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门面租赁合同甲方: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太平营乡老寨村一组 龙根富身份证号:522229197404081839乙方:湖南省邵阳隆回高坪 刘贤平 身份证号:4305241990100318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甲方特将老寨村一组太平二级公路旁门面一间租给乙方经商,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现将门面延伸,外面搭建彩棚,要保证乙方的三项动力电源的使用,住房水电安装到位。二、租用时间:租期为四年,自2013年7月28日至2017年7月28日止。三、租金费用:每年租金壹万叁仟元(¥13000.00元)。四、租金交付方式:从2013年7月28日进住门面当日起一次性交付清四年房租,共计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五、在租用期:乙方应维护房屋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保证场地的清洁卫生,自行交纳水、电费用,甲方保证门面前经营畅通。六、在租用期间,甲乙双方不得转让。七、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的应接受应有的经济处罚。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九、在租用期间,全权电业乙方自行负责。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