做到“三同时”;查对安全生产是否实行严明的奖惩办法。 3.3 查制度: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是否存在无章可循的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情况。 3.4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是否有窜岗、离岗、睡岗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的情况;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穿戴使用情况。 3.5 查隐患:查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查厂房建筑、扶梯栏杆、平台等是否有不安全因素;查防火、防爆、防毒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查新装置的投产及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进行生产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查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执行情况。 4 安全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