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为了拓展建筑装饰工程业务,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就“装饰公司 分公司”(下称分公司)的承包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 承包经营的范围、形式与权限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 省境内,主要经营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核定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乙方在营业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2、分公司的承包形式为经济责任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负责经营、业务、办公、劳资、税务等所有运营费用,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二、承包
2、期限、承包费与承包抵押金1、乙方承包分公司的期限为3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2、分公司的承包费为每年度人民币 万元,首年承包费于签订协议后三天内缴纳,其他年度承包费在每年 月 日前缴纳。 3、承包期的承包抵押金为人民币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4、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所有的工程项目(自营与合作项目),每承包年度的工程合同营业额累计超出人民币 万元时,按超出部分的实际到账工程款 %向甲方上缴管理利润,交纳方式按到账工程款逐笔扣付。 5、乙方须按约定的时间缴纳承包费和超额工程管理费,如延迟缴纳时间超过30天且又无通过甲方的书面批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罚没承包抵押金及追究乙方相关的赔偿责任。 三、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协助乙方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 2、根据甲方的现有条件,提供承接装饰工程业务所需的各种证件、资料,做好业务支持、服务与配合工作,协调乙方与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之间的经营活动与工作关系。 3、负责对分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派出专驻人员履行监管职责并协助管理,每年对分公司进行一至两次的领导巡视检查,促进分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发展。 4、负责财务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办理银行开户和外出经营税务等手续,按规定代扣代缴各项税费,及时审拨工程款项,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
4、况,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做好财务协调与会计报表汇总工作。 5、负责对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必要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提供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工艺技术方面的必要支持与配合。 6、为乙方提供承包经营所需要的其他工作服务。 四、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当地的登记注册、备案、银行开户等手续并承担其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备案费、劳务工资保证金等),负责办理分公司本身经营活动中其他手续的申报、申办事务。 2、负责分公司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拓展,承担分公司的一切投资与运营费用,办公场所选址后报甲方审批确定。
5、3、严格遵守国家与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信守工程合同,维护甲方的利益和信誉。 4、遵守甲方的业务、工程、财务等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支付承包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保证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按时上报工程报表、财务对账单与流水账册、业务管理报表等。 5、负责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担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质量、环境、安全健康贯标负责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安全、质量关。同时做到施工资料与施工进程同步,建立完整的施工资料档案,并在竣工后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存档。 6、负责在建项目与建设方、监理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
6、作,处理好内部劳资关系和对外供求购销关系,不拖欠工人工资,不拖欠材料货款。 7、负责甲方领导对分公司的常规巡视(每年一次)、专用或职能人员对在建工程的例行检查(每项目两次)、以及协办分公司事务出差人员的差旅、食宿、差补等费用,相关费用执行甲方外派人员津贴、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规定。 五、经营税金 1、按照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分公司的经营税款缴纳按以下执行:工程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税在当地按规定税率缴纳,工程所得税及印花税在甲方所在地(深圳)缴纳;设计税金全部在甲方所在地(深圳)缴纳,由甲方代开设计发票。 2、如乙方向甲方提供单项工程的70%以上材料发票和人工费报表,甲方免收该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和企
7、业所得税,已预扣的税款将如数返还乙方;如提供的材料发票不足70%,则按提供的实额比例相应减免所得税款。 3、分公司经营税金统一由甲方在每笔到账工程款中代扣代缴。乙方在当地交纳的税项,凭纳税凭证与发票记账联经甲方确认后返还预扣税项。 六、相关约定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承包区域内可吸纳合作工程并收取管理利润,计提管理利润参照甲方制定的取费标准并可酌情调整。甲方在乙方承包区域内的工程(包括自营与合作项目),不在乙方收取管理利润的范围内,乙方须无偿提供当地备案等必要手续,并在业务上给予相应的支持和配合。 2、乙方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业务项目,在开具联系函件之前,须经甲方查核无立项登记时方可开具,并
8、在开具后报甲方立项存查;同一项目甲乙双方或其他分支机构同时在跟踪时,视甲方存档资料的最早立项登记为有效,特殊情况可由甲方统一协调,乙方须接受甲方的最终处理意见。3、乙方在承包区域外承接的工程业务,不计入年度承包营业额,应按甲方的内部优惠取费标准(或按超额工程计提约定)另外加缴管理费。区域外业务的发生地设有公司其他分支机构时,应尊重当地机构的承包权益,友好协商业务的介入与配合事宜,或通过甲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4、乙方业务在使用建造师证的过程中,如遇有关主营部门要求押证管理的情况,须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现有证件的资源有限,乙方应自行解决建造师人选及资格证件问题,或委托甲方筹划解决,乙方承担相
9、应的用证费用。5、乙方所有的承接工程项目,必须按国家相关的规范、标准和甲方的工程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如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拖欠工资、材料款等其他纠纷,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地处理好与此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事务。6、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将分公司转包他人或设立分支机构,不得私刻甲方印章及伪造公司证明、文件,不得将工程款挪为他用或隐瞒、截留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对外融资、借贷与担保,不得对外签订低于成本价的低价工程合同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合同、文书、文件等。如有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乙方承担的
10、经济与法律责任可延伸至本协议期满之后。7、甲方委派一名代表常驻分公司,该代表的工作按分公司派驻人员工作职责执行,乙方对其工作应予以支持和配合。该代表每年的工资、福利、外勤津贴等合计 万元,由乙方随承包费付予甲方统一发放,住宿由乙方负责提供;“五一”劳动节 、“十一”国庆节 、春节休假回深圳或家乡,以及因工作需要回公司述职、学习等的往返交通费由乙方负责;另享受每年一次的带薪休假,假期按该员工的年休假享有数,休假的时间可根据工作情况酌情安排,往返交通费由乙方负责。8、本协议签订生效前,乙方以甲方名义在承包区域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中标、已签合同未施工、在建及完工未结算工程),管理费的收取按原合作工程
11、的性质办理。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在有效承包期及承包区域内承接的工程项目(包含内容同上),按本协议尾年的承包计缴方式延伸执行。9、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就是否续约事宜与甲方商议。如双方同意续约,另行签订协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的承包权;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在协议期满后结清所有应缴税、费,办理完毕相关的移交手续(包括工程档案资料及分公司证照、证件等),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抵押金,乙方自行处理分公司里属于自己的财产。七、其他1、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除外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违约方追讨损失。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双方可另行协商。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的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地点:20 年 月 日 于 市 第5页 共 5 页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