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体供应安全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气瓶运输、使用的EHS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1997)、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等要求,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氮气瓶等。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序号气体名称化学式瓶色字样字色色环1乙炔C2H2白乙炔不可近火大红P20,白色单环P30,白色双环2氧气O2淡(酞)兰氧黑3氮气N2黑氮淡黄4氩气Ar银灰氩深绿5二
2、氧化碳C 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色P20,黑色单环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序号名称安全要求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滚、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面具。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四、
3、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1.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2.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3. 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五、其它要求1. 乙方的车辆、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需全程佩戴识别卡,并执行甲方厂区内的安全规定;2.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车间规定区域内需按照指示佩戴安全帽,乙方人员需在甲方指定吸烟点吸烟;3. 乙方的车辆需按照甲方的指引停放,禁止在甲方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4. 甲方厂区内安全标示视同为安全规定,乙方需遵守。六、罚则1. 如因乙方原因产生安全事故,乙方的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2. 如乙方违反甲方的安全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甲方将根据事情的后果给予每次1005000元的罚款,罚款在和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3 / 3