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 用 协 议 书甲方: 乙方: (身份证码: )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兼职二级建造师(专业:公路) 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壹年。聘用期以成功注册日为开始计算,(成功注册日期以四川建设人才网公布日期为准)。结算周期日以四川建设人才网公布的成功注册日期为准。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元),并以银行卡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本协议书签订之日前,本年度的聘用费已全额支付(其中现金支付定金两仟元整,转乙方成都银行卡壹万叁仟元整)。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2、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用于承接工程(按工程合同写有乙方姓名为准)和公司在政府单位备案使用,若甲方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证章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2、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转注册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3、协议期内,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办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及企业年检等手续,甲方支付乙方相关差旅费。 4、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
3、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或已到其它公司注册,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聘用期间,如需配合甲方要求,乙方每年应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甲方承担相关差旅费。 3、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二级建造师资格,在甲方当地可以购入社保。如在原单位取得三类人员安全证需协助转入甲方单位或注销。 4、履约期间,乙方必须将建造师证书原件和注册章交由甲方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 5、乙方如持有职称证,应配合甲方的工程投标一并使用。五、违约责任: 1、在聘
4、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工资,或甲方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损失; 2、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或IC卡)失效的,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或IC卡)吊销或注销的,甲方除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壹万伍仟元; 3、若因乙方原因(假证,或在其他地方已注册)导致不能正常注册,或注册不成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 4、乙方要求提前解聘
5、的,乙方应提前1个月,并经由甲方同意,否则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聘用工资; 5、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应提前1个月,否则甲方支付乙方解聘当年的聘用工资。 6、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应提前1个月,否则乙方支付甲方解聘当年的聘用工资。六、其他: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否则即视为违约。 2、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3、履约期内,若乙方原有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再通过二级其他专业考试或一级建造师或其他执业资格考试,如国家规定必须
6、注册在甲方,在甲方取得资质证书后,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及各事项,另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协议书自动解除,聘用工资按实际聘用时间结算,双方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4、协议期满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转注册手续。 5、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6、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章和IC卡由甲方保管。七、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乙方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及复印件交由甲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聘用期以建设人才网公布的2014年第32批变更注册成功日期起算)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代表人(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